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学与语文教学讲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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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学与语文教学讲座
修辞学与语文教学专题
一、修辞与修辞学
(一)修辞
“修辞”二字连用,最早见于先秦文献,《易经·乾文言》有“修辞立其诚”的话。
这里的“修辞”,若按唐代孔颖达的解释,是“修理文教”的意思:
辞谓文教,诚谓诚实也;外则修理文教,内则立其诚实。
这样的解释与现代意义的修辞似乎关系不大;但如果按宋代王应麟的解释,则是“修饰言(文)辞”的意思:
修其内则为诚,修其外则为巧言。
这与我们现在所说的“修辞”的含义就较为接近了。
现代“修辞”一词的含义,首先指的是一种活动,运用语言文字来表达思想感情的活动,这个意思是承继上文第二个种解释而来的,是动词用法。
鲁迅说:
“作文的人,因为不能修辞,于是也就不能达意。
”这里的“修辞”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为了达到预期的表达效果,根据特定的语言环境和修辞目的,对语言进行选择、加工,就是修辞活动。
例如:
(1a)“祥林嫂,你放着罢!
”四婶慌忙大声说。
(鲁迅《祝福》原稿)
(1b)“你放着罢,祥林嫂!
”四婶慌忙大声说。
(改稿)
文章写祥林嫂经历了一系列的不幸,却被四叔认为是“败坏风俗”的女人。
家里祭祀时不允许她沾手,说什么不干不净,祖宗是不吃的。
文中两处写到,祥林嫂在祭祀时“去分配酒杯和筷子”“去取烛台”都被四嫂阻止:
“祥林嫂,你放着罢!
”可是,当祥林嫂捐了门槛,满以为自己已经赎了罪,去拿酒杯和筷子时,结果得到的却是更加严厉的阻止。
这便使她的精神彻底垮了!
四嫂的话与原稿相比,改稿变换了语序,具有显著的强调意味。
这一改动不唯改变了用语的单调,对于刻画祥林嫂的悲剧命运也具有重要作用。
修辞活动总是具体的,复杂多变的,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异;但其中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
“修辞”的另一个意思就是指的这种规律,即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
这个意义上的修辞,是一个名词。
比如我们说:
“要使文章写得好,必须懂得修辞。
”这里的“修辞”就是指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各种规律规则的总和。
修辞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着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和相对的稳定性。
比如,上例这种成分易位用法,是一类现象,不是个例,他们有共同的规律性。
再如:
(2)水生笑了一下。
女人看出他笑得不象平常,“怎么了,你?
”(孙犁《荷花淀》)
(3)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徐志摩《再别康桥》)
对寻常句法位置进行改变所产生的修辞效应主要是强调和突出。
人们习惯寻常的语序,当突然改变了这种常规,被移动的成分就得到了凸显,从而特别容易刺激人们的感官,表意就得到了强调。
无论是谓语前置,定语后置,还是状语前置或后置等等,强调和突出,是它们的共同特点。
如例(3)前一分句状语“轻轻的”置于主语前,突出“我”再别康桥时“走”的“轻轻”。
接着一句则作常位表达,就没有这种强调和突出的效果,因为这里重在表现此时的“别”,无须特别突出以往的“来”。
进一步看,复句中分句易位也同样具有强调和突出的效果,其原理也是一样的,就一般的逻辑而言,因句在前,果句在后,条件句在前,目的句在后,如改变这个常规,就给人异乎寻常的感觉,表意也就得到了强调。
例如:
(4)总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鲁迅《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
任何情境中的修辞都是具体的,个别的,但都受制于修辞规律和规则。
(二)修辞学
修辞学,是研究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的科学。
它的任务是对纷繁复杂的修辞现象进行观察、分析与综合,并找出条理,理出系统,发掘出规律来,从而帮助人们提高语言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修辞学是语言学中的一门独立的学科。
它的研究对象是修辞现象,即修辞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与提高语言表达效果有关的一切言语现象。
可以对修辞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从而建立起不同的修辞学门类。
比如:
一、语言修辞学与言语修辞学
二、表达修辞学与接受修辞学
三、共时修辞学与历时修辞学
四、结构修辞学与生成修辞学
五、显性修辞学与潜性修辞学
六、认知修辞学与模糊修辞学
七、符号修辞学与信息修辞学
大语言的修辞观:
修辞是运用修辞符号表达修辞意义以实现修辞旨意的言语活动。
另外还有——
从语言的功能的角度看,有实用修辞学与艺术修辞学的分别;
从语言形式的角度看,有古汉语修辞学与现代汉语修辞学,书面语修辞学与口语修辞学的分别;
从研究对象的范围看,有普通修辞学与个别修辞学,广义修辞学与狭义修辞学的分别;
从修辞单位与修辞形式看,有语音修辞学、词汇修辞学、句法修辞学、话语修辞学、篇章修辞学的分别;
从修辞研究对象的内外关系看,有修辞方法学(辞格学)、语境学、语体学、风格学的分别;
从修辞学与相关学科结合的视角看,有心理修辞学、逻辑修辞学、语用修辞学、文化修辞学、社会修辞学的分别;
从修辞学的研究方法看,有比较修辞学、统计修辞学、实证修辞学、演绎修辞学的分别;
从修辞学研究对象的不同层次看,有修辞术学、修辞诗学、修辞哲学的分别;
从修辞学作为对象的角度看,有修辞学学与修辞学史学的分别。
对修辞学作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观察,有利于全面揭示汉语修辞的规律,推动汉语修辞学的健康发展。
二、修辞学在语文教学中的价值
(一)修辞学在阅读教学中的价值
任何言语成品都是修辞作品。
阅读就是对修辞作品的接受。
科学运用修辞学原理,是正确、有效地接受的前提。
1.读懂作品离不开修辞学
阅读作品,读懂是最基本的求,不懂得修辞的规律,往往不能正确读懂作品。
例如:
(1)社长排门告示:
但有的差使无推故,这差使不寻俗。
一壁厢纳草除根,一边又要差夫,索应付。
又言是驾车,都说是銮舆,今日还乡故。
(元睢景臣《高祖还乡》)
傅按:
“乡故”即“故乡”,颠倒词序,目的在于押韵。
《史记·高祖本纪》: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可以为证。
旧版中学课本注为:
“乡故即故乡为押韵而调换词序。
”是正确的。
但新版高中《语文》第六册解释“乡故”的“故”说:
“故,事情。
”似有不妥。
(2)古木阴中系短蓬,杖藜扶我过桥东。
(志南《绝句》)
傅按:
句中的“杖藜”,初中语文教材注解为:
“拄着拐杖。
杖,拄着。
”把“杖”看做名词活用为动词,把“杖藜”,析为动宾结构。
初看似乎也讲得通,但仔细推敲,便觉不妥。
因这样解释,后面的“扶”就无法落实。
其实,这里的“杖藜”是“藜杖”的倒装,“藜”是定语后置。
此句第二个音节在格律上要求必须平声。
而“藜”为平声,“杖”则是仄声。
说“藜杖”就不符合平仄格律。
作者为了符合绝句对平仄的要求,有意颠倒了词序,说成“杖藜”。
“杖”还是个名词,而不是动词。
“杖藜”是句子的主语。
诗人通过一个“扶”,把“杖”人格化了。
诗句读来节奏和谐,富有韵味。
这里再补两个例子,以引起思考:
宋代诗人李弥逊《东岗晚步》前四句云:
“饭饱东岗晚杖黎,石梁横渡绿秧畦。
深行径险从牛后,小立台高出鸟栖。
”这里的“杖藜”是动宾结构,意为“拄着拐杖”。
又李弥逊的《云门道中晚步》尾联:
“独绕辋川图画里,醉扶白叟杖青藜。
”句中的“杖青藜”亦当是“青藜杖”的倒装,一者为协平仄,二是为了押韵。
钱钟书在《宋诗选注》中释:
“‘白叟’就是作者自己,申说上句所谓‘独绕’。
意思说扶那喝醉了酒的老头儿的是一根拐棍。
”
(3)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王昌龄《出塞》)
傅按:
不懂得互文规律,就不能很好地理解文意,有时甚至会产生误解。
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释为:
“是说此地在汉是关塞,明月犹是秦时,时代虽变,形势亦非从前可比,有今不如古之叹。
”理解似有偏颇。
朱东润《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释:
“秦和汉,明月和关错举见义,并非专属。
”理解是正确的。
言“互文”多引用以下资料:
1.“凡言互文者,是两物各举一边而省文,故曰互文。
”(唐贾公彦《仪礼•疏》,待考)2.“凡言互文者,各举一事,一事自周,是互文。
”(《十三经注疏》卷十三)理解互文,这两条资料可以互为补充。
互文在结构上是“一边”“各举一事”,且“一事自周”;但尽管形式上“一事自周”却必须参互理解方可,因为两边均有“省文”。
上因下而省,下承上而略,互相包孕,而成一个整体。
比如《礼记•坊记》:
“君子约言,小人先言”,郑注:
“‘约’与‘先’互言尔;君子‘约’则小人‘多’矣,小人‘先’则君子‘后’矣”。
《左传》宣公十四年:
“申舟曰:
‘郑昭宋聋’”;《正义》:
“‘郑昭’言其‘目明’,则宋不明也;‘宋聋’言其耳暗,则郑不暗也,耳目各举一事而对以相反。
”
(4)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杜牧《阿房宫赋》)
傅按:
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修订本第四册作这样的注释:
歌台由于歌唱呼出的气而暖起来,如春光之融融;舞殿由于舞袖引起的风而冷起来,如风雨之凄凄。
有学者批评说:
“这样解释,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衡量,似无不可,可是,作为文学作品欣赏,那就如将飞雪说成‘空中撒盐差可拟’一样呆板,使它失去了原有的神韵,让人读来味同嚼蜡。
其实杜牧在这里是运用了‘通感’。
”认为是“歌声的喧响,曲调的欢快,都会给人一种暖意,给人造成一种春意盎然的感受”;“‘素袖’翩翩而引起一种‘冷’的通感”,“在那宽阔高敞的舞殿上,舞女成行,腕动苕华玉,步随如意风,修长的舞袖盘旋交错,轻风拂拂,白光闪闪,不是很自然会产生一种‘风雨凄凄’的‘冷’感吗?
”。
(志翘《心有灵犀一点通》,《教学与研究》1981年第6期)批评的意见有一定的道理。
后来《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作了些改动:
“歌台由于歌声嘹亮,好像充满暖意,如春光之融融”;“舞殿由于舞袖飘拂,好像带来冷气,如风雨之凄凄”。
应该说,这种解释与原来的说法相比,有了些进展。
但即使如此,从语言学角度来衡量,也并非如志翘所言的“无不可”;志翘的理解似也存在偏颇。
我们比较乐意接受钱钟书的观点。
钱钟书《管锥编》第三册第1076页《全三国文》卷三十云:
歌舞骈联,乃二而一者,张衡《舞赋》所谓“合体齐声”;故此处“歌”与“舞”皆名偏举而事兼指。
“歌”舞作而“台”为之“融融”,俗语所谓“热闹”;歌“舞”罢而“殿”为之“凄凄”,俗语所谓“冷静”。
借曰不然,则歌必在羲和之房而舞必在望舒之室也,且日照歌台而雨飘舞殿,如“东边日出西边雨”也,得乎?
“一宫之间,一日之内”,而热闹、冷静不齐,犹俗语“朝朝寒食、夜夜元宵”,言同地同日,忽喧忽寂耳。
王琦《李长吉歌诗汇解》卷一《十二乐词·三月》:
“曲水飘香去不归,梨花落尽成秋苑”,注:
“梨花落尽,寂寞人踪,虽当春盛之时,却似深秋之景;杜牧之《阿房宫赋》‘歌台’云云,亦是此意。
”洵得正解。
钱说是。
但未足也。
除“歌”与“舞”外,“台”与“殿”亦是“名偏举而事兼指”。
此句意当为:
“歌”舞作而“台”殿为之“融融”,歌“舞”罢而“殿”台为之“凄凄”。
需要指出的是,苏教版教材《教学参考书》的译文也没有恰当传达杜牧的原意:
台前正歌声热闹,春光融融;殿后却舞袖清凉,风雨凄凄。
(5)酿泉为酒,泉香而酒冽。
(《醉翁亭记》)
傅按:
此例历来有不同的理解。
一种颇有影响的解释是为了出新而将“泉冽而酒香”倒置,有版本就作“泉冽而酒香”。
有人则把它理解为互文:
泉是香、冽的,酒也是香、冽的。
但反对的人说:
“这种理解,仍然没法令人满意,因为说酒香而冽是可以的,说泉冽也是可以的,而说泉香毕竟有违事实。
”(见《语文学习》2004-10刘瑞孙《“泉香而酒冽”释》)意谓假如“泉香”之说成立,互文之说是可以接受的。
那么“泉香”之说究竟是否可以成立呢?
事实应该是可以的:
在欧阳修之前就已经有“泉香”之说。
《礼记正义》卷十七《月令》记“仲冬之月”,“大酋”(酒官之长)酿酒时“兼用六物”,其中之一便是“水泉必香”。
《全北周诗》载《周祀五帝歌》中,其十五《配帝舞》描写斋戒沐浴时也说:
“匏pao器洁,水泉香。
”而以“香泉”“香水”为名者亦不鲜见,如安徽和县北即有“香泉”,南朝梁任昉《述异记》中记载了两处“香水”。
诗文之中也多所见:
杜甫《留花门》:
“沙苑临清渭,泉香草丰洁。
”杜牧《华清宫》:
“零叶翻红万树霜,玉莲开蕊暖泉香。
”宋之问《秋晚游普耀寺》:
“花覆香泉密,藤缘宝树幽。
”范成大《吴郡志·古迹一》:
“古诗云:
‘安得香水泉,濯郎衣上尘。
’”苏轼《昔在九江与苏伯固唱和作日又梦伯固手持乳香婴儿示予》:
“水香知是曹溪口,眼净同看古佛衣。
”因而此例解释为互文应该是顺理成章的。
同篇之中,还有“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同样是互文。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用书翻译这两句云:
“背东西的人在路上唱歌,行人在树下休息”“前面的呼唤,后面的回答”。
显然是误解。
难道“行者”就不能“歌于途”,“负者”就不能“休于树”?
难道“后者”不可“呼”,“前者”不可“应”?
(《语文学习》2005-1)
2.欣赏作品更离不开修辞学
修辞学能帮助学生更好地领会语言运用之妙。
例如:
(1a)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
(《荀子·劝学》)
(1b)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荀子·劝学》)
傅按:
“至”为会意字,甲骨文写作,《说文》:
“鸟飞从高下至地也。
”表示从高处落到地面上的意思。
本义是从上到下,引申为到、到达。
“致”,《说文》:
送诣也。
《春秋·成九年》: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
【注】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问,谓之致女。
段注:
“送诣者,送而必至其处也。
”从攵(段注:
“楚危切”,“攵犹送也。
”“像人两胫由于所躧也。
”)从至会意。
两者在这一语境中的区别是:
“至”表示动作主体的自觉行为,像鸟落地一样,不必借助外力就到达了;而“致”增加了人的脚部的动作,表示借助外力到达。
(2a)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途有饿殍而不知发。
(《孟子·寡人之于国也》)
(2b)君之后宫以百数,婢妾被绮縠,余梁肉,而民褐衣不完,糟糠不厌。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2c)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傅p198)
傅按:
此三者语意基本一致。
a、b属散文体。
它们均运用了对的修辞手法。
a从“饮食”一个方面进行对比,b则从“饮食”和“衣著”两个方面进行对比。
c属韵文体。
诗句除了运用对比外还兼用了多种修辞格。
首先是兼用互文。
上句言豪门权贵之“饱”,以明下句贫民百姓之“饿”;而下句说贫民百姓之“冻”,以见上句富宦之家之“暖”。
与a比,增加了比较的内容,与b比,减少了比较的文字。
这样互文见义,互为补充,起到词约意丰、含蓄凝炼的效果。
其次是兼用借代,以“朱门”代权贵之家,以“冻死骨”代受东饿而死的人,具体形象。
再次是兼用对偶,形式整齐,节奏鲜明。
此例足可见诗歌与散文语言运用的差异。
傅又按:
孟子的话有两种不同的解释。
赵岐《孟子章句》注“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
“言人君但养犬彘,使食人食,而不知以法也。
”中学语文教材注:
“(诸侯贵族家)猪狗吃人所吃的东西,不加制止。
”此一解也。
另一解释不同于此:
《汉书·食货志赞》引此句,颜师古注曰:
“言岁丰孰(熟),菽粟饶多,狗彘食人之食,此时可敛之也。
”王力先生《古代汉语》注:
“检,通敛,收积,储藏。
”(《汉书·食货志赞》引此句作:
“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敛,野有饿殍而弗知发。
”可以印证)按照此解,此句意谓:
在“狗彘食人食”之丰年,国家应当及时收储粮食,以备饥荒之年。
陆精康认为后者更孟子之意。
备考。
(见《语文学习》2005-1)
(3)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
(孟浩然)
(4)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刘禹锡)
(5)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李商隐)
不懂假对就不能很好理解以上诗句。
假对,亦称借对,即借用同音或多义的字或词作形(音)此义彼的表达以构形式上相对的一种修辞方式。
如例(3)“杨”谐为“羊”以对“鸡”。
例(4)“鸿”谐“红”,与颜色词“白”相对。
例(5)“蓝田”是山名,在今陕西省境内,是著名的产玉地。
“蓝”又可指颜色。
“沧”谐“苍”与“蓝”相对。
上句用了谐音法,下句则用衍义法。
从以上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假对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对偶。
由于内容的限制,选用通常的词语无法形成工整的对仗,形义间产生了矛盾。
于是作者独辟蹊径,选用一音多义或一形多义的特殊语言形式来化解矛盾。
句中用的是这一形式的甲义,而同时又借用它的乙义与另一个字或词构成形式上的工对,这样,既不损害内容上的适切美,又获得了形式上的均衡美。
这种能指与所指之间的矛盾巧妙利用,使语言产生了奇巧的表达效果。
(二)修辞学在写作教学中的价值
修辞学对于写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写作,是作者运用语言文字将自己认识到的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有目的地加以表现的活动。
这种表现关涉到素材、题材、情节、结构等多个方面,而语言表达则是最关键的因素。
从修辞的本质来看,它是运用一切言语形式与手段来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活动以及这个活动及其结果所蕴含的规律。
要让自己的语言表达得体有效,必须适应修辞规律。
可以说,写作任何一个言语作品,都离不开修辞。
陈望道先生曾经说过修辞的作用主要在于欣赏,对于写作的帮助并不太大的意思,这似乎没有对修辞在写作中的价值认识充分。
下面来比较一些例子,看看修辞对于写作的意义。
从消极的角度说,写作必须把语句写准确、写明晰、写通顺、写流畅、写周密。
(1a)她早已不和人们交口,因为阿毛的故事是已被大家厌弃了的……——《祝福》原刊
(1b)她久已不和人们交口,因为阿毛的故事是早被大家厌弃了的……P14
早已,很早已经,表示时间跨度、间隔大,强调时间点。
久已,很久以前,已经,表示时间历程长,强调时间段。
句中强调的是祥林嫂很长一段时间不和人说话了,因为阿毛的故事从很早开始就被人们厌弃了。
比较来看,b句用词更贴切。
(2a)我是正在这一夜经过我的故乡鲁镇的。
(《祝福》原刊)
(2b)我是正在这一夜回到我的故乡鲁镇的。
(教材P4)
把“经过”改为“回到”,是因为故乡鲁镇是“我”行程的目的地而非途经之地。
如果是“经过”,那么作品中的“我”在鲁镇呆几天关系就不很大,而“回到”乃是专程回乡,理应多住些时日,可是到第三天下午他就急于离去,其原因一则是与四叔话不投机,而更重要的则是“一想到昨天遇见祥林嫂的事,也就使我不能安住。
”这样就突出了祥林嫂这个主要人物,使读者产生一大悬念,急于知道下文;如果只是“经过”,力度不够大。
(3a)曾记否:
向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沁园春·长沙》教材“毛泽东手迹图片”)
(3b)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教材P5)
这首词的结尾,诗人采取象征手法,形象地表达了一代革命青年的凌云壮志。
可见,诗人的初衷是想通过“向”字来表现一种积极主动的敢于向“急流”挑战的革命精神。
但是“向”在这里只能作介词,强调从出发地到目的地进发的方向和过程,而“到中流击水”中的“到”则强调“击水”动作的完成,正因为有“击水”动作的“完成”,所以才有“浪遏飞舟”这种“结果”的发生。
此处修改,使词末尾两句一气呵成,衔接更加紧密,全词在一群风华正茂的青年们“击水”的波涛声中结束,给读者以久久的回味,表现出了革命青年搏击风浪的革命豪情。
所以,“到中流击水”在意境的创造上要高于“向中流击水”,毛泽东最终选择了“到中流击水”。
(4a)有些老女人们在街头没有听到她的话,便特意寻来,要听她这一段悲惨的故事……(《祝福》原刊)
(4b)有些老女人没有在街头听到她的话,便特意寻来,要听她这一段悲惨的故事。
(教材P13)
调整副词的位置。
a句的意思是那些老女人们人在街头,但是没听到;b句是说那些女人们因为不在街头所以没听到她的故事,于是纷纷特意前来。
由上下文可知b句更符合语境。
(5)弄清这两个概念,很有必要,因为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并不一样,两者差别之大,几乎可以跟蜜蜂和蜂蜜的差别相媲美。
(苏教版高中语文课文《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
《现汉》:
“媲,匹敌,比得上。
媲美,美(好)的程度差不多,比美。
”“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与“蜜蜂和蜂蜜”只是差别大,并不存在“美好”的程度。
表达不准确、不周密。
(6a)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带送,车费减半。
(杨绛《老王》,《杨绛散文选》)
(6b)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代送,车费减半。
(杨绛《老王》,苏教版高中语文课本必修三)
“带送”意为顺带帮忙送,“代送”意为代替别人送。
原稿用“带送”更合情理。
从积极的角度说,写作必须把语句写生动、写形象、写感人。
(7a)天色将黑,他睡眼蒙胧的在酒店门前出现了,他走近柜台,从腰间伸出手来,满把是钱,在柜上一扔说,“现钱!
打酒来!
”(《阿Q正传》原刊)
(7b)天色将黑,他睡眼蒙胧的在酒店门前出现了,他走近柜台,从腰间伸出手来,满把是银的和铜的,在柜上一扔说,“现钱!
打酒来!
”(教材P66)
在这—句里作者将“钱”改为“银的和铜的”,改后要形象、生动得多。
“银的和铜的”给人一种质感,有一种视觉冲击和音响效果,更能较充分地展现出阿Q有了几文钱之后的那种自鸣得意踌躇满志的神情。
(8a)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片刻不息。
(《我与地坛》P293)
(8b)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窣窣片刻不息。
(教材P39)
添加象声词,形容细小的摩擦声音。
这是作者对地坛这座废弃的古园的真实记录,展现了其“荒芜但不衰败”的特点,由此引发作者展开对“死和生”的思考。
下面再举一个笔者的例子。
这篇小文的题目叫《校园中的蜡梅》,是校报编辑孙竹女士在迎接新生时约写的。
(7)师大的校园里,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花儿盛开,要说我最钟意的,那是蜡梅。
①校园中有大小蜡梅十几丛,主要分布在老校区。
最大的一丛是在桃园楼西北角的石级旁。
②这丛蜡梅有十几株,约三米来高,也许这是蜡梅树中最高的了。
③新月湖西岸鱼听榭边的一丛,则享有独特的地利优势,置身其间,会让人想起林和靖“疏影横斜水清浅”的诗句。
④在师大的这些年中,每年的梅开时节,几乎都要去看看。
⑤喜欢蜡梅的原因很难说清楚,也许是她那朴实的花形,如玉的质地,馥郁的芳香,还有那“蕊寒枝瘦凛冰霜”的品格,不张扬,却有内涵。
古人云,“有梅无雪不精神”。
⑥最享受的,是在雪中赏梅。
经历多年的暖冬之后,近几年南方的冬天似有回冷。
⑦每年的梅开季节,都大小下几场雪。
每逢这样的好时机,总是不愿错过的。
黄昏时分,月下独自踏雪寻访,傲然的枝条上蜜蜡般的花朵破雪绽放,幽幽的香气袭人而来,这情景,真能让你流泪!
⑧而此时,你对和靖以梅为妻的乖戾行为也许会增加几分理解。
⑨
天渐转凉,心里有些期待。
下面将改动之处作些说明分析。
①后一分句原来作:
“蜡梅是我最钟意的。
”这样直接入题显得有些突兀,让“我最钟意的”作话题,再加拟设之词“要说”,就显得更加自然一些。
“钟意”和“蜡梅”,校报刊发时编辑分别改作“中意”和“腊梅”,觉得不如原来的表达妥帖。
“中意”是“合意、满意”的意思,立足于物之适合于我,“钟意”是“集中情意”的意思,立足于我对于物之喜爱与专意,两者在情感表达上是不一样的。
“蜡梅”与“腊梅”是一组异形词,就其作为植物名称来说,意思是一样的。
但如果从构词要素来看,两者又有细微的差别,“蜡梅”的构词着眼于形状与质地,意思是说梅花像是蜜蜡一般,“腊梅”的构词着眼于时间,意思是说梅花是在腊月开放的。
本文为突出其气质的非凡,故着眼于梅花的形状与质地,下文“傲然的枝条上蜜蜡般的花朵破雪绽放”的描写正与此相呼应。
再则,作为异形词,社科院主编的《现代汉语词典》以“蜡梅”为推荐词形,立为正条,而“腊梅”则立为副条,为非推荐词形,从这个意义上说,也是选用“蜡梅”更合适一些。
②“丛”原来作“株”,蜡梅是丛生植物,用“株”不很准确。
下句中的“这丛蜡梅有十几株”也是因此而作的改动。
“石级旁”原来作“女生宿舍旁”,这是地标的选择问题,就标示梅花的具体位置来说,用“女生宿舍旁”并无不妥,但缺乏美感,用“石级”就不一样,在古诗文中,“石级”是一个常用的意象,往往与幽静闲适的意境相联系,用于文中更具美感。
③“也许”一词是后来加的。
笔者对于各地的蜡梅有所观察,也查阅了一些植物书籍,蜡梅树树高一般也都这样说,但毕竟见识所限,以说得不过于绝对为宜。
④这里也是一个蜡梅地理位置的标示问题。
“新月湖西岸鱼听榭边”原文作“同辉阁边松林中”。
说松林中,对于梅花的描写似有喧宾夺主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