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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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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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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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

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诺

时间

收费

标准

1.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

1-1:

树木砍伐

城市树木修剪、砍伐、移植行政许可证。

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

1、申请表;

2、树木位置现状图;

3、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4、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5、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6、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二、属开门坡,道口的:

1、申请表;

2、树木位置现状图;

3、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4、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三、属绿化调整的;

1、申请表;

2、绿化调整规划设计图复印件;

3、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四、其它:

1、申请表;

2、树木砍伐申请理由;

3、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第24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1条第1款;第22条第2款。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将延长10个工作日。

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现场踏勘(局城市绿化处)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城市绿化处局领导)发证(窗口)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

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诺时间

收费

标准

1-3:

树木修剪

1、申请表;

2、树木修剪理由;

3、树木修剪实施方案。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

第24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1条第1款,第22条第2款。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将延长10个工作日。

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现场踏勘(局城市绿化处)

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城市绿化处局领导)发证(窗口)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

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诺

时间

收费

标准

2.古树名木迁移

古树名木迁移行政许可证

1.申请表;

2.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3、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4、规划总平面积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5、树木迁移方案含相应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明书复印件)。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1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做出决定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审查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现场踏勘)(局城市绿化处)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城市绿化处局领导)市人民政府或省建设厅审批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

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诺

时间

收费

标准

3、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行政许可证

1.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3、选址意见书;

4、设计要点;

5、用地红线图(含外部条件)和项目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6、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图。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自受理申请表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做出决定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审查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局审批小组)做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审批小组局领导)发证(窗口)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

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诺

时间

收费

标准

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行政许可证。

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

1.申请表;

2.规划绿线图、原绿化规划或绿化现状图;

3、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4、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5、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6、绿地补偿方案;

二、属开门坡、道口的:

1、申请表;

2、规划绿线图、原绿化规划或绿化现状图;

3、项目规划许可证;

4、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5、绿化补偿方案。

三、其它:

1、申请表;

2、规划绿线图、原绿化规划或绿化现状图;

3、改变规划或绿地占用申请理由;

4、绿地补偿方案。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

3、建设部第112号令《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自受理申请表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做出决定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审查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现场踏勘(局城市绿化处)做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城市绿化处局领导)发证(窗口)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

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诺

时间

收费

标准

5、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行政许可证。

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

1、申请表;

2、绿地位置、现状图;

3、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4、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5、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6、绿地恢复方案。

二、属开门坡、道口的:

1、申请表;

2、绿化位置、现状图;

3、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4、绿地恢复方案。

三、属绿化调整的:

1、申请表;

2、绿化位置、现状图;

3、绿化调整规划设计图复印件;

4、绿地恢复方案。

四、其它:

1、申请表;

2、绿地位置、现状图;

3、绿地占用申请理由;

4、绿化恢复方案;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2、《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条;

自受理申请表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做出决定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审查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现场踏勘(局城市绿化处)

做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城市绿化处局领导)发证(窗口)

常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服务指南编写填报表

窗口部门:

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项目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诺

时间

收费

标准

6、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核。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行政许可证

1、《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书》;

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建设的依据(包括项目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协调关系,项目与风景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项目配套生活设施与风景区生活供应设施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等);

4、风景名胜专家评估意见;

5、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6、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意见;

7、区在市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8、区在市建设(园林)主管部门意见

1、国务院决定;

2、《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3、建设部《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建城[1993]848号);

4、《江苏省〈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苏建法[1997]33号)

自受理申请表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做出决定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不收费。

办事流程

受理(窗口)审查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局风景园林处)做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局风景园林处局领导)发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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