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复习资料 更多资料民法学视频 详细加QQ:907208006 or 962468996 欢迎详询2011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考试民法学法人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与特征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组织上的独立性,使之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
政法干警自然人知识点Tag内容描述:
1、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复习资料 更多资料民法学视频 详细加QQ:907208006 or 962468996 欢迎详询2011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考试民法学法人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与特征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
2、法人组织上的独立性,使之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财产上的独立性财产上的独立性,是指法人的财产与其创办人的其他财产、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与法人内部自己成员的财产相分离,完全独立由法人支配。
每个法人都。
3、政法干警自然人知识点版自然人1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1平等性2内容的广泛性和统一性3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4出生的。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由它的法定代理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