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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秘史

联想秘史--联想如何从国有企业演变成民营集团

一、绪论

  联想集团初始登记的计算所公司,在1984年成立时是中科院计算所投资注册的全民所有企业。

1989年改名为联想集团(简称北京联想)由中科院主管,仍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柳传志从1986年当上公司的总经理后,为了调动管理层和经营团队的积极性,择机提出了“国有民营”的口号。

在联想从国有转为民营的创业进程中,他身体力行,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二、设立香港联想――从国有到民营的突破口

   1988年在香港成立的合资企业――“香港联想”,使国有的计算所公司有了一个“外商”,一个“外资”作盟友。

   1988年4月,“北京联想发展”(即计算所公司)、贸促会下属的中国技术转让公司(技转公司)与港方导远公司(吕谭平等四位港商)成立合资公司-香港联想。

原始股本90万港币,其中北京联想投入30万、技转公司投入30万、两家国企共持股67%,港方持股33%。

虽然仍是国有企业控股的合资企业,但港商按“外商”入股,技转公司是国家在香港注册的中资机构按“外资”入股,已为柳传志实现从100%国有到民营三分天下,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香港联想的业务主要靠两方面支持:

一是依托北京联想在国内的保底市场,每年北京联想要卖出数以万计的微机,可以拿到AST微机或其他微机的总代理。

北京联想把这个总代理让给香港联想来做,当然能有很好的利润。

二是有技转公司的巨额贷款,当时北京联想在香港还借不到钱,港商以30万为限,没有再投资的义务和能力。

总代理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持,香港联想的区区90万元股本金只是象征性的。

只有技转公司在香港既有实力、又有信誉,能提供外汇贷款。

这样,香港联想就迅速发展起来了。

三、香港联想的创业支柱是“中资”而不是外商

   现在的联想人几乎都不知道,曾为联想集团提供外汇援助的“中国技术转让公司”。

但它在香港联想发家史上所做的贡献却非同小可。

毫不夸张地说,香港联想可以没有吕谭平,换个张谭平、王谭平都行,但是不能没有技转公司。

在全香港乃至整个海外,当时的北京联想要“外商”或“外资”提供如此无私、无偿地支援,找不出象技转公司这样的第二家公司。

   道理很简单,因为柳传志的父亲柳谷书先生是该公司的董事长。

不但香港联想的巨额贷款靠技转公司提供,它还为柳传志、倪光南等北京联想的领导和骨干提供了十几个多次往返香港的签证。

在当时此种签证极为难得,如果没有此项特供的稀缺资源,香港联想根本办不起来。

  为香港联想创建和发展作了如此重大贡献的技转公司,后来“功成身退”了。

除了来自北京联想的技术、产品和无形资产的投入外,技转公司作为在香港注册的“中资”机构,为香港联想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鲜为人知的帮助,说它是雷锋式的合作伙伴也不为过。

四、香港联想的业绩不能归功于外商

   香港联想作为AST总代理,主要是靠北京联想的保底市场。

香港联想的微机板卡业务,也是靠北京联想的技术、人才和技转公司的贷款,扶持起来的。

吕谭平等港商熟悉香港的投资环境和市场规则,在管理和营销方面虽有贡献,但他们并不熟悉这一业务,表现差强人意。

有人评论说,如果请个台湾做主板公司的经理来管理,肯定会比吕谭平好。

后来1996――1997二年,香港联想连续发生巨额亏损(达2.45亿港元)连柳传志也公开批评说,吕谭平没有管理大公司的能力。

   后来计算所公司改名为联想集团,截至1995年底,香港联想的业绩主要是靠中科院提供的人才、科技成果及产业化政策实现的。

当然,还得靠北京联想的信誉和技转公司的贷款,这已经成为无需解说的史实。

五、香港联想上市是推进民营方略的转机

   在香港联想连续三年嬴利,具备了在香港上市的主要条件后,柳传志抓住时机,削弱国有股份的比例和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的监控,推进了国有到民营的进程。

   香港是一个公司法规健全、按国际惯例运行的资本市场。

上市公司的决策权、管理权、财务监督权,必须依照股东投入的资金和持有的股权来确定。

股东按持股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已成为不言而喻的常识。

  香港联想的原始股权结构是两家国有中资企业控股(67%)如果这样上市,还是国有控股。

为此,柳传志通过增资对股权结构进行了改造。

  将一个国有资产控股的公司,按我国1992至1996年间的经济体制改制成“民营”企业,尚无先例。

民营企业只有私营、外资两类,当时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法规,准许“民营”类企业与国营企业合资但不能控股。

国营企业必须在合资公司占大股、掌实权,合作方即使投入现金(含外汇)持有相当份额的股权,外商或私营企业股东要承包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也须按特例申报并取得政府的批准。

   因此,要让外商经营、管理香港联想,只有先增加外商投资持股的份额,再由北京联想让权、授权,才能让外商行使相当于“承包”的民营权。

靠谁增资扩股,削减谁的股份呢?

柳传志为实现民营大计,只能借香港股东之口、要国家给优惠政策、用北京人不懂的技巧和香港股市的游戏规则,推动港商持股上市。

六、国有股减持的对象是技转公司

   国有股减持是近几年股市议论的热门话题。

回想起当年,在香港联想持有国企法人股的,当然是北京联想和技转公司。

相比之下,只能把技转公司选择为国有股减持的对象。

道理也很简单,因为这时柳谷书先生已离开该公司,到司法部设在香港的中国法律服务公司任董事长,而中国法律公司又参与了香港联想的上市策划和运作。

柳谷书先生在领导技转公司期间,成绩卓著,国有资产增值很大,有足够的实力推动香港联想上市。

如果仅仅是为了上市募集外汇,港商倒是可有可无、可大可小的股东了。

但柳谷书先生离开了,不能再关照技转公司无偿援助自己的儿子,而且又身负推荐香港联想上市的重任,只能瞻前、不能顾后。

技转公司是否知道要上市、是否知道上市的方案、是否同意增资扩股,这些都是接替柳谷书先生的新领导的事。

   后来的情况是:

在香港联想业绩已满足上市条件,将要上市发行股票的情况下,最有钱的中国技术转让公司居然没有增资,结果只有北京联想和港商增资。

按照1994年1月25日公开发行的香港联想上市招股书的记载(P.133-134)1992年10月15日北京联想投入9890万港币(约1270万美元),吕谭平等四位外商投入10万港币进行增资扩股。

招股书和年度财务报告正式公告时,公开披露:

香港联想总共发行的6.75亿股中,北京联想得2.618亿股,四位外商得2.08亿股。

至于四位外商只投入10万港币为何能得到2.08亿股,招股书上没有披露内情。

  这样,香港联想在上市前已经通过增资扩股,在形式上改造成为一个大半国有、小半私有的企业。

技转公司尽管熟悉香港的游戏规则和套现技巧,但持有的股份(0.15亿股)不能与任何一位港商相比,无权参与决策、管理,难以获取大股东的策划内幕,成为无足轻重的第三者。

七、如何解释外商负债持股的“合情、合理”

   深知外商资信状况的少数联想人发现:

四位港商一夜之间成为持股2.08亿股的富豪,吕谭平及其三位港方股东共持股30.819%,再加上他们担任职务,足以和北京联想(38.785%)分庭抗礼,进而操控香港联想经营管理大权。

   由于招股书和同期的财务报告,没有披露四位外商筹资认购2.08亿股的内情,导致关注国家和联想职工利益的一些人,要求高层说明原由。

后来柳传志、曾茂朝等承认,香港联想上市前,北京联想借给港商552.58万美元(4300万港币)进行增资扩股。

这样人们才恍然大悟,招股书上记载北京联想(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南明)增资的9890万港币,其中有4300万是借给港商增资的。

   有人怀疑,让港商持股的投资款,可能是来自中国银行给北京联想的专项贷款?

   经有关部门调查,据说借给港商的552.58万美元,既不是中国银行的专项贷款,又不是柳传志的私人存款。

不管怎么说,是北京联想有权借给外商的款项(当然是公款、而且是外汇)!

从此,真相封存在联想的文档。

迟至1999年后,曾茂朝、柳传志、吕谭平等人,才将部分内情透露给采访他们的记者。

在为自己辩解的报道中,柳传志承认了让外商负债持股的基本事实,并提出了令人生疑的“情理”之说。

   当时要削减国有股并且用公款借给外商持股,比现在更难。

柳传志要做到“合情、合理”,谈何容易。

后来他向外界说明,让外商负债收购技转公司持有的国有股的理由大体如下:

“港方股份太小不能上市”“为了调动人家的积极性”

  “我们太缺乏国际市场经验,如果不让导远持有那么多股份,导远就会退出合作”。

  “技转公司‘让出’30%股份本来两家应各分得15%由于北京联想从中国银行又借了钱,所以北京联想要了20%香港导远要10%。

  这样增资扩股后三家股份分别是:

北京联想53.3%导远43.3%技转公司3.3%这样北京联想达到了控股的目的”。

“导远公司可以采取向香港汇丰银行出售5%的股份换取其贷款,从而也能拥有股份43.3%”。

  “我们与导远公司签有还款协议,他持有43.3%的股份,就要分担43.3%的风险”。

   对于一般人来说,不了解香港联想三家创始人的企业性质和资信,不熟悉香港的上市规则和国内的政策法规,只知道北京联想通过在香港上市可以募集巨额外资。

听了这些理由,会感到这样做是让外商帮我们在香港股市引进投资者的外汇。

借给别人一点鱼饵帮自己人钓大鱼,也似乎是“合情、合理”的好事。

   截至目前,民营企业和当年的集体企业一样,仍是一个含糊不清的概念,有谁为此叫真儿呢。

八、外商负债持股至今仍是联想上市之谜

   柳传志等人身为国企职工,又享受国家干部的待遇,不能向国家伸手要股权,更不能挪用公款为私人购买原始股,只能帮外商筹款用“私房钱”的名义购买股份,从而推举外商作为“民营”的代言人。

   吕谭平离开联想后坦言,导远公司和四位港商股东,没有资金可投,也没有资信在香港贷款,要增资扩股只能向柳传志借钱。

有一份文档证实,北京联想(南明公司)和导远公司(四位外商)在1992年10月15日签过借款合同,四位港商共借用了43101250港币、折合5525801.2美元(按7.8汇率计算)。

其中吕谭平借16801688港币,占总数的38.98%。

这份文件于2000年9月12日提交几位全国人大代表,证实了吕谭平等人负债的金额。

这份文件将借款合同作为唯一的附件,说明早在1992年10月15日,柳传志指派南明公司与导远公司签订了一个合同,承诺借贷给港商552.58万美元,借期二年。

借给四位港商的552.58万美元,如何筹集和使用,来自何处、何时支付?

至今无人举证说明。

能否让负债持股的文档如实曝光,成了柳传志心中永远的痛。

   凡是知道北京联想当年财务状况的人,都知道北京联想及其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南明”,根本没有如此之多的外汇存款或利润。

当时在联想集团掌管财务实权的是柳传志的妻子(OA部总经理)。

自1992年10月15日至香港联想上市,联想财务部门,从未向董事会报送有关552.58万美元拨给香港外商的报表和凭证。

香港联想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也未说明港商投资持股的全部资金来源。

   得知外商负债持股的内幕消息后,有人怀疑:

能有此实力的只能是国家银行。

柳传志的弟弟柳传民当时在香港中行信贷部工作,香港中国银行在公告的信息中也是支持香港联想发行股票的金融机构。

1993年4月中国银行批准给北京联想专项外汇低息贷款3000万美元,用以“进口有关元器件,生产微机板卡出口”。

这个借款虽是一年期,但好借好还、有还就又能借,何时还清只有银行的对帐单能证明。

当时除了从这3000万专项外汇贷款中周转出552.58万元外,柳传志不会再有外汇借给外商。

如果帐面有外汇,也是联想的贷款或其他“公款”。

一份只有少数人签署和知情的会议纪要揭开了借款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关系。

   在1993年6月28日,柳传志主持了北京、香港和深圳三地的联想财务工作会议。

会议决定:

将3000万美元专项贷款中的1270万元借给“北明公司”(北明和南明都是北京联想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再由北明将这1270万美元中的717.42万给南明增资扩股,将1270万美元中的552.58万元(4300万港币)借给导远(港方私人公司)增资扩股,增资后使香港联想股本金增至11000万港元。

   会议纪要上说明了1992年10月15日“借款”与1993年4月中行“贷款”,这两个合同之间的关系:

“为理清股权关系,成立北明公司。

由北明公司承接原南明公司内部帐务工作”。

显然,这二个合同是相关的,只是要由“北明”来代替“南明”而已。

其实,这么大的一笔外汇,它的来龙去脉肯定有准确的数额和时间表,从联想集团和银行的对帐单及凭证中,很容易查清。

九、当年功过谁评说?

   时光倒流回到香港联想上市策划阶段,北京联想的创业骨干,全都是按全民行政、科研事业单位或国营企业标准领工资的雇员,谁敢伸手向国家要股份、谁能动用552.58万美元公款给自己或亲友持股?

从而把香港联想改制为民营企业。

这是一个超出常人想象力的难题。

敢这样想,能这样做的,只有柳传志。

   决定借款给港商持股的“财务工作会议”是1993年6月28日召开的。

两周前北京联想总裁室召开了更高层的会议,柳传志在会上特别提出,讨论“准备从香港拿出一百万美元”在美国做房地产,叫他的妹妹照管,会上没有什么异议。

这次会议还专门有一项议题,是“关于与香港联想关系”。

但柳传志在会上只字不提香港联想上市问题,“会议记要”上只有一句话:

要“对香港联想加强财务监控”。

但谁也没想到,往香港投资数百万美元的重大行动,会越过他们的监控。

   柳传志不把已经或即将把552.58万美元借给港商增资扩股一事,拿到总裁室会议上来讨论,也是“别有苦衷”。

如果他真的把这件事拿到会上讨论,那么其他人可能会提出:

为什么不让北京联想员工负债持股呢?

当时北京联想已内定了“创业分”,如果员工们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象港商的导远公司一样持些股是不是可以呢?

另外,总裁会议没有不透风的墙,知道上市底细的人多了,如果传到中国技术转让公司那边去,他们会不会改变“既不撤股、也不增资”的态度呢?

再有,如果有哪个“教条主义者”要抠条款、找依据,这样的事就根本做不成了。

  为了实现国有民营的构想,只能由外商持股充当非国有资产的代表,监控外商的风险和义务便落在决策者的肩上。

如果柳总为此坐牢,谁能给他送饭呢?

所以柳传志不得不一个人承担起重新分配股权的重大责任。

无怪乎与柳总深谈往事的刘韧等要大声疾呼:

有谁心痛柳总?

   参加这次总裁会议的人,事先谁知道1992年10月15日的借款合同;事后知道何时支付给港商552.58万美元;至今无一人出来说明。

但是,身为董事会成员的倪光南、曾茂朝,都书面说明没有参加过讨论此事的南明董事会。

负债持股的决定,是功是过,都与董事会不知情的成员无关。

南明公司董事会张祖详同志:

  香港联想财务部陈勤同志要求我以南明公司董事的身份在有关文件上签名,证明我未与南明公司有任何借贷关系,也未收取过薪水,我已签了字。

我要声明的是:

我从未参加过南明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我从未看到过南明公司的财务报表。

您如认为我所说的情况属实,请予批示为荷。

此致敬礼!

”签名为:

倪光南、曾茂朝与张祖详

十、民营的代言人是扶不起的阿斗

   1994年2月14日香港联想挂牌上市,总共发行6.75亿股。

其中北京联想得2.618亿股,港商得2.08亿股,技转公司得0.15亿股。

上市后原三家股东共持股4.848亿股,因此,拿总股本11000万港元被4.848亿股一除,就可算出他们每股的成本价是0.23港元。

上市后北京联想股份38.785%,港商30.819%,加上认购股票的散户投资人,香港联想有了相当大的“民营”股份。

   吕谭平是以个人名义在香港联想持股的最大私人股东,又是董事会成员、年薪最高的经理。

得志后看不起北京联想派来的管理人员,为所欲为。

除了记得借钱给他持股的柳总外,根本不把国有资产股东委派的代表放在眼里。

香港联想股票的上市发行价是1.33元,由于超额认购达405倍,北京联想员工和其他投资者在市场上买到的股票成本价为2.2元。

总之,与四位港商持有的股份相比,联想创业者和员工持有的股票,可谓微不足道。

吕谭平成了柳总精心持植的第一位“民营”代言人。

   春风得意的吕谭平,既不出钱、也不承担风险和责任,摇身一变,成了与柳总平起并坐的大股东。

1995年倪光南下台后,香港联想基本上由他一人说了算,可惜吕谭平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香港联想自外商“承包经营”起,连续二个年度(1995.4-1997.3)亏损达2.45亿港元之多,公司财务已无法周转,只能靠北京联想紧急筹借国家上亿元贷款渡过难关。

和北京联想股份差不多的港商,只管自己的酬薪待遇,有利润则分红;有亏损可免责;风险全部由北京联想承担;责任大部分转嫁给北京来的人;比私营公司的老板还自在,未拿出一分钱来救急。

十一、外商承包经营的香港联想一度成为“烫手的山芋”

   1996年后,香港联想的“AST总代理”业务因北京联想销售了自有品牌微机而衰败,海外板卡业务也因连续二年亏损而一蹶不振。

一句话,香港联想已无从恢复其当初的嬴利能力,1996年8月16日股票最低曾降到0.29港元。

这时的香港联想曾一度被人称为一个“烫手的山芋”。

   柳总声称身在北京应对倪光南“告状”,心在香港股市,对吕谭平从失控到失望。

他深知负债持股的外商,没有财产抵押、没有可靠的担保、没有偿还552.58万美元的能力。

当时给外商贷款的借期早满,如果要让外商按市价每股0.30港元转让持有的股票来抵债,外商持股的必要性和真实性必然公之于众!

外商的股票将所剩无几,不但发不了大财,而且将基本出局!

国有民营的构想,势必成为始作俑者的一场恶梦。

帮助外商轻松还款,重新为“民营”大计寻找出路,成为柳总新的使命。

十二、联想的第二次上市――用北京联想“整合”香港股价

   幸亏联想福星高照,在柳传志忙于折腾“从国有到民营”时,1994年,杨元庆临危受命、领导联想微机部,大刀阔斧地实行了销售、管理等方面的创新。

杨元庆用“完全由代理销售”的新策略取代了柳传志“行业直销和代理分销相结合”的老策略,推行信息化管理,实行ISO9000认证,强调服务,强调新机型开发和软件开发,将销售、开发、生产、服务等环节紧密结合。

在杨元庆的卓越领导下,短短几年,联想微机就登上了亚太第一的宝座。

再加上股市大势对国企股有利,北京联想具有极好的上市前景。

这本应该是联想的第二次上市,因为第一次是香港联想1994年在香港上市,已经具备了上市筹集资金的经验和教训。

   第二次上市该怎么做呢?

摆在联想面前的选择很多,例如:

   一、北京联想在国内单独上市,从融资额来看,也许这个方案较好。

   二、在海外上市。

如在香港买“壳”上市,买一个海外公司的“壳”约需一亿港元,到美国等海外证券市场挂牌也不错。

   三、将香港联想买下作为“壳”。

有利条件是,北京联想只要中止那个早已在1994年度到期的借给港商552.58万美元的合同,讨回本金和利息,港商的2.08亿股中的1.9亿股,就可以按0.23港币的成本价收回了。

这样,港商和技转公司都还有0.15亿股,另外还有2亿股左右的公众股,很容易处理。

这样做比买别的“壳”便宜,也好操作。

但这个方案不利于联想从国有到民营的转变,好不容易形成的“民营”,无理想人选替代吕谭平,香港联想又要回到“国有”控股的历史了。

   柳传志摒弃了所有的常规方案,创新性地推出了一个“整合”方案,即不改变香港联想已有的“民营”股份结构,将北京联想的良性资产和已经被公众认可的无形资产注入香港联想,实行“整合”。

一方面,这对于北京联想也是上市募集外资;另一方面,当时北京联想如日中天,香港联想已成“烫手的山芋”;一旦“整合”成功,实际业务就可以完全依靠北京联想。

这个“烫手的山芋”也就再获新生被消化掉了。

再说,这样做国有股不会增加,仍是“民营”色彩接近占半壁江山的合资企业,而“整合”后股价一涨,港商就能轻松还债了。

   1997年,北京联想“整合”进了香港联想,柳传志力挽狂澜保住了民营股权,终于闯过了将联想从国有转到民营的最具决定性的关隘。

十三、在整合中清除的联想集团叛逆

   “整合”中,代表科技人员进入董事会的总工程师倪光南,曾怀疑有人将国有资产增值的好处送给负债持股的外商,要求立即纠正因“负债持股”虚构的股权结构。

他说“匆忙地再向香港联想注入巨资,势必造成国有资产的继续流失”。

他的呼声没能冲破柳总设置的铜墙铁壁,反而被隔离在“整合”之外。

据说这延误了“整合”的最佳时机,给联想造成了重大损失。

   这是继外商负债持股之后,又一次给外商的“干股”输血。

输入的是北京联想的鲜活血液-真金白银的实有资产和举世瞩目的知识产权。

香港联想每股股票的含金量、净值和收益,瞬间扩充起来。

   当1996年香港联想股票下跌到0.30港币/股时,似乎已经有人“猜到了”即将到来的“整合”效应,乘机在低价位大量买进香港联想股票,这使他们后来成了知名或隐名的富翁。

要知道,香港联想股票从最低点升到最高点(2000年3月6日最高价达每股70港元),增值幅度竟达233倍!

当然,能预见到这一牛市行情的先知先觉们,应当包括“整合”的决策者和执行人。

他们以此为赌注,投入了旁人所不知的心血,承担了异乎寻常的风险和责任,理应得到丰厚的回报。

   随着香港联想的股价飞涨,“整合”成了光彩夺目的创举。

在炒作股票中获利的投资者和投机家们,有能让鬼推磨的钱财,足以把一道道五彩缤纷的光环投向联想创业功勋和知识英雄。

想揭开负债持股之谜的倪光南,由联想奉为圣贤的科学家,变成告状的专业户。

倪光南所告何事、状告何人,只有被告在公开辩解时透露给了记者们。

记者的文章又成了给倪光南定性、处罚的证据。

幸亏有“言者无罪”的古训和传统,倪光南没有被钉在十字架上,只不过是被驱逐到民营“集团”之外。

攻击倪光南的作者,则分享着言论自由的稿酬。

   “整合”使多少人实现了一夜暴富的美梦,又让多少人萌发了炒股发家的联想,已成为消逝在新闻报导和新版联想史的如烟往事。

据“贸”字当头的人讲,有一次投机成功、获利百万的经验,就再也不想走“技、工、贸”的回头路了。

在反对外商“负债持股”的倪光南被驱除后,联想中止了建立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和发展程控交换机使计算机与通信融合的进程,联想集团的“总工”一职和许多科技精英也蒸发了。

   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豪、亿万巨富的联想人,一个个在报刊和银屏上展现“民营”企业家的丰采,用电子计算器清点着每日的股票起落和套现的存款余额。

象吕谭平这样以富为荣的港商,以“私营”代理民营,就是借公司上市为个人谋私利。

离开了国营的监督,更难掩饰张扬的本能。

十四、吕谭平还债后成了亿万巨富

   1997年“整合”后,由于港方负公款债、持私人股在高层内部曝光,已退出香港联想管理层。

当时股票市值超过发行价,持续上涨,他们只需卖出一小部分股票就能还清债务。

据传,吕谭平被柳传志迫使按1994年的发行价即每股1.33元来抵债。

吴礼益不听柳传志的吓唬,在每股2元时还了联想的债。

如都照每股1.33元估算,四位港商只需转让0.32亿股就还清了552.58万美元的公债,最后净剩1.76亿私股(2000.3.8.香港联想股票一分四后,相当于7.04亿股)。

他们辞去了在香港联想为柳总打工的职务,反而成了名符其实、坐享其成的股东。

   刘韧写的《知识英雄2.0》一书中,如此报导这位港商:

“吕谭平离开联想的时候,卖了两、三千万股联想的股票,还柳传志借给他的钱。

另外,除了新开的创业投资公司急需用钱外,吕谭平一直没有卖自己手中的联想股票。

所以,吕谭平手中一直持有七千万股联想股票,按现在的市值三十五亿港币”。

   书中还写道,吕谭平不仅有豪宅、名车,还有价值二千万元的游艇,真可谓亿万身价。

照此推算,其他三位港商或者在吕谭平之上,或者在其下,也该是亿万巨富。

总之,柳总用国有资产给外商准备的必胜客“洋馅饼”,十辈子也吃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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