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标项目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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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在阜阳城区范围内要有布局合理的商业网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4年 10 月 22 日起可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局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
徐工 电话:
0558-2518219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 址:
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联系人:
赵工
电 话:
0558-2260728
邮 箱:
SZJXYXGS@163.COM
时 间:
2014年10月
3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
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联系人:
赵工
电话:
0558-2260728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1.1.5
服务地点
1.2.1
资金来源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旨在对阜阳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进行招标,确定一家中标银行为专户银行,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1.3.2
服务周期
5年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阜城范围内分行级的国内商业银行(含地方性银行);
(3)在阜阳城区范围内要有布局合理的商业网点;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费用承担
招标代理服务费:
20000元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按有关规定收取。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
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SZJXYXGS@163.COM
特别提示:
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2.2.2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
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2.3.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距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
自带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5 万元
帐户名称: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徽商银行阜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
2080101021000425368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
但投标人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果不是开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的,保证金银行汇票需加盖划付章,标注解付银行,确保能正常解付。
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徽商银行当即办理解付手续,如不能解付,为无效汇票,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及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原件,须在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6、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1、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银行汇票,各项绝对记载事项要清晰、完整、印章齐全,并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
2、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即第2联和第3联。
3、以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只须提供华
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即第2联。
要注意:
银行加盖的必须是华东
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3.7.1
签字和(或)盖
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7.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3.7.4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
用活页装订,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且每册厚度不超过5㎝,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订并胶装成册。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11日9 时00分(递交时间:
2014
年11月11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投标人提供的评审证件、证书等资料原件(列好清单一式两份),须单独包装且单独密封,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投标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投标人提交的证件材料。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1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
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1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检查。
唱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进行。
5.2.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分行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分行负责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以上证明、证件均为原件。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7.3.1
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
■现金
□保函担保金额:
10万元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期限
为服务期满止。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报价
10.1.1
维护费用
中标人承诺每年度提供给招标人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平台建设、
网络接入及维护费用。
10.2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10.3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
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1.1.5本标段服务地点:
1.2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3招标范围、服务周期
1.3.1本次招标范围:
1.3.2本标段的服务周期: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格要求。
(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负责人的;
(4)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代理服务费:
1.5.3交易服务费:
1.5.4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第2.3款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答复,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2.2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无需确认。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3.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无需确认。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函
3.1.2银行负责人授权书
3.1.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1.4售后服务承诺
3.1.5服务方案
3.1.6网点布局及类似项目业绩
3.1.7资格证明资料
3.1.8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不予接受。
3.2.2总投标价包含了所有硬件、软件、附件、配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等、改造费、保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软件升级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验收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
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
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留置并开具收据。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予以解付,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
(3)在阜城范围内要有布局合理的商业网点(提供阜城范围内网点数据的证明文件);
(4)投标保证金;
注: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胶装于投标文件中。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银行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银行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银行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且每册厚度不超过5㎝,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分开包装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由该项目的银行负责人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由该项目的分行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银行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开启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银行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
(8)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由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