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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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

《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

(三峡大人〔2013〕42号)节选

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教学工作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分为本科教学工作和研究生教学工作两个方面。

其工作量化及积分计算办法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际教学工作量=本科教学工作量(X+Y)+研究生教学工作量Z,其中X指本、专科生教学标准学时工作量,Y指本、专科生其它与教学有关的标准学时工作量,详见下表:

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标准学时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本、专科生教学标准学时工作量X=ΣXii=1—7

1.理论课教学

(1)全程负责课程教学(含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本课程考试出题、监考、批阅试卷等)

X1=(年计划学时+7)×k1×k2×(k3+k4)×(1+c1)

(2)主讲教师只授课(含出试卷、监考等),其它教学环节由助课教师完成

X1=(年计划学时+7)×k1×k2×(k3+k4)×(1+c1)×0.8

k1为质量系数,取值范围(0。

9~1。

1);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前10%的,K1取1。

1;其余K1取1。

取值由学院决定并报教务处核准。

k2为课程类型系数,音乐个别课k2=0。

7,音乐小课k2=0。

8;其余课程k2=1。

k3为人数调节系数,k3=1+0.005×(x-50),x为学生人数,一般课程x<50时按50人计算;专体课、专外课、音乐及美术技能课k3=1+0.01×(x—30),x为学生人数,x<30时,按30计算。

k4为改革教学手段系数,新开设的课k4=0.2;外语授课(指非外语类课程),改革试点班k4=0。

4;其它k4=0

c为重复班系数c1=(班次-1)×0。

9c2=(班次—1)×0。

5

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按上课对待.

2。

专任助课(含随堂听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本课程监考、批阅试卷等)

X2=(年计划学时数)×0.3×k1×k2×k3×(1+c2)

3.指导各类实习X3=年计划学分×20×k1×e×f

指导各类见习X3=年计划学分×16×k1×e×f×0。

8

e为效益系数,20人以内,e=1,超过20人。

e=1.1;f为实习地点系数,宜昌市城区内,f=1,宜昌市城区外,f=1.1

4。

指导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当r≤20,X4=年计划学分×k1×r×0。

7r为指导学生数

当r>20,X4=年计划学分×k1×[20+(r-20)/2]×0.7

5.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当r≤10,X5=年计划学分×k1×r×1。

25r为指导学生数

当r>10,X5=年计划学分×k1×[10+(r—10)/2]×1.25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X6=天数×1。

5

7.指导实验X7=计划学时×d×(1+c);

d为人数权重系数;30人及以下d=1,30人以上d=1.1;指导上机50人及以下d=1,50人以上d=1。

1。

C为重复班系数C=(班次—1)×0。

7

其它与教学有关的标准学时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其它标准学时工作量Y=ΣYii=1-7

1.指导学生小组进行各种竞赛、各种课外训练

指导校运动队、各学科竞赛小组训练Y1=核准实际时数×1.5

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Y1=核准实际时数×1

2.指导学生参加国家或省(部)主管部门公开组织的、常设性的文化、艺术体育竞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获奖

Y2=Σkxx—不同级别的获奖数

k—常设性的文化、艺术、体育竞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国家级一等奖排名第一的k=30(按排名顺序递减3),国家级二等奖排名第一的k=20(按排名顺序递减3),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排名第一的k=15(按排名顺序递减3),省级二等奖、三等奖排名第一的k=10(按排名顺序递减2)

3、优秀教学奖

Y3=Σki,i=1~7;

k—教学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k1=100,二等奖k2=80,三等奖k3=50;省级一等奖k4=40,二等奖k5=20,三等奖k6=10;学校优秀教学奖k7=40。

4、专业建设Y4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学时Y4=48学时;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学时Y4=40学时;其它专业Y4=32学时。

各级专业建设工作量由专业负责人根据教师团队工作情况进行分配,但负责人工作量按不少于30%计算,且总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年总工作量。

5、课程建设维护Y5

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Y5=48;省级精品开放课程Y5=32;校级精品开放课程Y5=16;校级网络课程Y5=8

各级课程建设维护工作量由课程负责人根据教师团队工作情况进行分配,但负责人工作量按不少于50%计算,且总数不得超过该项目年总工作量。

6、校内实验室建设Y6

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Y6=48;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Y6=32;其它实验室建设项目当年度(含制定实验室建设计划、实验设备调试、实验项目设计等)X3=16。

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由学院根据教师在建设中的工作情况确定,但负责人工作量按不少于40%计算,且总数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年总工作量.

7、校外大学生实践基地建设维护Y7

国家校外大学生实践基地Y7=48;省级校外大学生实践基地Y7=32;校级校外大学生实践基地建设Y7=16。

校外大学生实践基地建设维护工作量由学院根据教师在建设维护中的工作情况确定,但负责人工作量按不少于40%计算,且总数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年总工作量.

研究生教学标准学时工作量Z=ΣZii=1—4

教学标准学时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1、标准学时工作量

Z1=课程学时数×(K1+K2)×δ×(1+c)

K1-听课人数系数

公共课:

听课人数<45人K1=1;45~65人,K1=1。

1;66~85人,K1=1。

2;86~105人,K1=1.3;106人以上K1=1.4。

专业课:

听课人数1~5人K1=0.8;6~10人K1=1;11~20人K1=1。

1;21~20人K1=1.2;21~30人K1=1.3;31人以上K1=1。

4.

K2-教学改革手段系数

外语授课(指非外语类课程)K2=0.5;其它K2=0

δ—课程类型系数

全校任选课1。

2,新开课为1。

4

C=(班次—1)×0.8

2、指导教师工作量

Z2=36×每年在学研究生人数(第二导师由第一导师从总工作量中划分;指导工程硕士生减半计算)

Z3=6×毕业论文评阅数

Z4=8×参加各培养环节(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天数

二、教学工作积分计算办法

1。

额定教学工作量为350标准学时工作量/每学年,完成额定工作量的积分为100分.

2。

教学工作积分=100×实际教学工作量/额定教学工作量(350)。

 

附件3: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一、科研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根据性质的差异分为成果和项目两大类,其积分即为科技业绩积分。

量化积分计算办法如下:

类别

单位

基本分值

备注

 

 

 

 

学术专著

分/部

180

1。

基本字数20万字,在其基础上每增减1万字增减基本分的2%,但超过50万字不再加分。

 

2。

编著k=1,译著k=0.8。

学术编著(译著)

分/部

100Xk

T1级:

《Nature》《Science》

分/篇

2000

不论作者排序 ,均可计入成果(需标注三峡大学)

T2级:

IF≥10的SCI期刊论文/《中国社会科学》(含外文版)

分/篇

1000

 

A级:

SCI一区期刊论文/SSCI、A&HCI期刊论文/CSCD、CSSCI中的A级期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论文)/A类会议

分/篇

200

A类会议由教育部学科评估认定,如:

计算机学会系列会议

B级:

SCI二区、三区期刊发表的论文/CSCD、CSSCI中的B级期刊

分/篇

100

C级:

SCI期刊论文、EI期刊论文及同类期刊论文/CSCD、CSSCI期刊论文

分/篇

75

D级:

D1级:

中文核心期刊;

分/篇

60

D2级:

三峡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外文学术论文

40

E级:

其他公开发表的论文

分/篇

35

《实用医学进修杂志》10分/篇

检索收录

转载

SSCI/A&HCI收录

分/次

150

 

每篇文章的检索收录转载考核只记一次,按得分最高者记

 

SCI收录

分/次

100

EI收录、《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收录、《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

分/次

80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分/次

60

CPCI—S/CPCI-SSH收录

分/次

50

学术及社会影响力

T级:

ESI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分/次

800

每项成果只记一次,本人申请本年度对该项成果进行考核并提供证明,科技处负责认定.

A级:

SCI/SSCI总引频次≥100/研究成果被中共中央或国务院采纳或国家领导人重要批示

分/次

300

B级:

SCI/SSCI总引频次≥70/研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机构采纳或此级别领导人批示/央视电视台技术类、学术类讲座

分/次

150

C级:

SCI/SSCI总引频次≥40/研究成果被地级市政府机构采纳或此级别领导人批示/省级电视台技术类、学术类讲座或央视级节目顾问

分/次

80

成果鉴定

国际领先、国际先进

分/项

200

 

国内领先

分/项

100

科技奖励

国家级

一等奖

/特等奖/最高奖

分/项

10000

指政府的自然科学奖(基本分值X1.2)、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社科成果奖。

重复获奖,按最高等级计算; 自然科学奖按分值*1.2计算.

单位需标注三峡大学,多人排序计分依据说明第5条;

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全国一级专业协会主办的作品展览、演出或竞赛奖励由科技处认定级别。

二等奖

分/项

5000

省部级

一等奖

分/项

2500

二等奖

分/项

1500

三等奖

分/项

600

市、厅、校级

一等奖

分/项

200

二等奖

分/项

100

三等奖

分/项

60

专利

国际、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分/项

180

三峡大学为专利权人

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分/项

90

项目立项

国家级

自科A1类、社科A1/A2类

分/项

500

项目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给三峡大学,且只对项目负责人计算

自科A2类、社科A3类

分/项

400

自科A3类

分/项

200

省部级

重点类

分/项

100

一般类

分/项

80

市厅级

分/项

36

国际类

分/项

50

申请

国家级

项目申报

分/项

20

经费考核

科技经费

分/万元

25

多人合作的项目经费=审核后的分配比例*有效到账经费

科技成果转化经费

分/万元

30

聘期主要职责(附件1)中聘期累计经费(单位:

元)计分办法:

1、工科类:

2、理医类:

3、人文社科应用类为:

4、人文社科基础类为:

二、说明:

1.除特别注明外的所有科技成果,三峡大学必须为第一完成单位。

2。

作品类成果按相应科技任务指标分的1/4计算,由科技处负责认定。

3.论文作者只记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二(学生为第一作者)。

4。

科技奖励三峡大学为参加单位时,科技指标分按第下表进行分解:

课题总人数N

2

3

4

按贡献排序S

1

2

1

2

3

1

2

3

4

所占比例a

2/3

1/3

3/6

2/6

1/6

5/10

3/10

1/10

1/10

课题总人数N

5

6

按贡献排序S

1

2

3

4

5

1

2

3

4

5

6

所占比例a

5/15

4/15

3/15

2/15

1/15

6/21

5/21

4/21

3/21

2/21

1/21

课题总人数N

7

按贡献排序S

1

2

3

4

5

6

7

所占比例a

7/28

6/28

5/28

4/28

3/28

1/28

1/28

课题总人数N

8

按贡献排序S

1

2

3

4

5

6

7

8

所占比例a

8/36

7/36

6/36

5/36

4/36

3/36

2/36

1/36

说明:

总人数N超过8人的,科技指标分划分比例a可按公式a=2(N-S+1)/N(N+1)计算。

附件4:

教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一、教研工作量化积分计算办法

教研工作根据性质的差异分为成果和项目两大类,其积分计入研究工作积分。

量化积分计算办法如下:

类别

单位

基本

分值

备注

成果

A类:

《教育研究》刊发的论文/《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刊发的论文

分/篇

200

教务处负责认定(论文如被检索、收录、转载,其基本分值按科研论文检索、收录、转载计算)

B类:

教育类CSSCI期刊发表的论文

分/篇

100

C类:

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分/篇

60

D类:

三峡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外文学术论文/中文核心期刊

分/篇

50

E类:

其他公开发表的论文

分/篇

40

成果验收

国家级教学项目鉴定和验收通过

分/项

100

教务处负责认定

省级教学项目鉴定和验收通过(不含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分/项

60

教材类

教材

分/部

100Xk

国家规划教材k=1.5;一般教材k=1;

教学奖励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奖/特等奖/最高奖

分/项

10000

重复获奖,按最高等级计算 ;教务处负责认定

二等奖

分/项

5000

省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奖

分/项

3000

二等奖

分/项

1800

三等奖

分/项

700

校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奖

分/项

240

二等奖

分/项

120

三等奖

分/项

70

项目立项

国家级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

分/项

400

教务处负责认定

转型升级的精品开放课程

分/项

200

其他类项目

分/项

100

省级

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及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分/项

80

校级

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分/项

10

项目

申请

国家级

项目申报

分/项

20

教务处负责认定

省级

项目申报(不含教学研究项目)

分/项

10

二、说明

1.被认定的教研工作量化的成果和项目,在纳入研究工作积分时,不再按照《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重复积分。

2。

教研工作量化积分所有权和分配权原则上归属项目负责人和成果所有者。

如果存在多人参与项目,或多人共同拥有成果,其积分划分由项目负责人和第一拥有人分配积分.对于不具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拥有者的成果和项目,原则上其积分由成果和项目所在单位分管教学的主管领导确定划分办法或参照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按贡献排序进行分配,其分配办法需在学院内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3。

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归属第一单位必须是三峡大学.

附件5:

社会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社会工作包括专业和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育教学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术交流或社会兼职、研究生教育和学生工作、支部工作、工会工作等。

其工作量及积分计算办法如下:

一、社会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际社会工作量=教育教学社会工作量X+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社会工作量Y+科研社会工作量Z+其他社会工作量W

1。

教育教学社会工作量X计算办法(单位:

工作时)

教学社会工作量计算办法

X=ΣXii=1~5

1、教授、副教授指导青年教师工作量(应签订协议,指导青年教师备课。

试讲等,指导工作有记录)X1=40

2、担任班导师:

X2=50×班级数

3、担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的教师:

系主任X3=60,系副主任X3=50,教研室主任X3=50,教研室副主任X3=40

4担任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工作量:

X4=200

5、担任学院视导组成员,完成学院规定的视导工作,给予相应的工作量:

X5=100

6、组织通过医学、工程教育、行业专业认证,通过认证的专业,给予相应的工作量:

X6=400通过认证的专业,其工作量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具体划分.

2。

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社会工作量Y计算办法(单位:

工作时)

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社会工作量计算办法

Y=ΣYii=1—6

1、学科建设:

Y1:

学科规划、日常管理(含条件建设):

按实际投入时间计算,最高不超过50;

Y2:

学科建设立项(博士点、硕士点申报):

按实际投入时间计算,最高不超过80;

Y3:

学科建设评估验收:

按实际投入时间计算,最高不超过50;

2、研究生教育

(1)培养方案的制订:

Y4=50×方案数

(2)课程建设:

Y5=200×立项课程门数

(3)创新教育、教学督导、学生工作及其他研究生处认可的工作:

Y6按实际投入时间

3.科研社会工作量Z计算办法(单位:

工作时)

类别

内容

单位

工作时

备注

参与学术活动与交流

国际性学术会议

分/次

120

有会议邀请函、会议资料、会议论文和参会的会议照片(每年最多计两次)

全国一级学会学术会议

分/次

90

省级学会学术会议

分/次

60

作校内学术报告

分/次

60

科技处登记为准(每年最多计两次)

举办学术会议

国际性学术会议

分/次

600

三峡大学为承办单位,如学校为协办单位分值为承办单位的1/3,多人承办由负责人划分

全国一级学会学术会议

分/次

300

专业性学会学术会议

分/次

240

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管理

主任

分/年

300

实验室为非独立行政单位

副主任

分/年

180

学术委员会主任

分/年

90

学会

工作

全国性学会正副理事长

分/年

450

三峡大学为挂靠单位,如三峡大学非挂靠单位则分值为挂靠单位的1/3

全国性学会正副秘书长

分/年

300

全国性学会常务理事与理事

分/年

240

省级学会正副理事长

分/年

390

省级学会正副秘书长

分/年

300

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与理事

分/年

180

市级学会正副理事长

分/年

360

市级学会正副秘书长

分/年

300

市级学会常务理事与理事

分/年

120

科协

工作

省科技协会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

分/年

450

 

市科技协会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

分/年

360

 

校科技协会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

分/年

300

 

院科技协会主席、秘书长

分/年

180

 

省级及以上科技团队

分/年

300

中期检查与年度检查为合格,否则不计分

科技团队负责人

省教育厅科技团队

分/年

240

多人指导由负责人划分

校级科技团队

分/年

120

国家级竞赛

分/届

450

指导学生科技创新

省部级竞赛

分/届

300

4。

承担其他社会工作,如担任工会、支部等工作,可酌情计算工作量,但每人每年承担其他社会工作的工作量总和不超过40工作时。

二、社会工作积分计算办法

1。

额定社会工作量为200工作时/每学年,完成额定工作量的积分为60分。

2.实际社会工作量在额定教学工作量1倍以内部分的社会工作积分=60×实际社会工作量/额定社会工作量200,超过额定社会工作量的部分不再核算积分.社会工作业绩年最高积分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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