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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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完整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更好体现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衔接,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
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主要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采取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多元化评价方法,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从而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
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
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情感与态度、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
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
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
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情感与态度:
能认真完成作业,生活自理,在活动中爱动脑筋,有自己的看法,面对困难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有始有终,持之以恒,正确对待挫折。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活动中善于和同学、老师交流合作。
认真制作小发明或完成小实验。
(5)运动与健康:
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
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
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
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情感与态度、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
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
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
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
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
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
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
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
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
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制定本校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
组员为各班主任、科任教师、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组成。
(二)公示制度。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
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小组,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小组负责调查和处理。
学校评价小组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后附: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20至20学年度)
学生姓名:
评价
要素
评价内容
学生
自评
家长
意见
班主任
评价
综合
评价
道德
品质
与
公民
素养
对师长有礼貌,与同学友好相处,言行文明。
热爱生活,兴趣广泛,有一定的安全意识。
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
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珍惜劳动成果。
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观念。
谦恭礼让,为人正直。
举止文明,爱护环境,自理自立,敢于大胆提出新奇独特的见解。
学
习
能
力
有学习的好奇心与求知欲,能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
能够独立思考,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有自主合作学习意识。
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动手能力,有一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能力。
交流
与
合作
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尊重并理解他人,能够合理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善于与他人交流和分享。
情感
与
态度
认真完成作业,生活自理,在活动中爱动脑筋,有自己的看法,面对困难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有始有终,持之以恒,正确对待挫折。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活动中善于和同学、老师交流合作。
认真制作小发明或完成小实验。
审美
与
表现
衣着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诚实守信,能感受、发现、欣赏艺术与自然生活中的美,并形成自己的情感判断。
对音乐、美术感兴趣,课堂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且有一定艺术特长。
运动
与
健康
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坚持上好“两操两课”。
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良好的饮食习惯,吃饭定时、定量,不偏食,不择食,尽量少吃零食。
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科目
上学期
下学期
兴趣小组
活动情况
品德
语文
数学
爱好及特长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竞赛获奖情况
科学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综合评语:
班主任:
年月日
说明:
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或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绵竹市天河小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教育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
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有利于学生的和谐发展。
为让教师准确把握评价目标,了解评价内容,更有效地发挥评价的激励和促进发展的功能,现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精神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
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门课程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评价的功能,推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多元化原则。
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考查,不仅关注学业成绩,而且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以质评为基础,应用可操作的评价方法,不仅考查“认识”或“概念”等认知层面,同时还关注对“表现”等行为层次的考查,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等。
(二)评价过程动态化原则。
不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给予多次评价机会,促进评价对象的转变与发展;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使评价实施日常化、通俗化。
如口头评价、作业评价、成长记录(学生成长记录袋)等。
(三)评价主体互动化原则。
强调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双向选择、沟通和协商,关注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即如何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评价结果;改变单一评价现状,加强自评、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新课程中的学生评价强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关注学生多方面的表现,包括道德品质、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合作与交流、个性与情感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诸多方面的发展。
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由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和健康、审美与表现六部分构成。
道德品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公民素养。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二)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是指经过学科学习应达成的基本目标。
每学科学习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层面进行具体评价。
学生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也要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
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根据不同年段学生的年龄特征,体现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注意对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评价,鼓励各类学生的成长。
四、评价方法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
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要根据不同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实施多元评价,还要渗透或包含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中进行。
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方面要重点结合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学科教学以及团队活动、校本课程实施中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要结合所有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运动与健康方面主要结合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进行评价;审美与表现方面重点结合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进行评价。
要按学生年龄、心理及行为特点制定一些可观察的指标,在学科教学或各种教育活动中分层实施评价。
要创设情境、机会,通过参与活动,日积月累,让学生感受、体验与内化。
要通过表现性任务、观察记录、访谈、作品分析、个人自评,同学、教师、家长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学科发展目标的评价
⒈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要遵循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以该学段、学年以及每个单元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通过作业、纸笔测验、考试和完成一些开放性的表现性任务等形式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以“等级+评语”的形式呈现。
低年级(1—2年级)实行模糊评价或描述性等级。
⑴练习、作业
作业分析评价是教师了解、掌握学习效果、学习态度最常用、有效的评价方式。
学生的作业情况要通过学生的认真程度,正确率,创造性解决问题情况;完成作业的速度,主动作业的情况;课外学习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能力,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等成果来进行综合评价。
教师可以组织作业展示活动,进行优秀作业及成果评比,作为作业评价的依据。
除了传统的纸笔作业之外,更应注重口语交际作业、综合实践作业、实验操作作业等促进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实际表现能力的表现性作业。
表现性作业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记录、参加社会工艺活动记录、学科实验研究报告、交流合作学习记录、课外阅读的数目和反思笔记等。
⑵单元测试:
单元测试(测验)是在一个教学阶段或单元结束后,根据教科书中对于本单元教学目标的要求做出的学业水平评价,衡量、检测学生在预期学习成果和表现标准上所达到的程度。
设计单元测验题目和实施评价需要依据单元教学目标的要求确定测试内容的范围,注重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原理的认识及理解。
单元测试是过程性评价的重要方面,每个教学阶段或单元结束后都要测试并做记录。
⑶期末考试(考查)
考试(考查)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
考试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不同选择相应的考试形式,既有闭卷形式,也有开卷形式。
除纸笔测验外,也要选择英语听力考试、口试、课题研究、情景测验、实际操作等质性评价形式。
运用考试进行评价时应注意:
考试内容:
考试要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综合应用的能力;要减轻学生机械记忆的负担,突出综合性、探索性和开放性,杜绝设置偏题、怪题;考试的内容应多元化,除关注知识与技能外,还应体现考查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内容;还要重视加强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发展。
考查学科应通过平时观察、评语、轶事记录、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习惯、兴趣、毅力、学习动机、学习技能、社会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学生表现的信息进行考查。
考试方式:
给予学生多次机会,同一考试也可多样化呈现。
如,1-2年级可采用游戏式、自选式、互测式考试,考试要突出趣味性。
3-6年级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定。
各学科期末考试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方式呈现。
考试结果处理:
各科教师要对考试结果作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使学生获得比较全面的反馈信息,从而督促、协助学生制定出下一步的学习计。
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名。
⒉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
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与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教育目标相结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采用观察、轶事记录、访谈、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质性的评价方式对其进行评价。
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特点,结合基础性发展目标在学科中的体现,制定具体的评价内容及指标体系。
⑴日常观察
课堂教学观察:
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观察是评价学生学习过程的重要方法。
学生的课堂表现要通过学生回答问题的频率,学生的思维品质,学生的探究行为,学生在小组合作中的表现,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价。
可以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
活动观察:
校内外活动观察,要通过学生参加的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如社区服务、夏令营、艺术汇演等,能体现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与人合作与交往的能力以及为他人、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品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长表现:
包括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明、亲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车模、陶艺、电脑制作等)或小发明成果、艺术表现性活动记录或奖励证书。
⑵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是形成性评价的重要方式,要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信息等。
成长记录要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有选择的使用。
可与学科教学结合;与学生的品行、兴趣发展,习惯的养成结合;可与特殊学生的教育和培养结合;还可与班级的管理工作结合。
成长记录要关注学生个性的发展,体现学生的优势领域。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更典型、客观、真实,尽可能地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与进步历程。
要定期组织成长记录的交流展示。
并将成长记录纳入期末终结性评价内容。
对成长记录的评定应注重学生的进步和所付出的努力,明确改进的方向。
要通过对成长记录的回顾、比较,使学生学会反思,了解自己的进步,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发展的目标,逐步发展自省的意识和能力。
成长记录的结果应收集在成长记录袋中,成长记录袋的内容包括:
①学生基本情况:
如姓名、性别、通讯地址、出生日期、健康状况、家庭背景;教育基本情况,如所进学校、主要课程测试成绩、一般能力等级、特殊能力倾向,优秀与荣誉、个人社交和发展情况。
②学生的各科学习档案:
A本学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一般按一个单元或一个学习主题收集资料。
如单元测试成绩单、综合素质报告单。
B目前最佳作品展现,包括生成过程,如最好的作业、最好的作文、优秀的美术作业、摄影照片、录音磁带等。
C实践创新活动的参与程度,如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乃至各项竞赛获奖证书等。
D同伴之间的观察评价、教师观察、评价及剖析,来自家长、社会的反馈信息,如教师的表扬或建议、学生的感想等。
(三)评价的主体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四个方面。
学生自评和互评:
一是由学生本人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及行为写出自我评语;二是对自己或同学综合素质的六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教师评价:
一是由班主任给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六个方面评出分项等级,并给每个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重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具体评价方式见表一);二是各学科教师根据本学科所制定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及学科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对每个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及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给出相应的等级,并对学生学科的发展态势进行描述,写出激励性的评语(具体评价方式见表二)。
家长评价:
一是对自己学生的综合素质写出鉴定性评语(如家校联系卡);二是对自己学生综合素质的六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⒈评价结果包括等级或评语
评语包括:
①自我评语。
②家长评语。
③教师(班主任)评语。
等级包括:
①分项等级。
即根据评价内容所列的要素和关键表现,通过整体判断对六个方面以及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给予一个等级;练习、作业、期末考试获得的等级。
②分主体等级。
即由四个评价主体给出的评价等级。
③综合等级。
即把分项等级和分主体等级综合,作为综合素质或学业水平评价的最后等级。
以上等级均为四等,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现。
⒉综合等级合成的方法
加权法:
各等级赋予分值采用“取平均值四舍五入法”合成最后等级。
直接评定法:
依据期末考试的等级、作业和单元测试的等级、综合实践活动(研究课题及完成的报告)、成长记录、特长与获奖情况、自我及他人评价等进行总体分析,根据总体态势确定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的最后等级。
(五)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报告单
学生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报告单由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表、学科学业水平综合评价表,包括多主体评价和教师综合评语构成。
将期末考试与学生的日常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从几个方面来反映学生取得的进步和成就,报告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感与学习习惯方面的情况。
学生学科学业水平评价由相应学科的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评价,每学期末由班主任汇总。
班主任根据每个学科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出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
每学期末要将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报告单送交学生家长,审核认同后作为学籍档案由学校留存。
2021年9月
附表一
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
姓名:
年班学号:
年度学期
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
审美与表现
运动与健康
评价等级
学业水平评价
学科
等级
学科
等级
学科
等级
语文
品德与生活
(社会)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