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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项目调研报告

关于2016年农业项目调研报告

根据公司7月4日会议安排,在本月30日前完成农业项目申报调研工作。

为此,我们在7月份先后走访调查了市发改委、扶贫办、农委、水务、林业、财政等有关部门,走访玉屏县农委、发改局、林业等部门,还有大龙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大龙镇政府,就当前国家对农业政策的支持情况,2016年有关项目安排情况,以及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农业支持鼓励政策及资金安排情况

(一)、国家对农业支持政策

1.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

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100多个县整建制创建。

在实施内容上,重点开展技术瓶颈攻关和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

在创建作物上,以粮食作物为主,适当兼顾部分地区优势作物。

在创建内容上,一是围绕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等方面,示范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

二是针对分区域分作物的资源瓶颈、技术瓶颈、效益瓶颈,组织开展试验试点和联合攻关。

三是依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结合“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

创新实施方式,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化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整体实施,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提质增效,着力提升科学施肥水平。

2016年,项目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显著提高,配方肥推广面积和数量实现“双增”,主要农作物施肥结构、施肥方式进一步优化。

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政策

2013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

2014年,为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建设要求,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201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

目前,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主要有,国土资源部国土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和水利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等。

4.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15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

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并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000元。

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5.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9亿元用于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补助政策将进一步突出扶持重点,向优势产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老少边穷地区倾斜。

强化集中连片建设,实施县原则上调整数量不超过上年的30%。

提高补贴上限,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贮藏设施总库容不超过800吨(数量不超过5座),每个家庭农场补助贮藏设施总库容不超过400吨(数量不超过2座)。

6.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农业部将积极推动落实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精神,主要包括积极探索有效方式,改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基础服务设施,鼓励建设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专业村和休闲农业园;鼓励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强品牌培育,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创建活动等。

7.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3.9亿元农民培训经费,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国8个整省、30个市和500个示范县(含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重点示范培育,探索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对象,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创业兴业能力。

继续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新增培育对象1万名。

8.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国家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

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范围,建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

2015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资金20亿元,支持发展粮食、畜牧、林果业合作社。

落实国务院“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农业部在北京、湖北、湖南、重庆等省市开展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以财政资金撬动对合作社的金融支持。

2016年,将继续落实现行的扶持政策,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评定一批国家示范社;鼓励和引导合作社拓展服务内容,创新组织形式、运行机制、产业业态,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

9.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国家有关部委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深入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民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经营、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加快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支持示范村镇培育优势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推进产业提档升级。

10.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201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机械和科技成果应用、绿色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引领功能。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从国情出发,要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强制推动。

土地流转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要坚持规模适度,既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公平与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引导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块实现连片耕种。

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

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

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

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

1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政府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进行奖励或补助的政策,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

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

12.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6年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农业改革试验田、区域农业展示板。

一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示范区安排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引导示范区深化农业和农村改革。

二是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每亩建设投资不低于1500元,其中中央定额补助1200元。

三是探索金融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的有效办法,搞好27个示范区的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试点,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示范区的贷款支持力度。

四是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推动各类资源、各方要素向示范区集聚。

(二)、部分项目扶持资金额度情况

财政部部分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1.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300-800万)

  2.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50万-300万)

  3.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不低于120万)

  4.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50万-200万)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500万左右)

  6.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1000-2000万)

  7.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不低于1000万)

  农业部部分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1.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300万以内)

  2.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项目200-500万)

  3.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投资项目(100-200万)

  4.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项目总投资的30%左右)

  发改委部分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1.现代农业示范项目(200万-2亿)

  2.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项目总投资的10%)

  3.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10%左右)

  4.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500万左右)

  5.节能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的10%左右)

  6.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30-100万)

  7.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80-170万)

  8.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的10%左右)

  其他项目扶持资金额度

  能源局:

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2500万)

  科技部: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60-300万)

  科技部: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不超过80万)

  科技部:

富民强县工程(一般300万以下)

  工信部: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

  扶贫办:

产业化扶贫项目(500万)

二、贵州省农业项目有关情况

贵州属于贫困地区,是国家重点支持扶持的省份。

每年从省级财政安排支持农业发展的资金不多,每个类别只安排资金3000万至5000万元左右。

因而省级财政资金落实到市县的项目资金不多。

(一)、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林下经济)

从事林副产品加工、花卉苗木培育和林下种养殖等各类林业经济组织。

安排标准为每年3200万元。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30号)、《贵州省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黔财农〔2010〕141号)。

(二)、省级财政造林补贴

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企业、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按照人工造林:

乔木林、竹林和经济林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生态林)每亩补助120元。

《贵州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开展省级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黔财农〔2012〕114号)、《省林业厅关于抓紧编制2015年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省级财政造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林计通〔2015〕199号。

(三)、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的企业,备案后免征企业所得税。

贵州财政支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过程,中央资金主要安排园区基地建设,省级财政主要安排农户、合作社等进行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

三、铜仁市农业项目扶持情况

(一)、扶贫办扶持项目情况

1、2014年扶贫项目及资金情况。

本年中央和省财政扶贫专项项目1367个(含子项目),启动实施1366个,竣工920个。

共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74222万元,已拨付70894万元(具体见附表)。

结余资金基本属于项目保证金和抚育管理会。

2、2015年扶贫项目及资金情况。

本年中央和省财政扶贫专项项目2343个(含子项目),启动实施2308个,竣工1254个。

共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76044万元,已拨付71338万元(具体见附表)。

结余资金基本属于项目保证金和抚育管理会。

3、2016年扶贫项目及资金情况。

目前中央和省财政扶贫立项项目1200个(含子项目),启动实施427个,竣工58个。

共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扶贫第一批资金46474万元,已拨付33503万元(具体见附表)。

2014年和2015年的扶贫资金分配,采用项目竞争立项的资金分配方式。

从2016年起,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再度改革创新,资金分配和资金投向的比例分别作出了新的调整。

资金分配采取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和绩效考核4个因素按照“2251”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县,取消往年部分项目须竞争立项的资金分配方式。

即贫困县因素占20%,县级须以乡(镇)为单位,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安排落实到乡(镇)和村;贫困村因素占20%,县级要按因素法计算到村,在本村范围内使用;贫困人口因素占50%;县级要围绕贫困人口,量化到村,与“贫困村”因素资金一并统筹使用;绩效考核因素占10%,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

资金投向按照用于扶贫产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额扶贫“特惠贷”、扶贫培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五个方面以“33112”的比例投入。

即30%用于扶贫产业(其中1/3以上重点用于探索“三变”,即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改革);30%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扶贫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10%用于小额扶贫“特惠贷”贴息;10%用于扶贫培训(其中扶贫干部培训资金不能超过培训类资金总额的10%);20%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二)、财政局扶持项目情况

1、2016年,安排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700万元,扶持精品果业,沿河、印江、万山各900万元;安排2855万元扶持茶产业,石阡松桃、印江、德江、沿河、思南和江口等7个县市,最多的是石阡获得577万元,最少的思南、江口各获得280万元。

(三)、市发改委项目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思南县6000万元,

2、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碧江区碧江区坝黄苗圃小镇农旅结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今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松桃县努比亚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努比亚牧业两扶一带产业链项目今年安排资金3000万元、印江县食用菌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安排资金2000万元、松桃县贵州梵净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化项目安排资金4000万元

3、水利工程项目

共安排思南县、碧江区、松桃县、印江县、石阡县、玉屏县(青山水库13500万元)、万山区、沿河县、德江县、江口县等10个县市区水库工程项目资金共计72254万元,包含大兴水利枢纽工程12100万元、玉屏和松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2054万元(玉屏1100万元)。

4、石阡、思南、印江、德江、沿河、松桃等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安排资金4000万元。

(四)、市林业局项目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490.82万元,用于10个县市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及补助林农等方面。

2、天然林保护工程1616.98万元,用于10个县市育苗(种)、造林、抚育以及治理水土流失等

3、中央造林补贴706.91万元,用于4个县市育苗(种)、造林、抚育以及治理水土流失等.

4、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1076万元,用于8个县市育苗(种)、造林、抚育以及治理水土流失等.

5、中央财政林业补助396万元,用于5个县市育苗(种)、造林、抚育以及治理水土流失等.

6、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118.2万元,用于10个县市林业执法、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出和督办等方面。

(五)、市农业项目情况

由于目前财政实行省直管县,市级层面有的无法统计。

现只能就农委有的数据统计说明如下。

1、铜仁市农委口安排的项目情况(省直管县)。

共有20个小项目安排在碧江、万山、玉屏、松桃、江口、石阡、印江、思南、德江、沿河10个县市,获得资金较多的是松桃县得到450万元,较少的万山、碧江和沿河各60万元。

只要是各种农业良种补贴、种植补贴、农技推广机构补贴等。

2、中央项目资金情况。

一是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指标(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350万到松桃县。

二是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指标(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300万元到印江县。

四、公司申报农业项目当前存在的困难

根据大龙田镇长介绍,大龙是以工业为主,农村一块缺乏领导,存在体制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除扶贫一口外,其他农业项目很难分配到大龙;现在大龙的地征得差不多了,项目资金按照系数分配法后,大龙区域就是一个镇,分到的项目资金极其有限。

退耕还林、油茶低改的项目资金安排很少,养殖只有少量补贴(猪舍每平方补贴50元),专业合作社有一点贴息。

开发区有关部门对上级关于农业项目及资金的安排很茫然,没有了解上级项目的安排,没有项目资金争取规划。

从上面提供铜仁市各县获得的项目资金情况看,如扶贫资金有的县过亿,大龙才区区百多万元,简直不值一提。

五、对公司农业园区项目申报建议

1、大龙农业总量过小,获得的上级资金支持也少。

国家对一般的养殖和种植支持主要是针对农民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

但对农业示范园区特色产业国家支持力度较大,可以争取到2000万元至4000万元。

因此建议园区要从这里突破,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由于国家支持力度较大,需要园区提供一定水准的园区整体规划、可研资料、环评和能评,同时积极打造申报项目平台,将园区积极申报为省级农业园区,将龙乡公司尽快申报为市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市级扶贫龙头企业。

2、根据大龙属于工业重镇,农业在大龙的地位较低的实际,建议申报项目以工业为主,农业为辅。

3、大龙的农林水等业务目前还归玉屏县管理,依据目前的管理体制,大龙的农业在玉屏县缺乏相应地位。

只有加强和玉屏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多请示汇报,尽可能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农业项目才有出路。

4、要经常保持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经常请示汇报,让其了解和重视我们。

让他们出面做市县工作,农业项目才能照顾到大龙,达到事半而功倍的效果。

5、目前园区产业还没有形成规模,以种植业和养殖业申报的项目有限。

但园区正在建设时期,可以在园区建设上做文章,积极申报相关项目。

计划今年争取150万元资金到账。

贵州龙乡综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调研组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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