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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社会交换理论

第八章社会交换理论(SocialExchangeTheory)

本章授课要点:

1、明确交换理论所使用的基本概念及其思想来源;

2、正确区分霍曼斯和布劳理论的主要观点及各自的理论缺陷

第一节社会交换理论的思想来源

现代社会学的交换理论是在五六十年代美国社会学家霍曼斯的着作中诞生的,同冲突理论一样,交换理论也是作为对功能主义的反拨而发展起来的。

社会交换理论是在广泛地吸收其他学科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

其中最主要的思想来源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人类学和行为心理学。

一、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交换思想

以亚当·斯密等为代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理论取向。

在他们看来,交换是人类一切历史阶段上一切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古典政治经济学同时把人看作是富有理性的,人在行动时,总是精心计算,对市场信息作出全盘估计,对行动的成本和利润加以权衡,尽量选择只付出较小成本就能获得较大利润的行动方案。

社会交换论者吸收了以上关于成本、报酬、利润等概念,在他们看来,经济学对商品交换的分析不仅适合于经济领域,也适合于社会领域。

二、人类学中的交换思想

20世纪上半叶,西方人类学对初民社会的研究取得了相当的进展。

在以下这些人类学家的研究成果中,交换被作为一种社会整合的要素受到关注,其成果为社会学的交换理论提供了一些基本思想。

(一)弗雷泽的澳大利亚土着居民姑表联姻模式:

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用经济动机来解释澳大利亚土着居民中的姑表联姻模式,即土着居民由于没有娶亲的财力,只好用自己的女性亲属作为交换妻子的物品,因而妇女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拥有较多姐妹或女儿的男人就富有,并给他带来威望和权力。

(二)马林诺夫斯基的交换心理学说:

马林诺夫斯基在对特罗布里恩德群岛进行研究时发现,居民中通行一种“库拉圈”的交换制度,交换以臂环和颈饰为物品,但这种交换主要的不是源于获得的经济动机,而是一种建立并维持友谊的方式。

马林诺夫斯基由此区分出物质交换和非物质交换,这对现代交换理论摆脱功利主义影响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摩斯交换理论中的结构主义:

马歇尔·摩斯既反对从个体的经济动机解释交换,也反对从个体的心理动机解释交换。

在他看来,促使人们进行交换的力量不是来自个体,而是来自社会或群体。

个体从事交换活动是根据群体规则进行的,又是任意的,它体现了群体的道德。

而这种道德一旦出现并在交换中得到巩固,其作用就远远超出交换事物的活动范畴。

摩斯的这一观点把功利主义的交换与社会结构分析紧密地联系起来,对社会学的交换理论形成是有意义的。

(四)列维·施特劳斯的结构主义:

列维·施特劳斯是结构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他对社会交换理论的影响不仅仅是他重申了交换关系,反映了社会组织模式,还在于他明确提出了交换对等原则,即任何交换都必须是得到的与提供的相等。

三、行为心理学对社会交换理论的影响

行为心理学家伯勒斯·斯金纳通过对动物的实验观察,认为一切行为都可以用刺激——反应的公式来表示,不论是动物行为还是人类行为都受“奖励”的引诱。

这种强调个人的行为是由外部决定的,并随环境变化而变化,相信通过动物行为的观察可以推断和解释人类行为的思想,对社会交换理论产生了最为深刻的影响。

第二节霍曼斯的行为主义交换理论

乔治·霍曼斯(GeorgeC.Homans)1910年出生于美国波士顿的一个富有家庭,1932年在哈佛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

因偶然的机会而转向了社会学研究。

1934年与查尔斯·柯蒂斯合着的《帕累托理论介绍》,给他在社会学界带来了声誉。

霍曼斯一声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哈佛讲学,曾出任过哈佛大学社会学系主任,1964年当选美国社会学会主席。

霍曼斯在从事社会学研究初期对功能主义兴趣较大,着有《人类群体》(1950)。

后来,研究方向则转向交换论,着有《社会行为:

它的基本形式》(1961)、《返回到人》(1964)、《社会交换的性质》(1967)。

霍曼斯的早期理论受帕森斯、默顿的影响较大。

在《人类群体》(1950年)一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结构功能主义的某些兴趣与继承。

后天他的理论发生了转变,其中哈佛大学动物心理学教授金纳对他的影响十分显着。

他的主要着作有:

《作为交换来看人的行为》(1959年)、《社会行为:

它的基本形式》(1961年)、《社会交换的性质》(1967年)等,在这些着作中,他把人类行为都视为交换行为,尝试建构能够解释人类行为的合理性命题系统,并推演出一些微观社会学定律。

他的开拓性研究,使他成为当代西方社会交换论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的理论特色是行为交换论。

一、霍曼斯交换思想的来源

霍曼斯在反驳列维一斯特劳斯对交表婚姻所作的结构分析时,首次提出了交换理论框架。

在与大卫·施纳德的合作中,霍曼斯预含着他以后着作的重要主题;

(1)对各种形式的功能理论持怀疑的观点,

(2)强调心理原则是社会理论的公理,(3)对交换理论概念的偏重。

在评价列维一斯特劳斯交换功能主义时,霍曼斯和施纳德有力地指出列维一斯特劳斯理论例外情况。

首先,它排斥了各种间接、广义交换形式。

列维一斯特劳斯对交换所作的这种理解“把它的意义狭隘化了”。

第二,列维一斯特劳斯认为不同的交换形式象征性地再肯定和整合不同模式的社会组织的观点存有疑难,“制度之所以是制度,是因为它产生于社会中个人或子群体的驱动力,或迫切需要。

”拒斥列维一斯特劳斯思想的结果,就是霍曼斯和施纳德坚持认为交换理论必须首先强调面对面的互动,首先强调个人之间有限的和直接的交换,认识到个体的行为创造并维持社会结构。

把人类行为理解为互动的个人进行报酬(和惩罚)的交换,这使霍曼斯把基本经济学的第一原则加以改动并加以吸收:

人理性地算计他们某一市场中行为的长期结果,并试图在交易中获取最大的物质利益。

然而,霍曼斯使这一简单思想增添光彩:

“我们的确要恢复经济人的地位。

经济人的麻烦并不在于他是经济人,即他运用资源谋私利,问题在于他是反社会的和唯物主义的,只醉心于金钱和物质商品,甚至为此而不惜牺牲自己的老母亲。

因此,为了对人类的行为做出恰当的解释,这一基本的经济学假定必须从以下四方面加以修改:

(1)人们并不总是追求最大利润,他们只是想在交换关系中得到某些利润。

(2)人在交换中并非常常从长远着想或进行理性的算计,在日常生活中,“博弈论对人类行为是良好的劝告,但却是对人类行为糟糕透顶的描述。

”(3)交换物不仅是金钱而且还有其他的商品,包括赞同,尊重,依从,爱,情感,以及其他紧缺物质产品。

(4)市场并非是人类交换中的一个孤立的领域,所有的互动都牵涉到个人,他们交换报酬(如惩罚),追求利润。

二、基本概念

霍曼斯把经济学和心理学的概念与观点结合在一起,阐述了他的理论目标:

“把社会行为视为一种至少在两人之间发生的、或多或少要获得报酬或付出或本的、有形或无形的交换活动。

”首先,他修改与吸收了经济学、行为主义心理学中的有关概念与命题:

霍曼斯为了阐述这一基本原理,使用了下列基本概念:

行动——是行动者个体的行为,旨在追求报酬,避免惩罚

互动——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相互作用

情感——是指在群体中,个人之间所具有的内部兴趣

刺激——是指环境中的暗示,能引起个体做出行动上的反应

报酬——又称奖励,是指能够满足个体某种需要的对象

成本——有两种含义,一是实际成本,二是机会成本

投资——是指一个人拥有的全部资源,包括社会地位、知识、专长等

利润——是指一项行动结果中,报酬减去成本所剩下的纯粹奖励

霍曼斯运用这些基本概念,建构了关于人类行为的一般命题系统,他试图通过演绎进行解释,即通过一般命题系统演绎出经验规则,解释人类行为。

霍曼斯关于人类的社会行为的一般命题系统包括下列六个命题。

三、基本命题

(一)成功命题

成功命题(TheSuccessProposition):

个人的某种行动越是经常地得到相应的报酬,那么他就越有可能重复这一行动。

对于人们进行的所有行为来说,一个人的特定行为越是经常受到奖励,则该人越是有可能采取这种行动。

霍曼斯在这一命题中指出,如果一个人曾经成功地获得一种报酬或避免一种惩罚,他就倾向于重复这种行为。

他认为,日常生活是由人们需找报酬的行为构成的。

例如,工作努力就能获得较多的工资,为考试而学习就能得到好分数,微笑的表情可以得到热性的欢迎。

那么,人们就会努力工作、为考试而学习、待人和气。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会看到例外的现象: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努力工作,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在考试前认真学习,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面带微笑。

因此,成功命题只有一半是真实的,它不能完全经得起经验的检验。

(二)刺激命题

刺激命题(TheStimulusProposition):

相同的刺激可能会带有相同或相似的行动。

如果过去一个特定刺激或一组特定刺激的出现,总是伴随着对某人行为的奖励,则现在的刺激与过去的刺激越相似,这个人就越可能采取该种行为,或相似的行为。

霍曼斯在这一命题中指出,一个人在若干种行为中总是选择更能得到他所希望的报酬的行为,为了掌握这个命题,我们举一实例来说明:

一个采购员过去几次给有关人员送礼后都得到他所想得到的紧俏商品。

这使他认识到,送礼能使他采购到不易采购的紧俏商品。

同时,这个采购员过去几次用单位介绍信联系业务,也可能选择送礼,而不是使用公文。

在这里,采购活动是一个特定的刺激。

这个命题的真实性与普遍性都有限,因为它排除了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刺激”因素,如反腐败的力度等。

如果还有其他“刺激”因素存在,行动者就可能会放弃相同或相似的行为。

(三)价值命题

价值命题(TheValueProposition):

如果某种行为的后果对一个人越有架子,那么他就越有可能采取该行动。

霍曼斯在这一命题中指出,一个人在若干行为中总是选择那种结果对他更有价值的行为。

为了掌握这个命题,我们也试举一实例:

某人所在单位的领导与他自己的一位亲戚在同一天搬家,都需要人帮忙。

如果去帮忙前者,就不能帮忙后者。

这里就产生了一个价值问题:

帮助领导与帮助亲戚哪一个更有价值?

他当然会挑对他来说价值大的一种行为。

(四)剥夺与满足命题

剥夺与满足命题(TheDeprivation—SatiationProposition):

指某人在近期内重复获得相同报酬的次数越多,那么这一报酬的追加部分对他的价值就越小。

霍曼斯在这一命题中指出,一个人总会认为已经得到的奖赏没有多大价值,而要通过新的行动寻找不同的奖赏。

也就是说,经常得到的报酬,对行动者来说会逐渐失去价值。

为了掌握这一命题,我们也试举一实例来说明:

某人经常为亲戚做事,从而赢得了亲戚们的赞许。

久而久之,他不再追求亲戚们的赞许,而追求朋友们的赞许。

因此,当一个亲戚与一个朋友同时找他做事时,他可能会拒绝亲戚而帮助朋友。

(五)攻击与赞同命题

攻击与赞同命题(TheAggression—ApprovalProposition):

当个人的行动没有得到预期的报酬或受到未预期的惩罚时,就可能产生愤怒的情绪或出现攻击性行为;当个人的行动得到预期的报酬或超过预期的价值,或没有得到预期的惩罚时,他就会高兴,心理上也赞同这种行为。

霍曼斯这一命题中指出,一个人行动的结构是否与他的预期(得到酬偿或回避惩罚)一致,总会引起他的情感行为,不一致则感到气愤,可能发生攻击行为;一致则感到高兴,可能发生赞同行为。

我们现举例来说明这一命题:

一个人不小心损坏了邻居的一个物件,他准备赔偿20元钱了事。

但那位邻居把那物件交给他,要他全部赔偿,结果他赔偿了100元钱。

他为此很生气,会向人们诉说那位邻居的苛刻,或找机会报复。

如果那位邻居一分钱不要他赔偿,也没有责备他,那么他会高兴,会向人们诉说那位邻居的宽容或找机会为邻居做事。

这两种现象就腹黑霍曼斯在“攻击—赞同”命题中提出的行为规则。

(六)理性命题

理性命题(TherationalityProposition):

人类的行为不是一种单纯的刺激—反应,而是一种理性行为。

这一命题是霍曼斯在《社会行为:

它的基本形式》一书初版以后明确提出来的。

这一命题的含意是,一个人行动前不仅要计算行动产生的报酬的价值,还要考虑获得报酬的可能性。

如果报酬的价值大,但得到此种报酬的可能性不大,总会减少行动的可能性;反之,如果报酬的价值大,得到此种报酬的可能性也大,总会提高行动的可能性。

获得报酬的可能性,是一种概率。

这样,行动(可能性)=(报酬)价值×(获得此报酬)概率。

例如,一个副料长被本部门领导人找去谈话,调到另一部门继续任副科长,或去高校进修一年,并说如果高校进修一年回来后提升为正科长。

一年后提升为正科长,比起平行调动来,无疑对这位副科长来说是更有价值的;但一年后提升为正科长的可能性大不大呢?

这便成了这位副科长是否决定去进修一年的关健因素。

如果那位领导人说话历来算数,这位副科长一年后获得晋升的概率为l;如果那位领导人说话有时算数,有时却不算数,则这位副科长一年后获得晋升的概率为0.5,如果那位领导人说话很少算数,则获得晋升的概率更小,几乎近于零。

只有在概率较大时,这位副科长才会采取离职进修的行动。

霍曼斯指出,这些命题是互相联系的一个整体。

单个命题只能对人类行为作出部分解释,整个命题系统却能全面解释社会结构。

霍曼斯认为,最制度性的社会行为与最不制度性的行为,都可以通过他的一组命题来解释。

在霍曼斯看来,他提出的关于人类社会行为的六个命题,是显而易见的、不证自明的。

从面,他构造了一个以这些公理式命题为核心的演绎框架。

霍曼斯试图把六个命题作为公理置于演绎框架的顶端,而把经验概括置于演绎框架的底层。

他把社会学解释的方法确定为:

从最抽象的命题(或公理)推向被解释的经验概括。

四、霍曼斯的理论不足

(一)心理还原主义

霍曼斯将一切社会行为都归结为简单的心理行为。

他认为任何人类行为的背后都有其心理基础,对社会行为的所有解释归根到底都是心理学的解释,因而他的社会交换理论是建立在交换行为的心理规律基础上的。

他提出人类交换行为的六个命题在本质上都是心理学的命题。

他断言一切复杂的社会现象都可以返回到人类的心理中获得解释。

(二)机械论

霍曼斯的理性命题悄然地使其交换理论为反对功利主义的批评找到口实;行动者真是理性地计算代价和报酬吗?

霍曼斯认为人们进行算计,权衡代价、报酬、获得报酬或避免惩罚的概率,这样霍曼斯就部分地回答了这一问题。

但人们是按照价值进行算计的——即,按照使得他们感到满意的东西。

这样,什么东西能带来报酬,这也是一个个人的问题,它因人而异。

人们基于自己过去的经验,确立自己的价值。

从而,理性源出于个人价值的计算。

然而,还有另一个隐含假设,它也使霍曼斯和大多数交换框架给批评以可乘之机。

所有的人类行动都涉及到算计吗?

人在所有情景中都在权衡和评估代价和报酬吗?

批评家们坚持认为,人们通常没有事先计算就接受了报酬。

例如,当某人接受礼物时,并没有预先做出算计。

当然,这里仍然涉及到报酬或强化,但是,理性原则与很多互动毫不相干。

因此,霍曼斯的理论也就太狭窄了。

关于人的行为是一种理性行动的批评。

实际生活中,许多人的行为受偏好和习惯影响。

(三)理论命题中的同义反复

循环论证是交换理论的根本问题。

只要人们考察其主要概念的定义——价值,报酬,行为——就会发现它们是互为定义的。

报酬是有价值的满意,价值是报酬或强化的程度,行动是追求报酬的活动。

这样就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从同义反复的公理去构造理论是否可能。

例如,霍曼斯的命题:

“某人行动的结果对他越有价值,则他越有可能采取该行动”是同义反复的。

价值定义为报酬的程度,行动定义为追求报酬的行为。

因为霍曼斯的一些基本概念是相互定义的而导致有些理论命题犯了同义反复的逻辑错误。

(四)研究群体范围

霍曼斯的交换理论是以个人主义的假定为前提的,这种假定来自行为主义心理学和基础经济学。

霍曼斯坚持主张,个人层次的命题对于解释社会行为是及其重要的。

因此,他的研究理论只适合于围观的小群体研究。

第三节布劳的结构交换论

彼得·M·布劳(PeterM.Blau)1918年2月出生于奥地利,21岁随父母移居美国。

1942年,布劳从伊利诺斯州的埃尔姆赫斯特学院社会学系毕业。

1952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取得博士学位。

毕业后,先后任教于康奈尔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

1973年出任美国社会学学会主席,并被选为美国科学院院士。

布劳毕生致力于社会学理论的研究与教学,着作十分丰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论着有:

《科层制的动力》(1955)、《社会整合理论》(1960)、《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1964)、《互动:

社会交换》(1968)、《社会交换中的公平性》(1971)、《不平等和异质性》(1977)、《关于社会结构的宏观社会学理论》(1977)、《比较理论的观点》(1984)、《我的宏观社会理论与实证性研究》(1987)等。

一、布劳的结构交换思想来源

布劳作为默顿的学生,受到中层理论的影响较大。

在论述科层组织内部非正式过程的早期着作中,他注意到雇员如何频繁地用工作帮助换取尊敬,以信息换取社会赞同,以及其他的非物质报酬的交换过程。

可是,他在回顾这一早期经验研究工作时,评论道:

“我并不知道,或不记得社会交换的概念以前从亚里士多德到莫斯一直为很多人所使用。

”这一疏忽在某些方面应该是优点,因为在重新发现交换过程中,布劳创造了一个别交换、功能和辩证冲突理论的具有建设性的混合体。

布劳的社会交换论在方不支论上不同于霍曼斯的地方,主要有两点:

(1)霍曼斯倾向于“个人主义方法论”与心理还原论,即以个人的心理的解释推导所有群体行为,布劳则更多地倾向于“集体主义方法论”与整体结构论,即认为社会复杂的结构不能还原为个人的心理现象,而且具有整体的效应。

布劳认为,微观结构是由进行互动的个人组成的,宏观结构却是由互相联系的群体构成的。

宏观的复杂结构,需要正式的程序与强制性的手段来维持秩序。

(2)霍曼斯用对等性原则解释社会交换,布劳则用对等性解释部分社会交换,用不对等性解释另外一些社会交换。

布劳认为,不对等交换产生了社会的权力差异与分层现象。

从而,布劳用交换理论解决了微观向宏观过渡的问题。

二、基本的结构交换概念

(一)信任与互惠

信任与互惠——布劳认为社会交换是一种具互惠性质的自愿性回报行为,回报即酬赏,可分为内在性酬赏(internalreward),如爱、情感、敬仰等,或外在性酬赏(externalreward),酬赏会因人而异,无实际计算单位,也无法确知可能的回报是什么,人们藉由彼此的回报维持和强化连系,但未获期待的回报,连系会减弱或瓦解。

因为社会交换具有互惠性质,既然无法确知回报为何,交换过程就需要某种程度的信任,信任日增,互惠及交换模式才会加深、扩大,因而整合了社会。

(二)权力

权力——权力是个人或团体不顾他人反抗而强加其意愿于他人的能力,布劳认为社会交换是一种有互惠义务的行为,交换的结果可能产生不均衡状态,当交换之一方无力付出同等价值物来交换时,只有放弃某些自身的权力,因之社会就产生支配与被支配着两种人,布劳认为这就是权力的来源,而在大社会结构中,权力源自于个人所在的结构位置,从属者认为权力的行使正当公平且可获整体利益,便赞同领导者地位,反之,则会引起集体对立行为。

(三)承诺

承诺——人们会去寻求最大利益的各种可能方案,当找到最佳方案时,对交换伙伴就会产生承诺,且停止继续搜寻其他的方案。

(四)社会分化

社会分化——人们对威望及权力的希冀,会努力使自己有相当的交换能力,但若太多人积极的争取交换能力,将导致竞争或社会分化。

(五)理性求利与分享

理性求利与分享——布劳指出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最大利益追求者,社会交际及友谊,甚至对爱情、婚姻的选择亦同,但不论在个人或团体的交换或利益追求,酬赏必须与其他份子相当或与他人分享,否则将引致排斥,而此种分享就造成社会的整合与稳定。

布劳把这些一般强化物按其价值排列于交换关系中。

在大多数社会关系中,金钱是一种不适宜的报酬,因而其价值最小。

社会赞同是一种适宜的报酬,但对大多九人来说不得它并非以价值更高的尊重或尊敬报酬。

在很多场合,提供服务的人并不能要求接受者对他产生尊敬,可是所提供服务的价值常常足以要求接受者按照互惠原是和公正原则回报那种价值最高的报酬——对某人要求的依从。

当人们能够从交换关系得到依从时,他们就具有了权力。

他们有能力撤回报酬性服务、惩罚不服从者或使其付出沉重代价。

三、微观结构中的社会交换

社会报酬有两种:

第一种是内在性报酬,即从社会交往关系本身中取得的报酬,如乐趣、爱、感激、社会赞同等。

第二种是外在性报酬,即在社会交往关系之外取得的报酬,如钱、商品、劝告、邀请、帮助、服从等。

(一)内在性报酬的社会交换

内在性报酬的社会交换的本质特征类似于社会交往,即社会交换本身即是目的,而不是注重交换的结果,与韦伯的价值理性行动类似,但韦伯的价值理性行动追求的是一种超现实的理想目标,而布劳的内部交换行动则比较现实。

参加这种交换的行动者把交往过程本身作为目的。

例如,一个人同他所爱慕的姑娘交往,就是依据内在性报酬。

(二)外在性报酬的社会交换

外在性报酬的社会交换类似于韦伯的工具行动,有很强的功利目的。

参加这种交换的行动者把交往过程看作是实现更远目标的手段。

外在性报酬对一个人合理选择伙伴,提供了客观的独立的标准。

[表]内部交换与外部交换比较

外部交换

内部交换

报酬类型

外部报酬

内部报酬

交换物

功利性的物质利益

非功利的情感

遵循的原则

经济原则

道德原则

根本属性

工具理性行动

价值理性行动

侧重点

交换结果

交换过程本身

(三)混合型的社会交换

混合型的社会交换往往是以内部交换为名,行外部交换之实、虽然如此,但由于有一种帕累托所说的非逻辑行动的大量存在,所以,有些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没有引起警惕。

这种交换既具有内在报酬性,也具有外在报酬性。

例如,工人们参加某个工会,不仅仅是为了发送他们的雇佣条件,而且也是因为他们内在地喜欢该工会中的伙伴关系,并且从帮助实现它的目标中得到满足,又如,一个人报受邀请可能是为了享受饮食之乐,也可能同时为了享受看望自己老朋友的愉快。

饮食是外在性报酬;欣赏高雅的陪伴或交谈的刺激属性,都是内在性报酬。

布劳指出:

“个体们对其他人的最初吸引总是以允许比较的外在因素为基础的。

”例如,人们可能仅仅是为社会交伙伴而集合在一起,但他们仍然必须揭示自己还有别的东西可以相互吸引,这些东西必须是可以比较的,是外在的。

又如,恋爱关系起初也有一个比较过程,即在不同对象的长相、魅力、体质等方面进行比较,从而逐渐确定恋爱关系与正式提出承担义务(结婚)。

这一过程表明,正是为了能最终消除比较,才对不同对象进行比较;最终建立起来的排除了比较的关系,是一种内在报酬性的关系。

同伙伴无法分离的根源,往往是交往中各种报酬的融合。

(四)社会交换的条件

关于影响社会交换过程的条件,布劳列举了三种主要的类型:

第一,交换发展时期与交换伙伴间关系的特点和性质,一个人初次给陌生人或一位熟人帮一次忙,一次友好的表示,他要承担帮忙本身被拒绝的风险。

通过冒这些风险,一个人就结束了他自己与另一个人之间的全面冷漠,变成一种不是亲密便是敌对的关系。

交换关系的建立产生了对另一方义务的投入,交换关系的逐渐扩大促进了相互间的信任。

交换义务会使义务永存并加强信任、感激的纽带,但过于仓促的报答会被指责为不恰当。

布劳引用弗·拉·罗希福考在《箴言集》(1940年)中说过的一句话:

“对履行义务过分热心是忘恩负义的一种形式。

”通过对别人保持感激,通过对另人会履行他们的义务的信任,便会加强社会纽带。

第二,社会报酬的性质和提供它们时付出的成本。

社会报酬具有不同的性质,具体可作三种区分:

(1)不能在交换中易手的社会本报(如对一个人的内在吸引、对他的意见与判断的赞同、对他能力的尊敬)和能在交换中易手的社会报酬(如社会承认、工具性服务、服从)。

(2)内在于个体间交往的报酬(如个人吸引与社会承认)和外在报酬(对决定与意见的赞同和工具性的赞同)。

(3)交互提供的报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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