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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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2014

—————————————————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   

 

2014-××-××发布2014-××-××实施

———————————————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为规范我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加强土地工程建设,严格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陕西省土地整理中心,陕西诚业土地设计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史鉴、王正秋、姜增安、寇宗武、赵碧波、郑克敬、

邓贤艺、刘立明、张镝、雷行忠、陈悦、丁天寿、崔耀武、叶伟。

本规范参加编制人员:

燕崇楼、王继生、魏宏安、王蓓、张鲁平、张晖、刘建强、许新利、李荣、刘永鹏、冯小龙、周红、李云侠、杨召、解蕾。

本规范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目 次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技术标准等。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的农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包括:

高标准农田建设、沟道整治、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

同时,也可作为项目审查、审批、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以上土地工程建设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和其他行业现行有关规范与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标准

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01-94防洪标准

GB50296-99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60-2008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T50363-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50085-2007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50265-2010泵站设计规范

GB/T16453.1~6-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20203-2006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50600-2010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GB/T50596-2010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T50625-2010机井技术规范

GB/T50485-2009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行业标准

TD/T1038-2013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482-2011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SL189-2013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L/T4-1999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SL18-2004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23-2006渠系工程抗冻张设计规范

SL211-2006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

SL236-1999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SL265-2001水闸设计规范

SL279-2002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SL20-92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

SL289-2003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

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

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D20-2006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D30-200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D60-200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D62-2004公路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D40-200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D50-2006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CJJ/T80-98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范

DJ/T499-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TD/T1007-2003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

地方标准

DB61/T146-93灌区方田建设技术规程

DB61/T329-2003梯田技术规程

DB61/T226-1996井灌工程规划设计技术规范》

DB62/T495-1997甘肃省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标准

DB64/T198-1998宁夏回族自治区水窖工程技术标准

DB61/T(282-279)-1999)U型渠道量水槽

DB61/T142-2003陕西省造林技术规程

DB61/T325-2003陕西省农田林网营造技术规范

DB61/T326-2003陕西省治沙造林技术规范

DB61/T327-2003淤地坝技术规范

DB61/T328.7-2003沟头防护工程

DB61/T328.5-2003小型排水工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农村土地整治rurallandconsolidation

对农村地区低效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土地,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

3.2土地复垦  landrehabilitation;landreclamation

对废弃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

3.3土地开发  landdevelopment

对未利用地或利用效率低下的土地,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和(或)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较高的土地的过程。

3.4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区landexploitationprojecttypearea

按照土地整治建设目标、工程内容、工程组合地域特征一致性原则,划定的体现土地整治地域差异和工程组合特征的单元。

3.5土地整治工程模式landexploitationengineeringmode

为实现土地整治目标而确立的与特定工程类型区相适应的工程组合方案。

3.6土地整治工程体系landexploitationengineeringsystemsdivision

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等土地整治工程类型与工程等级系列的集合。

3.7基本农田capitalfarmland

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4总则

4.1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应符合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

4.3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

按照当地的水土资源条件和生产建设经验,合理确定相应的工程模式和建设内容;坚持“田、水、路、林、村”统一规划、全面协调、综合整治。

4.4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应坚持科学性和技术进步。

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实施。

4.5坚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5建设目标

5.1总体建设目标

落实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

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2具体建设目标

5.2.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使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控制在8%以内。

5.2.2增加高标准农田面积,使耕地自然质量等级提高到当地较高级别,粮食产能有显著提高。

5.2.3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5.2.4促进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

5.2.5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

5.2.6工程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

6建设条件

6.1项目合法性

6.1.1土地整治项目必须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6.1.2土地整治项目应符合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的要求。

6.1.3土地整治项目应与农业、水利、林业、电力、交通、环保等部门规划相衔接。

6.1.4土地整治项目内工程建设内容应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湿地保护区、天然草场、退耕还林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地区。

6.2基础设施

6.2.1灌排设施土地整治项目区周边应有较为完善的灌溉、排涝和防洪骨干设施,其中:

a)项目区位于关中平原与汉中盆地的大灌区内时,向项目区供水的干、支渠应配套完善,输水顺畅,且有足够的过水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区灌溉用水需求。

相应的排水干、支沟也应疏浚通畅。

位于河边田块,应有十年一遇洪水防护设施。

b)项目区位于陕南、陕北河谷川道地区,利用小河流引水(或提水)灌溉时,河道流量要能满足一定保证率下的作物灌溉需水量。

自流引水时,溢流坝的高度不宜超过5m;提水灌溉时,大田灌溉扬程不宜超过经济扬程。

临河田块应有十年一遇洪水的防护设施。

c)项目区位于井灌区时,应根据机井的最小出水量来确定灌溉面积。

在关中平原类型区的地下水下降漏斗区,应禁止开采地下水用于农灌;在地下水位下降区,应限制开采地下水用于农灌;在陕北风蚀沙化工程类型区,不宜集中连片开采地下水用于农灌,靖边、定边两县水地面积不宜超过总土地面积的十分之一,单块面积不宜超过3000亩;榆阳、横山两县水地面积不宜超过总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单块面积不宜超过3000亩。

大田灌溉时,抽水井泵扬程不宜超过经济扬程。

6.2.2交通设施土地整治项目区周边有较为完整的道路系统,对外交通比较便利。

运输农产品的车辆及农业机械可以顺利到达项目区所在村庄。

对于陕南秦巴山地工程类型区与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工程类型区,由于地形复杂,偏辟闭塞,项目区村庄对外道路可以标准稍低,但必须通畅。

6.2.3电力设施土地整治项目区所在地,农村电网改造已完成,电源可靠,布置合理。

对项目区新增用电需求,有扩容的余地;新增用电电压等级能够满足。

6.2.4防护林带土地整治项目区周边已形成防护林带(或网),便于项目区的农田、渠、路、林带与其衔接,形成区域的防护林网,保护基本农田。

在陕北风蚀沙化工程类型区,还应布设农田防风固沙林网与植物固沙措施,以保护农田,防止土地沙化,改善生态环境。

6.3水土资源

6.3.1干旱缺水是我省第一大自然灾害。

由于水资源地域分布不均,水土组合极不协调。

因而必须根据水土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整治工程规模。

6.3.2陕南地区水资源较为丰富,而土地资源较为缺乏,宜“以地定水”。

应根据土地整治的规模与形式,确定水源类型、引水方式、输水方式、排水方式及灌溉保证率、灌溉方式、防洪标准、排水标准等。

由于土地资源紧缺,且耕地田块小、土层薄、土质差,土地整治工程在改土的同时,对水资源的利用宜选用塘库、雨水集蓄工程等小型提、引工程。

在汉中盆地川道区规模较大的灌区,宜按“方田”要求来进行改造。

6.3.3关中地区土地资源较为丰富,而水资源相对不足。

宜“以水定地”。

根据水资源量及类型,确定耕地灌溉方式、方法与规模。

关中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水平较高,新增灌溉面积的可能性较小,土地整治工程宜以现有灌区的局部土地平整、灌排设施完善配套等为主。

6.3.4陕北地区土地资源丰富,而水资源较为紧缺,宜“以水定地”。

宽阔的河谷川道台地,根据河道水源,可建设或完善灌溉设施,发展部分水地。

风蚀沙化工程类型区,根据地下水资源可适度开发沙地或滩地资源,但不宜集中开采。

6.4其他

6.4.1土地整治工程区内,土地权属应当明确、界限清楚、没有纠纷。

在项目前期工作、实施之中与竣工以后,都应进行一系列的工作来进行保障。

6.4.2土地整治工程,应加强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重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

6.4.3土地整治工程区,对可能存在的“旱,涝、、碱、渍、水土流失、风沙”等自然灾害应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并对各种灾害的风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

7工程类型区和工程布局

7.1工程类型区

7.1.1一级工程类型区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共分4个一级工程类型区,分别是:

1 陕北长城沿线风沙工程类型区

该区位于我省最北部,长城沿线以北,是毛乌素沙漠的东南缘。

包括榆林市北部定边、靖边、横山、榆阳、神木、府谷6个县(区)。

地形北部为流动沙丘或非固定沙丘,中部为风沙滩地,南部为缓坡丘陵。

海拔1200m~1500m。

该区属温带半干旱地区,干旱少雨,年均降雨量300mm~400mm。

水文地质分为:

全新级及更新统风积冲积、湖积夹沙土形成的孔隙潜水岩组,含水层厚度一般30m~100m;滩地潜水蕴藏量丰富,埋深0.5m~3.0m。

2 陕北黄土高原工程类型区

该区位于长城沿线以南,北山以北。

包括榆林市南部6个县,延安市全部13个县(区),铜川市的宜君县,共20个县(区)。

本区为典型的黄土高原地形,北部为丘陵沟壑区,南部为塬梁沟壑区。

海拔800m~1500m。

该区从北向南由暖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到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年均降雨量350mm~650mm。

地表水多分布于较深的河流或沟谷中,开发利用困难;地下水主要为上覆松散岩类孔隙水与下伏碎屑类型裂隙水,补给条件差,排泄条件好,一般地层含水量很小,难以利用。

3 关中平原工程类型区

该区位于北山以南,秦岭北麓。

包括铜川市耀州、王益、印台3个区,渭南市、西安市、咸阳市的全部县(区),宝鸡市除凤县、太白县的10个县(区)和杨凌区,共48个县(区)。

本区北部为鄂尔多斯地台向斜最南部,高原沟壑地貌,塬面宽广平坦,塬周沟谷深切。

南部为渭河河谷冲积平原。

该区从北向南由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过渡到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年均降雨量550mm~750mm。

北部地区地表水多分布于较深的河流或沟谷中,开发利用困难;地下水含量较少,难以开发。

南部除地表水便于利用外,地下含水层分布广,水量丰富,便于开发。

4 陕南山地丘陵工程类型区

该区位于我省南部秦岭与巴山之间。

包括宝鸡市凤县、太白2个县,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的全部,共计30个县(市)。

秦岭山脉横亘北部,大巴山与米仓山脉耸立于南面,汉江流经其间。

本区南北为秦巴山地及丘陵,中部为河谷川道地带——汉中盆地及其他河流的河谷地带。

该区秦岭为我省南北气候自然分界线,具有暖温带与北亚热带两个气候带的特征。

汉中盆地为亚热带湿润气候,年均降雨量700mm~1200mm。

山区地表水充沛,便于引用,地下水难以开发。

盆地水资源丰富,地表水、地下水均可利用。

工程类型区划分及主导因素详见附录A。

7.1.2 二级工程类型区及其工程模式

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共分7个二级工程类型区,分别为:

1 风蚀沙化工程类型区

在水资源丰富的沙地或河湾滩地,通过引水拉沙(或机械平沙)造田或沿河造田,适度开发风沙区土地资源。

对滩地现有农田,按照“林网化、水利化、机械化”建设沙区绿洲的要求,充分利用地表水和适度开发利用地下水,新建或配套完善井、渠、田相结合的灌排系统和农田防风固沙林网,实现水地方田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

2 黄土丘陵沟壑工程类型区

在近村、低山缓坡处,适度修筑水平梯田及雨水集蓄工程,对有灌溉条件的宽阔河谷川道台地,进行土地平整,配套完善灌排水利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网;维护加固大、中型淤地坝,增加有效坝地面积。

实现水地方田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

3黄土塬梁沟壑工程类型区

对位于塬面或河谷川道区内已有的中、小型灌区内农田,按照方田建设标准要求,平整土地,配套完善渠、林、路、电等工程,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对交通方便的缓坡地带适度修筑水平梯田。

实现水地方田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

4 渭北黄土台塬工程类型区

适度修筑水平条田;对位于塬面或河谷川道区内已有的大、中、小型灌区的基本农田,按照方田建设标准,平整土地,完善配套田间工程设施、道路、防护林网等。

实现水地方田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

5 渭河河谷冲积平原工程类型区

对少量坡耕地、旧宅基、废弃砖瓦窑等进行土地平整;在大、中、小型灌区内按照方田标准要求完善配套田间工程、道路、防护林网等;对渭河支流两岸滩涂及水毁农田,修筑堤防工程,配套水利设施。

实现水地方田化、灌溉节水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

6秦巴山地工程类型区

选择土层深厚的缓坡地带,适度修筑石坎梯田,并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沉沙池、蓄水

池等工程,形成完整的坡面灌排体系;在河谷川道,新修或完善配套塘堰、引水工程、泵站、机井、田间道路等,改造旧灌区或川台水田;在小流域沟道,新修或恢复水毁农田。

实现稻田格田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砂石化、生产路夯实化。

7 汉中盆地川道工程类型区

在中、小型灌区内按灌区方田建设要求,平整土地,配套完善渠道、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以及抽水泵站与机井,修筑少量水平梯田,复垦旧宅基、废弃砖瓦窑;对小流域沟道内川台地进行平整并配套完善水利设施,修筑堤防保护农田。

实现稻田格田化、旱地梯田化、田间道路砂石化、生产道路夯实化。

土地整治工程的7种工程模式,每种模式的工程内容、工程组合典型特征详见附录B。

7.2 工程布局

7.2.1 总体布局

7.2.1.1根据各工程类型区的特点,按照节土、节水、方田化、梯田化的总体思路,结合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规划、水利规划、水保规划和道路规划等,统筹考虑,综合安排。

在土地整治工程中,除注重工程技术措施外,同时应兼顾生态环境的改善作用,以构成可持续发展的总体布局。

7.2.1.2在确定工程总体布局时,应统筹考虑耕作田块、灌排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安排。

7.2.1.3以村庄定路,以地形定渠,以渠路作骨架,划块定方。

合理布设田间配套工程和农田防护工程,达到田、水、路、林、村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的目的。

7.2.1.4项目区建设内容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内容组成。

7.2.1.5土地整治工程类型区项目规模划分详见附录C。

7.2.1.6项目区应相对集中连片,片与片之间距离不应超过5km,不同类型区项目单片规模及片数详见附录D。

7.2.1.7土地整治工程等别根据其建设规模按表7.2.1-1确定。

表7.2.1-1土地整治工程等别单位:

万亩

工程等别

项目规模

3.0~2.0

2.0~1.0

1.0~0.5

≤0.5

7.2.2 分项布局

7.2.2.1 土地平整工程

a)水地方田化。

在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以村庄定路,以地形定渠,以渠路作骨架,划块定方。

主干路与干、支渠(沟)划大方,田间道路和斗、农渠划生产方,以生产方为单元进行土地平整。

在方田内合理布置田、水、路、林、村,实现方田林网化。

b)旱地梯田化。

在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黄土丘陵沟壑区和秦巴山地区的坡耕地,坡度一般在150~250,需修陡坡梯田,黄土塬梁沟壑区、渭北黄土台塬区的塬面,以及零星分布各地河谷川台,坡度一般在50~150,宜修缓坡梯田。

黄土土质丘陵和塬、川台地区宜修筑土坎梯田,秦巴土石山区或石质山区宜修筑石坎梯田。

c)梯田应布局在25°以下的坡耕地上,应选择土质好的缓坡地带、相距村庄较近、交通方便、地势较低、临近水源的地带修筑。

梁、峁、弯各种地形互相配合,统筹兼顾,沿等高线集中连片布置,大弯就势,小弯取直,达到田面平整,地边有埂,道路相通,路、埂植树,耕作方便,保水保土。

7.2.2.2灌溉与排水工程

a)水源工程:

在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应根据各工程类型区的地形条件、水源特点等,合理配置各种水源。

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做到蓄、引、提、集相结合,中(型)、小(型)、微(型)工程并举。

挖掘水源潜力,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提高耕地质量。

b)输配水工程:

按地形条件、交通与耕作要求及灌水习惯,合理布局各级输配水渠道。

各级渠道应有足够的过水断面,合理的比降,稳定的内外边坡,并进行衬砌,配套完善渠系建筑物,做到引水有门、分水有闸、量水有堰、过路有桥、运行安全、管理方便。

c)节水灌溉。

根据省情特点,应大力提倡节水灌溉。

各级固定渠道均应衬砌,减少渗漏损失。

地面灌溉在平整好土地的前提下,应按沟灌、畦灌、膜上(下)灌等节水灌溉要求进行;因地制宜的推广喷微喷、管道灌等先进的灌水技术,提高田间水利用率。

7.2.2.3田间道路工程

a)田间道。

联系村庄与田块的道路,需配置适宜,应能满足农业机械及运输农产品机动车的通行。

路面宽3m~6m,路面铺设沙石、沥青或混凝土。

b)生产路。

联系田间道与田块间的道路,应合理设置,能满足人工田间作业与收获农产品需要。

路面宽1m~3m,路面铺设砂石、沙土或素土夯实。

c)道路布置宜与渠、林配合,节约土地,减少交叉建筑物。

7.2.2.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a)农田防护林工程。

应结合土地整治规划布局,沿田间道路与干、支、斗渠一线全面绿化,构成方田林网骨架。

路、沟、渠两侧各植树1行~2行。

在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塬梁沟壑区和陕南秦巴山地工程类型区,应选择梯田埂坎外坡,栽植梯田埂坎防护林(草)。

生产路与农、毛渠沿线可不植树,只种草本经济植物。

护岸护滩林应配置在陡岸边及近岸滩地上,用以护岸护滩防冲。

b)应结合土地整治规划布局,对于易遭受风沙威胁、或覆沙层较薄的平坦开阔农田应布设防风固沙林网。

风沙危害严重的大面积农田,应由主、副林带交织构成完整林网。

也可配合进行沙障固沙与植物固沙措施。

c)岸坡防护工程。

在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对整治田块易受洪水威胁的小型河道,应修建必要的堤防、护岸护滩等防洪工程。

防洪工程应布设在稳定的岸滩上,平面布置力求平顺且与河势相适应。

d)沟道治理工程。

在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对沟底下切危害较大的秦巴山地、渭北黄土台塬、黄土塬梁沟壑与黄土丘陵沟壑等工程类型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全面规划、综合治理中,采取谷坊、淤地坝、沟头防护等工程措施,互相配合治理沟壑。

土地整治工程原则上不新修淤地坝,只对已成淤地坝的坝体进行加固维修,增加坝体泄洪排水等措施,使坝体得以重新利用。

e)坡面防护工程。

在土地整治规划布局下,根据“高水、高蓄、高用”和“蓄、引、用、排”相结合原则,合理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沉沙池等坡面水系工程,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构成完整的坡面灌排体系。

7.2.2.5典型田块设计

每个土地整治工程应依据项目区地形、地貌、耕地类型、水源特点、灌溉方式等,完成1个~2个田块的典型设计,水地按方田进行典型设计,旱地按梯田进行典型设计。

典型设计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比例尺宜采用1/1000~1/2000。

方田典型设计应包括灌、排、沟、渠、路布置,纵横断面设计,建筑物选配,灌水沟畦与格田布置,土地平整及工程量计算等。

梯田典型设计应包括田面的布置,埂坎的设计,道路的安排,土地平整及工程量计算等。

土地整治工程各分项工程体系详见附录E。

8土地平整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耕作田块布置

8.1.1.1根据项目区地形、地貌类型的不同,因地制宜确定耕作田块布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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