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B证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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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B证复习资料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相线、N线、PE线的色泽标记须符合以下规定:
相线L(A),L(B)L(C)相序的绝缘色泽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色为淡蓝色。
4.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电阻值不应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
5.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
6.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米,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米。
7.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米,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米,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米。
8.配电横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
9.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米。
10.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米时,采用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米。
11.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12.按机械强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
13.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
14.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15.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16.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瑞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
18.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19.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20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价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21.对配电箱、开关箱应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止电标志,严禁带电作业。
22.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
23.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4.夯土机械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
25.交流弧焊应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扩护罩。
26.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2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三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27.狭窄场所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的供电的三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开关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均应设置在狭窄场所外面,并连接PE线。
28.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9.潮湿和易角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0.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大于12V。
31.行灯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32.、塔式起重机的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而使结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对无计算机的条件的,当腐蚀深度的10%时;报废
33.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线、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重复接地的电阻不应大于10¤。
34.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当挡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35.升降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地面防护围栏,围栏门应装有机电连锁装置。
36.附墙架与物料提升机架体之间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附墙架及架体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37.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不宜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顶部应设置一组附墙架,悬高高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38.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度。
39.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阻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超过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度,横向坡度不大于10度。
40.铲运机上,下坡道时,应底速行驶。
不得中途换挡,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行驶的横向坡度不得超过6度,坡道宽度应大于铲运机宽度2m。
41.桩机吊桩、吊锺、回转、行走等动作不应同时进行。
42.桩锺在施工打过程中,监视人员应在距离桩锺中心5米以外。
43.当多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相互间距不应小于600mm应逐台启动,并应使三相负载保持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不得串联。
44.开挖常度超过2米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
45.施工现场制作的木构件,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制作的原木、方木结构、不应大于25%;板材和规格材,不应大于20%;受拉杆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连接件,不应大于15%。
46.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47.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长度的1/1000-3/1000。
48.当层间高度大于5米,应选用桁架支模或钢管立柱支模。
当层间高度小于或等于5米时,可采用木立柱支模。
49.拼装高度为2米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
50.U形支托与楞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
51.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52.木料应堆放在下风向,离火源不得小于30米,且料场四周应设置灭火器材。
53.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米时,应在立柱周围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米,坚向间距2-3米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54.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
模板应放平放稳,严防滑落,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3层,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脚手架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塔裁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55.模板安装高度在2米及以上时,应符合国家现现行标准。
56当钢模板高度超过15米时,应安设避雷设施,避雷设施接地阻不得大于4¤。
57.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米,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得超过50米,高度超过50米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措施。
58.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59.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60.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61.单双排脚手架底层步距均不应于2米。
62.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3.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且高出檐口上端1.5m。
6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5.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66.对于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67.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时应增设立杆或增设一根纵向水平杆。
68.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度-60度之间。
69.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
70.运料斜道宽度不应于1.5m。
坡度不应大于1:
6人行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米,坡度不应大于1:
3;
71.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mm-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应为20-30mm。
72.满堂脚手架应设置爬梯,爬梯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
73.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m。
74.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75.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式,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遂个挑选 ,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76.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用安全网封闭。
77.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
78.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79.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米。
80.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面的1000N外力。
81.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米设一道安全网。
82.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
8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络,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8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拦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85.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86.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87.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5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88.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89.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平方米,高度不应超过5米。
90.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91.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或磨损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应予报废。
对无计算条件的当磨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应予以报废。
9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下的应予以报废。
(多选)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9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1)裂纹或轮缘破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3)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4)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94.塔机的起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都应配备制动器。
95.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96.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的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97.滑轮、起升卷筒及动臂变幅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
98.风速仪应设在塔机顶部的不挡风处。
99.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
100.在施工升降机基础周边水平距离5米以内,不得开挖井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101.物料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宜超过160KN;安装高度不宜超过30M。
当安装高度超过30M,物料提升机除应具有起重量限制、防坠保护、停层及限位功能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笼应有自动停层功能,停层后吊笼底板与停层平台的垂直高度偏差不应超过30MM;
2)防坠安全器应为渐进式;
3)应具有自升降安拆功能;
4)应具有语音及影像信号。
102.物料提升机自由端高度不宜大于6M,附墙架间距不宜大于6米。
103.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蝇不应少于3圈。
104.物料提升架的安全装置有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安全停层装置、限位装置、紧急断电开关、缓冲器、通信装置。
105.附墙架与导轨架及建筑结构采用刚性连接,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106.缆风绳与水平面夹角宜在45度-60度之间,并应采用与缆风绳等强度的花篮螺栓与地锚连接。
107.红色:
禁止标准;黄色:
警告标志;蓝色:
指令标志;绿色:
提示标志
108.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109.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110.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1.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112.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113.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114.爆破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作业条件、拆除对象、建筑类别、爆破规模将工程分为A、B、C三级。
115.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控制建筑倒塌时的触地振动。
116.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由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7.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自我考核评价。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企业应再进行复核评价。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后;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各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应具备企业安全管理及相关专业能力。
1、当施工企业无施工现场时,应采用标准附录A中表A-1-表A-4进行评价。
2、当施工企业有施工现场时,应采用本标准附录A中表A-1-表A-5进行评价;
应取抽查及核验的施工现场评价结果的平均值,且其中不得有一个施工现场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抽查在建工程实体数量,对特级资质企业施工现场,对一级资质企业不现场,对一级资质以下企业不应施工现场,企业在建工程实体少于上述规定数量的,则应全数检查。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应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并宜符列要求:
1、对有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2、对无在建工程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宜分为基本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考核评价
等级
考核内容
各项评分表中的实得分数为零的项目数(个)
各平分表实得分数(分)
汇总分数
(分)
合 格
0
≥70
且其中不得有一个施工现场评定结果为合格格
≥75
基本合格
0
≥70
≥75
不合格
出现不满足基本合格条件的任意一项时
对施工人员设施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处设置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
施工现场内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深基础周边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边沿的简称。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止应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应包括:
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门冲洗设施。
三相四线、三级配电、TN-S接零
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简答题: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7.电工安装、巡查、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2.脚手架及其他地基基础应在哪些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答: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2、作业层上施工荷载前;3、每搭设完6少-8米高度后;4、达到设计高度后;5、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6、停用超过一个月。
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3M的可使用马登操作。
3)支设悬挑式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定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