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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3篇

2018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3篇

今年以来,我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

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实施阳光操作,全面清查城乡低保

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

今年1-6月份城市低保累计保障43072户、79612人、2221.3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279.06元。

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0536户、24744人、352.81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42.84元。

累计发放五保资金17.67万元。

在动态调整下1-6月新增城市低保对象81户、126人、增加保障金额3.8万元,提高了保障标准914户、1327人、增加保障金额5.38万元;对因家庭生活得到改善而降低保障标准74户、68人、减少保障金额0.74万元,取消城市低保对象320户、553人、减少保障金额14.15万元;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37户、615人、增加保障金额7.14万元,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3户、47人,减少保障金额0.55万元,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是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改。

6月6日,召开了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整改工作动员会,区政府副区长贺水源同志安排部署了低保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将历时三个月,要求各乡、街道、村、社区要通过此项大宣传、大走访、大清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就退尽退。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

我们在区社会救助局、乡(街道)、村(社区)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处理。

四是开展年检清查。

3月1日至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年检年审工作,此次年检工作以乡、街自查为主,区救助局抽查和对个别街道进行集中核查的方式进行。

五是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宣传。

5月9日至6月9日我局开展了以“法治救助惠民生”为主题的《办法》宣传活动。

利用报刊网络进行宣传,在石鼓党政网、石鼓手机报、石鼓江山报和石鼓民政刊登社会救助政策,发表专题文章,在演武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咨询台,展示政策宣传海报,面向群众解释申请社会救助的条件和程序,免费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小册453本。

2、精准认定城市“三无”对象

依据城市“三无”对象认定标准,我局于3月29日至4月10日开展对我区所辖六个街道在册的“三无”对象进行了走访调查。

通过走访调查对符合“三无”条件的对象71人继续按“三无”待遇进行保障(其中集中供养4人),对不符合“三无”条件的53人转入城市低保救助。

3、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

指导乡敬老院制定了岗位职责、财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敬老院成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和院民管理委员会,民主理财,民主管院。

6月5日区政府督查室与我局对乡敬老院进行了夏季安全管理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要求乡敬老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4、实施新型的医疗救助制度

我局在以“五位一体”综合救助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对城乡患重病人员住院、门诊和城乡特殊人群参保参合的方式实施医疗救助。

一是资助城乡低保人员参保参合。

今年资助城区特殊人群11522人参保,资助金额69.13万元资助农村特殊人群3567人参合资助金额21.4万元。

二是对城乡患有重病的人员实施住院和临时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194户,保障人数290人次,发放保障金额40.8万元。

三是对我区重病、残人员共计2657人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保险金额21.3万元。

四是发放医疗门诊救助证1155个。

五是建立医疗救助服务平台整合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与医疗救助系统,实行结算“一站式”服务。

六是对我区患艾滋病人员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建立一人一档制。

6、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急、难”救助

我区在上级没有临时救助资金的安排下,加大对特困人员家庭救助,对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1-6月份累计救助困难家庭1216户、2054人、48万元。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1、及时核查灾情,妥善安置灾民生活

一是进一步加大灾害核查力度,实行随报随查,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准确上报,妥善处理。

今年上半年灾害频发,先后发生雪灾、暴雨、大风冰雹等自然类灾害。

特别是6月2号的洪涝灾害,我区受灾人口达8000人之多,紧急转移安置人口7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00公顷,绝收面积150公顷,因灾倒塌农房15户,50间,损坏农房35户,70间,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

面对灾害频繁的严竣考验,救灾股积极应对,每次灾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灾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妥善安置灾民生活。

二是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产生活。

每次灾情发生后,我股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灾情,并向市局、省厅上报灾情信息,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确保灾民过渡期的生活安排。

上半年共计下拨救灾资金69万元,共救助灾民和生活困难群众2456户、11600人、人均救助59元多、发放棉被80床、棉大衣10件、大米6000斤。

三是抓紧时间对6月2日的洪涝灾害造成山体滑损坏农房险情进行处理和房屋的修缮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

今年上半年我区总体灾情平稳,救灾工作进展有序,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2、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灾害信息员网络建设以乡街为主导,以村为主体,明确专人为灾害信息员,建立起了横向连接区、乡、村三级,纵向连接区直各职能部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全区共有灾害信息员32人,实现了突发灾害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努力减少各类突发灾害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为有效的防御各种突发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

3、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

按照创建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要求,积极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青山街道西湖二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减灾委防灾减灾综合示范区创建范畴。

防灾减灾预案、应急转移安置方案的编制、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预警信号台的设置等工作都将落实。

组建行业监测队伍和民兵应急分队,灾害点现场的预警设置、提示和自救撤离线路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各项创建指标逐步落实到位。

同时5.12防灾减灾宣传日在区应急办的牵头下、在石鼓广场开展得有声有色.我股共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和宣传挂图3000余份。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增强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

一是为做好我区双拥工作,春节期间走访了驻区的7个部队,慰问了优抚对象131人,共送发慰问金14.1万元。

二是出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对在部队股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军人,给予适应的奖励。

2、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上半年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共计368.3万元其中伤残抚恤金228万元;参战人员补贴54.5万元;三属人员抚恤金6.5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金20万元。

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4.2万元;部分(错杀平反)老烈子女补助金0.1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5万元。

二是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

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全面铺开,与医院实行了即时结算。

上半年共为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14.4万元。

其中门诊费8.6万元;1-6级伤残军人定点医院住院费用3万元;其他住院补助2.2万元;资助5名伤残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共缴纳费用0.6万元。

三是完善各类优抚对象信息及伤残军人换证工作。

按照省市要求,XX年重点优抚对象信息全部完善,将二代身份证扫描进系统。

将186名伤残军人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并及时进行了更换,XX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证。

上半年共为下岗失业伤残军人发放生活费计9万元,为在破产、改制、特困企业退休的伤残军人发放生活补助2.9万元,确保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3、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今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38人,其中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118人。

上半年共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31万元。

配合市民政局为11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工作。

二是按时完成退役士兵(士官)安置任务。

上半年共安置退役士兵(士官)70人,其中工作安置5人,另外65人由入伍地乡、街给予安置或自谋职业。

上半年共办理自谋职业6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13万元。

4、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

通过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关心军休人员,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

我局代管的军队退休职工唐四德一直住在深圳儿子家中。

3月份该同志生病在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住院。

由于我市医保还没有实现异地结算,造成住院费异地报销非常麻烦,我局军休办的同志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唐四德同志家属联系,住院结算单由她儿子寄给军休办,军休办的同志再到区医保中心把该同志的住院经费进行核算,再将医疗费转到唐四德的帐号里,这样避免了该同志往返劳顿之苦。

象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军休办的同志都能及时主动地把这些情况处理好,得到了军退职工的好评。

(四)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创建

1、稳步推进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目前我区22个村完成了换届选举,在选举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工作上周密部署、操作上规范有序,严格依法选举,确保了我区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2、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4月份对全区各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将摸底的情况及意见建议向区主要领导汇报。

二是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对全区社区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将社区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及时向区领导进行了汇报,区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社区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现全区各社区的工作人员都按照全市社区工作人员的统一标准放发到位,切实保障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权益。

三是大力推动农村社区和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今年松木乡梽木村为农村社区和和谐社区创建单位,我们想尽办法动用各方力量,积极筹集资金,指导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3、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首先是指导设立村级组织,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

今年3月份我们组织开展了村(居)组织调研,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中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和与新的法律、法规有冲突或不易操作的条款进行了清理、修改和规范。

其次是抓好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工作。

全区各村(居)全面实行了村(居)务公开,建立村(居)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达到了100%,实现了村(居)财务每季公开一次。

还开展了村(居)务经济运行、村(居)干部待遇情况调研,对村(居)经济及村(居)务公开提出了建议性意见。

(五)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1、社会专项事务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上半年开展了2次清查行动通过劝说、引导街面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上半年遣送流浪乞讨人员22人,救助3人。

二是对我区各乡街驻地名称、面积、人口等进行了复核,对我区群众自治组织相关数据情况进行了统计。

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通过“三抓”开展工作。

即抓宣传。

乡、街和区相关职能部门都召开专题会议,社区对辖区居民、座落单位进行了宣传动员,发放《殡葬改革解读》、《殡改政策宣传手册》、政府通告和自印宣传单48000份,悬挂过街横幅156条,利用8台宣传车每天进入小区、街巷广播,通过《石鼓江山》报、《石鼓民政》杂志、党政门户网刊登殡改宣传内容。

抓执法。

我们采取积极疏导、主动服务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出现一起打击一起,上半年共劝导放弃摆设灵堂15起,打击收缴违规搭建灵堂设施13起。

抓督查。

上半年共对各乡、街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2次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由磨合期变为整体推动力,确保我区火化率达100%。

2、老龄工作卓有成效

一是对符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人员进行摸底。

我局印制了3万份《高龄老人基本信息表》发放到各乡、街道、村、社区,要求各村、社区对符合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老年人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并认真如实填写信息表,通过摸底,全区共有745人老人符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条件。

二是进一步做好完善和加强村、社区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文件精神,我局及时下发了文件,要求各村、社区成立老年人协会,并将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对各乡街道考核内容。

目前,角山乡三星村率先成立了老年人协会,积极开展协会活动,组织了广场舞、乐器队等文化娱乐活动。

三是认真做好高龄老人新增上户核查工作。

上半年我区共新增35人高龄老人,百岁老人1人,发放补贴资金87908元。

四是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半年来,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优待证900本,热情接待老年群众的来访工作,对有关的优待政策,都给予详细的解答,使他们感到非满意,半年来无一起投诉事件。

3、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

婚姻登记中心是对外服务窗口,在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我局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不断完善登记窗口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对前来办理登记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

2月份对现有办公场所依照窗口单位标准进行重新升级改造,办公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实现了政务公开,各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公布,群众办事明明白白、一目了然。

共办理结婚登记919对,离婚登记288对,补发婚姻证件114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950份,登记合格率100%。

4、民间组织依法依规

依法依规登记管理社会组织把好审批登记关,上半年新增全区性社会组织4个。

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完成了全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5、福利慈善工作管理有序

一是开展孤儿年检工作。

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顺利发放和孤儿信息录入工作顺利完成。

我局5月份组织对全区孤儿进行上户调查年检,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录台帐,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权益。

上半年保障人口65人,其中城市38人,农村27人,发放孤儿保障金15.486万元。

二是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改造。

上半年向上级争取10万元资金,用于西湖一村老年公寓和电厂养老院进行安全改造。

三是积极开展“金叶卡”医疗救助活动。

2月份,对全区贫困家庭就医难的群众每户资助500元救助医疗卡,共3.5万元。

6、社会工作有新进展

一是搞好宣传。

为了使社会工作得到全区干部职工的认知,我局印发了社会工作宣传手册1000份,分发到区职能部门、乡、街、村、社区,制作社会工作政策解读宣传栏等。

5月在区政府会议中心举办了社会工作知识讲座。

二是培训和发展社工人才。

首先是动员全区从事社会工作的干部职工积极报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

为鼓励大家报名,我局拿出激励措施,为所有报考人员报销报名费,共计金额9300元。

全区今年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报考的人数达75人。

其次是举办好考前培训。

为提高我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过考率,6月12日,举办了为期一天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前培训,75名社区工作者参加了本次培训。

再次是建立我区社会工作人才库。

目前我区有中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的2人,初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的4人。

(六)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明确职责,量化任务。

按照市民政局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创新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订对全区民政系统的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二是规范管理民政资金。

将民政的各项资金进行梳理,对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监督方式重新进行规范,并下发《石鼓区民政局各项资金使用流程》。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

出台《干部职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对工作完成情况、考勤情况实行记分制,采取一月一考核的方式进行,促进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有力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四是继续邀请了区检察院预防教育犯罪科的领导为全局工作人员、乡、街民政专干上了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课,让真实的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民政干部,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区民政工作开局比较平稳,做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上半年主要精力放在村两委换届上,社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城乡社会救助局力量不足,特别是大清查、大走访活动,需要对全区上万户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上户,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三是用于民政救助对象的资金紧张,各类特殊群体突出,如艾滋病患者、临时受灾户都需要进行救助,但对这部分群体的救助经费严重不足。

四是殡改执法难度较大,各职能部门合力不够强。

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加以研究,逐步得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

继续进行《社会救助办法》宣传活动,建立长效机制。

开展好清查整改活动,在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扎实抓好整改规范和检查验收阶段的工作。

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抓好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2、提高救灾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重点抓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落实,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位。

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争取圆满通过市里验收。

3、加强当选村干部的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村干部素质,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意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

继续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城市社区办公用房的问题。

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

协同组织部、住建局等部门一起指导各社区开展好“家门口服务工程”工作。

完善村(居)民自治,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

4、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年内召开慈善会成立大会。

5、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完善制度,争取区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社工服务项目。

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范文

下文是xx为你精心编辑的XX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范文,希望你能喜欢,更多内容,请点击上方相关栏目查看,谢谢!

一、强力实施民政民生工程

(一)贯彻落实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

一是规范低保申报程序。

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规定,困难群众在申请农村低保时改过去向所在村(居)委会书面申请为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申请,并实行村、乡干部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民政局商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下发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金民低保[XX]48号文),指导全县各乡镇认真开展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

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xx”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要求,我们及时调整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即从XX年元月1日起,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3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1452元,均增长10%以上。

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110元提高到120元,二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75元提高到80元,三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55元提高到60元。

截止6月底,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34270人,覆盖面达到6%,1-6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2219.4万元;享受城镇低保对象7519人,覆盖面达到8.8%,1-6月份发放低保金1146.1万元。

并开展了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动态管理,全县共取消城镇低保对象205户、495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5520户、12220人,新增6715户、13777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今年,我们针对物价上涨因素,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又为每一位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了物价补贴,1-6月份,我们给每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300元,共发放655万元,给每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600元,共发放448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是开展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认真贯彻落实,查找和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不规范现象,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22日,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紧张进行。

(二)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倍增规划妹,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使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265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XX元。

现有五保对象7712人,其中集中供养的2288人,分散供养的5424人,截止目前,已打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99.8万元(其中含春节慰问金154.24万元)。

二是继续规范五保户就医秩序。

要求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要认真负责,严以律己,将五保户送到规范的医院看病就医,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共同下文,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医疗保障暂行办法(金民福[XX]30号),真正提高五保户的医疗保障水平。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

XX年,市下达我县新增400张供养床位建设任务,为尽快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3月份,我局商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金民福[XX]33号文),将400张床位分别分解到汤家汇镇、南溪镇、双河镇、桃岭乡、铁冲乡、古碑镇6个乡镇,由他们承担建设任务,目前,这6个乡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正有序施工,古碑镇、铁冲乡敬老院一层封顶,南溪镇、桃岭乡、汤家汇镇进行基础建设,双河镇正在施工。

同时,我们还加强敬老院管理,细化量化了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努力使全县各乡镇敬老院达到文明、卫生、安全的老人居住休闲场所。

四是努力完成社会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300张床位建设任务。

今年,市局下达我县社会办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床位分别为200张和100张,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任务分解到滨友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00张床位、梅山镇青山社区60张床位和红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0张床位,目前,该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

五是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正式启用。

县社会福利中心位于梅山镇老城区史河岸边,由县老年公寓和儿童福利院共同构成,占地面积6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1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局成立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抽调专人,进驻工地,制定方案,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抓该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于6月16日全面完成了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和绿化工程建设任务,并采取“公建民营”的模式,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市爱心老年公寓为县社会福利中心租赁经营主体,目前,该主体已配备了内部设施和生活用品,聘请了管理、护理和服务人员,6月26日正式启用了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

(三)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常态化救助,1-6月份,全县已救助生活无着人员95人次,其中:

医疗救助5人,生活救助32人,返乡救助53人,安葬无名尸体5具,共计支出救助资金17.6万元。

二是实施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经多次调查论证,在我县白塔畈镇桥店村规划3.2亩,新建30张床位、建筑面积902平方米的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县救助站,现已完成了土地平整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6月29日施工方进驻现场,并动工兴建。

三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散居孤儿及时予以申报、审核,纳入保障范围,按季度发放基本生活费,第一季度救助孤儿77人,发放生活费13.86万元,第二季度救助孤儿79人,发放生活费14.22万元。

(四)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为了让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尽可能得到最大的救助,今年3月,我们商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共同修改完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金民医救[X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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