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珲春市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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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珲春市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中共珲春市委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州委部署要求,市委决定,从2012年2月开始,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会议精神和“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工作要求,以创先争优为总纲,以经济发展和群众满意为总揽,以强基富民固边为目标,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强发展保民生、强边疆促和谐,创先争优喜迎十八大”主题,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六大工程”,努力打造具有区位特色、边疆特色、民族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基层基础保障和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使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更突出,书记队伍更优化,工作思路更清晰,工作制度更完善,阵地管理更规范,工作机制更科学,不断巩固党在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为加快图们江地区国际化窗口城市和特殊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解决好我市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大力实施新一轮“三项工程”

1.全面推广“文建明工作法”。

采取试点先行的办法,积极推广“文建明工作法”。

紧密结合我市乡镇实际,学习借鉴“三制、三定、三教育,两下、两集中”全套工作法,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乡镇党委

2.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适时调整政治不坚定、素质不过硬、带富能力不强、群众威信低的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探索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竞争上岗、跨村任职等做法,不拘一格选齐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实行市委组织部直接或备案管理村党组织书记体制。

通过“三荐两选一定”(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村民代表和党员选、村党组织选;组织决定)的办法,储备一批优秀村后备干部。

将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设置教育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

继续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副职领导或享受副职领导待遇,实施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考录公务员制度,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政治待遇。

全面推行养老保险制度、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等,鼓励和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大病医疗等保险。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乡镇党委、人社局、社保局、卫生局

3.深入实施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

认真贯彻全市农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好“四个一”活动。

适时表彰一批“第一书记”先进个人。

年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召开“第一书记”述职大会,重点述职“四个一”活动完成情况和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乡镇农村和街道社区干部进行评议。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乡镇党委、各相关部门(单位)

4.抓好薄弱村升级晋位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

建立薄弱村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推动薄弱村转化;发挥“第一书记”和“三员”服务农村功能作用,推动薄弱村转化;提升“同心筑堡垒”党建共建功效,加大部门帮扶力度,推动薄弱村转化;深入开展“三帮扶”活动,推动薄弱村转化。

在争创标兵村的基础上,每个乡镇选择2-3个交通方便、党建特色明显、产业成果突出、基础设施良好的村,培育成农村党建工作示范点。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乡镇党委,“第一书记”、“三员”相关部门(单位)

5.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村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发展较好的村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按照州委要求,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拓宽增收渠道,因地制宜推行兴办企业、加强资产经营和资本运营、活化土地使用权、开发资源、发展农村产业化等致富路子,逐步形成以产业创收为主,多项渠道增收为辅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格局。

管好盘活现有资产,促其保值增值。

加强民主理财,定期公开财务,接受群众监督。

制定村集体经济扶持政策,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

涉农部门研究具体办法,将资金、政策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倾斜;金融机构以新产品、新服务不断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财经办

责任部门(单位):

农业局、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林业局、牧业局、水利局、国土局、工信局、发改局、民政局、农村信用联社、市联社

6.加强党群活动室管理和使用。

着力解决党群活动室取暖问题,改善取暖方式,逐步由“火炕式”向“新能源式”转变。

完善基础设施,统一室内外标识,提升规范化建设标准。

加强体育、文化、卫生等配套建设,拓展居家养老、代询代办、医疗卫生等为民服务功能,逐步把党群活动室建成党员活动、便民服务、党群教育和文化娱乐中心。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乡镇党委、文体局、卫生局

7.加大“项目支书”培养力度。

进一步扩大创业带富帮扶资金规模,重点加大对“项目支书”扶持力度。

组织“项目支书”培训,通过聘请省内外专家辅导、外出考察等方式,激发村党组织书记创业热情,增强带头创业、带领群众致富的责任感。

涉农部门研究具体措施办法,在资金保障、立项审批、创业贷款、创业奖励、工商管理、创业培训、项目选择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年末,力争全市50%的“项目支书”年收入超10万元,70%的“项目支书”能够带领2户以上群众致富。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乡镇党委、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科技局、牧业局、林业局、发改局、工商局、妇联

(二)大力实施“五有一创工程”

8.全面实施街道社区体制改革。

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立社区“两委一站”体制,即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参政议事、社区工作站管理服务的组织架构。

理顺社区干部隶属关系,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服务型社区党组织。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街道党工委,人社局、计生局、残联、司法局、住建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民政局

9.大力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采取“两推一选”、组织选派、公开选聘等方式,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为社区书记。

将社区书记纳入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将社区书记的任期承诺、年度承诺、述职报告和考核成绩进行记录建档。

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深入开展“争当谭竹青式好书记”活动,引导社区党组织书记争做优秀带头人。

落实社区书记离退补助制度,对正常离任、无固定收入的社区书记主任,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探索选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街道副职领导或享受副职领导待遇,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待遇。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街道党工委,财政局、人社局

10.大力加强社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构建社区书记、专职副书记、大学生助理和社区第一书记“3+1”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格局。

每个社区设置1名专职副书记,享受副主任同等待遇。

每个社区选聘1-2名大学生社区书记助理。

继续选派社区“第一书记”,实现全覆盖。

定期组织社区干部参加培训,鼓励引导社区干部考取社会工作师。

建立社区干部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增长联动机制。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街道党工委,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

11.大力加强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按照“五位一体”建设模式,多方筹措资金,年内完成城市社区活动场所达标建设任务。

要融入珲春区位、人文等特有元素,充分体现珲春区位和民族特点。

内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党爱服务中心、警务室、会议室、多功能活动厅、居家养老、图书室、信访维稳调解室、党群谈心室、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等,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街道党工委,民政局、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局

12.大力提升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将街道社区正常运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达到省、州要求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增长街道社区运转经费。

扶持社区自主创收,组织社区内专业修理工、律师、教师等人员为居民或单位提供低偿服务。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街道党工委,财政局、民政局

13.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

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市级领导干部帮扶薄弱社区工作机制。

继续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服务活动,推进社区共驻共建活动,健全党员责任区、党员公益岗、党员中心户等机制,争创共驻共建“模范单位”、争当共驻共建单位“模范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共产党员”。

按照“一社区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的要求,打造社区党建特色品牌。

开展社区党员“带头创业就业促进活动”,建立1个市级社区党员创业就业培训基地,为社区党员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共同创业搭建平台。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街道党工委,人社局

(三)大力实施“双覆盖双加强工程”

14.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工委职能,完善由组织部牵头,“两新”组织党工委抓总,人社、财政、税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工商、公安、民政、司法、教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形成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合力。

按照省、州要求,将30万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适时表彰先进,激发工作热情。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统战部、工商联、财政局

15.深入实施“一建七送”活动。

市委组织部定期举办“一建七送”仪式,向新组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集中赠送一块标牌、一面党旗、一套党建图书、一笔启动经费、一套电教设备、一套展板、一百枚党徽。

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活动长期开展。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两新”组织党工委、统战部、工商联、“两新”组织隶属党委

16.深入实施“123火种计划”。

发展党员向“两新”组织倾斜。

在具备条件和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每年力争在职工2 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发展1名以上新党员;在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发展2名以上新党员。

每个非公企业每年力争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努力把非公企业中的生产能手、经营管理和技术骨干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两新”组织党工委、统战部、工商联、“两新”组织隶属党委

17.深入实施“双员”行动。

从市直机关选派100名左右作风扎实、能力过硬、经验丰富的后备干部和中层干部,深入到有党组织的“两新”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负责培养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年终考核验收、评比表彰;从市直机关选派200名左右党务干部,下到无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的“两新”组织担任党建联络员,每人负责5家左右,帮助建立积极分子队伍,担任入党介绍人和培养人。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两新”组织党工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统战部、工商联、“两新”组织隶属党委

18.开展“三双”活动。

开展“双找”活动。

党组织找党员,亮身份、亮承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找党组织,建立党内关爱帮扶激励机制,帮助解决党员思想、生活和工作难题。

开展“双推”活动。

把党员推荐到企业生产经营关键岗位,在企业生产和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党务干部推荐到企业管理重要岗位,提升党组织在非公企业中的地位。

开展“双设”活动。

设立党员示范岗,树立党员形象,提升党员地位;设立党员先锋奖,表彰奖励业绩突出的优秀企业党员,提升非公党建的地位和影响力。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两新”组织党工委、统战部、工商联、“两新”组织隶属党委

19.开展“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和谐发展”活动。

以企业需要、业主认可、党员欢迎、职工拥护为原则,开展“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和谐发展”活动,促进“两新”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两新”组织党工委、统战部、工商联、“两新”组织隶属党委

20.实施“红领培养工程”。

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企业主认可、党员群众支持的“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使他们成为从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两新”组织党工委、统战部、工商联、“两新”组织隶属党委

(四)大力实施“党建服务品牌工程”

21.实施机关“三满意工程”。

以创建“基层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机关为目标,大力推进和谐机关建设。

进一步健全机关党建制度体系、组织体系、责任体系、考评体系,切实解决庸、懒、散问题,着力提高党的凝聚力、政府公信力、干部执行力和制度约束力。

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四个一”活动,主要领导讲一堂党课、分管领导上一堂业务课、每名党员领导帮助基层解决一个突出问题、为帮扶对象解决一个生产生活难题,改进领导作风,提升领导素质,发挥表率作用。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市直机关党工委

22.实施“六民工程”。

在事业和窗口单位,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目标,全面实施富民、惠民、安民、健民、育民、便民“六民工程”。

涉农事业单位实施“富民工程”,助推全市农业快速发展。

民生服务事业单位实施“惠民工程”,全面落实创业就业、暖房子工程、泥草房改造、社会救助、文化下乡、计生服务、全民健身等惠民措施。

执法事业单位实施“安民工程”,创建平安珲春。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健民工程”,深化医德党员示范活动,改进医德医风。

教育事业单位实施“育民工程”,加强师德建设,锻造高尚师魂,办人民满意教育。

窗口单位实施“便民工程”,通过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明星窗口”,不断提高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市直机关党工委、农业局、水利局、工信局、住建局、文体局、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联通公司、邮政局

(五)大力实施“三帮扶工程”

23.完善帮扶方案。

进一步修改完善“三帮扶”方案,将帮扶重点从帮扶贫困党员群众向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转变,围绕“五个好”目标,进一步加大对薄弱基层党组织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争年内90%薄弱基层党组织实现升级晋位目标。

加强对低保户、五保户等群体帮扶,重点在就业指导、资金扶持、物资帮助等方面,切实改善其基本生活。

实施“党员创业示范户”带动计划,带动困难党员实现创业致富。

建立“三帮扶”绩效考评机制,定期对“三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三帮扶”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相关部门

24.加强“党爱公寓”建设。

继续建设农村“党爱公寓”,年底,使每一个有需求、有意愿、有条件建设公寓的村(屯)完成建设任务。

在省州率先实施城市“党爱公寓”建设,建立党爱公寓党支部,加强特殊领域党建工作。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住建局

25.整合社会帮扶资源。

统一调配上下层级、行业部门之间各类资源,提升帮扶效果。

依托“第一书记”制度,开展“百名科长进百村”活动。

实施“千名培训百名创业行动”,对400名城镇困难群众和600名农村劳动力进行免费技能培训,从资金、政策和就业岗位等方面扶持100名城乡党员群众创业就业。

实施“三百助学计划”,资助100名贫困大学生入学,帮扶100名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组织100名教师包保贫困家庭学生助学。

实施贫困党员“关爱卡”联网计划,整合民政、人社、医疗和社会力量,使持卡的贫困党员能享受低保、下岗失业培训等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党工委、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局、红十字协会、妇联、团市委

26.扩大贫困党员帮扶基金规模。

在做好党费保障的基础上,开展党员爱心捐赠活动和社会募集活动,不断扩大基金规模。

完善应急救助机制,让贫困党员遇到突发事件都能得到及时救助。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党(工)委

(六)拓展深化“强基富民兴边”工程

27.创新开展“军警地同心筑堡垒”工程。

拓展“军警地同心筑堡垒”工程的内容,在局、企、连、村“四位一体”的基础上,加入文化和卫生共建元素,实行部门、企业、连队、农村、文化、卫生“六位一体”共建模式,部门是牵头单位,农村、连队、企业是共建重点,形成城乡融合、军警地一体、文卫提升的基层党组织共建格局。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乡镇党委,文体局、教育局、卫生局及相关部门

28.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

将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强势,积极争取专项资金,重点发展延边黄牛产业,加快边境村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带动边境乡村经济发展。

实施“十村百户”带富工程。

选择10个基础好、条件适宜的边境村和少数民族村,培育100户带富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农户,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促其率先发展,辐射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乡镇党委、民宗局

29.实施“332”整治行动。

以“爱我边疆、建我家园”为主题,对全市农村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加强农村净化、美化、绿化“三化”建设,做到无乱倒垃圾,无乱排污水,无禽畜乱放养“三无”标准,实现街路两边有树木花草、村内空地有景观带或绿地“两有”目标。

牵头部门(单位):

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单位):

各乡镇党委、“第一书记”相关部门

三、方法步骤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3月1日—3月15日)。

各基层党组织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基层党组织状况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工作方向。

结合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制定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年具体操作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社会的知晓率、参与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10月31日)。

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形成“先进上水平、中间上台阶、后进换新貌”的良好局面,实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基层基础保障水平、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成立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考核组,按照各领域分片划组,分别下到各基层组织,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主要采取听汇报、搞测评、看材料、察实地等方式进行。

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结合检查验收情况,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对基层组织建设年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开展一次“回头看”,查找不足,积极整改。

认真做好迎接州委基层组织建设年考核各项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市委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要协调好责任部门落实好各项任务。

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建立基层组织建设年联系点,每个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直接联系1至2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本级将列入50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把村、社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基层党组织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一定数额的党建工作经费,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市委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纳入全市“五位一体”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市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派出检查指导组,定期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倾向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总结和推广经验。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委将编发《珲春市基层组织建设年简报》,在市电视台、图们江报社、党建网开设专栏,宣传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大意义、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取得成效,持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宣传,扩大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覆盖面,增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珲春市委

2012年2月29日

主题词:

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通知

中共珲春市委办公室2012年2月29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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