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工作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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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工作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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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工作制度Word格式.docx

5、学校每学期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对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改,并认真组织演练,让每一个师生掌握突发事故中的应急处理技能。

门卫制度和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验证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

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

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

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

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禁止学生携带不卫生食品、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

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

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会客单予认确认。

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配合值日领导做好学生的上学和放学安全工作,发现师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9.严格交接班手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搞好室内外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

10.当值人员因事因病、特殊情况不能执勤,需向主管部门请假,获批准后,向分管领导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1、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前夕及每月的20——25日之间对校舍及配套实施进行全面检查。

2、遇到灾害性天气或其他可能危及校舍安全的突发情况,校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对校舍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3、上课教师每天课前要对教室及学生的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学校。

4、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上课教师汇报的隐患情况做好记录。

如发现危房等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逐级上报处理。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度

1、加强学习《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识。

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2、时时处处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保证学生不玩火,不动电,不到危险的地方、随手关闭用电设备。

3、严禁在办公室、教室乱拉电线,慎用电炉等。

严禁在库房、微机室、图书室、等危险地方抽烟、用明火。

严禁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学生自行开关电脑。

4、各办公室、各班级负责人每周对所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发现线路、电器有漏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力求及时处理。

5、责任区内的人员必须听从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的指挥,在发生事故时,应合理安排疏散学生、报案、向学校报告,及灭火各项工作同时进行。

保护学生是重点,及时地把学生带到安全地带,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

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

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禁止使用电炉。

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娱乐场所、办公室、宿舍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

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生与熟隔离;

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

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

勤洗澡、理发;

勤洗衣服;

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

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

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1、学校食堂在采购商品时,必须要求供应方提供正式发票,对大宗物资的采购必须签订有效的合同书,并且检查供应方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等)。

严禁食堂采购“三无”食品;

严禁食堂向不具备“卫生许可证”资质的企业(个人)采购粮、油、肉等大宗食品。

 

2、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留样、登记。

向学生提供的食品不得超过5%的纯利润。

3、学校要积极主动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并做好学习培训记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4、对个人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法规的;

或不按照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规章制度要求办理的,一经查实确认,轻者按《刘村小学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处理,重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食堂饭菜留验制度

1、师生用每餐前或后取每样食品不少于100g样品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消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必须在冷藏条件下保证48小时以上;

3、食品样品留存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

4、食品样品留存不得与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5、食品样品留存48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6、食品留样留存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安全员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研究室及各研究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2、实验室安全员实施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

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各种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的完善。

3、实验室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4、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和火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人。

5、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安全员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

6、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7、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安全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

8、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同时向校保卫部报告。

9、实验室人员不得将大门、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

10、实验室均布置有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之处于正常状态以应急用。

11、责任人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实验室,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消除隐患。

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

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制度

一、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二、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三、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四、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五、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校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室应按标准现代化标准配齐应有的卫生器材和必备的药品,以保证卫生保健的需要。

2、各种医疗卫生器材放置有序,妥善保管和使用卫生器械和药品,并建立健全卫生室器材托管帐,账目要清楚。

3、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4、每年组织学生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做到有统计,有分析,并做好健康指导。

5、大力普及保护视力知识,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的保健操,每学期为学生检查视力,并做好统计分析和监督学生注意用眼卫生。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学生卫生保健能力。

7、做好学生日常小伤小病的处理,遇特殊情况,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新生入学体检制度

1、根据教育部及市教委规定,对入学新生必须按规定做好体检、复查工作。

做好肝功能检测、肺结核X线等其他疾病筛查,及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传染病检测。

2、对入学新生在学生报到后一周内必须做好体检复查;

各系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学生按时按要求做好各相关项目的检测;

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在一周内完成体检者,但首先必须完成相应的传染病检测。

3、对体检中疑患肝炎、肺结核等急性传染病时,必须在血检结果报告后的第一时间马上通知相关系,嘱其前往相应专科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

4、一旦确诊患有肝类等急性传染病时,必须立即住院隔离治疗,患者不得自行回学院或集体宿舍。

5、对确诊病人住过的宿舍,院医务室派专人指导宿舍人员进行“疫点”消毒。

6、对与患者密切接触的学生进行医学观察二周。

7、对确诊患者有肝炎等急性传染病的新生,根据相关文件给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手续。

8、对因传染病而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办理复学手续时,必须携带复学前三个月在二级以上的专科医院的检查病历资料及相关证明。

9、规范、加强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确保做好学生的生长发育况记录,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身体健康检查:

1、学生健康体检配合有关机构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并对其检查结果统计、分析与评价,资料保存档案。

2、做好学生计划免疫接种工作。

3、对于体检中发现的疾病、及时告知之家长,积极配合治疗。

4、毕业班体检记录,由学校统一备案存档。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系学生科。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在规定的日志或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或向系学生科汇报。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一时联系不上且班主任马上有课要上,可以先报告系部,由系学生科安排人员联系,然后课后再利用网上家长学校给家长发送信息等方式联系。

如发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上报情况。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系应立即上报学生处和保卫处,由学生处上报校长办公室发送信息报给教育局保卫处。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

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

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

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

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

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

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学校寄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寄宿生往返家校之间的安全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时返校,周五放学后由学校组织放学,平安回家。

2、学校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准骑、搭乘自行车、摩托车,积极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长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学、回家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径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走人户、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损坏、残踏、攀摘群众庄稼、树木、果实、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内生活安全

1、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规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动。

不打架、不骂人、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时刻注意安全。

2、一周之内确需离校回家,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填写请假条交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将准假条交当晚自习辅导老师方可离校。

3、寄宿生平时不得擅自出校门,有特殊情况也须向老师请假许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须在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变质及“三无”等食物。

用餐时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取饭菜时应有序排队,相互礼让,防止烫伤。

5、学会关心、照顾自己,根据天气冷暖添减衣服,若生病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师。

6、在参加各种锻炼活动中,要注意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三、寄宿生宿舍区安全

1、学生就寝由当天上晚自习任课老师、班主任、当天值班教师、领导共同管理,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巡视学生就寝情况,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难,处理偶发事件,维护就寝纪律,清点住校生数。

2、寝室门要及时上锁,晚上就寝后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随意进寝室,保管好个人贵重钱、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师代为保管,防止失窃。

严禁乱拿乱翻别人的东西。

3、有家长或亲属来访,必须到门卫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处登记,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区。

4、严禁携带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玩具枪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进入寝室。

5、不准在寝室内打逛、追逐、蹿床跑跳或做危险性游戏。

6、不准在寝室内打手电筒或点蜡烛看书。

7、严禁带火种进寝室,不准在寝室内点燃蚊香、烧开水煮饭,严防火灾及开水烫伤事故发生,不准触摸带电设施及私拉乱接电线。

如有意外发生要及时向学校及老师报告。

8、各班选好寝室室长,并认真履行职责。

9、严禁互串寝室、私换铺位,未经班主任允许,不准留宿他人。

10、爱护公共财物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学生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为切实关心寄宿生的学习与生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证寄宿生的正常、安全和有序休息,特制定本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全面履行值日职责,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开关宿舍大门。

来访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来访记录表,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2、值日教师(生管老师)每天早晨6:

00开启宿舍大门,每晚9:

10关宿舍大门。

3、值日教师夜间要巡视宿舍1—2次,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4、寄宿生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值日教师负责检查宿舍门窗是否关好,确保宿舍安全。

5、加强宿舍管理,寄宿生离开后需将电灯、电扇等关闭。

6、值日教师要经常巡视宿舍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宿舍安全。

7、值日教师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并作好值日记录。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制度

1、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科学的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及时地将各类安全方面的信息、资料、文件归档。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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