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654932 上传时间:2023-05-20 格式:DOCX 页数:48 大小:848.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48页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48页
亲,该文档总共4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4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docx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

 据悉,《规划》的目标是到2015年,皖江地区生产总值比2008年翻一番半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在具体产业规划上,《规划》要求到2015年,汽车、钢铁、有色、装备制造、化工、建材、家电、农副产品加工等八大产业销售收入超千亿元,三次产业协调发展,非农产业比重达到90%以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落实《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协调发展,优化示范区城镇体系,指导区域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统筹示范区空间利用,编制《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

(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

(四)《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30号);

(五)《国务院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5号);

(六)《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0〕967号);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0〕97号);

(九)《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号);

(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皖发〔2010〕3号);

(十一)《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10〕10号);

(十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十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加快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建规函〔2010〕115号);

(十四)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扩大开放,着力深化泛长三角地区发展分工,创新合作方式,推动区域联动发展;着力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增强产业承载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探索科学承接新途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综合竞争力;着力促进创新资源整合,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着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着力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皖江城市带建设成为产业实力雄厚、资源利用集约、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与长三角地区有机融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

第四条 规划重点

(一)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合理引导城镇化速度,注重提升城镇化质量。

(二)优化示范区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协调产业承接集中区和城镇体系重构,科学引导各级各类城镇发展。

(三)加强示范区空间资源合理开发,落实集中区选址与用地,适应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保护的双重需求。

(四)统筹布局示范区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调各行业规划、专业规划,为示范区的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支撑条件。

(五)关注区域整体发展,探索示范区城市联动发展以及跨区域合作的新途径,提出皖江城市带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建设的路径。

(六)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引导和调控各项建设活动,提出区域空间管治要求,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提升政府对空间资源的管治能力,提升区域与城镇间的协作能力。

第五条 规划范围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范围,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巢湖、滁州、宣城9市全境和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共59个县(市、区),地区面积7.58万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期限

2010—2015年,重大问题展望至2020年。

第七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发展目标

 

第八条 综合发展目标

到2015年,示范区经济总量大幅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更加良好,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在带动安徽加快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

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地区生产总值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城镇化率达到55%。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农业基础地位稳固,非农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

汽车、钢铁、有色、机械设备、化工、建材、家电、农产品加工八大优势产业在全国的地位进一步提升,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现代服务业体系日趋完善。

开放合作不断加强。

区域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市场体系、体制机制等与长三角全面对接,形成一批特色化、集约化发展的产业开发园区,外来投资、外贸进出口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

公共服务日趋完善。

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就业更加充分,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人居环境更加良好。

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稳步下降,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100%。

巢湖整体水质得到改善,长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Ⅱ—Ⅲ类,出境断面水质保持现有水平。

 

第九条 主要规划指标

表1 示范区主要规划指标

指    标

单位

2009年

2015年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6733.16

15000

财政收入

亿元

1001.50

2300

城镇化率

%

48.00

55

非农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89.27

9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开发区所占比重

%

49.62

65

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1.23(2008年)

2.2

科技进步贡献率

%

55(2008年)

≥6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464.78

2850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515.80

9900

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38.94

40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17(2008年)

285

职业教育在校学生规模

万人

50(2008年)

8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4.5(2008年)

累计20以上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255(2008年)

175

城市污水处理率

%

64.23

75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

%

89.78

95

第十条 城镇化发展目标

优先发展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积极培育新城市,做强做优中等城市;发挥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全国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综合交通枢纽的作用,加快合肥经济圈发展,依托合肥—安庆、合肥—淮南、合肥—六安、合肥—巢湖等城际公路干线,大力推进城镇密集区建设;强化芜湖作为省域次中心城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市和皖江开发开放的龙头地位,推进跨江联动发展,密切和南京都市圈的合作,建设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大城市,促进芜湖市和马鞍山市、铜陵市和池州市同城化、一体化发展;扩大和提升安庆的规模和功能,成为带动皖西南、辐射皖赣鄂交界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培育滁州、宣城两市成为全面对接苏浙沪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推动区域城乡统筹,促进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到2015年末,区域常住总人口控制在3300万人以内,城镇化率55%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第三章 示范区城镇发展战略

 

第一节 示范区战略定位

第十一条 示范区总体功能定位

立足安徽,依托皖江,融入长三角,连接中西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不断探索科学发展新途径,努力构建区域分工合作、互动发展新格局,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合作发展的先行区、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第二节 城镇化发展战略

第十二条 城镇化发展策略

加强承接产业转移的外部动力,提高内生发展的持续动力,促进城镇化加快发展;以集中区设立为城镇体系重构契机,积极培育新城市,优化城镇体系;做大做强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合肥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地位,加快建设充满活力、独具魅力、创新发展、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湖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推进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将芜湖作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市、省域次中心城市定位,加快推进芜马同城化、铜池一体化和跨江联动发展,共同构建现代化滨江组团式城市发展格局;积极推动安庆成为皖西南区域中心城市;宣城、滁州、巢湖、六安等城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承载力和带动力,尽快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大中城市;以城乡统筹为总体要求,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有示范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第十三条 城镇化动力机制

以承接产业转移为外部动力,以增强内生发展为持续动力,以其他非农产业发展为辅助,以技术和制度创新为手段,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导向,发挥外向型与内源型经济的互动作用,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 城镇化发展路径

(一)以城镇功能提升为抓手,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引导城镇密集区发展,发挥城市组群和中心城市在城镇化进程中的龙头作用。

(二)以集中区设立为契机,促进区域城镇体系重构。

通过集中区的合理选址,跨区域集聚人口,近期依托周边中心城市发展,促进周边城市扩张,远期形成新兴产业功能区或产业新城,加快与周边城市空间融合速度,促进城市组群形成。

(三)积极发展小城市,加快建设县域中心城市,提升县城产业集聚能力,提高城镇网络化水平。

(四)以重点小城镇建设为突破口,实现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促进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

(五)引导跨省劳动力和区域外劳动力的流动,促进区域人口有效集聚。

第十五条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把稳步推进城镇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发展,大力调整城乡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在深化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推进城建投资体制改革等方面迈开实质性步伐,为农民进城创造更好的条件;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把扩大农村就业与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结合起来,促进人口从乡村向城镇转移,引导人口向重点发展地区、地带集聚,优化人口空间结构;加快改善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协调推进城乡改革,推进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

 

第三节 城镇空间发展战略

第十六条 空间资源利用总体要求

满足示范区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总体要求,立足于示范区发展实际,因地制宜,优化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空间布局和发展模式,着重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空间资源配置利用的集约化程度。

第十七条 空间发展总体战略:

“城镇产业互动、区域合作共赢”

以承接产业转移为动力,以集中区设立为契机,加快城镇化进程,优化示范区城镇体系,增强要素集聚和服务能力。

逐步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主体、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实现城镇与产业互动发展,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支撑。

合理设置集中区,拓展发展空间,以相邻城市联动发展为主,积极推动沿江城市跨江联动;进一步密切示范区各市经济、技术、文化联系,深化区域合作,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城市功能合理分工。

 

第四章 示范区城镇体系优化与完善

 

第一节 城镇体系空间重组

第十八条 示范区核心特色——建设产业承接集中区

示范区内产业承接园区有两种形式:

开发园区与集中区。

开发园区的设立、扩区和区位调整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的设立可以突破行政区划制约,在示范区适宜开发地区规划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

集中区重点围绕新型化工、装备制造、冶金及金属材料深加工和高新技术等产业,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新兴的现代产业密集区,有力推进示范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集中区有两种形式:

省直管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和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

其中省直管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为省市共建,以省为主;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为省市共建,以市为主。

第十九条 集中区建设对区域城镇体系的空间重组效应

(一)大规模、高质量的经济发展要素的集聚。

(二)形成新兴产业功能区或产业新城,逐步与周边城市融合。

(三)现有城市发展加速,城市组群初步形成;合肥初步形成合肥城镇密集区,芜湖、马鞍山市初步形成芜马城市组群,铜陵、池州初步形成铜池城市组群,安庆都市区雏形出现,宣城、滁州、巢湖、六安发展速度加快。

(四)中小城镇不断壮大和发育,城镇等级结构进一步得到完善。

(五)城市分工进一步明确,城市间横向联系增强,城市功能逐步完善。

(六)空间结构由“单中心”演化为“多极化”格局,沿江城镇的“主脊”地位将进一步凸显,形成城镇密集区(城市组群)、都市连绵带、城市发展带等空间形态。

(七)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服务功能提出更高要求。

第二十条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一带三极两星”

形成以沿长江一线为城镇密集发展带,以合肥为“带动极”、以芜马巢为“集聚极”和以安池铜为“增长极”的三极,以滁州、宣城为两星的网络化、开放化的“132”联动发展的示范区城镇空间结构,以一带为主轴线,三极为顶点,两星为节点,促进合肥经济圈、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联动发展,构建省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

第二十一条 城镇空间布局引导一:

打造沿江城镇密集发展带

构筑马鞍山到安庆的沿江城镇密集发展带,以产业集聚为抓手,以城镇建设为依托,远景构筑以芜马巢城市组群、安铜池城市组群为重点的紧凑开发、经济发达和生态空间开敞的带型组团式城镇密集发展带。

第二十二条 城镇空间布局引导二:

引导培育“三极”城镇密集区——合肥“带动极”、芜马巢“集聚极”和安池铜“增长极”

进一步拓宽合肥区域合作空间,提升在城市与区域体系中的地位,努力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依托宁西、沪汉蓉、京福、商合杭快速铁路等区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区域交通枢纽建设,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和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服务功能,发挥辐射作用,带动示范区产业加快发展。

强化芜湖作为省域次中心城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市的作用,通过省直管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和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的建设,推动芜马同城化和跨江联动发展,打造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大城市;促进江北地区的加快发展,形成产业新城,远景江北江南相融合发展,形成芜马巢集聚极和城镇密集区;加强与南京都市圈的联动,建设联系南京都市圈和长三角的快速通道。

通过省直管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和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的建设,推动铜池城市组群发展。

将安庆建设成为带动皖西南、辐射皖赣鄂交界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远景促进形成安池铜组合体,形成安池铜增长极。

合肥“带动极”、芜马巢“集聚极”、安池铜“增长极”共同构成皖江示范区的三大发展极,传递辐射功能,引领区域发展。

第二十三条 城镇空间布局引导三:

加强“两星”发展——滁州、宣城

重点培育滁州、宣城两星城市,形成沿苏浙的空间对接带上的明星城市,无缝对接长三角;加强空间对接带上的滁来全城镇群建设和宣郎广工业走廊建设,构筑由滁州、宣城等城镇组成的扇形带状城市群。

第二十四条 城镇空间布局引导四:

因地制宜,有保有压,建构经济繁荣、环境良好的区域空间结构

(一)注重区域城镇开发时的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布局和选择时要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切实加强湿地和长江水系及其支流的生态保护。

(二)限制生态比较敏感和脆弱的地区如沿江湿地生态功能区、皖西丘陵生态区、皖南丘陵生态区、皖中湖泊生态源区的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三)切实加强水资源和生态资源的保护,积极探索保护水资源、解决水污染问题的途径和措施。

 

第二节 集中区空间布局

第二十五条 集中区发展总体要求

坚持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标准,加快集中区产业发展支撑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创造优越发展环境,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增强产业集聚效应,促进示范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充分调动各地的积极性,鼓励集中区发挥自身优势,在创新跨区域合作方式、推进组团式承接、开展自主创新、发展产业集群、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资源集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集中区、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妥善处理承接产业转移与发展方式转型的关系,探索科学承接产业转移的有效途径,不断在发展中积累经验,按照特色明显、布局科学、用地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加强集中区建设,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示范。

第二十六条 集中区选址原则

(一)有利于优化示范区城镇未来发展格局与城镇体系,有利于促进形成以沿长江一线为城镇密集发展带,以合肥为“带动极”、以芜马巢为“集聚极”和以安池铜为“增长极”的三极,以滁州、宣城为两星的网络化、开放化的“132”联动发展的示范区城镇空间结构。

(二)充分利用长江深水岸线资源,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近期相邻城市联动发展和沿江城市跨江联动。

(三)以具备一定规模的城镇作依托,有利于建设新城市。

(四)建设用地条件良好,节约投资成本,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要求。

(五)依托已有或已建的重要交通设施和工业园区快速启动,集约发展。

(六)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就地就业,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第二十七条 集中区布局

(一)省直管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

1.江北产业集中区:

位于巢湖市和县境内;

2.江南产业集中区:

位于池州市贵池区境内。

(二)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

1.合肥市集中示范园区:

位于新站实验区东方大道两侧;

2.芜湖市集中示范园区:

主要位于中心城区西部的三山区内;

3.马鞍山市集中示范园区:

位于中心城区南部太白、年陡两镇境内;

4.巢湖市集中示范园区:

位于无为县二坝镇内;

5.安庆市集中示范园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北环石门湖周边地区;

6.池州市集中示范园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部的秋江街道内;

7.铜陵市集中示范园区:

位于铜陵县东联乡境内;

8.宣城市集中示范园区:

位于中心城区西部宣杭高速以西;

9.滁州市集中示范园区:

位于中心城区东北部,宁洛高速公路以南、马滁高速公路以西地区;

10.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

位于中心城区东侧三十铺镇内。

(三)省直管集中区拓展空间展望。

江北产业集中区拓展空间:

东至长江岸线,南至靠淮南铁路控制线,西以历阳镇戚镇街道东侧与太阳河交汇处为始点,自北向南经官塘、菱湖沿线,辖白桥全镇,经沈巷镇孙庄村、保圩村跨206省道,沿沈巷镇规划东控制线下沟至淮南铁路控制线,北至太阳河。

控制总面积约200平方公里。

江南产业集中区拓展空间:

东至青通河,南至铜九铁路,西自南向北为杨山河—九华河—梅龙街道与江口街道分界线—贵铜公路—东盾木业东围墙,北至长江大同圩堤防。

控制总面积约200平方公里。

采用自主开发、合作开发、飞地开发等多种开发方式推动集中区建设,分步实施。

第二十八条 集中区的可持续发展

提高入区项目技术水平和质量。

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选资标准,完善项目准入机制与退出机制,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处理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进入集中区;加强项目用地预审,严格执行国家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

强化集中区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

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加强废水、废气的集中治理和固体废物的有效处理、处置。

集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营。

建设项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

 

第三节 开发园区空间布局

第二十九条 各类开发园区的建设用地必须在所在地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

第三十条 按照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突出的原则,加强开发园区管理,加快转型升级,合理安排承接产业转移的空间,将开发园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

第三十一条 促进开发园区转型升级。

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划定各类开发园区的范围;适应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前提下,促进开发园区扩区、整合。

优化布局,集约发展,着力提高现有开发园区产业聚集度,加强用地调控,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园区集约发展。

立足承接产业转移需要,依托自身优势,明确开发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选准主导产业,推动关联产业和要素集聚,完善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打造园区品牌,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化园区,推进开发园区特色化发展。

完善项目准入机制与退出机制,提高入区项目档次和质量。

高起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为产业转移提供公共服务平台。

 

第四节 城镇规模等级优化

第三十二条 人口规模的总量控制

2015年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常住总人口控制规模为3300万以内。

第三十三条 城镇化水平与城镇人口规模

2015年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实际居住人口达到1800多万人,占区域总人口的55%。

第三十四条 人口转移:

“引导集聚、有序流动”

(一)引导人口集聚:

优质人才、高素质劳动力向集中区集聚,区域间流动人口向城市集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向城镇集聚。

(二)促进人口有序流动:

制定保障机制,加快人才引进,吸引省外优质劳动力的流入;引导皖北富余劳动力,皖西生态移民向示范区流动;鼓励示范区内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的速度。

第三十五条 城镇规模等级结构优化

至2015年形成4个特大城市、5个大城市、12个中等城市,2个产业新城、27个小城市,100个重点镇、200个左右建制镇的示范区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此外,示范区范围内的合肥、芜湖等10市建设集中示范园区各10—15平方公里。

    

 

第五节 城镇职能结构优化

第三十六条 示范区城镇职能结构优化

(一)示范区核心城市。

合肥城镇密集区,包括合肥市中心城区及东部、西部、北部、西南4个新城和合肥市集中示范园区。

职能定位:

安徽省省会,全省的商贸、科教、金融、文化、信息中心;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区域性交通枢纽,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

芜马城市组群,包括芜湖、马鞍山、江北产业集中区、繁昌、当涂、芜湖市集中示范园区、马鞍山市集中示范园区、巢湖市集中示范园区。

职能定位:

整合芜湖、马鞍山、江北产业集中区的比较优势,建设全国自主品牌汽车基地和精品钢基地、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的重工业和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芜湖:

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经济文化旅游中心、现代物流中心、创新型城市和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大城市、安徽省域次中心城市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