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官和路延线升级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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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水镇官和路延线升级改造工程

 

里水镇官和路东延线升级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盖单位章)

联系人:

吴先生联系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联系人:

王先生/庞小姐联系电话:

8

传真号码:

6E-mail:

核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盖单位章)

2017年10月27日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列示,包括:

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

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

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列示的内容为准。

如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予以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摘要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摘要,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会(不得超过2人),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

一、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一)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无投标邀请函原件(适用于邀请招标);

2、未按规定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4、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一体化服务平台上均完成投标人名称修改的除外);

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以及招标文件有要求必须到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

6、投标人未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注:

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将原封退回该投标文件。

(二)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符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一体化服务平台上均完成投标人名称修改的除外);

2、投标文件的装订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3、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4、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汉字形式(大写金额)记载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

注:

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在开标会上被宣布为无效投标后,不再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亦不进入评标程序,该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二、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

3、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或低于投标人的成本;

5、投标文件中擅自增减清单项目子项或清单工程量数量;

6、相关费用项目(规费、税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未按投标须知或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费率、计费基础、金额计算;

7、投标文件附有明显有失公允,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技术标(如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一、招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法发布公告,包括不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二)未经批准,应当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符合法定要求;

(四)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法定要求;

(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

(七)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

(八)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上述违法行为,如果在投标截止前发现的,责令改正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如果在投标截止后被发现和查实,且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招标无效。

如果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查实且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被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二、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三)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

(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五)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八)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

(九)投标人受到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罚的其他违法行为。

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

三、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换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条例》规定;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第56条,以及《条例》第71条、第72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五)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

(六)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

(七)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八)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九)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十)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中标被确认无效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第64条规定,由招标人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三)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四)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里水镇官和路东延线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文教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545.01万元,工程范围是一环北沿线入口至联安围路段,道路起点桩号为K0+68.861,道路终点桩号为K0+979.651,道路长度910.79米,道路宽度43.5米,双向6车道。

道路标准横断面为:

绿化带7.0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篱带1.5米+行车道12.0米+中央分隔带3.0米+行车道12.0米+绿篱带1.5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3.5米。

其它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2.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工期不因假期(含春节)、雨季、设计变更、修改等因素延长。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招标人,如招标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中标人必须执行。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对里水镇官和路东延线升级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人民币12,346,595.11元。

2.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企业类型:

建筑业企业);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为此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注: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是指:

与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综合工程相关的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等专业,以职称专业为准。

4.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网页打印件)。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网页打印件)。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现金(含电子版资料),售后不退。

方式一、在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光盘在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现金缴款及领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电子版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

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35号5楼(金桂园小区旁)

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现金(含电子版资料),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先生/庞小姐  联系电话:

8 传真:

6

方式二、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0日24:

00前(北京时间)。

6.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24.6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若没有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递交其不参与投标的情况说明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递交情况说明及开户许可证的单位,则视为不诚信表现,招标人将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备注: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2日9时00分~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大楼3楼开标室(市民之窗24小时自助服务区旁)。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

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

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本项目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的进场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逾期进场的特定人员按未出席处理,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2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资料证件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除外)。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以上资料须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名称及原件数量。

采用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的项目,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

未被选中为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人递交的原件资料和其投标文件一并退回。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并须将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单独提供,以便招标人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cn/)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发布评标公示的同时,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将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对中标候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递交解锁申请以及加盖单位红章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交易所对其项目负责人进行解锁。

该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常驻工地,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10.4特别说明:

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统一约定以本招标文件的工程名称“里水镇官和路东延线升级改造工程”为准。

10.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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