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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该单位对行为人因签订履行该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福建省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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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该单位对行为人因签订履行该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福建省厦门市。
6、二一六年七月三十日2.个人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资金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并构成犯罪,对个人追究刑事责任后,其以单位名义对其他民事主体签订履行合同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该单位仍应依法承担兴隆县天宝矿业有限公司。
7、2.个人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资金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并构成犯罪,对个人追究刑事责任后,其以单位名义对其他民事主体签订履行合同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该单位仍应依法承担兴隆县天宝矿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启润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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