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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关于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民生工程、中央财政∕省财政疾控类项目

第一次综合督导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中央财政、省财政补助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防治和免疫规划项目暨民生工程(艾滋病、结核病病人医疗救助、预防接种补助),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措施的全面落实,按照工作计划,省卫生厅于2010年7月19-23日组织对17个市及部分县(区)、乡镇进行了年度第一次综合督导,现将具体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各项目方案制定及资金下拨使用情况

各市基本能够按照项目要求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间、执行机构和督导计划。

大多数市、县能够在项目经费到账后及时足额拨付具体执行单位,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根据此次督导结果统计,市本级项目执行单位资金到帐率为86.61%,资金使用率为72.86%;所查17个县(区)资金到账率为63.92%,资金使用率为48.36%。

(二)2009年度中央补助项目2010年执行情况

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资金总额3240万元,其中直接下拨市县资金1953.78万元。

各地均能积极组织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自愿咨询检测(VCT)、监管场所人员筛查、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抗病毒治疗及病人随访等工作。

截至6月底,所查17个市本级和17个县(区)共开展自愿咨询检测12840人,筛查监管场所羁押人员20432人,高危人群行为干预27055人,抗病毒治疗1010人,随访感染者330人;培训咨询员671人、监管场所工作人员537人、高干队员1154人;12个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累计在治964人,日均服药675人,治疗平均保持率为70.3%。

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项目资金总额2569万元,其中直接下拨市县1679.9万元,省抗结核病药品采购经费870万元。

截至6月底,所查17个市本级和17个县(区)累计新发现涂阳病人1412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1.03%;检查密切接触者1799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46.44%;实际追踪病人11473人,任务完成率为48.65%,追踪到位率为87%。

中央财政免疫规划项目安排我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一类疫苗及注射器购置经费9127万元。

各地能认真落实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按照《2009年中央补助安徽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2010年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一类疫苗的运输、管理和供应,确保一类疫苗的免费接种,保障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宣传活动,并对市、县、乡级预防接种人员组织培训,上半年所查17个市本级和17个县(区)共培训预防接种人员2301人,提高了基层服务技术水平;冷链储运设备基本到位并投入使用;所查17个市本级和17个县(区)2490个预防接种门诊中有2365个通过了省或市规范化门诊验收,占预防接种门诊总数的94.98%。

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疟疾防治项目资金总额956万元,其中直接下拨补助经费649万元。

各项目实施地区高度重视疟疾防治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继续开展疟疾休止期预防服药、媒介防治、发热病人血检、现症病人治疗等工作。

截至6月30日,全省疟疾累计报病546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0%以上。

(三)2010年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项目进展情况

省财政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项目进展良好。

1-6月份,全省共救治艾滋病病人2334人,为全年救治任务的96.45%;救治贫困结核病病人4360人,为全年救治任务的58.13%;累计支出使用资金1071万元,为省民生工程全年安排资金总额的58.30%,其中艾滋病病人医疗救治资金使用率为66.35%,贫困结核病病人救治资金使用率为45.19%。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自2009年8月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启动以来,各地能够按照《安徽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要求,及时制定本地具体项目执行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分解下拨项目经费,组织人员培训,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初显。

为强化九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监督和指导,准确掌握各地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经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商定(疾控函【2010】44号),自2010年8月始,对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实行月报制,对各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季报制。

省卫生厅将对各项目实施情况及工作进度汇总后另行专项通报。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执行的项目和资金底数不明,影响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

每年度中央和省财政项目及资金额度众多,客观上中央财政和省财政项目执行时间相差数月甚至一年,而且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基本公共项目已连续下达了两年资金,主观上部分市、县未能及时梳理研究项目执行工作,造成大量资金沉淀积压,项目执行不力。

(二)资金使用不及时,财务佐证资料收集不完整

部分市县未实行项目经费预拨制,同时工作开展后未能及时报账,造成项目资金滞留账面,经费使用与工作开展进度不同步,资金使用率偏低;各地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财务佐证资料不完整、支出科目不合理、核算标准不统一的现象,影响了经费执行的规范性。

此外,根据督导结果,亳州市及利辛县部分项目资金没有到位,经费使用率为0,影响了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信息化及数据准确性亟待加强

我省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很多具体工作实施信息化管理。

督导发现一些市、县数据收集不规范,上报不及时,数据未经严格核实,不利于上级对工作进度的准确把握。

例如,无为县人民医院和皮防站VCT点上半年网络直报上报为0,行为干预现场工作记录表数据与网络直报数据不一致,且存在逻辑问题;全椒县结核病密切接触者检查情况未按要求录入专报网,病人登记本内容填写不规范,登记本病人信息与网报信息不相符。

此外,个别地区未按要求规范整理、分类存放相关工作资料,影响了资料的查阅、归档。

(四)项目管理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足

近年来,疾控等公共卫生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逐年增多,任务繁重,对工作执行人员、科学管理和执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多数市县存在项目管理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紧缺、培训不足、执行能力薄弱的问题。

(五)各地、各项目具体实施工作中的不足

部分地区艾滋病防治项目中自愿咨询检测(VCT)服务网络建设仍不健全,服务质量不高,报表填写、整理欠规范;同伴教育员培训工作未广泛开展,少数自愿咨询检测点原始工作数据与网络直报数据不一致,部分地区存在艾滋病感染者较多失访现象;部分市还未开展对监管场所工作人员、高干队员和医生的培训,对监管场所及从业人员开展干预工作的覆盖面还不够;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在治人数偏低,全省12个门诊中5个门诊治疗保持率低于65%,其中阜阳市仅为36%。

结核病防治项目中一些地区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进展较慢,追踪到位率未达到要求,病人病案、追踪、转归信息未及时录入网络专报。

部分市县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的联系沟通、例会制度执行不够。

免疫规划项目中部分市县预防接种门诊每月安排接种日较少,接种剂次偏少;少数市、县冷链温度记录不全,个别地区预防接种门诊疫苗的出入库登记、保存管理不规范;一些冷链设备和报警装置未及时投入使用,如宣城市宣州区2座冷库未安装,已使用的冷库内疫苗摆放无序,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混杂堆放。

个别地区预防接种门诊中规范化门诊所占比例较低,如蚌埠市规范化门诊所占比例为66.67%,怀远县仅为44.68%。

疟疾防治项目中部分乡镇防治技术培训和督导工作不到位,血检率较低,物资、药品发放登记不规范,人群预防性服药及媒介防治工作进程缓慢。

民生工程医疗救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10个市的救助资金使用率低于50%,其中淮北市和蚌埠市资金使用率分别为16.52%和22.93%。

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地进展不平衡,部分市县项目任务、资金的分解不够细化,不同实施单位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对基层督查指导后未正式行文通报,考核工作缺乏力度。

基层特别是乡、村级执行能力薄弱,信息化程度不高,健康档案、精神病和慢性病管理档案建立欠规范,利用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中央、省财政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领导和管理

日前,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疾控秘【2010】575号)和《安徽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卫疾控秘【2010】576号),对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要求,随后,将印发关于经费核定和使用管理的办法,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照本次综合督查的专门反馈报告和本通报内容,结合上述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积极督促整改,配备充实项目管理人员,加强项目培训和指导,明确项目目标和执行内容,规范项目工作管理和财务拨款、报账程序。

上级对下级要开展经常性督导。

各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对各市目标考核和民生工程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次通报经费拨付和使用进度是依据现场督导结果,并经初步核定的数据,在2010年11月份开展全省第二次综合督导时将重点核实。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规范财务报账流程

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地区要加快资金拨付,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经费执行进度和支出使用的监管。

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加大资金执行力度,明晰中央财政、省财政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九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名目和资金额度,设立专帐或明细分类账目分别核算;同时,要重视相关佐证资料和原始单据的收集、整理,及时办理结报手续,保持资金使用与工作开展同步推进。

项目资金在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要留存主要相关资料复印件,设立辅助账目备查。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网报数据准确性

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

要按照项目的具体要求,规范收集、如实填写、及时录入,并在上报前先行核实。

同时,要妥善保管原始报表,保持原始记录与上报信息一致,确保网报数据的真实准确。

(四)强化督导考核机制,加大具体项目整改落实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强化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逐级督导。

应针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督查,特别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和项目执行的指导。

每次督导后要下发通报,敦促被查单位认真查找不足,及时纠正问题,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项目执行单位要对照考核办法,对项目执行开展自评,卫生行政和财政部门年终开展全面考核评审,并作为拨付全部项目资金的依据,奖励先进单位,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科室和个人实行问责制。

(五)对项目工作的具体要求

1、艾滋病防治项目:

要进一步提高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质量,广泛开展同伴教育活动;继续完善VCT网络建设,规范资料的登记整理;加强对艾滋病病人的督导服药和随访;市级要尽快开展对临床医生、高干队员和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已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地区要规范门诊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维持治疗相关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入组治疗人数,减少脱失率,提高维持率。

要加快推进实验室建设和监测工作,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艾滋病抗体筛查实验室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卫防〔2010〕3号)文件要求,2010年底各市对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50%以上机构完成HIV筛查实验室的申报验收工作,2011年年底要有80%以上机构完成HIV筛查实验室的申报验收工作。

要将艾滋病防治工作与性病防治工作相结合,将梅毒防治纳入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提高通过性病门诊发现艾滋病病人的敏感性和能力。

2、结核病防治项目:

坚持例会制度,加强疾控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转诊和报告病例;要加强对结核病门诊业务工作的督查指导,敦促门诊及时在网络专报中录入病案、追踪、转归等信息;进一步开展密切接触者检查,提高追踪到位率。

按照年初明确的目标,提高DOTS实施质量,实现病人发现率达到70%,治愈率达到85%以上,涂阴病人规范管理治疗率达到90%的目标。

3、免疫规划项目:

各地对配备的冷链储运和报警设备要及时安装使用,发生故障要立即维修;要规范一、二类疫苗的管理,保证接种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供应,严禁一类疫苗接种收费和“搭车”收费;提高接种率,确保“老五苗”接种率达到85%、“新八苗”接种率达到80%;加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宣传力度,所有接种门诊应张贴省统一印制的宣传标牌,明确公示一类疫苗品种和接种程序以及二类疫苗收费情况;要合理安排每月接种日,方便群众接种,原则上每月应达10日以上。

4、疟疾项目:

继续加强对基层人员疟疾防治技术的培训、指导,扩大镜检范围,保证镜检质量,提高发热病人血检率;强调疟疾低发态势地区要加强疫情监测,加大群众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健康教育,严防恶性疟的输入,发现病人要及时诊断和规范治疗。

5、各地要加快民生工程艾滋病、贫困结核病病人重大传染病救治资金使用进度,足额下拨免疫规划接种补助经费。

要根据民生工程管理办法,因地制宜,创新完善补助发放流程,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使更多符合条件的救治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要提高和确保免疫规划项目疫苗接种率,将预防接种补助经费足额补助到位。

6、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加快推进促进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明确各项目资金使用总额和核定办法,将资金预拨到位,规范使用,及时报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项目指导机构要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财政专项资金可通过各级疾控中心、妇保机构考核下拨执行单位,亦可按任务和考核结果,由疾控中心、妇保所等单位提出建议拨款方案,由财政部门直接下拨执行单位;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执行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要参照省级有关财务核算、目标考核、信息化报告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实施方案,加强协调沟通,加快资金使用,确保如期实现各项目目标任务。

附件:

表1-1,2.2010年1-6月中央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市和县级)

表2-1,2.2010年1-6月中央财政补助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市和县级)

表3-1,2.2010年1-6月安徽省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汇总表(市和县级)

表4-1.2010年1-6月民生工程重大传染病艾滋病、贫困结核病病人医疗救治进展情况省级汇总表

表4-2-1,2.2010年1-6月民生工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补助项目进展情况(市和县级):

表5-1,2.中央(省)财政补助疾控项目资金使用督导结果汇总表(市和县级)

6.本轮省级督导分市反馈报告

表7-1,2.2009年-2010年度(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疾控项目经费一览表(17市本级和所查17县区级)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词:

疾病控制 项目督导 通报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8日印发 

印12份

附件:

 卫疾控秘〔2010〕615号(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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