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之测量工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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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之测量工操作规程

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测量工操作规程

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测量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熟悉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办法,熟悉现场工作情况和有关的作业规程,了解工作地点的具体要求;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2条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对算等项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严格执行《测绘法》,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第4条观测要求应视等级、工程类别而定。

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5条不得在地质测量、成果计算、资料汇总、图纸绘制、统计、工作总结中弄虚作假。

第6条测量工作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

对于没有书面依据的测量工作,测量工有权拒绝执行。

三、测量准备

第7条观测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8条工作前必须准备好测量仪器、工具及原始记录本等。

现场施工测量、搬站运输、上下井时应切实保证仪器设备安全,应做到轻拿轻放,完工后及时清点、擦拭,整理好使用过的工具和原始记录本,严防损坏和丢失。

四、全站仪观测

第9条在搬运、测量时,必须妥善保护仪器、工具,不得磕碰;观测时,仪器架设后,测站不准离人;测站搬家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盒。

第10条测量观测应选择在通视良好、成像清晰、稳定的时间内进行。

如果成像模糊或跳动剧烈,不应进行观测。

第11条在建、构筑物上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

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措施,仪器箱和其它用具须牢靠,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第12条观测时,要按以下要求进行:

1、仪器转动要平稳,用望远镜垂直丝照准目标时,应将目标置于水平丝附近;并按观测顺序依次观测其它目标。

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划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单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一格时,应在测回间重新整置仪器。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须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一)地面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

第13条观测前应清除觇标、脚架周围杂草,并根据土质情况采取打脚桩或其它措施,使脚架稳固。

观测时应避免日光照射,以便于操作和保证测角精度。

第14条方向观测要选择一个距离适中、通视良好、成像清晰,并与测站大致等高的方向作为零方向。

第15条水平角观测各测回,应均匀地分布在度盘和测微器上的不同位置。

度盘和测微器的变换位置应按规程规定的度盘表进行。

第16条在垂直角超过±3º时,每测回间应重新整置仪器,使水准气泡居中,或者采取在观测过程中,加入垂直轴倾斜改正的方法。

第17条观测时的补测、联测、重测和取舍及观测限差、记录格式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18条三、四等三角测量水平角的观测,一般应采用方向观测法,其操作程序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全站仪望远镜照准零方向目标,对好度盘和测微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读取水平度盘和测微器读数(重合对径分划线二次,每重合一次读一次数)。

4、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精确照准第二个方向目标读数,然后再依次照准第3、第4、……、第n个方向进行观测读数,最后归位到零方向。

5、纵转望远镜,逆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按本条第3款读数。

6、逆时针方向旋转照准部,依次观测其余各方向目标,最后归零(方向数不超过3个时不归零)。

以上操作为一个测回。

第19条精密导线测量的水平角观测,其方法和操作程序与三角测量相同,只有两个方向时应测左、右角。

在总测回数中,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各为总测回数的一半),分别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

观测右角时,仍以左角起始为准变换度盘位置。

(二)井下导线测量

第20条在井下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须提前和有关单位联系停止运输;其它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巷道作业时,应事先联系停止工作面施工、禁止行车,然后方可施测。

第21条井下导线水平角观测,应按规程的规定选用测回法或复测法。

第22条测回法一个测回操作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的读数略大于0º。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4、纵转望远镜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5、逆时针旋转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第23条复测法一次复测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为0º,固定度盘,打开复测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关闭复测器。

4、纵转望远镜照准后视目标,固定度盘不读数,打开复测器。

5、逆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第24条风速过大,对中困难的地段,可采用镜上光学对中,或采用挡风措施以确保对中精度。

第25条设点困难或边长过短时,为保证测角精度,可采用三架法施测。

(三)三角高程测量

第26条地面三、四等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的观测,一般将观测方向分成若干组,每组包括2~4个方向,分别进行观测;若通视条件不佳,也可以分别对每一个方向进行连续观测。

第27条每一个方向的观测,要在垂直度盘的两个位置上进行。

第28条各方向垂直角观测的照准部位,须按规范规定的有关符号记入手簿。

第29条在进行垂直角观测前,应将照准部水准器整置测法一次;在每次进行垂直度盘读数以前,必须将垂直度盘上的气泡精确调至中央。

第30条观测过程中,当发现指标差的绝对值大于30º时应进行校正;已测完的一个完整测回,若其它各项符合限差要求,仍可使用。

第31条垂直角度观测的限差与重测应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第32条观测结束,必须量取觇标和仪器水平轴至中心的高度。

第33条井下基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后和前视高。

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四)施工测量

第34条用经纬仪施工放线,标定次数和其它限差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确定;每次必须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置;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第35条土建施工中,用经纬仪以及坐标法、支距法或交会法等放样后,应对各轴线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第36条用经纬仪标定巷道中腰线时,必须采用两个镜位进行。

(五)井下水准测量

第37条井下水准测量一般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其操作程序如下:

1、用圆水准器将仪器粗略整平,前后标尺距离大致相等。

2、将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旋转倾斜螺旋,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丝读取后视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转动倾斜螺旋使水准气泡精密居中,用[换行]中丝读数取前视标尺读数。

4、变换仪器高,依上述步骤重新进行操作。

五、特殊操作

第38条严禁擅自进入盲巷、旧巷或已停止作业的掘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39条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测量或挂线时,要有防止触碰架空线的措施;需要在巷道顶作业时,必须断电后再进行作业。

第40条在特殊地点搞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41条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其它巷道相距30米前,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签字,下发,并必须留底备查。

六、记录

第42条外业观测记录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注记明确、整洁美观、格式统一。

第43条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铅笔或钢笔记录在规定格式的外业手册中。

严禁补忆补记。

第44条一切数字、文字记载应正确、清楚、整齐、美观。

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转抄、擦改。

第45条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

七、计算

第46条内业计算前必须对外业观测记录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肯精度符合规程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47条观测成果计算必须坚持对算。

计算、对算或检查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上签字。

第48条用计算机进行内业计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计算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或其它有关规程的要求。

2、所有的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存。

3、用于计算机的观测数据和计算成果等都必须备份。

八、绘图

第49条绘图操作前应熟知规程、规范、图式、图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绘图的内容、精度、比例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

九、收尾工作

第50条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在室内对使用过的仪器、工具用软布擦拭外部灰尘,通风凉干后装箱。

第51条仪器应定期擦拭、检校、鉴定、维修,确保测量仪器各精度指标符合要求。

第52条认真填写仪器、工具挡案。

2014年煤矿安全规程之测量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熟悉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办法,熟悉现场工作情况和有关的作业规程,了解工作地点的具体要求;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2条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对算等项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严格执行《测绘法》,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第4条观测要求应视等级、工程类别而定。

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5条不得在地质测量、成果计算、资料汇总、图纸绘制、统计、工作总结中弄虚作假。

第6条测量工作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

对于没有书面依据的测量工作,测量工有权拒绝执行。

三、测量准备

第7条观测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8条工作前必须准备好测量仪器、工具及原始记录本等。

现场施工测量、搬站运输、上下井时应切实保证仪器设备安全,应做到轻拿轻放,完工后及时清点、擦拭,整理好使用过的工具和原始记录本,严防损坏和丢失。

四、全站仪观测

第9条在搬运、测量时,必须妥善保护仪器、工具,不得磕碰;观测时,仪器架设后,测站不准离人;测站搬家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盒。

第10条测量观测应选择在通视良好、成像清晰、稳定的时间内进行。

如果成像模糊或跳动剧烈,不应进行观测。

第11条在建、构筑物上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

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措施,仪器箱和其它用具须牢靠,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第12条观测时,要按以下要求进行:

1、仪器转动要平稳,用望远镜垂直丝照准目标时,应将目标置于水平丝附近;并按观测顺序依次观测其它目标。

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划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单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一格时,应在测回间重新整置仪器。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须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一)地面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

第13条观测前应清除觇标、脚架周围杂草,并根据土质情况采取打脚桩或其它措施,使脚架稳固。

观测时应避免日光照射,以便于操作和保证测角精度。

第14条方向观测要选择一个距离适中、通视良好、成像清晰,并与测站大致等高的方向作为零方向。

第15条水平角观测各测回,应均匀地分布在度盘和测微器上的不同位置。

度盘和测微器的变换位置应按规程规定的度盘表进行。

第16条在垂直角超过±3º时,每测回间应重新整置仪器,使水准气泡居中,或者采取在观测过程中,加入垂直轴倾斜改正的方法。

第17条观测时的补测、联测、重测和取舍及观测限差、记录格式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18条三、四等三角测量水平角的观测,一般应采用方向观测法,其操作程序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全站仪望远镜照准零方向目标,对好度盘和测微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读取水平度盘和测微器读数(重合对径分划线二次,每重合一次读一次数)。

4、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精确照准第二个方向目标读数,然后再依次照准第3、第4、……、第n个方向进行观测读数,最后归位到零方向。

5、纵转望远镜,逆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按本条第3款读数。

6、逆时针方向旋转照准部,依次观测其余各方向目标,最后归零(方向数不超过3个时不归零)。

以上操作为一个测回。

第19条精密导线测量的水平角观测,其方法和操作程序与三角测量相同,只有两个方向时应测左、右角。

在总测回数中,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各为总测回数的一半),分别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

观测右角时,仍以左角起始为准变换度盘位置。

(二)井下导线测量

第20条在井下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须提前和有关单位联系停止运输;其它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巷道作业时,应事先联系停止工作面施工、禁止行车,然后方可施测。

第21条井下导线水平角观测,应按规程的规定选用测回法或复测法。

第22条测回法一个测回操作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的读数略大于0º。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4、纵转望远镜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5、逆时针旋转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第23条复测法一次复测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换行]2、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为0º,固定度盘,打开复测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关闭复测器。

4、纵转望远镜照准后视目标,固定度盘不读数,打开复测器。

5、逆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第24条风速过大,对中困难的地段,可采用镜上光学对中,或采用挡风措施以确保对中精度。

第25条设点困难或边长过短时,为保证测角精度,可采用三架法施测。

(三)三角高程测量

第26条地面三、四等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的观测,一般将观测方向分成若干组,每组包括2~4个方向,分别进行观测;若通视条件不佳,也可以分别对每一个方向进行连续观测。

第27条每一个方向的观测,要在垂直度盘的两个位置上进行。

第28条各方向垂直角观测的照准部位,须按规范规定的有关符号记入手簿。

第29条在进行垂直角观测前,应将照准部水准器整置测法一次;在每次进行垂直度盘读数以前,必须将垂直度盘上的气泡精确调至中央。

第30条观测过程中,当发现指标差的绝对值大于30º时应进行校正;已测完的一个完整测回,若其它各项符合限差要求,仍可使用。

第31条垂直角度观测的限差与重测应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第32条观测结束,必须量取觇标和仪器水平轴至中心的高度。

第33条井下基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后和前视高。

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四)施工测量

第34条用经纬仪施工放线,标定次数和其它限差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确定;每次必须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置;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第35条土建施工中,用经纬仪以及坐标法、支距法或交会法等放样后,应对各轴线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第36条用经纬仪标定巷道中腰线时,必须采用两个镜位进行。

(五)井下水准测量

第37条井下水准测量一般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其操作程序如下:

1、用圆水准器将仪器粗略整平,前后标尺距离大致相等。

2、将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旋转倾斜螺旋,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丝读取后视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转动倾斜螺旋使水准气泡精密居中,用中丝读数取前视标尺读数。

4、变换仪器高,依上述步骤重新进行操作。

五、特殊操作

第38条严禁擅自进入盲巷、旧巷或已停止作业的掘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39条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测量或挂线时,要有防止触碰架空线的措施;需要在巷道顶作业时,必须断电后再进行作业。

第40条在特殊地点搞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41条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其它巷道相距30米前,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签字,下发,并必须留底备查。

六、记录

第42条外业观测记录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注记明确、整洁美观、格式统一。

第43条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铅笔或钢笔记录在规定格式的外业手册中。

严禁补忆补记。

第44条一切数字、文字记载应正确、清楚、整齐、美观。

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转抄、擦改。

第45条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

七、计算

第46条内业计算前必须对外业观测记录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肯精度符合规程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47条观测成果计算必须坚持对算。

计算、对算或检查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上签字。

第48条用计算机进行内业计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计算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或其它有关规程的要求。

2、所有的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存。

3、用于计算机的观测数据和计算成果等都必须备份。

八、绘图

第49条绘图操作前应熟知规程、规范、图式、图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绘图的内容、精度、比例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

九、收尾工作

第50条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在室内对使用过的仪器、工具用软布擦拭外部灰尘,通风凉干后装箱。

第51条仪器应定期擦拭、检校、鉴定、维修,确保测量仪器各精度指标符合要求。

第52条认真填写仪器、工具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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