模块三 项目四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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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三项目四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
模块三国际货物报关与报检
项目四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
一、教学目的
(一)能力目标
1.能熟练进行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操作。
2.能熟练进行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报关操作。
3.能熟练进行无代价抵偿货物和退运、退关货物的报关操作。
4.能熟练进行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操作。
5.能正确识别各类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海关监管要求。
6.能清楚地分析各类进出境货物报关的法律责任。
(二)知识目标
1.理解各类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概念。
2.理解各类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特征。
3.掌握各类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二、教学重点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实务、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实务、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实务是重点。
三、教学难点
根据各类进出境货物的报关要点,能正确进行报关操作是难点。
四、教学时数
10课时
五、教学内容参考
任务1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实务
导入:
[任务情境]
2005年5月,江苏某台资企业,因生产需要,进口一批机器设备。
在委托报关行进行代理报关时,企业人员提出,这批机器设备能否按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
另外,企业是否需要准备好一些相关单证。
针对这个问题,报关行的报关员小李应该如何解释以及应该如何进行报关操作呢?
如果这批机器设备按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后,该台资企业2009年6月应资金周转不灵,要出售这批机器设备,是否可行?
作为报关员应该向企业事先做好哪些防范宣传?
[知识学习]
一、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概念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所谓“三特”,是指特定地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特定企业(三资企业)、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项目)。
二、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特征
1.特定条件下减免税;
2.除另有规定外,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3.特定海关监管期限。
船舶、飞机类—8年;
机动车辆类—6年;
其他货物类—5年。
三、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1.进口申报:
(1)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申报
①备案登记
●保税区备案登记
保税区企业提交企业批准证书、经营执照、合同等备案,海关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企业凭手册办理货物减免税申请手续;
●出口加工区备案登记
出口加工区企业提交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等备案,海关审核后批准建立企业设备电子帐册,企业凭电子帐册办理货物减免税申请手续。
②进口申请
●保税区进口申请
保税区企业在进口前向海关提交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发票、装箱单等,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请企业。
●出口加工区进口申请
出口加工区企业向海关提交发票、装箱单等,海关批准后在企业设备电子帐册中进行登记。
(2)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申请(特定企业主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
●备案申请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企业合同、章程等,海关审核后准予备案,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企业凭手册办理申请手续。
●进口申请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发票、装箱单等,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请企业。
(3)特定用途减免税申请
●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企业应当持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市人民政府签发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单证提出减免税申请,海关审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请企业。
●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企业应当持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市人民政府签发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单证提出减免税申请,海关审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请企业。
●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
科教单位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海关申请办理资格认定手续,经海关批准签发《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科教单位在进口前提交《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经海关核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请企业。
●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
残疾人提交民政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批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请人。
民政部门或者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单位进口的,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福利或康复单位所在地主管海关街道审批通知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请单位。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使用
有效期为6个月,“一证一批“。
2.进出口报关(与一般货物进出口报关差不多)
(1)除了向海关提交基本单证外还要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2)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应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但是对外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也可以豁免。
(3)进口报关单上“备案号”栏内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12位长编码。
3.申请解除监管
(1)监管期满申请解除监管
原申请人申请解除监管,主管海关经审核批准签发《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2)监管期内申请解除监管
外商投资企业先向海关、原审批进口的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持批准文件向海关办理缴纳进口税费的手续,海关签发解除监管证明书。
转让的,接受企业先向海关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凭证明办理货物的结转手续;退运的,企业先向原原审批进口的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持批准文件向海关办理退运申报手续,海关签发解除监管证明书;放弃的,企业向海关提交放弃货物的书面申请,经海关核准后,按照海关处理放弃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海关拍卖后签发收据,企业凭收据向主管海关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3)企业破产清算时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处理:
企业应当事先向海关申请,海关审批同意并按规定征收税款后签发解除监管证明。
(4)保税区内企业免税进出口货物未满海关监管年限,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应当按规定照章征税。
[任务分析]
前期准备
减免税申请资料备齐
进口报关
告知企业事项
[任务实施]
步骤1:
确定是否属于特定减免税货物;
步骤2:
确定是否需要申领许可证件;
步骤3:
办理减免税备案,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手册”;
步骤4:
在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前,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步骤5:
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报关单等单证,进口报关;
步骤6:
向企业说明,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以及在监管年限内另作他用的话,必须向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的申请,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
任务2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实务
导入:
[任务情境]
2009年4月22日至28日,以“人、车、自然的完美和谐”为主题的“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据主办方提供的资料统计,前来参展的国家有包括美、德、日、英、法、加拿大、西班牙、意大利、中国台湾省等在内的25个国家和地区,约1500家企业竞相展出各类轿车、商务车、房车、特种车、汽车设计、汽车零部件、汽车音响、汽车检测设备用品等。
为了让参展的境外汽车类展品快速顺畅进境,上海海关推出一系列措施给予全力的通关支持。
为便于主办方及展商咨询及办理通关手续,上海海关专门指定浦东海关作为国际汽车展的主管地海关,负责展览会的备案、展览品通关、驻场监管及核销结案等工作。
据上海浦东海关介绍,本次车展主要有两个特点:
一是新款车型大量进口。
目前,通用、大众、宝马、丰田等全球知名汽车集团已进口旗下最新款的整车、概念车、汽车模型共计119辆;二是ATA单证册使用频率高。
由于ATA单证册具有简便、高效、低成本的特点,已被越来越多的国际参展商所接受。
迄今,已签注ATA单证册131份,同比增长27%。
在上海国际车展结束后统计得出,豪华战车几乎被全部买空;其余展车复运出境;而因修建、布置展台等进口的一次性廉价物品被展览品所有人放弃;小部分展车被展览品所有人赠送给境内与其有经贸往来的单位。
在本次车展中,主办方委托上海某展览品报关公司办理通关手续。
请问,如果你是这家公司的报关员的话,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知识学习]
一、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概念
暂准进出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出境,按规定的期限原状复运出境或进境的货物。
二、暂准进出境货物的范围
暂准进出境货物的范围如下: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5.上述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9.盛装货物的容器;
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12.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上述12项暂准进出境货物按照我国海关的监管方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
(1)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指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第1项货物)
(2)不适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指包含在第1项货物中的进出境展览品,但不含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
(3)集装箱箱体(指包含在“盛装货物的容器”中的暂准进出境的集装箱箱体)
(4)其他暂准进出境货物(指包含所有12项不使用上述3中监管方式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三、暂准进出境货物的特征
1.暂时免于缴纳税费(需要海关提供担保);
2.免于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境;
4.按货物的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四、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1.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1)ATA单证册概述
●作用:
替代报关单和提供税费担保。
●我国只接受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的ATA单证册。
●使用期限:
自货物进出境之日起的6个月。
(2)ATA单证册的使用过程
在国际上,ATA单证册的担保协会和出证协会一般是:
国际商会国际局和各国海关批准的各国国际商会。
在我国,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的担保协会和出证协会。
例:
我国家的某个企业要到巴黎参加巴黎博览会。
企业向中国国际商会提出申请,并交纳一定手续费,提供担保。
我国的国际商会审核后,签发ATA单证。
企业凭着ATA单证办理出口,在我国海关办理出境手续,海关在签发ATA单证上盖章;货物经过运输,运到巴黎,企业的相关人员凭着签发的ATA单证在巴黎办理进境手续,巴黎的海关在ATA单证上盖章,货物进入巴黎参加展出,展览会结束后,企业按规定,在6个月内复运进境,在巴黎办理退运手续,巴黎海关在单证上面盖章,然后这些展览品经过运输运回到我国的入境口岸了,企业又凭着此张ATA单证在我国的入境海关办理入境手续,海关也是在上面签章。
经过以上这些步骤,货物又运回来了。
持证人将使用过的,经过各海关签注的ATA单证交还给原出证的协会,取会担保金或者是保函。
(3)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①进出口申报
●进境申报
在中国国际商会以及其他商会,将ATA单证册上的内容预录入还与商会联网的ATA单证电子审核系统,然后向展览会主管海关提交纸质ATA单证、提货单等单证。
(先电子预录入,后提交纸质ATA单证
●出境申报
向出境地海关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纸质ATA单证、装货单等单证。
●过境申报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持ATA单证向海关申报将货物通过我国转运至第三国参加展览会的,不必填制过境货物报关单。
②核销结关
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境展览品和出境展览品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海关在白色复出口单证和黄色进口单证上分别签注、留存单证正联,存根联随ATA单证册其他各联退持证人,正式核销结关。
2.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展览品
(1)进出境展览品的范围
①进境展览品的范围
进出境展览品包含在展览会中展示或示范用的货物、物品、为示范展出的机器或器具所需用的物品、展览者设置临时展台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供展览品做示范宣传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录像带、说明书、广告等。
●与展出活动有关的物品也可以按展览品申报进境的。
●虽然在展览活动中使用,但不是展览品的货物。
展览会期间出售的小卖品,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展览会期间使用的含酒精的饮料、烟叶制品、燃料,虽然不按一般进出口货物管理,但是海关对这些商品一律征收关税。
其中属于参展商随身携带进境的含酒精饮料、烟叶制品,按进境旅客携带物品的有关规定管理。
②出境展览品的范围
●包括:
展览品、以及与展览活动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及其他办公用物品。
●与展览品货物有关的小卖品、展览品,属于一般出口货物。
(2)展览品的暂准进出境期限
①进境展览品的暂准进境期限是6个月,即自展览品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
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②出境展览品的暂准进境期限是6个月,即自展览品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进境。
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展览品的进出境申报
①进境申报
展览品进境前,展览会主办单位应当将举办展览会的批准文件连同展览品清单一起送展出海关办理登。
②出境申报
●在出境地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提供相关的批准文件及单证。
●属于应当缴纳关税的,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
●属于核用品、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管制商品,提交出口许可证。
●小卖品、展卖品,按一般出口申报,属于许可证管理的,提交出口许可证。
(4)核销结关
①复运出境
②转为正式进出口
③展览品放弃或赠送
④展览品损坏、丢失、被窃
3.集装箱箱体
(1)范围
集装箱箱体既是一种运输工具,又是一种货物。
(2)报关
①境内生产的集装箱及我国营运人购买进口的集装箱投入国际运输前,营运人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
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海关准予暂时进境和异地出境,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无需对箱体单独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进出境时,也不受规定的期限限制。
②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对箱体单独向海关申报,并应当于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
因特殊情况不能复运出境的,向暂准进境的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可以延期,但是延期不的超过3个月。
4.其他暂准进出境货物
(1)范围
暂准进出境货物一共有12项,除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货物、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集装箱箱体以外,其余的属于暂准进出境货物的范围。
(2)期限
应当自进境或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进出境申报
①进境申报
●允许暂时进境的批准文件及相关的单据,向海关办理暂时进境申报手续。
●不必提供进口货物许可证件,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暂时免交进口税,但要向海关提供担保。
②出境申报
●允许暂时出境的批准文件及相关的单据,向海关办理暂时出境申报手续。
●不必提供进口货物许可证件,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核销结关
①复运进出境
②转为正式进口
③放弃
④核销结关
[任务分析]
前期准备
保证金、保函ATA单证册
进口报关
一般进出口报关复运出境赠送
[任务实施]
步骤1:
向中国国际商会上交保证金或保函,申领ATA单证册;
步骤2:
将ATA单证册内容预录入ATA单证册电子核销系统,向进境地海关,即上海浦东海关提交纸质ATA单证册、提货单等单证进境申报;
步骤3:
对留购的展车,要经海关批准后,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步骤4:
对赠送的展车,要经海关批准后,由受赠人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步骤5:
对复运出境的展车,向出境地海关提交纸质ATA单证册、装货单等单证出境申报;并核销结关。
任务3过境、转运、通运货物报关实务
导入:
[任务情境]
有一批韩国半导体产品,从韩国起运,经中国,出口至哈萨克斯坦。
在我国办理运输业务的是深圳市大洋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洋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国际铁路集装箱运输、国际铁路车皮运输、国际海运、国际空运等业务的物流公司。
请问,如果你是这家物流公司的报关员,请问应该如何办理这批半导体产品的报关手续?
[知识学习]
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概念
1.过境货物
从境外启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我国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国外。
2.转运货物
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运往国外。
3.通运货物
由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器运载进境,并由原运载工具运载出境。
(不换装运输工具,不通过陆路运输)
二、过境货物的报关
1.范围
(1)与我国有过境货物协定国家的货物
(2)在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收、发货的货物,按照有关协定准予过境
(3)未签有上述协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
2.禁止过境的货物
①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
②各种武器、弹药、爆炸品及军需品(通过军事途径运输的除外)
③各种烈性毒药、麻醉品和鸦片、吗啡等毒品
④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物品
3.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管
(1)监管的目的
①防止过境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滞留在国内
②防止国内货物混入过境货物出境
③防止禁止过境货物从我国过境
(2)对过境货物经营人的要求
①过境货物经营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②运输工具应当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或装置。
必要时,对过境货物及其装置进行加封。
③运输部门及过境货物经营人应当负责保护海关封志的完整,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
4.过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1)过境货物的进出境报关
①进境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
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以及其它单证(运单、装箱单),办理过境手续。
B、进境地海关审核查验无误后,进境地海关在提运单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
并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提运单交经营人或报关企业。
C、将上述单证交出境地海关验核
②出境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递交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及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
B、出境地海关:
审核,加盖“放行章”,在海关的监管下出境。
(2)期限
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特殊原因延长3个月。
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3个月仍未过境的,海关依法提取变卖。
(3)在境内暂存和运输
①需卸货储存时,应存入海关指定或同意的仓库或场所。
②按指定的路线运输
③海关可根据情况需要派员押运过境货物。
三、转运货物的报关
1.转运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进境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办理转运手续。
(1)持有转运或联运提货单的;
(2)进口载货清单上注明是转运货物的;
(3)持有普通提货单,但在起卸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
(4)误卸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营人提供确实证件的;
(5)因特殊情由申请转运,经海关批准的。
2.转运货物的通关手续
(1)装有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承运人在《进口载货清单》上列明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启运地和到达地,并向主管海关申报。
(2)经海关同意后,在海关指定地点换装运输工具
(3)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
3.海关对转运货物的监管要点:
(1)目的:
防止货物在换装过程中误进口或误出口
(2)外国转运货物在中国口岸存放期间,不得开拆、换包装或进行加工
(3)在3个月内办理海关有关手续并转运出境,超出规定期限3个月仍未转运出境或办理其海关手续的,海关将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4)海关对外国货物有权进行查验。
四、通运货物的报关
通运货物的报关程序:
(1)运输工具进境时,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应凭注明通运货物名称和数量的“船舶进口报告书”或飞机“进口载货舱单”申报。
(2)海关接受申报,在货物进境和离境时核查,监管货物实际离境。
[任务分析]
1.这批半导体的运输路线;
2.比较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概念区别;
3.确定是哪一类货物;
4.先办理过境货物进境手续;
5.再办理过境货物复出境手续。
[任务实施]
步骤1:
这批半导体由韩国经中国运抵至哈萨克斯坦,分析得出采用铁路运输;
步骤2:
过境货物是指陆路运输,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转运货物是指需要换装运输工具,不走陆路运输;通运货物是指由海运或空运,不换装运输工具。
所以,可知,这批半导体是属于过境货物。
步骤3:
办理过境货物进境手续。
进境时,深圳市大洋物流有限公司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报,并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规定的其他单证,办理进境手续。
海关审核无讹后,海关在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并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上述运单一并交经营人。
经营人或承运人应当负责将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完整及时地带交出境地海关;
步骤4:
办理过境货物复出境手续。
深圳市大洋物流有限公司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递交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经审核有关单证、关封和货物无讹后,由出境地海关在运单上加盖放行章,在海关监管下出境。
任务4无代价抵偿货物报关实务
导入:
[任务情境]
山东辉煌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从日本一公司进口一套大豆出仓系统。
2006年11月,出仓机的滑动式轴承磨损严重,通过“无代价抵偿”方式更换了一套滑动式轴承,已损部件未退运出境。
2007年6月,该轴承又产生严重磨损,经商检部门检验室设计缺陷。
企业与日方签订索赔协议,将滑动轴承更换为滚动轴承,再次以“无代价抵偿”方式向海关申报。
请问:
1.这两次申报的货物是否都属于无代价抵偿货物吗?
为什么?
2.正确的申报过程应该是怎样的?
[知识学习]
一、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概念和范围
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缺少、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收发货人申报进出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与退运出境或者退运进境的原货物不完全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的,经收发货人说明理由,海关审核认为理由正当且税则号列未发生改变的,仍属于无代价抵偿货物范围。
税则号列不一致,应当按“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向海关申报,缴纳进口税款。
二、无代价抵偿货物的特征
1.免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2.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进口代征税指消费税和增值税)
假如进出口与原货物或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当按规定计算与原进出口货物的税款差额。
(1)高出原征收税款应当征收超出部分的税款。
(2)低于原征收税款,原进出口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同时补偿货款的,应当补偿货款部分的税款,未补偿货款的,不予以退还。
3.现场放行后,海关不再进行监管。
三、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
1.无代价抵偿的种类
(1)短少抵偿(不需要办理前期阶段)
(2)残损、品质不良抵偿或规格不符的抵偿
应当先办理相应的有关海关手续,有下面几种情形:
①退运进出境
②放弃交由海关处理
③不退运出境也不放弃或不退运进境的
2.期限:
在索赔期限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
3.报关应提供的单证:
(1)进口要提供的单证
①原“进口货物报关单”
②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③原进口货物税款缴纳书或者“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④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2)出口的时候要提供的单证
①原出口货物报关单
②原出口货物退运出境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已经办理了纳税手续的单证(短少抵偿的除外)
③原出口货物税款缴纳书或者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