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城区小学招生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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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城区小学招生细则

2019年花都区城区小学招生细则

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19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城区范围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状况,2019年花都区城区范围公办小学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认真开展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具体如下: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区成立由花都区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区纪委监察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新华街道办、花城街道办、秀全街道办、新雅街道办及花都区教育局城区教育指导中心有关领导为组员的花都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花都区教育局城区教育指导中心。

花都区教育局城区教育指导中心在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严格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工作基本原则

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需要。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申请入学的对象和类别

招生对象:

凡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招生类别:

(1)地段生:

1、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入读户口地址所在地对口的公办小学。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超过对口地段小学招生计划数时,将按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人户一致”:

(1)儿童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或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要求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的100%。

(2)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房产,需符合:

祖辈是直系亲属,儿童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儿童与祖辈同户籍同住。

2、花都区城区小学定点对口招收的适龄儿童

属于城区小学定点招生范围的村籍适龄儿童,由定点对口的公办小学接收,包括:

学校

定点对口生范围

新华一小

定点招收新华村、新街村、大陵村户籍适龄儿童

新华七小

定点招收田美村8、9、10队户籍适龄儿童

培新学校

定点招收横潭村户籍适龄儿童

新华街第五小学

(五华校区)

定点招收五华村户籍适龄儿童

棠澍小学

定点招收大华村和三华村5、6、7、8队户籍适龄儿童

圆玄小学

定点招收公益村户籍适龄儿童

雅瑶小学

定点招收新村、旧村、邝家庄、岑境村、三向村、雅瑶居委户籍适龄儿童。

骏威小学

(三东校区)

定点招收三东村户籍适龄儿童

新华街云山学校(龙珠校区)小学部

定点招收田美村1、2、3、4、11、12、13、14队、北五队户籍适龄儿童

新华街云山学校

(田美校区)

定点招收田美村户籍适龄儿童

尚雅小学

定点招收清布村户籍适龄儿童

广塘小学

定点招收广塘村户籍适龄儿童

东塘小学

定点招收东莞村、石塘村和东镜村户籍适龄儿童

红棉小学

定点招收九潭村、官溪村、岐山村、马溪村、大布村、朱村、乐同户籍适龄儿童

石岗小学

定点招收石岗村户籍适龄儿童

杨屋一小

定点招收杨一村户籍适龄儿童

杨屋二小

定点招收杨二村户籍适龄儿童

罗洞小学

定点招收长岗村户籍适龄儿童

罗仙小学

定点招收罗仙村户籍适龄儿童

东边小学

定点招收东边村户籍适龄儿童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获得《房地产权证》或已进行网签的;四是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的。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

(二)统筹生:

第一类:

具有花都区原非农业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包括:

1、具有花都区城区原非农业户籍,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

(1)不完全房产住户:

适龄儿童与父母没有拥有房产份额的100%,但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一致;

(2)随非直系亲属住户:

适龄儿童居住在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和其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3)租住户:

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在城区,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在花都区内无其他房产)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街道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的,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小孩在城区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需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

(4)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花都区城区非农业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城区范围,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如居住地属自有房产或祖辈房则需提供实际居住地公安部门出示的不得迁入的材料。

(5)拆迁户:

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城区范围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的;

第二类:

具有花都区户籍(原城区非农户籍以外)的适龄儿童。

(1)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有自主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拥有房产的100%份额。

(2)适龄儿童父母没有拥有房产100%份额或适龄儿童居住在祖辈(直系亲属)的住宅,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城区的唯一居住地的,儿童、监护人和祖辈同户籍同住。

(3)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以监护人租赁有效产权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满一年(计算到当年3月31日)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街道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的。

符合以上条件还需满足在招生报名时该房产没有非同一监护人的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

第三类:

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可持有关材料向花都区教育局申请入学,由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可参考附件3《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佐证材料》。

第四类:

符合区域配套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执行,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

由于小区配套学校会存在供需矛盾的情况,建议非穗籍适龄儿童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

第五类:

符合花都区重点企业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按照《2019年花都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六类:

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在城区范围居住的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若其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非同一监护人小孩在城区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

由居住地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第七类: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我市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已申请积分制管理服务并完成积分核定,即可为随迁适龄子女提出入读起始年级的申请。

详情参见《花都区2019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四、各小学招生区域

花都区城区范围有公办小学41所(含3个分校区)。

为了确保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的距离在3公里以内,根据今年花都区城区交通状况、人口分布、适龄儿童人数、小学分布和规模等状况及“就近入学”的原则,把城区小学划分为44个区域进行登记报名。

1、花都区城区中心区域小学招生区域划分,见《2019年花都区城区中心区域小学招生区域分布图》。

2、花都区城区小学招生具体地段,见《2019年花都区城区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表》。

五、报名程序

(一)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地段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须在2019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

)填写报名信息,申请学位,申请成功后打印《2019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按预约审核资料时间到报名小学进行资料审核。

2、资料审核:

时间:

2019年5月18—5月20日上午8:

30-11:

30,下午2:

30-4:

30。

地点:

各小学内

家长需带以下资料:

《2019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父母和子女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具体可见报名系统提示。

3、属于城区小学定点招生范围的村籍适龄儿童,经网上报名后,打印《2019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5月18日-5月20日,由法定监护人携相关资料,按预约审核资料时间到定点小学进行资料审核。

(二)广州市政策性照顾生报名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户籍人员需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生分类一览表》的要求,备好相关资料在2019年4月20日至5月8日工作日时间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政策性照顾生资料。

确认符合资格后,在2019年5月27日、28日到城区教育指导中心报名。

(三)片区配套学校业主适龄子女的报名

根据《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在5月18日-5月19日,由法定监护人携相关资料,到对应区域配套公办小学报名。

包括:

新华街第八小学、新华街第九小学、秀全街和悦小学、秀全街乐泉小学、秀全街飞鹅岭小学、新雅街新雅小学、新雅街镜湖学校、新雅街嘉行学校和秀全街雅正学校。

家长需提供以下资料:

父母和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计生服务证、房产证、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6月15日后由家长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或家长自行到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具体安排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六、学位安排及学位安排顺序

地段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审核资料并符合要求的,将由对口学校直接接收。

统筹生和广州市政策照顾借读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审核资料并符合要求的,由教育指导中心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七、学位安排公布时间及方式

公布时间:

2019年6月15日;

公布方式:

6月15日后由家长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或家长自行到学校查询录取结果。

说明:

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安排,以在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的《2019年花都区城区小学招生细则》为准。

咨询电话:

36836030

附件:

1、《2019年花都区城区中心区域小学招生区域分布图》。

2、《2019年花都区城区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表》。

3、《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生清单》

花都区教育局城区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4月29日

 

附件3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审核清单

类别

对象

佐证材料参考

优抚群体类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佐证材料,如公证书等)、实际居住地佐证材料

 

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佐证材料,如公证书等)、实际居住地佐证材料

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等部门发给遗属的《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或《军人病故证明书》等。

现役军人的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等)。

合法领养或家庭寄养的孤儿

民政部门发的助养证或家庭寄养协议书、助养人的户口簿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州市户口簿、委托监护佐证材料(如公证书,能对因适龄儿童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因残疾失去监护能力需委托监护作出说明最好)、《残疾人证》、疾病诊断书、病历或出院小结等

特殊行业类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州市户口簿、委托监护佐证材料(如公证书)、父母的工作证件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工作证件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环卫

临时工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工作证件或有效劳动合同(现有劳动合同如不足连续两年则需提供过往合同)等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进藏干部职工房产证,监护人的工作证件、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工作证件、已有的相关引进文书等佐证材料、外国专家证件、相关学历证书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

适龄子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监护人的工作证件、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属引进人才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

人士的子女

监护人依照《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广东省居住证》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已有的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市委组织部函件或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等

“优粤卡”持有人未成年子女

监护人的“优粤卡”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

随迁子女

监护人的《广州市人才绿卡》

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监护人所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或相应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佐证材料、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境外群体类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监护人的护照、身份证件、相应国永久居留证件、其他已有的能体现其华侨华人身份的材料(如中国户口簿、监护人出生证等)等

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含未成年的持证人本人)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子女出生证等

台胞子女

父或母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适龄儿童出生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

人士的适龄子女

广州市荣誉市民证书、本人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等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

人员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工作证件、外交护照、已有的其他相关证照或市政府外办函件等。

备注:

1.其他特殊情况由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2.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照顾学生对象或证明材料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补充发文。

3.杜绝弄虚作假,家长(监护人)应该对审核材料的真伪性及其后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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