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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筑设计及讲义精华版

幼儿园建筑设计

    【本章重点和难点】分析幼儿生活的特点以及与环境的关系;幼儿园建筑安全设计要求。

    第一章 概论

   1)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

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

6个班至9个班。

  小型:

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

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

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2)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1 基地选择

  1)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

       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2)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总平面设计

 1)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

    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2)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

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180+20(N-1)

  注:

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4)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5)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

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第三章 建筑设计

  1一般规定

  1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2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规定设置。

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全日制托

    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下表规定。

  生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m)                                           

房间名称

净高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2.80

音体活动室

3.60

 

  注:

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

  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窗地面积比                                                  

房间名称

窗地面积比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乳儿室

1/5

寝室、喂奶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

1/6

其它房间

1/8

    注:

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2.5。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

  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

  2幼儿园生活用房

  1)条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表3.2.1的规定。

  2)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3)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60m。

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4)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生活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                                           

房间名称\规模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备 注

活动室

50

50

50

指每班面积

寝室

50

50

50

指每班面积

卫生间

15

15

15

指每班面积

衣帽贮藏室

9

9

9

指每班面积

音体活动室

150

120

90

指全园共用面积

 

  注:

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和的80%计算。

  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卫生间面积可减少2㎡。

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

   应按规模的大小确定。

  3.实验性或示范性幼儿园,可适当增设某些专业用房和设备,其使用面积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置。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

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

    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

  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

热水洗浴设施宜集中设置,凡分设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

  5)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3.2.5的规定。

  每班卫生间内最少设备数量                                           

污水池(个)

大便器或沟槽(个或位)

小便槽(位)

盥洗台(水龙头、个)

淋浴(位)

1

4

4

6~8

2

 

  6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

  7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

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

  3、托儿所生活用房

  1)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

乳儿班的房间设置和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托儿班的生活用房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乳儿班每班房间最小使用面积㎡                                         

房 间 名 称

使 用 面 积积

乳 儿 室

5

喂 奶 室

15

配 乳 室 

8

卫 生 间

10

贮 藏 室

6

 

  2)乳儿班和托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托儿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并设单独

    的出入口。

   3)喂奶室、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喂奶室、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喂奶室还应靠近对外出入口。

  二、喂奶室、配乳室应设洗涤盆。

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

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时,应有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

  4)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兼作倒粪池)。

  4 服务用房

   1)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2)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当距离。

如为楼房时,应设在底层。

医务保健室和隔离

  务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                                            

房间规模\名称

大型

中型

小型

医务保健室

12

12

10

隔离室

2×8

8

8

晨检室

15

12

10

 

  应设上、下水设施;隔离室应设独立的厕所。

  3)晨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

   4)幼儿与职工洗浴设施不宜共用。

  5供应用房

  1)供应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供应用房最小使用面积㎡                                            

房间名称\规模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主副食加工间

45

36

30

主食库

15

10

15

副食库

15

10

冷藏库

8

6

4

配餐间

18

15

10

消毒间

12

10

8

洗衣房

15

12

8

    2)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厨房与职工厨房合建时,其面积可略小于两部分面积之和。

  二、厨房内设有主副食加工机械时,可适当增加主副食加工间的使用面积。

  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烧火间是否设置及使用面积大小,均应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四、托儿所、幼儿园为楼房时,宜设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

  6防火与疏散

   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尚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

平屋顶可做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3)主体建筑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走廊最小净宽度m

   

房间名称\房间布置

双面布房

单面布房或外廊

生活用房

1.8

1.5

服务供应用房

1.5

1.3

  4)在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

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5)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6)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

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第七节 建筑构造

  1)乳儿室、活动室、寝室及音体活动室宜为暖性、弹性地面。

幼儿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

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

  2)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

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二、在距地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三、门的双面均宜平滑、无棱角。

  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五、外门宜设纱门。

  3)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

  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

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

  二、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4)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5)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6)活动室和音体活动室的室内墙面,应具有展示教材、作品和环境布置的条件。

幼儿园建筑设计

一、教学目标

1)了解幼儿园建筑的功能要求,幼儿园建筑对建筑空间、建筑形式、结构形式的要求

2)掌握中小型公共建筑中的功能组合、空间安排、场地设计的基本内容、方法、步骤

3)加强对资料的查阅和收集和设计意图表达的能力

二、内容框架

问题一:

关于幼儿园:

概念简述

问题二:

关于幼儿园设计:

功能组织分析,空间设计要求,建筑规范要求,设计实例,设计发展趋势

三、概念简述

1、含义:

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教育的机构,接纳3至6周岁的幼儿(托儿所3岁以下)。

各国对幼儿园定义中非常明确游戏是幼儿园里幼儿教育与生活的最主要内容。

如英国对幼儿园解释为“用实物教学、玩具、游戏以发展幼儿智力的学校”,德文解释为“尚未进学校的游戏学校”。

(一)托儿所、幼儿园发展史

幼儿园或保育所的幼儿教育设施有150年的创办历史。

近代产业革命把成千上万的妇女从家庭赶到工厂,出现了幼儿的保育及教育性设施,首先在英国,后又在德国、法国出现。

(二)幼儿园的设计要求

(1)适合幼儿生活规律:

幼儿大部分时间是进行室内、外活动,设计好活动单元及室外活动场地是幼儿园设计的重点。

(2)适合幼儿生理、心理的特点:

a.幼儿的尺度特点(环境设计、建筑造型及窗台、踏步等等)

b.幼儿乐于接受的形象和色彩(装修处理、建筑小品、家具陈设等)

(3)幼儿园的选址、总图设计时要避免周围有环境的污染,在建筑设计中要重视日照,通风得当要求以及班级之间的卫生距离。

(4)保障幼儿安全:

在幼儿接触的部位,要特别注意细小节点的处理,以防范危险的发生。

(5)有利于保教人员的管理:

幼儿园建筑设计要密切配合幼儿教育的工作秩序和固定的日常规程、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

2、分类:

全日制/寄宿制

(三)幼儿园的分类和规模

1、幼儿园的分类:

(1)按入园时间分:

全日制、寄宿制、混合制

(2)按性质分:

机关办、大专院校办、教育局办、企事业单位办、街道(村)办、私人

2、幼儿园的规模:

规模大小取决于它在居住区中的服务半径,入托率,基地面积、园务管理条件等。

在居住比较集中的厂矿幼儿园、示范性的寄宿制幼儿园一般规模较大。

在新建居住区中,幼儿园应有合理的服务半径,一般最远服务距离不超过300米。

使幼儿园就近入园,不穿越干道。

3、规模:

a、幼儿园的规模按年龄分:

小班3~4岁30~25人/班

中班4~5岁26~30人/班

大班5~6岁31~35人/班

b、幼儿园的规模按班级分为:

大型九个班以上(不含九个班)10班至12班以上

中型六个班至九个班6至9班

小型六个班以下(不含六个班)5班以下

幼儿园的规模以六至九个班为宜,以三的倍数设置,如设置六班即二个小班、二个中班,二个大班。

4、幼儿园用地面积定额:

幼儿园总用地面积包括建筑占地、分班和共用活动场地、绿化及道路杂物院用地等。

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

共用活动场地应能配置各种活动器械、嬉水池、沙坑及30M跑道等设施,约2M2/生。

四、基本功能组成

1、幼儿园的空间组成

(1)主要使用空间:

生活用房(活动室、卧室、盥洗室、卫生间、衣帽间、音体活动室、贮藏室)主要功能用房:

活动单元--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间、音体室

室外活动场地:

分班活动场地/集中活动场地

(2)次要使用空间:

(辅助部分)

a.服务用房(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班室、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职工厕所等)服务管理用房:

晨检/隔离/保健/办公/值班/会议/卫生间

b.供应用房(厨房、洗衣房、库房等)后勤供应用房:

厨房/消毒间/洗衣间

(3)交通联系空间:

门厅、走道、楼梯

2、主要房间的面积规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教委1987年部颁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幼儿园主要房间面积不应小于下表:

五、选址和总平面设计

1、幼儿园的基地选择

A影响选址的因素

(1)布点应适中--服务半径少于500m

(2)环境应安静--不应临近人流密集、喧闹的公共活动区

(3)环境应卫生

(4)地段应安全,避免幼儿跨越车道

(5)用地面积应符合定额规定:

名称千人指标建筑面积m2^/人用地面积m2^/人

幼儿园12~15/千人9~12/人15~20/人

2、总平面组成部分及功能关系

(1)总平面组成部分:

建筑用地:

生活用房--活动室、卧室、盥洗室、卫生间、衣帽间、贮藏间、音体活动室等;供应用房--厨房、消毒间、洗衣间等。

室外场地:

全园集中游戏场地各班室外活动场地、动物园、种植园等。

绿化用地:

绿化、建筑小品。

杂物用地:

杂物院、晒衣场、垃圾箱等。

(2)总平面设计的基本要求:

A满足使用要求、功能分区合理

a.建筑物有良好朝向、采光、通风,布置在用地的最好地段及方位,并合理控制建筑物的自然间距和防火间距。

安全性:

远离各种污染源,满足卫生防护标准

b.室外游戏场地有足够的面积,日光、新鲜空气充足,场地平坦,排水通畅。

适宜性:

日照充足,环境优美,干燥且排水通畅

c.供应用房自成一区,最好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位。

d.服务用房最好布置在园所入口与幼儿生活用房之间。

B流线互不干扰

a.幼儿活动路线与供应路线、垃圾处理路线分开,应分设出入口。

方便性:

便于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b.病儿活动路线应隔离,单独设出入口。

C尽量扩大绿化用地范围

a.创造优美环境,设置一些有童趣的建筑小品。

b.点缀能迅速产生绿化效果的乔木,使幼儿在室外活动时可以遮阳和休息,并起到改善小气候的目的。

c.多栽植果木,达到环境教育化的要求。

d.有条件可设置花房,使幼儿一年四季可接触到绿色生命。

D合理设计园内道路:

园内道路应与总平面各组成部分紧密联系,并尽量少占用土地。

E正确选择出入口的位置:

a.主体建筑占据用地中心位置:

主、次要出入口分设在南北两端,生活用房采光通风好,各班室外场地互不干扰。

但室外集中场地较局促。

b.各类用房围绕集中的室外场地布置:

主次要出入口分设在东西两侧,生活用房南北布置,服务用房与供应用房东西布置,人流路线适中。

但较难布置室外场地。

c.主体建筑与室外游戏场地呈南北向布置:

主题建筑布置在北半部,室外游戏场地处于南面的朝阳地段。

主体建筑和室外场地均有良好的日照通风,主入口应布置在靠近建筑物的东西侧,以免人流穿越室外游戏场地。

六、幼儿园建筑空间组合

1、组合要求:

a.组织合理的流线、功能分区。

交通要求简捷、方便。

b.争取良好的日照,通风。

尤其儿童活动室一定要争取当地的好朝向,达到冬暖夏凉。

c.由于幼儿园的特点室外活动多,并且室内外频繁交替,新建幼儿园在用地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建成低层建筑,一般不要超过三层,便于幼儿充份接触大自然;增强他们的体质。

d.空间组合应体现幼儿园的特点,过于单调、平直使儿童心理感到沉闷,害怕和乏味。

功能分区:

分区明确,方便使用、管理、交通疏散

活动单元:

单独使用、采光与通风良好

隔离室:

相对独立

厨房:

靠近对外供应出入口,设杂物院。

室外活动场地的布置:

分班场地与共用场地

2、交通和空间关系:

a.建筑入口的处理:

入口空间是整个建筑物的枢纽,是室内外联系的要道。

入口空间具有分配与组织人流交通作用的集散地,一般入口最多组合成四个方向,若要分散的人流股数再多,必须延伸入口厅的平面空间或有特殊的平面形状。

1)入口空间在整个建筑物中的地位

取决于分配人流数量上的均等性

2)应安置于交通路线的枢纽点

3)一般在空间不同功能的转折处

b.通道的形式:

3、建筑的组合类型

a、集中式组合

b、线式组合c、辐射式组合d、组团式组合e、网格式组合

七、建筑单体设计

1、幼儿园班组活动单元设计

生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70%以上,由于幼儿教育与建筑设计思想的发展,将每个幼儿班组成相对独立的活动单元,便于教养、管理及符合卫生隔离的要求;幼儿园的规模取决与有多少组幼儿活动单元。

每组活动单元包括:

活动室、卧室(有时两者合而为一)、卫生间(厕所、盥洗、洗浴)、储藏、衣帽间

A、活动室:

容纳30人左右,是一个小型的多功能使用空间--作业、音乐、舞蹈、游戏、故事、电视、进食、小组活动、兴趣角等。

(1)活动室的设计要求

a.有足够的使用面积,合理的形状和尺寸

b.有最佳的朝向,充足的光线,良好的通风条件。

c.室内的净高不应低于2.8m

d.室内的装修、家具等应考虑幼儿使用特点,有童趣,并安全易清。

活动室容纳人数30人,活动室面积50-60平米,净高≥2.8米-3.1米,地面材料、暖性弹性,转角圆角,通风采光、采暖节能。

(2)活动室的平面布置

a.平面形状:

方形、长方形、六角形、八角形、圆形、扇形等。

b.平面尺寸:

按每班活动室最小使用面积50m2计,一般为5.6×9.9m(使用面积为51.78m2)或6×9m(使用面积为50.46m2)。

B、卧室:

幼儿园要科学安排好幼儿的生活,活动安排要动静交替,因此全日制幼儿每天在园应有3小时的睡眠时间,寄宿制要保证儿童每天有11~12小时睡眠时间。

卧室要安静、冬暖夏凉,在儿童睡眠区不能直接吹风,并与活动室及厕所靠近,使儿童冬天脱衣睡觉后若要上厕所,不受冷风吹袭。

卧室亦可与活动室置于—室中,用玩具柜或组合柜加以分隔。

(1)卧室的设计要求

a.卧室以每班独立设置为宜。

b.净高不少于2.8m。

c.有良好的通风,采光不必过量。

良好朝向,避免西晒遮阳设施,净高≥2.8米,与卫生间临近,双扇平开门,暖弹性地面。

(2)卧室的平面布置

a.卧室的尺寸根据每班床位数及其布置方式而定,并且要与活动室的尺寸相协调。

①并排床位不得超过两个,首尾相接床位不得超过四个床。

既并排又首尾相接呈田字形床位不得超过四个床。

②进门处通道宽不得小于0.9米,床与床之间通道不得小于0.5米。

③床与外墙,窗的距离不得小于0.6米

C、卫生间:

(1)卫生间设计的要求

a.卫生间由厕所、盥洗、洗涤组成,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5m2,内部应分间或分格。

c.应设置在明显的位置,方便幼儿使用。

d.以直接自然通风为好。

由厕所、盥洗、洗浴组成,分间或分隔,自然通风,临近活动室、寝室。

(2)卫生间的平面布置及设备数量

大便器:

5~10人/个;水龙头;2~5人/个;污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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