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苏中建设安全管理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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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苏中建设安全管理方案doc
1、编制依据:
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标准》JGJ46-20xx
1.2《安全员施工手册》
1.3《常青花园十一小区四组团27#、28#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4《常青花园十一小区四组团27#、28#楼工程施工图纸》
1.5《我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程序手册》
1.6xxxx省劳动局颁发的《xxxx地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1.7xxxx市及我公司其他有关文件和规定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常青花园内,属十一小区四组团7标段的两栋27#、28#住宅楼。
由我单位施工的本工程仅为地上部分,地上共30层,总高度101.25m。
建筑面积:
27#楼为14640.8平方米;28#楼为14640.8平方米。
本工程标段西临8标段的36栋、30栋,东临9标段的29栋、32栋,南临10标段的31栋、33栋,北临常青花园中环北路。
3、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3.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xxxx、建设部、xxxx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xxxx省建委、xxxx省劳动局发布的《xxxx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3.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死亡事故,控制重伤事故在0.5‰以下,尽量减少轻伤事故的工作目标。
3.3确保无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确保创xxxx市安全优良工地。
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制度
4.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为了实现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签订的全额承包合同中的安全目标,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1.1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
4.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李东平
副组长:
王学清
成员:
罗钰弘陈世龙朱保国王晓东汪泽龙
4.1.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监督有关部门、人员切实执行。
2)定期组织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
3)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的安全、防火检查。
4)负责项目劳保用品、防护设施、用具计划的审批。
5)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有关人员实施奖罚。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对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网络管理。
4.2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4)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因素,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调查,认真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4.2.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承包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施工特点,提出贯彻实施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配合项目经理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
对所属职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其执行情况。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4.2.3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监督检查本项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2)每天进行现场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指令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组织好每周一次的职工安全教育活动。
做好检查记录,认真收集资料,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5)发生事故或未逐事故,应立即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按规定填写工伤事故统计分析调查报告。
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6)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和女工保护工作。
4.2.4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对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负责。
2)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3)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的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6)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4.2.5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作的规定、制度。
对所辖班组(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督促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安装的电气和机械设备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生产中不违章指挥,按要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要违章作业。
5)支持安全员工作,配合安全人员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认真采纳接受安全员和其他人员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6)发生因工伤亡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
4.2.6动力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机电、动力设备的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
2)对所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3)负责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定期教育,禁止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
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
4)对进场的设备检查验收其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新购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
5)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及时处理上报,认真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6)支持安全员工作,认真整改安全隐患。
4.2.7材料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供施工生产用的材料、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劳保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
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回收劳保用品,并向项目分管劳动保护的负责人提供使用情况。
4)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5)对下属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
4.2.8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3)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责任事故由有关部门处理,对性质不明的事故要参与调查,对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负责追查处理。
4.2.9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有权柜绝违章指挥。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发生工伤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4.2.10劳务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学习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对本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好班前安全活动,班前班后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队伍设专(兼)职安全员,带头督促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4)开展好安全竞赛活动,注意发现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并纳入评比内容。
5)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并在分配工作时适当考虑。
杜绝私招乱聘,人员增减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及时报告详细名单。
6)发生事故后,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组织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7)支持安全员工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4.3项目安全交底制度
4.3.1安全交底是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有关负责人对参加施工人员针对工程特点,施工中应遵守的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
4.3.2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计划交底,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管理人员,特别是工长熟悉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安全技术措施。
4.3.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长在安排分项工程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针对分项工程特点有重点的交待注意事项。
4.3.4应经常教育职工,认真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有关负责人应对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4.3.5安全技术交底书应有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签字。
交底书一式两份,交底方、接受交底方各持一份存档备查。
4.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4.1安全教育是为了让参加施工人员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掌握较多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技能,更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4.4.2安全教育包括法律、法规、安全制度、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入使用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
4.4.3项目每月结合生产情况、季节气候特点,对职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机电工长每半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生产班组应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
4.4.4劳务队伍在进场作业前,应签订安全生产合同,进行入场教育。
4.4.5项目经理部应积极配合公司人事部进行的安全培训工作,及时派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班学习。
同时,项目经理部还应自行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培训工作。
每月对各民建队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一次,每季对工长、安全员进行培训一次。
4.5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4.5.1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是三级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制度。
4.5.2班组安全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
活动开展情况应作好详细记录。
4.5.3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和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
2)学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周安全生产要求。
3)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4.6安全检查制度
4.6.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之一。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的发生。
4.6.2项目每周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消防卫生检查。
4.6.3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上级有关规定,每月自评分一次。
4.6.4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不能当时整改隐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四定”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复查。
安全员逐日检查,做好记录。
较大问题及时向当日安全值日领导或项目经理反映,并督促整改。
4.6.5每逢大风、雨、雪后,项目组织安全员及有关工长,对脚手架、斜道,施工用电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7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
将上级主管单位来工地检查所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进行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单项整改包干。
项目安全检查后2小时内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为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4.7.1责任人对所负责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不是突击性的工作。
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4.7.2责任人收到通知书后,须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不得无故拖延。
涉及到材料、资金、人员困难不能当天进行整改,必须书面报告项目经理。
条件具备后立即整改。
4.7.3事故隐患责任人所负责的区域,如工作量较大,一时无法完成,必须作出整改计划。
报项目经理后限期完成。
4.7.4对事故隐患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整改的责任人,项目除督促其整改外,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8.1自身安全防护部分
1)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设施,否则,对不戴安全帽者,处罚50元/次,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处罚200元/次,对不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者,长发女工在机械作业时不将头发全部收进安全帽者,将予以处罚50元/次;
2)施工人员上班时一律不准赤脚、穿拖鞋(含硬底胶鞋),女工不准穿高跟鞋、穿裙子上班,否则,将对违章人员罚款50元/项·次;
在粉尘区域(如水泥库房等)作业工人应带好口罩,从事电焊、机械修理、搬运(表面粗糙、有棱角)重物工人应带好防护手套,否则,将对违章人员处罚30元/次;由此造成作业人员自身损伤,责任自负;
3)施工班组长对施工人员应做好监督,禁止施工人员酒后上班,否则,将对违章人员处罚200元/次,同时对负责班组长处罚50元/次;造成事故将另行重处,施工现场禁止抽烟,违者罚款50元/次;
3)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不得擅自移动或故意破坏,否则对违章人员处罚100元/次;对因紧急情况临时借用消防设施,要及时补充合格的同型号设施还原,否则,对违章者处罚50元/次;
4)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在不得强行安排施工人员冒险作业,施工人员遇此情况应拒绝操作,否则,对指挥人员处罚300元/次,对作业人员处罚30元/次;施工队不得强迫作业工人进行超时、超强度的作业,否则,对施工队负责人处罚200元/次;因此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5)禁止在施工现场和施工楼层打闹、嬉戏,否则对违章人处罚20元/次;禁止带领非施工人员(如妇女、儿童等)进入施工现场逗留、玩耍,否则处罚50元/次·人,若发生事故由带领人负责,自行闯入的,后果自负;
6)现场操作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主管)汇报,必要时可停止施工并派人保护现场,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及私下处理,否则,对责任人处罚200——500元/次;酿成事故者,将另行重处;
4.8.2现场、机械防护部分
1)施工现场电源必须进行接零接地,电闸箱应装门上锁,每一个电闸箱均应设有安全责任人,电闸箱距离用电器具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距离,否则,对责任人处罚100元/个·次;无安全责任人时,对施工队处罚20元/个·次;
2)各种手提式、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设有安全责任人,班组人员应在每日班前试验漏电保护器的运行情况,否则,将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个;无安全责任人时,对施工队处罚50元/个·次;
对电锯和齿轮外露的机械设备,要有安全责任人,工作部分应安装防护罩,否则,将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个;无安全责任人时,对施工队处罚20元/个·次;
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摸、乱动施工现场各种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否则,将对违章人员处罚100——200元/次;由此酿成事故将另行处理。
3)施工现场的洞口、临边必须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安全(平、立)网;非专业施工人员禁止攀、爬脚手架、井架和外用电梯等,并禁止在危险警戒线(设施)附近从事与安全防护无关的作业;否则,将对违章人员处罚100元/次;由此造成自身伤亡,责任自负;
禁止随意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架杆、护栏、标识排等),否则,将对违章人员处罚200——300元/次;由此酿成事故将另行处理;
4)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扔任何物件;否则,将对违章施工队(人员)处罚200元/次;
5)库房中的氧气、乙炔等存放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次;
6)在施工现场提升架上、局部装修的楼层、堆有易燃物的场合进行氧割作业时,在氧割点下方,应设置接收烧熔物容器和隔离物,禁止烧熔物随意散落,否则,对作业人员处罚300/次;酿成事故另行重处。
4.9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4.9.1施工中做到“四净三无”
“四净”:
(1)操作地点周围整齐干净;
(2)各种材料堆底要清理干净;
(3)门窗、管道、卫生器具上清理干净;
(4)现场临建室内、室外干净。
“三无”:
(1)现场道路畅通无阻;
(2)排水系统畅通无积水;
(3)施工现场场地无施工垃圾、生活区无生活垃圾。
4.9.2工完后做到“四清四不见”
“四清”
(1)工完场地清;
(2)砼、灰浆搅拌机、泵、管洗刷清;
(3)当日作业当日清;
(4)活完脚下清;
“四不见”
(1)不见零散黄砂、水泥、摸板、木方、钢管、扎丝、
配件、钢筋;
(2)不见杂物乱堆放;
(3)不见剩余灰浆、创花、废铁丝、短管、钢筋头;
(4)不见电线、焊把线随地走。
4.9.3现场做到“四整齐”
(1)脚手架料、工具堆码一头齐;
(2)多种材料、木门窗、预制构件、模板分类、堆放整齐;
(3)临建工程、消防设施搭设安置整齐;
(4)井架及操作平台搭设牢固、整齐。
4.9.4施工现场做到“三好”
(1)安全生产好(正确使用"三宝"搞好"四口"防护);
(2)施工程序好(按施工程序施工,不打乱仗,现场做到忙而不乱)。
(3)成品、半成品保护好(有防护措施,做到没有损坏及污染)。
5、安全防护措施:
5.1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
本工程外架采用悬浆脚手架;外脚手架的搭设要求如下:
1)各类施工外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外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
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
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
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
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
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米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5.2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临边作业:
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mm时,这一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
5.2.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必须设置防护拦杆。
5.2.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5.2.3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2.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2.5防护栏杆的材料:
1)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临边防护材料选用钢筋或钢管。
2)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固定。
3)钢筋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5.2.6防护栏杆的构造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并加挂安全立网。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
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b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予埋件与钢管,钢筋焊牢。
c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栏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d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手板。
e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
5.3洞口作业的防护
洞口作业: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洞口处进行高处作业。
5.3.1洞口作业的防护要求: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口处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5米的上翻式金属防护门,下底高20厘米,门两边各宽于门口10厘米,门栏刷涂红白相间的颜色,同色间隔20厘米(见附图:
电梯洞口围护示意图)。
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二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或垃圾通道。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3.2洞口防护的具体措施: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m,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
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制作盖板、盖住洞口。
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安全网。
5)垃圾道和烟道,应随楼层和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予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一条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除,必须经施工主工长同意,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措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8)下边沿主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它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住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5.4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