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消防署组织条例第 1 条 本条例依内政部组织法第五条之一规定制定之.第 2 条 内政部消防署 以下简称本署 承内政部部长之命,规划及执行全国消防行政及灾害防救事务,统一指挥监督全国消防机关,执行消防及灾害防救任务.第 3 条 本署掌理,一关于消防及灾害防救制度之厘定与各级消防组织设立、裁并及人
解析内政部消防组织Tag内容描述:
1、内政部消防署组织条例第 1 条 本条例依内政部组织法第五条之一规定制定之.第 2 条 内政部消防署 以下简称本署 承内政部部长之命,规划及执行全国消防行政及灾害防救事务,统一指挥监督全国消防机关,执行消防及灾害防救任务.第 3 条 本署掌理。
2、一关于消防及灾害防救制度之厘定与各级消防组织设立、裁并及人力调配之规划、拟议事项。
二关于消防及灾害防救政策、勤务之规划、推动、督导及考核事项。
三关于消防及灾害防救法规之拟 (订) 定、修正、整理、编纂及宣导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