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医院度房屋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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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医院度房屋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
青海省交通医院201年度房屋
维修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青海省交通医院201年度房屋维修项目
采购单位:
青海省交通医院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
青海紫宸竞谈(工程)201-003号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交通医院委托,现对青海省交通医院201年度房屋维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交通医院201年度房屋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紫宸竞谈(工程)201-003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0.53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海省交通医院201年度房屋维修;
地址:
青海省交通医院;
计划工期:
项目分期完成,35个日历日;
最高限价:
0.5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条的规定;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省外供应商须提供进青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谈判公告发布时间
201年4月1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年4月1日至201年4月20日上午:
00-12:
00,下午14:
30-1:
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自带拷取电子文档。
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投标单位全称、电话、购买日期、购买单位代表、手机号码、邮箱)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除投标资格外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请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注:
需网上购买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购买资料审核通过后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年4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年4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
201年4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
青海省交通医院
地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1-150
地址:
青海省交通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1-014
电子邮箱:
@13.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2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黄河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021000000012
其他事项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
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文件。
财政部门监督及电话
监督单位:
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
01-145505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年4月1日
第二章谈判须知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单位”系青海省交通医院
2.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组织。
3、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
4、竞争性谈判采购费用
无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竞争性谈判文件
5.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采购单位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
(2)谈判须知
(3)谈判程序
(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5)谈判项目及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5.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5.4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
资格性响应文件
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纳税及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关于企业资质的内容等证明文件。
二:
响应函
包括谈判产品报价表、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最终报价确定表(盖章待填)、供应商承诺函等文件。
、报价
.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包括产品报价、人工费、运输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费用。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
.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采购活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应向谈判小组递交最终报价确定表(此表由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当场填写,由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响应文件采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胶装成册并编制页码。
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档应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即书面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包括盖章和签字)。
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正本、副本、电子文档须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4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
、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应提交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5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2谈判保证金:
10000元(壹万元整);
缴纳方式:
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黄河路支行
银行账号:
200021000000012
交款截止时间:
201年4月24日1:
00点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
.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退还供应商(以非现金形式),退还时填写文件附件保证金退还申请单,按要求填写后传真至本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将采购合同全数返还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并签字盖章。
5个工作日内退还。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5.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5.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5.4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成交供应商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10、确定成交候选人
10.1评定成交:
谈判小组在谈判的基础上,根据符合采购方采购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0.2采购单位应在收到谈判报告后二个工作日内,从谈判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四)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款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依次类推。
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款第(三)项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在上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是否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11、成交通知书
1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公示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12、签订合同
12.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须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12.2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终报价、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13、代理服务费:
定额000元整,在合同签订前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如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则视同完全响应此项要求。
14、谈判有效期:
0个日历日
第三章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和评审工作。
2、谈判组织
谈判工作由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3、谈判程序
3.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二轮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单位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谈判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3.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小组成员按谈判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3.4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单位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3.5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3.5.1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的语言、报价货币和知识产权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
(3)响应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
(4)响应文件中未附施工组织设计或实施方案;
(5)响应文件中未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5.2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评审
(1)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应商未按文件规定或其持有的《青海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的;
判文件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费率并要求按此金额或费率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
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
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
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
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报价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出现两个及以上金额的(不论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
(2)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单价进行分析,对明显不合理的单价(如明显偏高或偏低)项目,应在评审报告中记录,提醒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3.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
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3.谈判小组经过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谈判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
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10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采购单位不能接受其价格的,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3.11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一)参加本节规定的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二)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三)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四)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3.12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4.1本次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谈判小组根据技术、商务等完全符合采购单位需求的情况下价格最低为成交依据。
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若出现报价一致,按其他商务条件的承诺从高到低确定成交候选人。
4.2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4.3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谈判报告。
4.4对于违反谈判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
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
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
(4)以上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的提供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1年度或20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公司章程);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年10月至201年3月中的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凭证),不能提供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至20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不需要提供)。
(10)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1)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1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14)省外供应商须提供进青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15)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说明:
1)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谈判项目及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
另册
二、商务要求
工期:
项目分期完成,35个日历日
三、技术、服务要求
照图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符合验收标准。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谈判。
当谈判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四、设备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应是供应商本单位职工。
注:
以上内容为针对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青海省交通医院201年度房屋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
青海紫宸竞谈(工程)201-003号
采购单位:
青海省交通医院
供应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五、供应商承诺函
六、谈判最初报价表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八、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九、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十、保证金
十一、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二、承诺函
十三、最终报价确定表
十四、其他材料
(一)响应函
响应函
致: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谈判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本报价有效期为自谈判日起个日历日。
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按谈判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成交服务费。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供应商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附:
授权人、被授权人的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日期:
年月日
(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青海紫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谈判,提供报价表中规定的————————(工程名称),并证实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我方公司简介。
2.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业绩(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反馈等。
4.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彩页或技术白皮书)。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签字):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