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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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
2013年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
类别序号
类别名称
分配分值
考核得分
备注
一
基础工作
100分
二
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
100分
三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00分
四
其他监管工作
100分
五
总分
400分
检查组组别:
第组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被检查地区(盖章):
一、基础工作(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应得分
考评细则
实得分
扣分理由
(一)
工作目
标管理
(30分)
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确立(8分)
全面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
3
查文件、档案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有无与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得1分,无不得分;抽查两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有无与各检疫报检点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得2分,无或不全不得分。
州
县
县
制定下发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安排
5
查文件、档案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工作部署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有则得2分,无或不全不得分;抽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工作部署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有则得3分,无或不全不得分。
州
县
县
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30分)
执法活动
16
查文件、档案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执法活动的档案资料,组织执法活动4次以上并与执法文书资料对应和齐全的得4分,每缺少1次执法活动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扣完为止。
执法文书应用正确、填写清晰、用语规范的得4分,应用操作不当酌情扣分,应用严重错误的不得分;抽查2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执法活动的档案资料,每县组织执法活动12次以上并与执法文书资料对应和齐全的得4分,每缺少1次执法活动或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扣完为止。
执法文书应用正确、填写清晰、用语规范的得4分,应用操作不当酌情扣分,应用严重错误的不得分。
州
县
县
工作总结
6
查文件、档案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工作总结和工作简报,有并齐全的得4分,无或不全不得分;抽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工作总结和工作简报,有得4分,无或不全不得分。
州
县
县
(二)机构建设(70分)
州县机构建设(40分)
执法主
体资格
10
查文件、档案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1)检查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名称是否与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相符,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检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名称是否与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相符,符合的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检查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有无法人证书,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检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法人证书,有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3)检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有无罚没许可证,有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检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有无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和独立财务帐号,有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州
县
县
执法取
证设备
6
查资料实物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实物、入库登记等,交通、通讯、录音、录像、照像等齐备并能正常使用,得满分;每缺两种设备扣1分,扣完为止。
州
县
县
执法证件
4
专项考评:
由省上根据有关文件和发放执法证件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全部都有的得满分;缺少或未能提供证件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经费保障
10
查资料实物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州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有无2013年监督执法经费(以当地财政拨款单或会计记帐凭证为依据),州县各5分,有则得分,无则不得分
州
县
县
能力建设
10
根据省上组织的官方兽医能力考试成绩,考试人员全部合格的得满分,不合格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州
县
县
基层报检点建设情况(30分)
报检点布局
10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各州(地、市)所属乡镇都设立报检点的得满分。
经专项考评,每少1个报检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上墙制度
5
通过实地检查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各2个检疫报检点有无统一报检点标牌,有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有执法人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检疫内容、工作程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和制度并上墙的得2分,没有或不全的不得分。
同时检查检疫文书,规范使用的得2分,未使用或使用不规范的不得分。
办公条件
5
通过实地检查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各两个报检点,现场查看有无工作相适应的办公用具及通讯设施。
办公桌椅、档案柜、固定电话、电脑、交通工具。
齐全得满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检疫条件
5
通过实地检查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各2个报检点,现场查看有无检疫箱(包)、体温计、听诊器、刀、剪、镊、钩、棒、采血粪尿工具和喷雾器、消毒药。
齐全得满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人员配置
5
通过实地检查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的2个报检点,具有2名以上官方兽医并持有农业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得5分,少于2人或没有执法证件或证件不全的不得分
二、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应得分
考评细则
实得分
扣分理由
(一)产地检疫开展情况(50分)
散养产地检疫开展情况(25分)
产地检疫面达到100%
10
专项考评:
由省上根据每州(地、市)检疫统计表,所有乡镇有检疫数据的得满分,缺一项数据扣1分,扣完为止。
产地检疫率稳步提高
15
通过实地检查进行集中考核:
每个州(地、市)检查2个县各抽查2个乡镇报检点,农区产地检疫率达到80%以上,半农半牧区达到75%以上,牧区达到65%以上(海东、西宁为农区,尖扎、门源、贵德县为半农半牧区,其余为牧区)。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按全县年检疫数/全年商品数×100%计算,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饲养场(小区)产地检疫开展情况(25分)
责任制落实
5
通过实地检查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属的2个饲养场(小区),监管责任人和检疫责任人落实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与饲养场(小区)签订防疫安全协议的得3分,没有签订的不得分。
饲养场建立有企业生产质量体系及相关制度和自检制度的另加2分。
制度建设
3
通过实地检查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属的2个饲养场(小区)检查防疫、消毒、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建设情况,制度健全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检疫工作情况
10
通过实地检查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属的2个饲养场(小区),抽查检疫工作记录,记录完整规范得4分,检疫率达到100%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饲养场检疫开展情况得零分:
1、检疫率低于100%;2、违法违规引进未经检疫动物;3、没有任何检疫记录等资料的。
使用检疫文书
7
通过实地检查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属的2个饲养场(小区),抽查检疫文书使用情况,规范使用的得5分,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创新工作
加分项
在检查每州(地、市)产地检疫工作时,如在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上有创新做法,并切实提高了产地检疫率,提高了群众认可度的,每项创新可增加2分,最多4分。
(二)屠宰场检疫工作情况(50分)
工作条件(10分)
检疫室
1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每州(地、市)屠宰场建设情况资料,所有屠宰场都设立检疫室并有明显标志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办公条件
4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各2个屠宰场,现场查看有无与工作相适应的办公用具及通讯设施。
办公桌椅、档案柜、固定电话、电脑、交通工具等,齐全得满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检疫条件
4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各2个屠宰场,现场查看有无检疫箱(包)、体温计、听诊器、刀、剪、镊、钩、棒、采血粪尿工具和喷雾器、消毒药。
齐全得满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人员配置
2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的2个屠宰场官方兽医资格条件,符合的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检疫工作(40分)
责任制落实
4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属的2个屠宰场,监管责任人和检疫责任人落实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与饲养场(小区)签订防疫安全协议的得2分,没有签订的不得分。
屠宰场建立企业生产质量控制体系相关制度和自检制度的得另加2分。
制度落实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属的2个屠宰场检查防疫、消毒、检疫、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回收工作记录等档案资料,落实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检疫工作情况
10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属的2个屠宰场,检查检疫工作记录和检疫文书使用情况,有检疫记录并填写完整的得4分,检疫文书使用规范的得2分,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经统计检疫率达到100%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屠宰检疫操作
5
查市场进行集中考核:
在市场上随机查10头胴体,均有屠宰检疫刀迹得满分;每少一头扣1分,扣完为止。
无害化处理率100%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2个屠宰场时随机抽查30天的检疫记录,并核对无害化处理记录,有无害化处理设施且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得满分;无设施的或有一次未处理不得分。
圈存牲畜戴标率100%
5
查屠宰场资料和待宰圈进行集中考核:
在检查屠宰场时现场检查畜禽标识佩戴率达100%,产地检疫证回收率达100%得满分;标识配戴率每降低10%扣0.5分,产地检疫证回收率每降10%扣0.5分,扣完为止。
规范使用检疫证明、印章、标志
5
查市场进行集中考核:
在市场上随机抽查10份当地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证规范正确得3分;填写不规范不正确,每份扣1分,扣完为止;抽查10份肌体验讫印章或者检疫标志,完全使用正确规范和清楚的得2分,加盖部位不对、不清楚或者使用错误的,每份扣1分,扣完为止。
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应得分
考评细则
实得分
扣分理由
(一)饲养、屠宰、储藏、交易市场环节执法(40分)
执法计划
(10分)
通知安排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州(地、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对饲养、屠宰环节的防疫执法安排的文件通知或者执法计划审批表,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查验饲养、屠宰环节的防疫执法安排的文件通知或者执法计划审批表,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得3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州
县
县
会议部署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州(地、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饲养、屠宰环节防疫执法工作会议记录和任务部署,符合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的不得分;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查验组织召开饲养、屠宰环节防疫执法工作的会议记录和任务部署,符合规定的得3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州
县
县
执法活动
(30分)
工作情况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州(地、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饲养、屠宰环节防疫执法活动使用的执法文书、工作简报和工作总结等档案资料,资料与执法次数相符合的得2分,没有的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查验执法文书、工作简报和工作总结等档案资料,资料与执法次数相符合的得3分,没有或者不符合的不得分。
州
县
县
专项执法
12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检查2个县开展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①检查2次,覆盖所有乡镇得4分,每少一次扣1分,每少一个乡镇扣1分,扣完为止;②对发现问题督促所在地进行100%整改的得4分,每少一项扣该项分数;③检查记录完整,有检查方案(通知)、检查记录、情况报告(通报)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
支持创新
8
查相关文件档案进行集中考核:
查州级和2个县级有无专项执法经费预算,有的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在考核中经考核组一致认为执法工作有创新点,每项加1分,最高加至4分。
屠宰、养殖企业监管档案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检查2个县抽查5份屠宰、饲养企业监管档案,建立健全并资料规范齐全的得5分,没有健全或档案建立不规范的,每份扣1分,扣完为止。
(二)诊疗环节执法(25分)
管理制度
(15分)
健全制度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检查2个动物诊疗机构,重点检查诊疗条件和处方、病历、药品、管理制度以及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等。
制度健全的得5分,没有或者不健全的不得分。
制度落实
10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检查2个动物诊疗机构,现场检查诊疗条件状况,查验处方、病历、药品、污水、污物管理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诊疗条件达到要求的得5分,达不到的不得分;各项工作记录齐全且填写规范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执法工作
(10分)
执法管理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检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检查执法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执法文书、工作简报和工作总结等,资料齐全的得5分,没有或者不齐全的不得分。
动物诊疗监管档案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每州(地、市)抽查2个县所有动物诊疗机构监管档案建立情况,建立并资料齐全的5分,没有建立或者建立不规范,缺乏监管资料的不得分。
(三)
查案办
案工作
(35分)
违法案
件查处
(15分)
办案数量
10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海西州查办一般案件在30件以上的得5分,低于30件酌情扣分,没有案件的不得分。
每州(地、市)检查2个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县查办一般案件在5件以上得5分,没有达到的不得分。
其他州查办一般案件在12件以上的得5分,低于12件酌情扣分,没有案件的不得分。
每州检查2个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县查办一般案件在2件以上得5分,没有达到的不得分。
结案数量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2个县的案件统计资料,结案率达到100%的得5分,结案率低于50%的不得分。
案件质
量评价
(20分)
州级评价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州级工作时查验案卷评价资料,资料齐全的得5分,没有资料或者没有开展质量评价的不得分。
5
查文件资料进行集中考核:
检查2个县级工作时查验案卷自评资料,资料齐全的得5分,没有资料或者没有开展质量评价的不得分。
省级评价
10
专项考评:
由省上进行案卷质量专项考评,获得省级案件优秀名次的案卷单位所在州(地、市),每份优秀案卷加2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四、其他监管工作(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应得分
考评细则
实得分
扣分理由
(一)
引进动
物监管
(20分)
备案审批(6分)
备案情况
3
每个州(地、市)检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查验引进动物备案审批资料,有且齐全得3分。
审批情况
3
在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查验引进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手续,手续齐全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组织实施(14分)
工作情况
8
每个州(地、市)检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查验引进后监督检查执法文书等档案资料,资料与引进次数相符合的得8分,没有档案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的酌情扣分。
工作支持
6
检查各州(地、市)有无组织专项执法活动,有且资料齐全的得6分,没有的或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二)
执业兽
医监管
(8分)
工作条件(2分)
基本条件
2
检查州县有专人负责考务工作且报名网络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得2分,否则不得分。
计划实施(6分)
安排部署
2
每州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记录、工作简报等,有得2分,否则不得分。
工作差错
4
年内全州(地、市)未发生考试考务违规事件的得4分,发生的不得分。
(三)
证章
管理
(12分)
工作计划(6分)
订购计划
3
检查州(地、市)年度动物卫生证章标志订购计划,年内满足使用未进行追加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发放情况
3
每个州(地、市)检查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查验发放档案资料,档案内容清楚和手续齐全的得3分,没有或者不符合的不得分。
工作情况(6分)
执法工作
3
检查州县使用管理执法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有执法档案,资料齐全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监管效果
3
年内全州(地、市)未发生违法违规使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事件得3分,否则不得分。
(四)信息宣传(24分)
信息统计(8分)
信息统计
5
检查州(地、市)和2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表,报表齐全、数据正确、按时传送的得5分,发现差错的不得分。
质量要求
3
获得省级评选的优秀统计人员名次的单位所在州(地、市),每人加1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
宣传工作(16分)
宣传物品
2
检查州和县有印制的宣传品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网站信息
9
根据统计资料,一个州(地、市)年编发工作信息100条以上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检查的2县年编发工作信息平均为20条以上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获得省级评选的优秀信息人员名次的单位所在州(地、市),每人加1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
媒体信息
5
每个州(地、市)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工作信息的,每条加分1分,最多加5分。
(五)能力建设(14分)
培训工作(4分)
自行培训
2
能按年度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参加培训
2
积极派员按要求完成上级培训任务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演练比武(10分)
工作情况
6
开展检疫比武、应急演练、执法水平评价等活动的,每成功组织一项得2分,没有组织的不得分。
工作支持
4
有培训、比武、演练、评价等专项经费的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
(六)追溯体系建设(22分)
畜禽标识(6分)
订购情况
2
检查每个州(地、市)标识订购计划与实际需求的差异,相差不超过10%的得2分,超过的不得分。
佩戴情况
4
每个州(地、市)在2个定点屠宰场查验标识,生猪标识佩戴率达到90%以上,牛羊标识佩戴达到70%以上的得4分,达不到的不得分。
基础建设(16分)
工作情况
10
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海西州每地区抽检5个饲养场,全省各州(地、市)抽查2个县2个乡20户养殖户检查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卡)建设,有的并且填写规范的得10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创新工作
6
在养殖管理中有创新点的,每项加2分。
说明:
其他监管工作的考核均由省上组织专项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