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遴选实施计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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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遴选实施计划方案
附件1:
2017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遴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中小学名优教师校长成长计划(2016—2020年)》(辽教发〔2016〕78号),加强中小学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围
遴选围为全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或各级教育研训部门的研训教师。
二、遴选数量
以“十二五”期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培养工作为基础,2017年拟认定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600人;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120人;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30人。
请各市按照省定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各市分配名额见附件1、2、3)
三、遴选条件
(一)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遴选条件
1.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中能起到示和引领作用。
3.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十二五”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示课(观摩课、研讨课等)至少2次。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十二五”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获得结题证书;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
5.小学、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6.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将信息技术有效融合到学科教学中。
7.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现任本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正职校长不参加遴选。
8.身心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人选遴选条件
在具备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8条遴选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
9.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10.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十二五”以来,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获得结题证书;在市级及以上教研、培训、送教下乡等活动中较好地完成研训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三)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人选遴选条件
在具备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学科带头人遴选条件前7条、9条、10条基础上,还应具备:
1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教学独具特色。
12.在省中小学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做出较大贡献。
“十二五”以来,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指导和培训任务不少于2次。
四、遴选认定办法及要求
本次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遴选认定采取差额遴选、综合评定的办法,具体遴选认定办法和要求如下:
1.推荐人选由各市教育局根据遴选条件按分配名额组织所辖县(市、区)择优遴选推荐,兼顾民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名额分配。
2.各级遴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遴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按照广泛发动、自愿报名、择优选拔、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后,公示一周,再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若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其推荐资格,且三年不允许推荐。
4.省级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在援疆援藏及送教下乡中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直接推荐参评省骨干教师;对承担我省援疆援藏培训任务的学校申报省级骨干教师可不占分配名额推荐(只限1人)。
5.省教育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遴选的推荐人选进行条件审查、材料审核、面试答辩,择优认定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
6.参加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遴选的教师,经省级考核没通过认定的,允许直接进入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的考核环节,不占各市推荐名额。
五、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
(一)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要按照遴选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各种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返还个人,复印件经市教育局确认盖章并装订成册上报省教育厅。
2.推荐人选要填写《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推荐表》(式样见附件4),上交纸质版一式2份。
3.各市要填写“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推荐汇总表”(式样见附件5),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4.关于遴选条件中“论文、专著、课题等容”的解释说明:
公开发表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在经新闻出版署同意并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上;所承担的课题、示课及获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必须是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项目及成果;教育教学专著必须是关于个人教育教学思想及学科理论的著作,不包括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等。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址
报送材料以市为单位统一上报,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到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
联系人:
王红
联系:
-86896096
电子:
liaoningwh126.
材料接收地址:
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研训工作处(市皇姑区黄大街249号)。
附件:
1.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省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4.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推荐表
5.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1-1
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小学教师)
市
语文
数学
英语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
体育、音乐、美术
合计
11
11
3
6
8
39
10
9
3
6
8
36
6
5
3
4
5
23
4
4
2
4
4
18
4
3
2
3
4
16
5
5
3
4
4
21
5
5
2
4
5
21
4
4
2
4
4
18
4
4
2
3
4
17
4
3
2
3
4
16
4
4
2
3
4
17
5
4
2
4
5
20
7
6
3
4
5
25
5
5
3
4
5
22
省属单位
1
1
合计
79
72
34
56
69
310
注: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各市每个学科推荐不可超过2人。
“体育、音乐、美术”市、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3人,其他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2人。
附件1-2
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初中教师)
市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化学、生物
思品、地理、历史
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
合计
5
5
5
5
4
4
28
5
5
4
5
4
3
26
4
3
3
3
2
3
18
2
2
2
2
2
2
12
2
2
2
2
2
1
11
2
2
2
2
2
2
12
3
3
3
3
2
2
16
2
2
2
2
2
2
12
2
2
2
2
1
2
11
2
2
2
2
1
2
11
2
2
2
2
2
1
11
3
3
3
2
2
3
16
3
3
4
3
3
3
19
3
3
2
3
3
2
16
省属单位
1
1
合计
41
39
38
38
32
32
220
注:
“物理、化学、生物”市、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2人,其他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1人;“思品、地理、历史”市、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2人,其他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1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各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1人。
附件1-3
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高中,朝语文、蒙语文、少数民族学校汉语文、日语、
俄语、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市
高中(包含各学科)
朝语文、蒙语文、少数民族学校汉语文、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13
2
12
2
9
1
7
1
5
1
7
2
8
1
6
1
6
2
5
1
5
1
8
2
9
2
8
1
省属单位
2
0
计
110
20
注:
高中名额包含高中相关学科,每个市每个学科推荐人选不得超过2人;“朝语文、蒙语文、少数民族学校汉语文、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各市按照分配名额,结合本地实际,择优推荐,且每个学科限报1人。
附件2
省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人选
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
小学
初中
高中
合计
市
5
5
4
14
市
5
4
3
12
市
4
4
3
11
市
3
3
2
8
市
3
3
2
8
市
4
3
2
9
市
4
3
2
9
市
3
3
2
8
市
3
3
2
8
市
3
3
2
8
市
3
3
2
8
市
4
3
2
9
市
4
4
3
11
市
4
3
2
9
省属单位
3
3
合计
52
47
33
135
注:
各市推荐人选要充分考虑学科均衡性,每个学科不超过1人。
附件3
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
小学
初中
高中
合计
市
2
1
1
4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市
1
1
1
3
省属单位
1
1
2
合计
16
14
15
45
附件4
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
推荐表
市县(市、区)
XX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职称
职务
学历
政治
面貌
任教
时间
工作单位
任教
年级
任教
学科
周课
时量
是否现任班主任
申报称号名称
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无
有
工作时间
联系
电子
QQ
工作
简历
获市级及以上表奖情况
获奖时间
获奖名称
授予单位
备注
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情况
课题名称
课题起止时间
批准课题
立项单位
主持/参与
成果
形式
公开发表论文、获奖论文、专著等
时间
论文题目或著作题目
刊发杂志、出版单位或获奖情况
近五年示、引领情况
承诺
个人承诺:
(手写并签字)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承诺:
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教育厅评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推荐汇总表
市(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单位(处、科):
办公:
手机:
电子:
序号
XX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历
学位
任教
学科
职务
工作单位
所教学生数
联系
推荐
类型
注:
该表要求报送文字稿和电子稿(用MicroftExcel制作),制表要求统一用A4纸,按照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次序填写。
字体统一用5号宋体。
“职称”,填写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等;“学历”为最高学历,以毕业证为准,对应填写为:
大专、本科、研究生等。
“学位”按学位证书对应填写为:
学士、硕士、博士;“任教学科”要写学段和学科,如填写小学语文、初中语文、高中语文、学前教育等;“职务”填写副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等;“工作单位”填所在市和工作单位,如市二中、市八中等;“所教学生数”,填写教师直接授课的所有班级学生总人数;“推荐类型”,填写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