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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新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视工作实施细那么〔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中涉及构造平安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

福建省建立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方法?

、?

厦门市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管理规定?

等规章规定,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立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构造平安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到经过省级以上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展检测的活动,检测单位参与现场见证取样、做好旁证记录。

第三条以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构造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构造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墙体材料;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构造的自拌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节能工程用材料、设备;〔十二〕钢构造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三〕国家及地方标准、标准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工程。

第四条涉及构造平安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对国有财政投融资工程或省、市重点工程,建立单位应在检测合同中约定提高见证取样送检比例和扩大见证取样送检范围,涉及主体构造平安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频率不得低于50%。

第五条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试块、试件和材料取样位置规定:

〔一〕钢筋原材:

取样应在原材料堆场按检验批随机抽取〔调直后钢筋在加工场内随机抽取〕。

〔二〕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接头:

应在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按检验批随机截取。

〔三〕混凝土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

应在混凝土浇筑点

取样。

〔四〕其它材料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选定取样位置。

第六条见证员、取样员〔试验员〕、检测单位旁证人员应经岗位培训考核并取得岗位证书,方能持证上岗。

第七条检测单位承接检测业务,应当与建立单位签订书面委托检测合同,检测合同中应包含监理单位编制的?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表?

〔见附件1〕。

检测单位将检测合同报送检测专业委员会备查。

施工单位在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时应将通过检测专业委员会备案的检测合同报送工程工程的监视机构。

第八条签订检测合同后,准备实施见证送检前,见证员、取样员〔试验员〕应到检测单位采集指纹或人脸图像等确认人员身份的信息,以便检测单位对见证员、取样员〔试验员〕进展身份核实。

第九条取样员、兼职见证员只能在一个工程工程从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专职见证员任职的工程工程数在根底和主体阶段不得超过二个,其他阶段不得超过三个。

取样员〔试验员〕、见证员变动的,应到市建立与管理局进展变更,变更后凭变更证明书面告知该工程的检测单位,并报送工程工程的监视机构备案。

检测单位应通过监理企业资质备案及信用信息系统和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分别核查该工程的见证人员和取样员是否与备案一致,假设不一致应告知监视机构。

第十条实施见证取样前,监理单位应提前24小时以邮件等电子信息通知该工程工程的检测单位和监视机构。

检测单位旁证人员应携带委托单、样品标识,委托单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填写,委托单应含样品相关信息,注明取样时间及地点、代表数量等,取样员、见证员、旁证人员在取样后在委托单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见证人、旁证人员核对?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表?

,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展见证,见证员、取样员、旁证人员应在试样上作出与委托单一致的唯一性标识〔可采取暗纹标识识别〕,标识应有取样员、见证员、旁证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应制定检测试验方案,明确检验批划分。

每次见证取样后,见证员应填写见证取样表〔见附件2〕及见证取样送检汇总表〔见附件3〕,取样员应填写见证取样、见证送检汇总表〔见附件4〕。

检测单位旁证人员应填写旁证取样送检汇总表〔见附件5〕。

第十二条对于见证取样完毕后需留置工地现场的样品,待样品符合搬运条件时由取样员、见证员一起送至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应核对见证员身份信息及样品标识,与原信息相符前方可承受见证送检委托。

对于见证取样完毕后即可搬运的试样,由取样员、见证员、检测单位旁证人员一起送至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应核对见证员身份信息及样品标识,与原信息相符前方可承受见证送检委托。

第十三条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展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对于采用见证取样送检的试样检测报告上应注明见证员、取样员、旁证人员的姓名、岗位证书号码及取样时间。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展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过程进展旁证,且必须对见证取

样过程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检测单位在旁证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未按规定进展见证取样的,应中止旁证,并报告工程工程的监视机构。

第十六条监视组结合日常监视工作按?

施工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抽查表?

〔附件6〕规定的内容对施工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实施监视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

第十七条监视组结合日常监视工作按?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抽查表?

〔附件7〕规定的内容对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实施监视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

第十八条监视机构检测管理部门结合日常监视工作按?

测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抽查表?

〔附件8〕规定的内容对检测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旁证情况实施监视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

第十九条监视组在开工条件、构造工程施工过程及构造验收阶段结合日常监视工作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见证取样送检工作进展抽查,抽查频次为每阶段不少于一次。

在施工过程阶段重点核查见证的材料、试块、试件检验是否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及催促责任单位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等质量问题进展整改。

在构造验收阶段重点核查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是否相符,见证送检的比例是否到达相关规定要求。

监视机构检测管理部门对检测单位实施见证取样送检旁证情况监视抽查,每月抽查不少于两次,重点核查旁证实施及检测不合格上报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见证员或取样员对送检试样弄虚作假致使送检试样不具备代表性和真实性的,对监理单位〔或建立单位〕和施工单位、见证员和取样员分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行政处分。

检测单位未按规定实施旁证的,对检测单位和旁证人员分别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报告建立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但凡应该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程检测工程,未按规定取样、见证、旁证的,该检测结果不得作为验收依据,由监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责成相关责任方进展鉴定或取样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当。

第二十二条各区监视站参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细那么自2011年12月20日起实施。

附件1: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表

产品或工程

预计检验总批次

见证取样、送检批次

预计实施时间

备注

监理工程师:

见证员:

监理单位

注明:

此表由监理单位填写。

编号:

工程名称:

洋唐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A02、A03A04A07地块根底及上部主体工程取样部位:

取样地点:

取样日期:

见证记录:

样品名称

规格

级别

品种

强度代号

〔标号〕

牌号

批号

质保书编号

取样数量

代表数量

标识、圭寸样方式及内谷

[1]取样依据:

[2]取样方及见证方均确认所取样品能代表本批产品质量;

取样员签名及岗位证书号码

见证员签名及岗位证书号码

旁证人员

签名

本表一式两份,分别归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技术档案。

工程名称

洋唐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A02、A03A04A07地块根底及上部主体工程

施工单位

厦门市环海华建立集团

检测单位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

见证材料类另S

取样日期

取样部位

取样数量

取样人

见证人

旁证人

送检日期、数量

报告编号

检测结果

备注

共页第页

注:

此表由监理单位填写

监理工程师:

记录人:

附件4:

 

见证取样、见证送检汇总表

共页第页

工程名称:

洋唐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

施工单位:

厦门市环海华建立集团

监理单位: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

A02、A03A04A07地块根底及上部主体工程

建立单位:

厦门兆信工程建立管理

签约的检测单位: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

工程或产品

应检总批次

见证取样批次

见证送检批次

不合格总批次

备注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试验人员〔取样员〕:

施工单位

监理工程师〔见证员〕:

注:

此表由施工单位汇总填写,监理单位人员确认相关信息属实后签章

共页第页

工程名称

洋唐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A02、A03A04A07地块根底及上部主体工程

施工单位

厦门市环海华建立集团

监理单位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

旁证日期

见证材料类别

取样部位

取样数量

旁证过程工作描述

送检日期

报告编号

检测结果

旁证人及登记时间

备注

注:

此表由检测单位填写

汇总人:

附件6:

 

 

施工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抽查表

 

第页共页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负责人

建立单位

负责人

监理单位

负责人

抽查时间

年月日

1.检测试验方案

1.1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进场材料汇总表制订检测试验方案,明确检验批划分,并报送监理单位。

1.2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图纸、进场材料汇总表制订检测试验方案,未报送监理单位;

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2.1有完善的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现场试样制取及养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现场检测试验平安管理制度、检测试验报告管理制度〕。

2.2缺失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现场试样制取及养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现场检测试验平安管理制度、检测试验报告管理制度〕。

3•根本配备

3.1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实施及相关标准;取样员是否持证上岗,签名是否与证件相符;人员假设有变更的,按照相关规定进展。

3.2工程施工现场未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实施及相关标准;取样员无证上岗,签名与证件不符;未按照相关规定进展人员变更。

4•取样

4.1按照要求执行进场材料报验制度、检验批划分,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制取试样;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从现场外制取;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施工单位及其取样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4.2未按照要求执行进场材料报验制度、检验批划分,未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制取试样的,或以小批量代替大批量,造成检测试样不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5.

抽查记录

内业资料

5.1施工现场按照单位工程建立钢筋试样、钢筋连接接头试样等试样台账;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在台账中注明处置情况;不合格处置经监理确认。

5.2施工现场未按照单位工程应建立钢筋试样、钢筋连接接头试样等台账;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台账中未注明处置情况;不合格处置未经监理确认。

6.检测报告

6.1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对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进展确认方才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6.2施工单位未等监理单位对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进展确认即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7.质量不合格情况整改

7.1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工程实体等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依据相关标准的规定进展整改。

7.2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工程实体等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未依据相关标准的规定进展整改。

8.检验频率

8.1应见证的材料、试块、试件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相符。

见证送检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8.2应见证的材料、试块、试件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见证送检的比例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

处理意见

1•未制订检测试验方案的,责令施工单位补充完善制订检测试验方案。

2•未建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责令施工单位补充完善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现场试样制取及养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现场检测试验平安管理制度、检测试验报告管理制度〕并可记录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3•施工现场未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实施及相关标准标准;责令施工单位配备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实施相关标准标准;取样员无证上岗、签名与证件不符的,责令施工单位进展整改并可记录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取样员无证上岗期间所取试样的检测结果不得作为验收依据,并可对监理单位记录不良记录;取样员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该施工单位进展整改,并可记录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4•不按照要求执行进场材料报验制度、检验批划分,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制取试样,

或以小批量代替大批量;责令该施工单位进展整改,及时补充完善漏检批次,假设工程实体已隐蔽完成的,由监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责成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相应实体构件进展鉴定或取样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施工单位承当,可记录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5•施工现场未按照单位工程应建立钢筋试样、钢筋连接接头试样等台账;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台账中未注明处置情况的;责令施工单位补充完善相关内业资料。

6•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未检先用或未等监理单位对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进展确认随即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的,责令施工单位进展整改,并可记录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7•施工单位未依据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工程实体等质量问题进展整改的,监视机构不予以办理验收监视并责令施工单位进展整改,并可记录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8•但凡应该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程检测工程,未按规定取样、见证、旁证的,该检测结果不得作为验收依据,由监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责成相关责任方进展鉴定或取样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当。

见证取样、送检频次不满足本?

实施细那么〔试

行〕?

第四条要求的,监视机构不予以验收,责令该监理单位进展整改,并可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备注

建造师或工程管理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视抽查人员〔签字〕:

附件7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抽查表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立单位

第页共页

负责人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

抽查时间—年月日

1.检测合同管理

1.1检测合同应包含见证员的姓名及见证员证号、?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等信息。

1.2检测合同未包含见证员的姓名及见证员证号、?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等信息。

2.人员管理

2.1工程监理机构人员设置,见证员岗位证书及到岗情况,见证员签章与岗位证书满足相关要求,承受指纹或人脸图像采集并见证送检;人员假设有变更的,按照相关规定进展。

2.2工程监理机构人员设置,见证员岗位证书及到岗情况,见证员签章与岗位证书不满足相关要求;未按照相关规定进展人员变更。

3.内业资料3.1见证员参与见证取样、送检,并已做好见证取样表,做好样品标识,填写见证取样送检汇总表,监理实施细那么、监理日志中有见证取样、送检的相关内容。

抽查记录

3.2见证员未参与见证取样、送检,未做好见证取样表,未填写见证取样送检汇总表或签字不全,监理实施细那么、监理日志中无见证取样、送检的相关内容。

4.见证取样实施

4.1按照?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实施见证取样、送检。

4.2未按照?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实施见证取样、送检。

5.通知旁证

5.1提前24小时通知检测单位实施旁证,有书面资料。

5.2未提前24小时通知检测单位实施旁证,无书面资料。

6.检测报告确认

6.1监理单位对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进展确认前方才进入下一道工序。

6.2监理单位未对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进展确认,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7.检验频率

7.1应见证的材料、试块、试件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相符。

见证送检的比例符合要求。

7.2应见证的材料、试块、试件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见证送检的比例达不到要求。

处理意见

1.检测合同签订不符合要求的,或签约的检测单位无资质的,监视机构暂缓其办理开工备案手续,要求申报单位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前方可承受备案。

2.见证员无岗位证书或者不到岗的,或见证员未参与见证送检并按要求到检测单位进展指纹或人脸图像采集、核对的,责令该监理单位进展整改,并可记录见证员不良仃为记录;人员未按规疋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该监理单位进展整改,并可记录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3.未建立见证取样台帐或未做好见证取样表,做好样品标识,监理实施细那么、监理日志等内业资料中缺失见证取样、送检的相关内容,予以责令整改。

4.不按照?

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实施见证取样、送检,未按照检验批及进场材料划分的,责令该监理单位进展整改,催促施工单位补充元善未送检批次,假设工程实体已隐蔽完成的,由监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责成相关责任方进展鉴定或取样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当。

并可记录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5.未按照相关规定通知检测单位进展旁证,责令该监理单位进展整改,并可记录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6.监理单位未对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进展确认即进入下一道工序,责令该监理单位进展整改。

7但凡应该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程检测工程,未按规定取样、见证、旁证的,该检测结果不得作为验收依据,由监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责成相关责任方进展鉴定或取样检测,检测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当。

见证取样、送检频次不满足本?

实施细那么〔试行〕?

第四条要求的,监视机构不予以验收,责令该监理单位进展整改,并可记录不良记录。

备注

对上述内容有无异议: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

监视抽查人员〔签字〕:

第页共页

抽查检测单位

名称

写明被抽查检测单位名称,地址及负责人

抽查记录

1.旁证人员

1.1旁证人员持证上岗。

1.2旁证人员无证上岗。

2.检测合同

2.1检测单位与建立单位签订检测合同。

检测合同签订时,检测单位对取样员、见证员的

任职条件进展核对,在确认其任职条件满足本?

实施细那么〔试行〕?

第八条的规定后完

成取样员、见证员的指纹或人脸图像采集工作。

未发现超资质承接检测业务情况。

2.2检测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检测合同。

检测合同签订时,检测单位应通过监理企业资质

备案及信用系统和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分别核查该工程的取样员和见证人员是否与备案一致,假设不一致应告知监视机构。

签订检测合同后,准备实施见证送检前,见证员、取样员〔试验员〕到检测机构采集指纹或人脸图像。

3.样品管理

3.1未发现检测单位受理无见证标识的见证样品的情况,有核对见证员身份信息方才承受

见证送检的试样;按规定留置试件〔非破坏性检测、且可重复检验的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7天;破坏性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3天;不合格样品应按规

定留置〕。

3.2存在检测单位受理无见证封样的见证样品或无见证人员见证送检的试样情况,未核对

见证员身份信息即承受见证送检的试样;未按规定留置试件。

4.旁证

4.1检测单位按规定参与现场见证取样并做好旁证记录或安装远程视频系统并远程监控取样过程,有视频资料。

4.2检测单位未按规定参与现场见证取样,未做好旁证记录且未安装远程视频系统,未远

程监控取样过程,无视频资料。

5.记录

5.1相关设备运行记录完整真实,并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按分类流水编号、与

原始记录、委托单一致、原始记录的信息应符合标准标准要求,以保证其能再现。

5.2相关设备运行记录不元整或不真实,或未妥善保存,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未按分类流

水编号、或与原始记录、委托单不一致、原始记录的信息不符合标准标准要求。

6.检测不合格情况上报

6.1有建立不合格〔或未到达设计值要求〕报告台账记录;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在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书面通知该工程的质量检测委托方和监理单位以及该工程质量监视机构。

6.2未建立不合格〔或未到达设计值要求〕报告台账记录;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报告未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书面通知该工程的质量检测委托方和监理单位以及该工程质量监视机构。

处理意见

1.旁证人员无相应上岗证书的,责令该检测单位进展整改,并可记录检测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2.未按规定采集指纹或人脸图像的,责令该检测单位进展整改,并可对检测单位记录不良记录;检测单位承接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送检单位和供给商的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报告无效。

3.样品管理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该检测单位进展整改;检测单位受理无见证标识的见证样品或者无见证人员陪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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