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补偿纠纷代理

上诉人林惠珍与被上诉人高明区富湾镇杜江村委会江村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纠纷案doc上诉人林惠珍与被上诉人高明区富湾镇杜江村委会江村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纠纷案 200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86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林惠珍,女,1958年12月13日出生, 原审判决认定:2001年1月18日,原告以被告林惠珍的名义

林地补偿纠纷代理Tag内容描述:

1、上诉人林惠珍与被上诉人高明区富湾镇杜江村委会江村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纠纷案doc上诉人林惠珍与被上诉人高明区富湾镇杜江村委会江村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纠纷案 200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86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林惠珍,女,1958年12月13日出生。

2、 原审判决认定:2001年1月18日,原告以被告林惠珍的名义与另一被告杜江村民小组签订了一份“里鱼田鱼塘承包合同”,合同对承包期、租金及交租方式等作了约定。
之后原告便对该鱼塘进行耕养,2001年的鱼塘承包款由原告直接交付给杜江村民。

3、法院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法院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从1994年至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和研究室就村民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问题是否受理前后有2个复函3个答复和一个会议精神分别作了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1994民立他字第2。

4、 (5)200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立案庭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征地补偿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由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5、林地补偿款纠纷代理词 利川市元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黄德尧审判长审判员:依照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受被告覃宇清的委托和元堡法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被告覃宇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

6、依照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受被告覃宇清的委托和元堡法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被告覃宇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基本事实事实。

7、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代理意见是怎样的Dont be a hedgehog. If you cant fight against others, you wont fight against others forever. There ar。

标签 > 林地补偿纠纷代理[编号:3951306]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