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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问题

“这次上海非常积极,10月7日即出台了“沪12条”,其中提出一个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宅;明确表示正在积极为试点进行准备工作,只要国家政策通过,就会试点。

”杨红旭说。

上海市房管局指出,上海“限购令”何时结束将由新政后的市场供需状况、房地产市场价格是否控制住为条件,尚无明确期限。

  有些出乎意料的是,新政后的上海房产市场并未降温,反而逆势热销。

今年9月,上海楼市一手住宅成交量131万平方米,创今年月度新高,比8月大幅上升87%,较5月更是多出三倍。

国庆房展会参观人数也创历史新高,即使是“沪12条”出台之后,一手住宅成交量依然沿续了9月的活跃态势。

  在杨红旭看来,限购令,是一种非常典型的行政干预手段,具有强制性和短期性,是政府久抑房价而达不到效果的无奈之举。

国内某券商对上海新政给予了中性的评级,市场对上海新政细则期待已久,由于几乎没有新的内容,且措施也不及其他一线城市更严厉。

  10月16日,同济城市国际论坛在上海同济大学举行。

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一如既往地抛出重磅言论。

“从2003年到现在,没有一次政府的调控措施最终按照政府所想象的方向发展,但是没有人去反思它,也没有人去评估政策结果。

政策从来不从源头解决供给,反而从市场限制消费和购买,试图牺牲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需求来解决供求关系平衡的问题。

这岂不是‘伤敌八百、而自伤一千’的做法?

  目前,上海房产中介悄悄推出了一种名叫“接力贷”的按揭贷款模式,可以帮助一些有多套房产的买房人绕开严格的“限购令”、“限贷令”,而不增加购房人购房记录和贷款记录。

“接力贷”的基本操作路径是父贷子还、母贷子还,其主要作用是增加一个新的购买名额,避免新政的直接打击。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说:

“近期出台的各项房地产新政,在国外也有限制购房的类似做法,这是特殊时期的一种特殊政策。

  夭折的虹口税改

  上海新政出台次日,即引发了一场小风波。

  10月8日,上海市虹口房产交易中心宣布开始实施“辖区内未满五年房屋交易时,停止原先可供选择的总价1%~2%的个税办理工作,统一只保留收取房屋差价部分20%” 的个税方案。

  这一个税的调整被解读为房产税即将开征的先兆。

一些基金业的从业者们连夜商议,称房地产股今后不能炒了。

  但这项周末宣布实施的政策却在休息日中发生了逆转,没有人知道在这一天之内发生了什么。

11日下午,此项旨在打击炒房行为的房产个税新政被紧急叫停。

虹口官方给出的解释是“由于与上海其他区政府,在对‘沪12条’细则的解读上出现不一致,因此,我中心从10月11日起再度恢复房屋交易缴纳个人所得税‘二选一’的方案。

  这项被称为史上最严厉却最短命的房产调控措施仅实行一天便告夭折。

“虹口个税新政确实比较狠,但并无其他区跟进,市里也没有对此进行表态。

”当地一位财经记者这样评价这次短命的新政。

  新政实施前,上海市规定,居民购置未满5年的房产在出售时,有两种税收政策可供选择。

在无法出示房屋原值与契税证明的情况下,市民可以选择缴纳出售总价的1%或2%(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另一条方案则是选择缴纳房屋出售后差价部分的20%。

  上海虹口房产交易中心取消了这项“二选一”的政策,一律按照房屋差价20%个税征收,但必然大大加重了二手房买卖的成本。

11日下午,虹口新政突然叫停,“二选一”个税缴纳方式又得以恢复。

因周末缘故,新政虽然仅仅实行了一天,这项政策的推出仍然触动了相当多市民的神经,个税的骤然增多,让很多卖房的市民暂时选择了观望。

  当地一位房产中介的销售经理说:

“这个政策一出来,买卖成本增加了几十万,很多单子都搁置了。

”至今,上海仍未对此次虹口个税新政的突然夭折给出详细的解释,但这项短暂的政策留给人们的心理影响还在延续。

  上海房产税之辩

  与此同时,房产税试点的消息尘埃再起。

  “房产税试点期间可能会采取差级征税方式,即国税局出台一个基准税率,各地方视情况按不同标准执行不同的税率。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说。

  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详加解释称:

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既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也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上海市房管局表示,上海肯定是试点征收房产税的城市,先试点再推广到全国,但征收房产税并不是为了降低房价。

但房产税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影响大,上海年内能不能推出,还要看国家政策修订何时完成和上海房价能否真正降温。

目前,上海市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上海房屋状况信息中心。

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表示,通过这个中心,可以搜索上海目前所有的房屋状况信息,进一步健全对房屋权属等的监管。

据此,上海市房管部门可以很方便地利用这个系统查询上海居民拥有房屋、产权关系等资料。

  著名分析师薛建雄分析,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是开征房产税的前提,了解每一户家庭拥有房屋的数量和面积,可以更好地确定征税对象和税率,以确定免征房产税的对象。

因为与一直难产的物业税相比,房产税的征收办法早就已经制订,国家要开征,只需套用即可。

  但房产税的试点仍遭到舆论的强烈质疑,“把房产税当救命稻草无法拯救楼市。

”上海乘星行行销服务机构总经理李骁直言。

以2004年增加交易税为例,其增加的成本可达总房价的8%~12%,但房价依然上涨。

房产税出台,将大幅度推高房屋租金。

  10月8日后,上海楼市连续多日出现成交放量,每日的日成交量均和去年最高峰时持平,市场对各种房产调控政策的反应似乎并不敏感。

10月14日,松江区乐莫苑四期138套住宅正式对外销售,但购房者却在开盘当天发现售楼处“无房可售”。

而在售楼处买不到的乐莫苑四期的房源,在开盘之后却出现在周边的二手房中介门店。

上海市房管局迅疾开出罚单,暂停了这一项目的网上签约备案,同时对此事展开调查处理。

这是新政出台后,首个受到上海房管局处罚的楼盘,开发商也在想尽办法来消耗新政带来的负面影响。

  10月23日,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布当天销售情况,上海共预售各类商品房460套,较22日减少286套,面积4.74万平方米,上海楼市经历一个月的高位运行后,终于放慢了脚步。

但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针对20%的高端物业征收房产税,才能迅速抑制房价的上涨,令市场成交量迅速冷淡。

  在市场变冷之前,房产税何时出台成为令人关注的问题。

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教授认为,房产税可能会在2011年初出台。

诸多的机构观察者也对房产税的出台存满疑虑,认为在楼市下压之后房产税有可能会推迟出台。

  但是普遍的怀疑情绪仍在累积,以致于上海市民对“人口普查”中的房屋登记都很敏感。

10月22日,上海市新闻办召开上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时,上海市统计局副局长、市人普办主任朱章海特地表示,此次普查的确有部分调查指标涉及住房情况,但仅仅是了解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不涉及房屋权属。

“此次普查不涉及居民名下的房产套数、面积等情况,仅针对居民目前居住房屋情况进行普查,与出台房产税无直接关联。

人口普查只调查有人居住的房屋,而空置房不在普查范围内。

  在一轮又一轮的暴炒中,房产税方案的内核仍鲜为人知。

“目前的政策有其合理性,但还是应该长期化、市场化。

”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说。

  房产税可从根本上改变房地产市场现状

  ——专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大家不要一提房产税就紧张,认为它不是一个合理的税种,应全面看待房产税的作用。

房产税对配套改革、房地产经销发展、收入再分配都有很大意义

  《小康》:

在各类税费当中,房产税这个将出未出的税种,可能是当下中国人最为关注的。

今年以来,有关开征房产税的消息不断传出,目前上海、重庆已经开始为房产税征收试点做准备了,您认为征收房产税的意义何在?

  贾康:

征收房产税是中国实现市场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完成的制度建设,至少有三大正面意义。

  首先,房产税是与分税分级财政体系相匹配的地方税体系的重要财源支柱。

这种征税方式可让地方政府行为内生地从注重短期转变为有利于长期可持续发展。

其次,房产税是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配套条件。

虽然房产税并不能够完全改变今后几十年中国城镇化历史过程中房价的长期上扬趋势,但在这个制度约束之下,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会表现更“沉稳”,泡沫会更少,整个产业发展会更健康。

再次,房产税还会增进财产税再分配调节功能,对整个社会和谐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正面意义也是值得期待和肯定的。

  《小康》:

目前社会上对房产税征收的合理合法性,以及技术可行性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多的争议,那么在房产税的推进过程中,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

  贾康:

房产税的推出已经是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聂梅生会长所说的“按数月计算”了,目前距离推出的时间可能不会超过一年。

业内盛传上海和重庆已积极表态,愿意首批进行房产税试点,目前我并没有得到更具体的信息,但我认为试点城市最大可能会在各直辖市和一线城市中产生。

  尽管最后方案尚未确定,但是基于我们的研究所提的建议和按现有信息分析,我认为,房产税的开征不应涉及“第一套房”,投资房才是房产税调控的主要目标。

同时应该特别关注实际上和产权房房价无关的保障房的供给,包括廉租房和公租房等。

低收入阶层和“夹心层”的住房供给,客观上迫切需要政府从另外一条轨道上解决其“住有所居”的问题。

  房产税开征在即,当前需要着手进行的一项工作是向全体社会成员宣传、介绍这个税种,普及相关的知识,以消除目前尚有的对房产税开征的不少疑虑、争议,甚至是恐惧感。

应该给社会成员吃“定心丸”,大多数人不会在试点中受到其税负影响,受影响的少数人也完全有负担能力。

房产税对于目前的楼价肯定会有影响,但不都是负面的影响。

  《小康》:

在提到房产税的不合理性时,有人说,房产税与土地出让金存在着重复征收的问题,您认为类似于这样的“技术性”问题能避免吗?

  贾康:

重复征收问题在税收领域就必然存在,因为是“多种税、多环节、多次征”的复合税制,完全避免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设计是否合理,关于房产税与另一“地租”性质的土地出让金的关系,更是并行不悖、合理协调的关系,要注意的就是如何合理设计。

  市场自身也有调节的过程,开发企业对房产税开征及其综合效应形成预期之后,必然会在招拍挂市场降低出价,从而减少土地出让金在总体税费中所占的份额。

此外,对于过去已出让的土地,有必要采取“老地老办法,新地新办法”的思路去区别对待地解决问题。

  《小康》:

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恐怕还是,“房产税是抑制房价上涨的‘杀手锏’吗?

  贾康:

作为一个税种,房产税不会改变今后几十年间房价上扬的长期趋势,但税收,哪怕是整个税制,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它的调节作用,也是万万不能的。

房产税一定有对冲房价上升的力量。

  虽然房产税并不能够完全改变今后几十年中国城镇化历史过程中房价的长期上扬趋势,但如果房产税不出台,当前正在进行的这轮房地产调控在本质上与过去几年的调控将不会有本质区别。

改变不了房地产调控中的保有环节税收的制度缺失问题,便很有可能重新陷入治乱循环的圈子里去。

房产税开征将会是带有制度建设的改革色彩,可以体现“标本兼治、治本为上”的调控高水准,从更为根本的层面上消除房地产市场的某些不健康因素。

  房产税很难出台,不征最好

  ——专访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张汉亚

  解决问题的根本不是房产税,而是建租赁房,让老百姓有其居,并非有房产。

积累了这么多年的问题,不可能仅靠一些政策就解决

  《小康》:

您对恢复征收房产税有什么看法?

  张汉亚:

我觉得房产税很难出台。

虽然现在吵得很历害,做起来太难了。

因为这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阶层,实际上房产税不是现在才开始的,早就有相关部门在研究了,这么多年就是拿不出一个成型的方案。

现在也是一样,嚷嚷得很凶,能不能出台本身就是个问题,全面推开就更难了。

我个人感觉,三年到五年都很难推行。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种税从制定到推行,三五年能成型就不错了,比如个人所得税争议了多少年才出台?

一个税不是想征就征的,它涉及到许多方面的事情,各个部门之间的利益,还有许多人的利益等等,现在很多官员都有好几套房,他们会急着推行房产税吗?

  当然,最近出台房产税草案或搞些试点是可能的,做试点的城市都是房价涨的过快或房源比较短缺的城市,比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一般中小城市没有必要。

  《小康》:

您认为推行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

对购户者、开发商、炒房者有什么影响?

现在起到作用了吗?

  张汉亚:

现在提出要开征房产税,主要是防止更多的人去购买第二套房、第三套房,而这确实也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对那些现在已经有一套房了,想要再买一套的购房者来说,再买可能要交税,他也许就不会去买了。

  虽然房产税还没有开始实施,作用已经显现出来,现在房产交易量已经下降。

但这对开发商没什么影响,谁买谁交税,与开发商无关。

建完房后不好卖了,那就少开发一些。

目前来说,对炒房确实有影响,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小康》:

您认为房产税的起征点怎样界定比较合理?

  张汉亚:

一方面,具体如何征收很多人都不清楚,是从第一套开始征,还是从第二套,或是每套都征,还是达到多大面积以上才开始征,这都需要明确。

如果是为了减小需求,可以从第二套或第三套开征。

  但另一方面,现在第二、三套的界定也很难。

比如在北京搞试点,很多人在北京有一套房,在海南,或威海,或外地什么城市还有一套房,这怎么认定?

  此外,北京很多老住户现在都有好几套房子,当年福利分房的时候,本来应该分一套大的,结果给了两套小的,像这种情况,怎么认定?

是按一套算还是按两套算?

  还有一个问题,中央的政策出台之后,地方政府执行的时候老是打折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政府在征房产税的时候有很多奥妙。

房产税的真正作用在一些地区能否达到目的就更难说了。

  现在有人说空置率过高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开征房产税,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因为空置率本身就很难统计。

比如有人在北京好几套房,在郊区有一套,周五晚上去住,周一回北京上班,这种算不算空置?

  《小康》:

您认为如果开征房产税的话,什么时间开始比较合适?

  张汉亚:

我觉得不征最好。

现在没搞清楚各个方面的问题就要强制出台的话,会出很多问题。

我们的房地产业经常层层出台政策,搞的老百姓人心惶惶的,政府解释都解释不过来,这样的政策还不如不出台。

  我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不是房产税,而是建租赁房,让老百姓有其居,并非有房产。

从2000年到2004年房价开始上涨的时候,就应该大力发展租赁房,但直到今年才重视这个问题。

十年中有六年都过去了,积累了这么多年的问题,不可能仅靠一些政策就解决。

“十二五”期间要建3000万套,平均每年600万套,三五年之后房子就不会那么紧张了,房子不紧张了,消费者不抢购了,房价就不会上涨了,等到房产税三五年后再正式出台的话,房价已经不涨了,那个时候再出台还有什么必要呢?

  房产税征收“五不宜”

  我们反对以增加地方财源或缩小贫富差距为借口,以调控房价为理由贸然启征房产税;我们赞成在严格的法律程序下,以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为宗旨,公开听证,凝聚社会共识,合情、合理、合法地征税。

  房产税呼之欲出,各界热议不断,不管房产税该不该收,我认为至少目前征收房产税有“五个不宜”。

  24年未施行的法律条款不宜重新启用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委提出征收房产税的法律依据是:

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其第五条明确规定:

个人所有非营业性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4年前,中国的房改尚未启动,住宅还没有商品化、市场化,福利分房是当时的普遍现象。

20多年来,该法律条款一直未曾施行。

如今,住房已成为众多城市居民普遍面临的重大民生问题,房产税涉及面之广、影响之深、操作之难已远非当年可比。

因此,征收房产税不能再根据24年前未曾实施的法律条款来执行,应该提交全国人大,广征民意,按法定程序重新审议立法。

唯有如此,才能确保该项税收的权威性、长期性和稳定性。

  房产税不宜视为单一税种来征收

  不能仅仅把房产税视为对物业保有环节的一种调节手段,而应该把房产税纳入我国整个税收体系中去统筹考虑。

  我国近几年来税收增长都在20%以上,税负水平已经相当高,相关资料显示,今年前五个月我国财政收入3547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8%。

在税负高居不下的情况下,再增加百姓负担,而无相应全面的、系统的税收改革措施,实属不妥。

  房产税不宜与降低房价挂钩

  现在提出征收房产税的背景及动机,似乎是为了降低房价。

征收房产税固然是会增加持有环节成本,但对降低房价的作用是有限的,在供求关系失衡、供应不足的情况下,他们完全可以把因上缴房产税而提升的成本转嫁到承租者和买房者身上。

杭州、南京曾征收过20%的个人所得税,不仅未控制房价,反而助推了房价上涨。

居高不下的房价固然需要政府调控,但增加税负能否遏制房价的非理性上涨,尚需更加充分的论证。

  不宜过高增加行政管理成本

  一旦新的房产税启征,倘不是采取普遍征收原则,对所谓拥有二套、三套和多套房的人群征收,即采取“对人不对房”的方式进行,恐怕大量的人力物力会花费在对具体人的跟踪上。

个人拥有房产的变动性很大,因个人拥有房产变化所带来的房屋评估、核查、转让、登记等成本将大大增加。

此外,由税收引发的诸如材料造假、房屋流转、税收支出不透明等一系列腐败问题也会间接导致行政管理成本的攀升。

而如果普遍征收,则会出现催缴催收的行政成本。

  据专家估计,我国税收成本达8%,而西方发达国家只有1%左右,由于房产税的征收难度较大,征税成本还会更高。

  不宜采取惩罚性的征收方式

  税收是调节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最重要的杠杆,但房产税作为一种惩罚性的征税方式,必然产生负面影响。

实践证明,劫富济贫式的做法不可能带来富裕、繁荣和文明。

惩罚性的税收还会带来对休闲地产、休闲产业的重大负面影响,海南等地的休闲地产将遭遇不可预知的后果。

  遏制贫富差距的方法很多,在对房产税的征收过程和结果评估不充分的情况下,我们反对以增加地方财源或缩小贫富差距为借口,以调控房价为理由贸然启征房产税;我们赞成在严格的法律程序下,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为宗旨,经过充分广泛的公开听证,凝聚社会共识,以达成征税合情、合理、合法的愿景。

  渐行渐乱房产税

  当房产税逐渐露出讨论的层面,即将成为公共政策的时候,我们居然发现,即将出台的房产税却似乎并没有调控房价、打击投机的功能,如同买了一个根本不制冷的冰箱和一台根本没有画面的电视

  房地产的“第二波”调控政策,房产税首次作为政策法宝祭出,言曰要“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而这种说辞,在地方调控细则中得到了印证,上海明确将“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本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这意味着房产税终于从讨论层面进入了制度的试运行阶段。

  关于房产税,如果从物业税算起,讨论已有7年之久。

7年之前,房产税以“物业税”的名义进入改革的视野,其目的是很单纯的,就是为了规范中国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正如十六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通过开征物业税,同时取消其他的不合理的税费,这是物业税最初的政策意义。

然而,在房地产市场化的过程中,房价的飞涨,使得房产税被赋予了平抑房价的重任,而这种使命使得房产税的开征完全形成了对立的两派:

一派是开发商,极力反对;一派是民众,期待房产税成为压倒高房价的政策利剑。

  民众的期待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房产税改革的方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房产税的设计基本上已经不再作为完善税制的举措,而基本成了调控高房价的政策利器,而房产税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难产,也是基于其调控房价的使命导致了激烈的博弈和游说。

但当房产税逐渐露出讨论的层面,即将成为公共政策的时候,我们居然发现,即将出台的房产税却似乎并没有调控房价、打击投机的功能,如同买了一个根本不制冷的冰箱和一台根本没有画面的电视。

  据称即将开征的房产税的法律依据是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在这个暂行了24年的条例里,房产税只是一种普通的财产税,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其本身只是一种普通的财产税,从来没有承担打压房价的功能。

同时,按照目前流行的说法,房产税的试点税率为0.3%~0.4%,而且对所有的房子都予以征收。

坦率地说,0.3%到0.4%的税率,要平抑房价,显然是一句空话,因为这意味着只要房价上涨1%,就足以弥补房产税的损失,对于持有多套住房的人而言,并不构成真正的负担。

  很显然,作为普通财产税的房产税,无论和之前讨论的“物业税”比,还是和承担房价调控功能的“房产税”比,其目的显然是很不一样的。

国家税务总局基于《房产税暂行条例》,让民众期待的“房产税”借壳上市,但其功能却非常模糊:

是为了抑制房价,是为了抑制投机,还是为了给地方增加稳定的收入税种,房产税征收之后,土地出让金是取消还是正常收取。

不对这些问题进行回答,我们就无法理直气壮的进行试点,更无法理直气壮的讲什么国际经验,与国际接轨云云,在土地产权制度完全不同的情况下,接轨的前提是必须告诉民众房产税为何而征。

  如果不明确房产税开征的目的,而且在对目前已经存在的与房地产有关的税费进行清理的情况下,就贸然开征,则意味着,房地产领域的税收将更为繁重。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我国房产税税费不仅不算低,而且很高,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有关的税费高达60多种,占房价的比例保守估计在4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领域税费改革应在维持现有税负水平的基础上调整结构,而不是只强调征收房产税,但对于其他税费却不进行调整和清理。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这个原则不能违背。

  从物业税到现在的房产税,政策设计者迄今都说不清楚房产税的政策目标究竟是什么,是完善房地产税收体系,还是为了抑制高房价?

要完善税收体制,就要在征收房产税的同时,大幅度取消其他的税费,而要抑制高房价,就不应该针对居民个人,而应对那些拥有三套以上住宅的,还有别墅等豪宅的征税,或者对炒房者直接征收暴利税。

在以上种种的疑问得不到制度的回应的情况下,强行推行房产税试点,甚至对个人拥有的所有住房征收房产税,不仅无法抑制房价,反而会引发更多的不公平。

(作者系著名财经评论员、经济学博士)

  网友热议房产税 赞成者未过半

  专家解析调查结果:

该收谁的税

  认为没有必要恢复征收房产税的人超过了一半,超过七成的人认为此举不能抑制炒房现象,但大部分人赞成对二套房或豪宅征收房税,《小康》调查显示了民众对这一税种的多样看法。

  房产税是什么?

有多少人了解房产税?

  《小康》杂志对全国网友进行有关房产税的调查。

截至记者发稿时,共有3059人参加。

网友中来自一线、二线、三线城市的比例分别是26.5%、27.6%和37.9%。

其中50.2% 的网民并不知道什么是房产税,47.5%的网民完全不清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途径和税率等信息。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房产税涉及到每家每户,然而现在的基础工作跟不上,信息的公开程度也不够,如果能够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政策的落实将会更加顺利。

  七成网友认为不能遏制炒房

  调查中,有55.1%的网友认为征收房产税并没有必要,然而专家的意见却和27.9%的民众保持一致,认为很有意义。

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鉴定中心主任冯长春解释道:

“房产税的出台根本上是税制的改革,把过去复杂且有重复征收的税费减少、合并。

”朱中一对这个观点也表示认同,他认为我国将来的税收制度将朝着精简税种、降低税率、加强监管的方向推进,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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