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区医保报销

重庆地区医保报销相关规定解读医保报销相关资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医疗待遇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定额标准每年按照一档个人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确定2014年为60元.特殊疾病门诊的慢性病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100,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未成年人待遇;对不选择独立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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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地区医保报销相关规定解读医保报销相关资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医疗待遇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定额标准每年按照一档个人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确定2014年为60元.特殊疾病门诊的慢性病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100。

2、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未成年人待遇;对不选择独立参保,可随其参保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成年人最高封顶线 。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待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2万元。
超过统筹基。

3、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未成年人待遇;对不选择独立参保,可随其参保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成年人最高封顶线 。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待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2万元。
超过统筹基。

4、对不选择独立参保,可随其参保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成年人最高封顶线 。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待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2万元。
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万元。

5、范本重庆市江津去李市镇林家嘴社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调研报告范本重庆市江津去李市镇林家嘴社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调研报告 2011年8月22日项目执行结果摘要本文通过对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林家嘴社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查研究,从中发现当地。

6、重庆师范大学医保实施细则及报销程序1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07113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

7、重庆地区医保报销相关规定解读汇报医保报销相关资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医疗待遇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定额标准每年按照一档个人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确定2014年为60元.特殊疾病门诊的慢性病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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