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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产业发展相关材料

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我区养老产业发展”专题调研

的情况汇报

近年来,柳州市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到2010年底,柳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51.95万人,占总人口的13.91%。

柳州市民政局围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立足本职,创新发展,努力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落实贫困老人的基本保障

为切实做好我市老年人社会救助工作,我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兜底作用。

针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等给予贫困老人在基本生活、医疗等方面提供社会救助。

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除了能够享受低保金外,还可享受到在劳动、教育、工商、卫生、民政、建设、供水、广电等多家部门提供的20多种收费服务项目的减免,并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方式解决老人在家庭生活、就医等方面的困难。

2011年1—4月,全市60岁以上老人享受城乡低保近18万人次,发放救助金额750多万元。

我市目前集中供养的216名“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范畴,有效保障这部分老人的就医问题;对农村五保户中60岁以上老人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都按照相关政策标准执行,今年1—4月,共救助五保户3.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额526多万元。

二、积极探索社会养老新途径,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

早在2005年,我市就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的方法和路子,在柳北区8个社区中率先尝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2010年,柳州市将该项工作列入到“十大民生改善工程”之“老有所养工程”中重点实施,并作为2010年市政府为民办20件实事之一。

我局作为牵头单位,总结多年的试点经验,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重点建设100个居家养老示范社区。

制定出台100个居家养老试点社区《实施方案》和《基本规范》,投入1500万元,整合社区资源,盘活闲置房产,建立城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要求每个居家养老示范站点面积均在80平方米以上,有2名以上专业或志愿服务者,配备有老年人求助电话、阅览室、活动室等基础设施,覆盖社区老人82266人。

通过依靠社区居委会、民办养老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现有资源,就近开展为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利益最大化。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无偿、低偿和有偿等形式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

据统计,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已对社区老年人提供6万多人次提供服务,为社区310名孤老和重残等特殊服务对象每月发放服务券16000元,为我市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今年这项工作将在100个示范社区基础上全面辅开。

三、多种模式促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社会养老事业

在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方面,我们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方向,走国办、民营、社会投资等多渠道、立体发展的社会养老机构建设模式。

目前我市养老机构以五保村、敬老院、福利院为主体,在建设资本上呈现投资多元化,公办、企业办、个体、合股等多种形式并存,在建设主体上积极推进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

对民办养老机构我们积极筹措资金达300多余万元重点对他们进行扶持,如老人康乐园、柳北胜利老人公寓等,目的是能广泛地调动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老年福利事业;对公办养老机构引入市场经营,盘活公办机构资产,如柳州市社会福利院,该院集中供养城市“三无”老人共216人,针对政府投入相对有限的情况,我们积极开展有偿养老服务,根据不同需求开设社会老人养老床位,所得收益用于提高老人生活保障标准。

目前,全市有国办养老机构376个、床位数5007张、入住老人2942人、管理和服务人员644人,其中,社会福利院8个(区级1个、市级1个、县级6个),床位748张、入住706人、管理和服务人员243人;光荣院4个,床位131张、入住76人、管理和服务人员21人;乡镇敬老院88个,床位1791张、入住1144人、管理和服务人员104人;五保村276个,床位2337张、入住1016人、管理和服务人员276人。

有民营养老机构17家、床位数3496张、入住老人2077人、管理人员676人。

近年来,积极引导社会各养老福利机构,按照民政部“两规范一标准”要求,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整体提升服务水平,2010年柳州市柳北区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中存在问题一是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人少事多,难以做到对老年人实施全方位救助;二是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低,机构养老数量少、规模小,资金投入上总量少、渠道窄,为老服务对象单一、方式陈旧,制约了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

三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项目少,宣传不到位,不能全方位满足居家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四是为老服务队伍不稳定,技能水平低,志愿者队伍管理不规范,难以满足老年人需要。

为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一是要积极应对形势发展,科学谋划好“十二五”基本养老体系建设的规划。

2009年市民政局就开始谋划养老服务网络,并作为民政项目进行储备,这一思路与民政部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基本养老体系建设目标完全吻合,为我市养老设施建设抓住先机,计划用2—3年时间,在各县新建或改扩建28个县、中心乡镇福利救助中心;用3年时间建设和完善25个老年活动场所及设施,实现“老有所乐”;在市区东、南、西、北、中各建设1个集中养老区,打造布局完善的养老网络,适应城市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二是在100个居家养老示范社区基础上全面铺开居家养老工作,特别要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三是在加大对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基础上,严格规范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保证养老服务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四是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不断规范志愿者队伍的参与,逐步实现养老服务工作队伍专业化。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柳州市养老产业发展情况汇报

柳州市副市长文和群

(2011年6月8日)

尊敬的自治区政协苏副主席、调研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欢迎大家来柳州检查指导我市的养老产业发展工作!

一、首先,向各位领导汇报柳州市的基本情况

柳州市地处广西中北部,总面积1.86万平方公里,全市辖6县4城区2个工业新区,人口370多万。

是一个经济发达、国家级重点工业山水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山水园林在城中,城在山水园林中”是柳州最真实的写照,2006年10月温家宝总理来柳州视察工作,表扬柳州“山青水秀地干净”。

柳州人民热情好客,欢迎大家常来柳州!

近年来,我们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业强市,富民兴柳”总体发展思路,扎实推进“三个同步”,全面实施“二次创业”,加快“经济升级,城市转型”,实现了柳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1275.7亿元,成为全区两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大关的城市之一。

工业总产值2652.6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千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6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935元。

2009年以来,我市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经济科学发展十佳城市”、“中国最具创新力城市”、“中国生态文明与节能减排二十佳城市”、“中国科技先进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全国军转安置先进集体”等称号。

二、 柳州市养老产业概况

柳州市辖六县四城区,有乡镇86个、街道31个,村委会939个,城市社区居委会186个,乡镇社区66个。

根据市有关职能部门按1%抽样调查60岁及以上年龄段老年人所占比重进行推算,目前全市总人口约374万,60岁(含60岁)以上老年人51.95万,占总人口比例13.9%,其中,市区老年人15.38万,六县老年人36.57万人;“三无”老人9032人(其中:

农村五保8816人、城市孤老216人),城乡困难老年人44945人,空巢老人约18859人,失能老年人约26331人。

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64万人,缴费人数44.43万人,离退休人员人数为23.21万人,人均领取养老金1355.17元/月;2010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5.6万人(退休人员18.8万人),享受待遇人次183.3万人次(退休人员148万人次),报销医疗保险医疗费用5.8亿元(退休人员4.2亿多元),人均报销费用1603元(退休人员人均报销2760元),住院平均个人负担比例为18.75%(退休人员平均个人负担比例为17.5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9.7万人(60岁以上参保人员2.25万人),报销医疗保险医疗费用4281万元,人均报销费用277.67元,住院平均个人负担比例为58.87%;全市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4个,社区居民覆盖率达到95%。

全市有国办养老机构376个、床位数5007张、入住老人2942人、管理和服务人员644人,其中,社会福利院8个(区级1个、市级1个、县级6个),床位748张、入住706人、管理和服务人员243人;光荣院4个,床位131张、入住76人、管理和服务人员21人;乡镇敬老院88个,床位1791张、入住1144人、管理和服务人员104人;五保村276个,床位2337张、入住1016人、管理和服务人员276人。

有民营养老机构17家、床位数3496张、入住老人2077人、管理人员676人。

三、柳州市养老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必然。

随着老龄化人口规模的快速膨胀,养老问题也日益关乎社会的公平与稳定。

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养老事业的发展,早已将老有所养工作纳入了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多途径积极支持和探究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努力解决养老事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养老事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社会效益日渐明显。

(一)坚持“三个纳入”,营造发展养老产业氛围

一是把发展养老产业纳入市领导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研究。

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发展老龄事业,每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我市养老产业发展工作。

2009年,市领导亲自带领有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到自治区、国家民政部请示汇报我市的养老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大力支持。

2011年,广西老年基金会爱心护理工程项目办上报了《关于在柳州市开展爱心护理工程的项目请示》后,市委陈刚书记专门作了批示,有力推进了爱心护理工程项目建设。

二是把发展养老产业纳入全市的总体规划,扎实推进。

2009年以来,我市将“老有所养工程”纳入“十大民生”工程之中,扎实推进老有所养工程;2010年,将“投资940万元,新建47个五保村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1000万元,建立100个居家养老试点社区”列入市政府为民办20件实事之中,确保任务圆满完成;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们把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纳入《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把发展养老产业纳入绩效考评内容,统一考核。

近年来,我们就将发展养老产业实施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内容,与民生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确保了养老产业扎实推进。

(二)完善“三项制度”,提高老年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我们在抓好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我们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定了柳江、鹿寨和融水等三县为试点。

截止4月底,三县参保人数达到42.68万人,申领养老金人数达12.41万人,申领养老金3825.4万元。

1-4月个人缴费1496.3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收入4040.8万元。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推进建立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是建立完善老年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我市逐步形成了以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大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完善了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2010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5.6万人,其中退休人员参保18.8万人、享受待遇15.3万人,报销医疗费用4.2亿元、人均2761元;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9.7万人,其中60岁以上参保人员2.2万多人。

在市区三级公立医院开设老年病门诊,方便老年人看病;在县级以上医院对符合惠民医疗条件的老年人,实行优先优待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家庭病床,为患有慢性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70岁以上老年人因病突发使用市“120”中心救护车,车费优惠50%,70岁以上的老人到市属公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三是建立完善老年社会救助制度。

我市逐步建立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为基础,以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专项救助为重点,以部门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三无”孤寡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2011年1—4月,全市60岁以老人纳入城镇低保救助累计3万多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25.1万元;纳入农村低保救助的14.9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近225万元;纳入五保户供养3.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额526.5万元。

(三)实施“三项措施”,大力发展机构养老多元化

一是多元投资,立体发展。

近几年来,不断加快养老设施的建设,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方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会养老事业,使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得到较快发展。

有公办的,如市、区、县福利院和老人公寓;也有企业办的,如市航星敬老中心;有个人办的,如老人康乐园、柳北胜利老人公寓;也有企业、个人合股兴办的,如柳州夕阳红医疗康复护理院。

二是民办公助,公办民营。

我们积极探索民办公助资助社会养老示范单位发展的形式,积极争取福彩公益金对这些项目的支持,对符合自治区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床位的入住比率给予一定的补助,总金额达300多万元。

在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扶持的同时,我们对一些公办养老机构,也尝试进行承包经营,探索公办民营的新形式。

三是引进医疗,疗养结合。

大部分养老机构都与医院挂勾,在院内设立医务室或社区医疗点,有的还通过医院与医保结合。

如老人康乐园与市中医院挂勾,柳北胜利老人公寓与柳钢医院挂勾。

有的本身就是利用医院的条件兴办的,如区荣军医院的养老院、柳化医院创办的柳州夕阳红医疗康复护理院。

(四)狠抓“三件实事”,加快实施“老有所养”工程

一是制定出台老年优待政策。

2010年9月,我市出台了《柳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将100岁以上老人(含100岁)长寿补助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新增发放高龄补贴50元;同时,率先在全区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年龄降至68岁。

目前,全市已有1.5万多名68-69岁老年人申请办理了《老年人乘车卡》,1.2万名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领到了长寿补助金。

《优待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惠及全市近52万老年人。

二是建立居家养老试点社区。

我市居家养老工作一直走在全区前列,2009年以来,先后投入建设资金1500万元,整合社区资源,盘活闲置房产,建立城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了108个居家养老试点社区。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免费送餐、送药及电器维修等无偿、低偿或有偿服务。

据统计,居家养老服务已为6万多老年人提供了服务,为社区310名孤老和重残等特殊服务对象每月发放服务券16000元,为我市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今年这项工作在全市全面辅开。

三是完善老年活动场所。

按照“老有所养工程”实施方案的安排,将用3年时间建设和完善25个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及设施。

2010年,我们投入40万元在四个城区建立完善了4个老年活动场所,并向社会老年人免费开放,大大改善柳州市现有老年人活动场所现状,为老年人营造一个较为宽敞和舒适的文体娱乐环境,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2011年需完善的10个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工作已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正有序进行。

(五)编制“三大规划”,大力推进我市养老产业发展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形势发展,2009年我市就开始谋划养老服务网络,并作为民政项目进行储备,这一思路与民政部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基本养老体系建设目标完全吻合,为我市养老设施建设抓住先机。

一是利用2—3年时间,在各县新建或改扩建28个县、中心乡镇福利救助中心,解决低保、五保、特困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推进农村养老社会化。

二是利用3年时间建设和完善25个老年活动场所及设施,实现“老有所乐”;三是在市区东、南、西、北、中各建设1个集中养老区,打造布局完善的养老网络,适应城市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将实现养老福利机构建设面积增加355760平方米,达到每千名老年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30张,市区所有社区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市区和每个县建设1所老年活动中心,基本建立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多样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网络。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打算

(一)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

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还未建立,城镇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险尚未完全覆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保险处于试点阶段,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压力还比较大。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服务水平和档次偏低,专业人才匮乏。

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三是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四是现有老年公共服务设施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体娱乐需求。

(三)老龄工作机制建设有待加强。

机构设置不够明确、规范;机构人员编制有待进一步充实;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和老龄工作经费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市今后养老产业工作打算是:

一是加快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制度建设,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加强对老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

出台制定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民营资本养老产业的积极性。

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计划;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养老服务领域,为开展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搭建社会平台;全面实施居家养老工作,不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三是加快完善养老工作机制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养老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养老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解决老龄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事业经费等问题,完善老龄工作议事机制,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老龄工作网络,努力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社会参与的老龄工作大格局。

柳州市民政局2011年上半年社会福利和

慈善促进工作情况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柳州市民政局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区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以“民政五个建设年”为重点,创先争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社会福利和慈善促进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一、规划先导,认真编制“十二五”基本养老体系项目规划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柳州全市常住人口为375.87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49.51万人,占13.17%,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4.10万人,占9.0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2.8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5个百分点。

柳州市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发展迅猛,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贫困老年人多等情况。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形势发展,2009年柳州市民政局就着手谋划和储备养老服务建设项目,今年以来,我们围绕民政部建立项目储备库和项目遴选工作的要求,进行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完成了柳州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编制。

共编制收入计划中的项目57个,包括集中养老区5个、社区老年活动场所25个、市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个、养老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1套、县福利中心12个,以及一批中心乡镇养护楼以及光荣院等建设项目。

根据规划,将利用2—3年时间,在各县新建或改扩建28个县、中心乡镇福利救助中心和敬老院,解决低保、五保、特困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推进农村养老社会化;建设和完善25个老年活动场所及设施,实现“老有所乐”;在市区东、南、西、北、中各建设1个集中养老区,打造布局完善的养老网络,适应城市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将实现养老福利机构建设面积增加35.58万平方米,达到每千名老年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30张,市区内所有社区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建立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多样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网络。

二、加强管理,不断推进福利机构的健康发展

为不断提升福利机构的管理能力,我们围绕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管理规范化,在公办福利机构管理上坚持“三结合”,既把管理工作与实施“民政五个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二次创业”绩效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促进公办福利机构的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和专业化水平。

把“民政五个建设”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形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任务,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市民政局与各公办福利机构签订目标任务责任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促进公办福利机构健康发展,提升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和管理,为切实落实国家行业标准,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今年7月由社会福利主管科室会同民间组织管理主管科室对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第一阶段各县区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对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普查,摸清基本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检查阶段,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的“两规范一标准”内容,对民办福利机构管理制度及落实、安全设施及措施、基础设施及环境、服务质量、队伍建设等进行检查;第三阶段为限期整改阶段,由各养老机构根据检查通报进行限期整改。

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检查后以汇总会的形式向城区民政局进行情况反馈,责成城区民政局督促整改,并在全市民政系统发出检查通报。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的形式,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督促养老机构遵守行业规范,加强自律,增强自我发展的动力。

三、落实政策,促进儿童福利事业向适应型转变

以切实落实政策为抓手,根据《关于加强孤儿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全市符合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条件的孤儿,编制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名册,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通过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加强儿童福利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县区及市儿童福利院由专人负责,加快推进孤儿信息录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已完成了80%以上的儿童信息录入、审核和系统报送工作。

积极拓展儿童福利工作内容,“十二五”期儿童福利工作的重点将逐步由基本保障逐步向养、医、教、康复方面等全面发展,积极引入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今年已在市儿童福利院设立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小规模试点工作,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还将与专门的康复医院开展合作项目,逐步培育残疾儿童康复技术和力量,提高康复水平。

今年“六一”儿童节,我们通过慈善专场募捐,为全市孤儿筹集善款31万元,其中为残疾儿童康复定向捐赠价值10.8万元的康复器材一批。

四、夯实基础,大力推进福利项目建设

近年来,我们充分把握当前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福利项目建设取得新的发展。

今年市民政局45个项目建设项目中有福利项目10个,其中有自治区福彩公益金项目6个、市级重点建设工程2个,市民政局已与各主管科室、建设主体单位签订了建设任务责任状,明确了分管局领导、业务科室、建设主体单位的责任,目前各项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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