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docx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篇一:
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请示
兴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兴办发【20XX】15号)文件规定,按照人事部门规定的岗位,依照中小学承担的基础教育、义务教育工作职责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上报贵办公室,如无不妥,请予批复核准!
孟家坪乡中心校(学校盖章)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孟家坪乡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兴办发【20XX】15号)文件规定,按照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岗位设置实施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1、我单位编制76人,规格为股级,现实有人员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0人(高级2人、中级24人、初级34人)。
根据市人事行政部门以及兴县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76个。
2、本单位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一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76个,占岗位总量的100%。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设置为0岗。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岗位按单位总岗位数的100%设置为76岗,其、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0%、60%,分别设置高级岗位0个,中级岗位30个,初级岗位46个。
2、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0%、40%、30%,设置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12个,十级岗位9个。
初级岗位设置46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0%、50%,设置十一级岗位21个,十二级岗位22个,员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为0岗,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需要的基本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有职(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五、岗位聘用
(一)岗位聘用办法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以及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2、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基本条件。
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申请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竞聘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如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聘任证书、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等)一同上交。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4)考察评议: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不同形式的聘用办法,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核准认定:
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人事部门核准认定。
(8)签约上岗:
待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认定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并按规定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篇二:
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XX]70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试行办法》(鲁厅字[20XX]42号),根据《临沂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临人发[20XX]3号)要求,结合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实际,就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
1、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3、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4、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5、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部门核定下发的指导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岗位职数限额内,依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岗位设置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岗位要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6、“分类管理”的原则。
各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类型、编制、人员构成以及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主、辅系列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三、岗位类别设置
7、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8、管理岗位指在单位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部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等事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分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根据教育行业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图书、会计、统计等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10、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要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行业特殊工种、通用工种和普通工种设置。
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11、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12、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
13、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
各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
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14、全市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类13个等级,高级岗位(大学教授)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大学副教授、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中专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中专助理讲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其中中学三级教师、助理员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教师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15、根据国家规定的1:
3:
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各单位分级控制目标为:
2:
4:
4。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
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
3:
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
4:
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
4:
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
5。
16、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各单位一般应确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主系列。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
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7、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8、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
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
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19、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20、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2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24、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
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5、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篇三:
20XX六站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隆湖六站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建立健全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人部发[20XX]70号,国人部发[20XX]87号,宁人发[20XX]142号,宁人发[20XX]149号,石大劳人发[20XX]111号等文件精神,现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XX]11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隆湖六站小学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士平隆湖六站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征建军隆湖六站小学副校长
徐世庆隆湖六站小学副校长
成员:
李琪隆湖六站小学办公室主任
密林隆湖六站小学教导主任
刘钰隆湖六站小学教科室主任
杨万红隆湖六站小学工会主席
二、适用范围
我校在编的全体教职员工(各级别专业技术人员)
三、设置原则
1、公平竞争,公开聘用;2、多劳多得,鼓励“一线”;3、任贤为用,择优录取;4、统筹兼顾,比例协调;5、宏观调控,民主决策。
四、岗位类别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的主要岗位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今后,根据政策的调整和工作的需要可适当设置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分为13个等级。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
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0.8:
4.2:
5;根据区分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其中各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比例,正高级、副高级比例为2:
8;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
3:
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
4:
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
4:
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
5。
学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4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8人,初级职称19人,暂无高级职称人员。
根据编制数及上述比例,学校正高级岗位可设1人(四级1人),副高级岗位可设4人(五级1人,六级2人,七级1人),中级岗位可设24人(其中八级7人,九级10人,十级7人),初级职称岗位可设29人(其中十一级15人、十二级14人)。
3、管理岗位3人(其中八级1人,九级2人),实行双肩挑。
4、工勤技能岗位,目前学校尚不符合设置条件,因此暂不考虑相应等级设置。
5、学校暂无聘用高层次人才的特殊需要,因此不设特设岗位。
六、岗位聘任的方式及条件
岗位聘任方式: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各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竞聘到相应的岗位,同时高、中级岗位如有空缺职数按文件要求可挪动聘用。
通过审核,学校现有空缺岗位高级四级1人;副高级五级1人,六级2人,七级1人;中级八级5人,九级10人;初级十一级12人;十二级6人。
岗位聘任条件:
1、任现职岗位年限满2年以上才有资格竞聘高一级的专业技术岗位。
2、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一级专业资格,聘用时只能进入到上一等级的最低档,不能跨档聘用。
3、专业技术岗位在核定职数限额内只能晋升一个档次。
4、聘任依据《隆湖六站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考核细则》(附件)执行。
根据竞聘者综合成绩排序晋级。
七、操作程序
(一)岗位设置
1、在岗位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构成特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和《大武口区事业单位附设岗位设置审核表》;
2、报请主管部门审核、区人事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竞聘方案;
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意见,实施方案在校园网和学校公示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5、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由教代会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二)岗位聘用
1、公布经主管部门和人事局审核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积分量化,根据结果择优提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5、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学校领导与受聘人员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
(三)申请认定工作
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后,学校将向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对学校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组织审核验收。
(四)岗位工资确定
按规定程序经人事局认定后,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八、其他说明
1、自本方案制定之日起,学校将严格按照区人事局核准的结构比例,设置相应岗位。
若有新政策出台,届时再按新文件精神进行岗位调整。
2、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隆湖六站小学专业技术岗位
聘任量化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改革,充分发挥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质量,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聘用指数公开,聘用政策公开,聘用方案公开,个人业绩成果公开,聘用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及步骤
1、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具体由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负责调解、仲裁。
2、认真组织传达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和考评方案等内容,做到人人知晓。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考核细则》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拟订后提交教职工大会进行讨论修改,并经全体教职工表决通过后,方可使用。
3、教师专业技术聘任要求:
基本条件以任职以来为主,工作业绩教学工作以近3年为主,教学业绩以任现职以来为主,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
4、个人提交相关材料后,由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考核细则集体操作,逐人逐项打出分值(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出每个人的总得分,从高分取至额定指数,并结合其他相关条件确定个人职级。
5、公布评聘结果,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三、评聘考核细则
(一)工作业绩考核(40%)
1、教学工作考核(10%)
以近三年或调入六站小学后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在达标的情况下,第一名得95分;第二名得90分;第三名87分;第四名85分;不达标得60分;考核累计总成绩的均分为基础,再乘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