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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党员工作学习培训,注2: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必须在递交申请书时间之后,三个月以上才能确定。

注1:

注3:

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相隔至少一年。

注5: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就是其入党时间。

注4:

注6:

请各党(工)委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在党建室上墙,注7:

注9:

注10:

预备党员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就是党龄起算时间。

注8:

一、申请入党;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四、预备党员的接收;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与转正;六、关于发展党员的工作纪律;七、有关表格附件材料的填写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一、申请入党,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1.入党申请的条件;,2.入党申请的优先次序。

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

1.入党申请的条件。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一、申请入党,2.入党申请的优先次序,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

一、申请入党,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一)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后应做哪些工作;,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一)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后应做哪些工作,1.审看入党申请书:

看入党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成长经历是否清楚、对待入党的态度是否正确等情况(手写、签名、按手印)。

2.及时派人谈话:

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等问题(做好党组织谈话记录)。

3.加强教育引导:

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引导他们加深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在思想上、政治上尽快成熟起来。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1.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党员推荐需要注意问题,1.已递交入党申请且已派人谈话的入党申请人都要列为被推荐对象,支部全体党员都可参加推荐,含预备党员;,2.推荐形式:

支部可以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3.支部在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时,既要看推荐情况,更要看现实表现,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4.加强纪律教育,防止推荐过程中的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1.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群团组织推优需要注意问题,一要明确推优对象。

工会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工人、工会会员;共青团主要推荐优秀团员、青年(28周岁以下团员);妇联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二要严格推优程序。

基层群团组织对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作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提供给支部。

三要加强配合协作。

党组织要支持、帮助和指导群团组织推优工作,群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做优工作,防止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2.党支部认真听取的有关方面意见:

1.听取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村、党小组)讨论意见;2.听取其他党小组意见或找一些党员了解情况;3.听取其所在单位(村、社区)领导的评价和党员、群众的意见;4.对反映的问题,支部要认真负责地了解清楚,作出正确评价。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3.由支委会研究决定,支委会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听取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2.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村、社区)党小组汇报小组讨论意见;3.支委(组织委员)介绍推荐推优意见和其他党小组的意见,以及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4.支委会(没有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复印件盖章存入档案),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4.报上级党委备案;,

(1)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2)上级党委接到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后,应认真审查是否符合条件,手续是否完备,并研究提出意见,党委备案意见应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

(3)确定积极分子后,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确定培养联系人(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一般是2名),明确其主要任务: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撰写思想汇报材料,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机关干部每季度一次。

考察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肯定考察对象的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培养联系人和支部书记要及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应栏目的填写记录,思想汇报不规范的,应及时要求退回重写。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

1.本人要及时向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报告变动情况;2.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要及时将材料转交给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3.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并做好接续培养。

三、关于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

(二)发展对象的考察培养,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特别注意:

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准备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要将其基本情况、亲属关系、现实表现以及发展理由等信息以书面形式向乡镇党委报告,乡镇党委应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并通报党支部。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程序:

1.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2.所在的党小组要认真负责地对其进行评议,向支委会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3.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后,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进行公示一般5-7个工作日等),4.召开支委会,对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及各方面意见进行综合审查,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5.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二)发展对象的考察培养,1.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应当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或党组织指定。

注意: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以及民主评议不合格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2.明确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这期间,入党介绍人工作变动调离了原工作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责任时,党组织应当重新确定介绍人。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3.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一是培训主体,除了基层党委,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也可以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二是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24个学时)。

不能用经常性的教育来代替短期集中培训。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4.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人员具备的条件:

一是中共正式党员;二是思想好,党性强、作风正;三是与被审查人员无亲缘关系。

政审的主要内容: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政审的基本方法:

一是同本人谈话;二是查阅有关档案资料;三是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四是必要时可进行函调或外调。

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

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相关部门协审:

法院、公安、卫计、综治等其他相关部门,政审的具体要求:

审查情况应当形成政审结论性材料。

党组织在调查、考核基础上,对拟发展对象的较为全面评价的重要材料,并提出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凡是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计生协审不合格:

对违反计划生育措施的,经过较长时间(至少5年)的教育和考察,其深刻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采取了计划生育措施处理满五年,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也可以发展入党。

四、关于预备党员的接收,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

(一)支委会审查,

(二)基层党委预审,(三)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四)上报党委审批,(五)组织部门备案,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支委会审查,1.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并做好记录;2.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情况汇报,征求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含本人经历、家庭主要社会关系,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政审情况等);3.支委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书面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二)基层党委预审,1.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发现材料不齐或不规范时,应及时通知支部补报有关材料;2.经审阅材料发现有不清楚或疑惑的问题,要及时听取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和有关人员意见,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3.根据实际情况,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4.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入党材料等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无误后,党委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报县级组织部门初审。

县级组织部门给出初审意见反馈党委,而后党委要将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统一编号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三)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经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按照程序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3.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充分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表明意见;,四、预备党员的接收,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需要注意的事项:

要保证人数(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会议有效);,要保证票数(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决议有效);,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到会;,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以下五种人可以不计入应到会党员数: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四)上报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前,要对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查后,再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查。

同时要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签名盖章,及时向党委汇报。

党委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对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一审议和表决),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党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超过三个月未批的,原报批支部应对审批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批的,原报批支部要为审批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五)组织部门备案,基层党委对审批通过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入党宣誓,基层党委或支部(总支)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组织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应该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其成为预备党员之后半个月内进行。

五、关于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本人提出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应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应提醒本人,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

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进行讨论,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并报所在支部。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支部应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发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态度和意见。

支委会审查意见,支委会要及时召开会议,对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和介绍人的意见、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考察的情况进行审查,研究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参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转正、延期考察或取消预备资格的决议。

上报基层党委审批,上级党委接到支部报送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议,集体审议,作出决议。

党委审议2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的,要逐一审议表决。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存档,预备党员转正后,支部应当及时将其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和教育考察材料等发展党员过程中有关档案资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没有人事档案的,要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认为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

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不能用延迟讨论转正时间的办法来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基层党委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

对超过规定审批期限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对于党委因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

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经支部大会复议认为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起按期转正。

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

问题比较严重的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

六、关于发展党员的工作纪律,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督导检查,细则第38条规定: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

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建议参照市县区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的要求,各党(工)委对下属支部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检查。

六.发展党员工作纪律,1,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有关表格附件材料的填写规范。

提交上级党(工)委、县委组织部预审前有关材料填写说明,提交上级党(工)委、县委组织部预审前有关材料,递交申请书到确定积极分子时间要求三个月以上;,确定积极分子时间到确定发展对象时间要求一年以上;,根据党章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应手写)。

书写格式及内容:

1、标题。

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

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

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

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结尾。

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请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

5、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并按手印。

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要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

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

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档案材料1:

审看入党申请书,档案材料2:

做好党组织谈话记录,党组织谈话记录格式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谈话人员:

谈话内容:

1.请介绍你的个人基本情况2.请介绍你的家庭成员情况3.请谈谈你对党的认识4.请谈谈你为什么要入党5.如果你加入党组织,你该如何发挥自己的作用等其他需谈话内容谈话人对申请人提要求:

谈话人签字:

入党申请人签字:

档案材料3:

档案材料3:

知识点:

应到会人数,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党员因下述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进行不少于3天公示,报上级党组织同意,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者,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知识点:

严格执行“双过半”原则,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一半;(到会一半)2.赞成的人数或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赞成一半),本处需填写党支部全称并盖支部公章,必须与入党申请书上落款时间一致,本页个人基本信息,应该由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

切勿涂改,档案材料4:

盖支部章,盖支部章,按手印,签名按手印,1、培养考察情况至少半年一次,机关干部每季度一次;2、考察过程中要体现该同志不断成熟的过程。

村、社区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一次,其他每季度一次。

时间应与思想汇报时间一致。

注: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必须在递交申请书时间后,三个月以上才能确定!

盖支部章,新增的两个栏目,1、培养考察情况村、社区至少每半年一次,机关干部每季度一次;2、培养考察一年后,如仍需继续培养考察的,可打印增加表格页面,填写好第五次、第六次.考察情况,直至培养成熟。

支部书记签名,盖支部章,签名按手印,填写时间应为公示结束后一天,支部书记签名,盖支部章,关于确定XXX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议记录(样本)时间:

(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填写时间要一致)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

不少于8人,10人左右。

(要具体名单,一一列出)主持人:

根据发展党员细则规定,组织上准备将XX同志列为党的发展对象,受组织委托,由我来召集关于XX同志入党的党外群众座谈会。

下面,请大家谈谈XX同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谈谈XX同志的优缺点和你对他加入党组织的态度,希望大家畅所欲言(每个人都要发表对同志的意见)。

李四:

XX同志工作认真负责,团结群众,热爱生活,思想上进,是个生活学习中的好榜样,已符合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陈强:

XX同志为人老实,生活简朴,积极要求上进,乐于助人,已符合一名党员的要求,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王小林:

XX同志思想觉悟高,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以一名积极分子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已,我觉得他基本具备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我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支部书记末位发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会议记录一样要遵循书记末位发言表态的原则。

)主持人:

刚才大家都发了言、表了态,多数同志(或一致)认为XX同志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比较优秀,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以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

(与会群众亲笔签名)主持人签名年月日,档案材料5:

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议记录,公示,公示内容。

公示对象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工作简历、培训情况及遵纪守法情况等。

公示形式。

由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具体负责实施。

党支部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的特点,通过党务、政务等公开栏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

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要确定专人负责来信、来电、来访。

结果运用。

(1)公示结果填入中国共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应栏目,填入内容和时间应一致,作为支委会研究决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2)公示对象问题的调查结论,由党支部负责人在支委会上说明;(3)未经公示或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认为不具备或暂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得提交支委会研究其入党问题。

档案材料6:

需在党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同时可通过微信群或单位网站等新媒体多渠道的公示并照相存档。

档案材料6:

1、培养考察情况至少半年一次,机关干部每季度一次;2、培养考察一年后,如仍需继续培养考察的,可打印增加表格页面,填写好第五次、第六次.考察情况,直至培养成熟。

盖支部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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