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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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总体规划

达州市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总体规划

园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背景

以达州市为主的川东北气田,是四川省新发现的最大的整装气田,地质储量达3.8万亿立方米,已探明储量5000亿立方米,为全国天然气资源三大富集地之一;是四川盆地天然气资源主要战略接替区、四川天然气开发新的亮点和重点。

其大规模的开发,不仅对达州经济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将对四川盆地的天然气供应乃至西气东输做出重大贡献。

达州市委“三大目标”之一是“建成中国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为了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成中国西部以天然气加工为特色的国家级化工产业区(以下简称化工产业区),使化工产业区成为达州市经济新的增长点,特编制《达州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总体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3、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年);

4、《达州市社会经济“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思路》;

5、《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及正在修编的《达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开发区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8、《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10、《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11、《达州市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四川省化工设计院2005.8);

12、《四川省达州市天然气化工规划(修订本)》(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2005.9);

13、《四川省达州市天然气化工规划重点项目》(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2005.9);

14、石油化工企业相关设计规范及标准;

15、化工产业区的开发政策及相关资料等。

16、化八院、省化工设计院化工专家咨询意见(三次咨询会)

第3条 规划范围

达州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地处州河以东、火烽山以南的丘陵地区,北起造纸厂,南迄石板、东到达渝高速、西至州河岸边,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规划面积为30km2。

第4条 规划目标

建设成为中国西部以天然气能源化工为特色的国家级生态工业区

规划分两步走。

第一步,伴随达州政府投资及外资进入的双重拉动,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方向,以天然气开发利用为龙头,以项目建设为核心,建成居于国内前列的天然气化学工业区。

第二步,随着国内“需求约束”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化工产业区在产业转型和环境保护方面需作大的突破,实现从一般制造业基地转型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最终建成具有现代化产业内涵、园林式环境及国际竞争力的生态工业区。

第5条 规划原则

(1)把握机遇,促进产业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紧紧抓住国内外经济发展机遇,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机遇,充分利用达州市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指导,促进产业区社会经济发展。

(2)以人为本,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社会与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

努力维护和实现产业区居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上一层次规划为依据,深入现状调查与分析,合理利用土地,完善用地结构及服务功能,科学配置城市空间资源,集约土地。

(3)推广新技术,增强产业区经济实力。

立足达州市及产业区资源条件,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天然气优势资源,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防止和减轻对环境的污染,摆脱过去发展工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老路,给每一个工作者及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内外部工作环境,使规划区内部环境与自然环境系统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4)做到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做到局部与整体相结合,远近相结合,使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均衡得当,全面提高化工产业区的质量及品味,做到统一规划、分片分期开发建设、滚动发展。

(5)充分考虑整体与局部、空间与时间对人的影响,与生态、防护、公共绿地体系相结合,创造一个既能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又能代表现代都市风貌的空间展示序列。

(6)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适应市场,有利操作,更多地依靠经济杠杆和市场机制推动产业区发展,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性。

第二章 规划区功能与规模

第6条 规划性质及功能

达州市对外开放的平台,中国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学工业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工业区。

具有竞争力优势的化学工业集聚区、企业地均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区、具备研发实力的技术开发区、环境优美的生态工业区。

第7条 规划规模

近期(2006—2010年),规划人口为3万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

远期(2011—2020年),规划人口为8万人,规划面积22平方公里;

远景期:

考虑到产业区建设时序和远景发展需要,预留5平方公里作为发展备用地。

第三章 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第8条 空间结构

本规划区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空间形式,功能区内与功能区之间以绿化、道路、山体相分割;产品关联性强的企业用地相对集中,服务设施采用集中布置。

规划为“一心三轴六区”的空间结构形态。

一心:

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主中心,以行政管理和研发基地为核心的综合服务区。

三轴:

沿环城路产业区段的中部发展轴;

沿金龙大道南延线的西部发展轴;

沿南城一号干道的东部发展轴。

六区:

产业区北部的综合管理服务区

产业区中部及南部的化学工业集聚区

产业区西北侧的冶金、建材工业集聚区

产业区中部的纺织工业集聚区

产业区中部的机械工业集聚区

产业区东部的仓储物流功能区

规划区规划土地统计表见附表1。

第9条 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河东村离机场较近,处于机场端净空前部,不宜布置工业用地。

同时该地村民建房用地较为集中,紧临州河,与周边工业用地之间有300米以上的自然绿化带,因此将河东村规划为城市居住用地和安置用地。

居住用地约22.64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0.75%。

(2)工业用地

本规划的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必须在达州市总体规划建设的前提下,形成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与达州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托、协调的关系。

考虑地形地貌、供电、供水、交通运输、环保和气象等因素,按照达州市化工产业区建设的总体设想,把产业区划分为以下四类功能集聚区,即:

冶金建材工业区、化学工业区、纺织工业区、机械工业区。

工业用地约1780.82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59.36%。

(3)公共设施用地

化工产业区的管理中心、科研中心和环境监测中心等公共设施,布置在产业区北侧沿大尖子山一带,就近布置医疗中心及商务中心等公共设施,为产业区服务;远期在产业区南部设置一处商务中心和医疗中心。

为便于产业区职工餐饮、购物、休闲娱乐和从事文化体育、工商税务等活动,布置了5处便利中心(约1万名职工一处)。

公共设施用地约37.93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26%。

(4)仓储用地

在产业区的东部,考虑到铁路专线从达万铁路接轨,专业性仓储则布置在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东部,靠近达渝高速出入口处、规划的铁路专用线和对外交通性主干道(原210国道),布置有液体罐区、固体仓储区等设施。

仓储设施的所在地段便于货流出入,满足产业区生产量大、流程便捷的要求,有利于产业区内人流和物流路线组织。

仓储用地98.55公顷,占产业区规划总用地的3.29%

(5)道路广场用地

以规划中的“两横两纵”及相应的交通设施为主,占地约390.59公顷,占产业区规划总用地的13.19%,其中广场用地两处,占地2.55公顷。

(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本规划产业区的公用工程设施包含有:

变电站、热电厂及工业气体装置、水厂、污水处理厂等。

对于这些设施的规划布局采用集中或分区集中布置,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各工程管线统一考虑管线走廊,便捷地与各用户相连通,使各企业可以经济合理的共享公用工程设施。

市政设施占地约26.59公顷,占产业区建设用地的0.89%

(7)绿化用地

按照集聚区内成片、集聚区间连带、建立绿色开敞空间的原则,以创建具有生态工业区为目标,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绿地系统。

占地约158.42公顷,占产业区规划总用地的5.28%

(8)水域及其他用地

包括水库、山地和生态用地、预留地及其他不可建用地;

布局原则:

保持原生态,严禁开发利用;

占地约458.89公顷。

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10条 规划原则

结合产业区的地形特点,在满足有关城市道路交通规范和标准,有利于组织生产,组织区内、区外交通的原则基础上,考虑道路网的工程量和挖土方工程量节约的原则,落实总体规划道路走向位置,补充完善城市总体规划路网,达到化工产业区总规道路网的规划要求和深度。

第11条 道路网络

二横二纵,呈“井”字形,起到内引外连的作用。

第12条 道路技术标准

(1)道路红线:

主干道40—76米,次干道25—30米,支路20米。

(2)道路最小曲线半径:

主干道2500米,次干道200米。

(3)道路交叉口路缘石最小半径:

主干道与主干道相交25米,主干道与次干道相交20米,主干道与支路相交15米,次干道与支路相交10米。

(4)道路坡度控制:

最大纵坡6%。

最小0.3%。

第13条 公共交通

公交线路走向应与客流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的原则。

规划三条公交线路,在规划区内干道设置公交站,占地0.5公顷

第14条 道路交通规划指标

规划区道路广场用地395.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19%,本规划区道路总长97.24km,道路网密度为3.24km/km2,道路面积率12.8%。

第五章 给水工程规划

第15条 规划原则

(1)对规划区的供水系统进行统一规划。

(2)为节约水资源,使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合理分配,各企业的生产和生活用水由城市给水厂统一供给。

(3)本规划区采用生产、生活分质给水系统。

 

第16条 给水水源

以产业区西侧的州河为产业区水厂水源。

第17条 水厂规划

拟在化工产业区西侧,新建一座水厂,设计规模25万m3/日(一期12万m3/日),总占地8.5公顷,负责供应生产用水。

产业区生活用水由三里坪水厂供给,为保证给水压力,拟定在化工产业区后头坡、张家湾设置加压站。

第18条 给水管网规划

为保证供水安全性,产业区内工业用水管网和生活用水管网都单独成环。

因规划区工业用水量较大,管径也比较大,为节约投资和制水成本,在管道的选择上可采用投资较省的预应力钢筒砼管。

第19条 消防用水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DB50160-92,规划区同一时间火灾次数为2次,每处消防流量100升/秒,火灾持续时间按三小时计,则消防用水量2160立方米。

消防用水贮存于水厂清水池中。

化工产业区管网采用消防—生产共网,消防管网最小管径为满足消防要求,应不小于DN150。

按有关规范设置消火栓,其间距不大于120米,在重要路口应增设一处。

第六章 排水工程规划

第20条 排水体制

本区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21条 污水厂规划

本次规划确定污水处理厂采用生活、生产污水分系统处理方式,近期总规模为15万m3/日,其中生产污水处理规模10万m3/日,生活污水处理规模5万m3/日,远期规划该污水处理厂在原址扩建,将总规模扩大到25万m3/日,其中生产污水处理规模15万m3/日,生活污水处理规模10万m3/日,用地面积按终期总规模控制为25公顷。

第22条 污水处理

  污水厂采用二级生物化学处理技术,同时采用循环利用模式,将处理后的污水作为市政用水。

第23条 排水分区

根据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地面标高和排水条件,本着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就近排入水体。

充分利用规划区内及周边水库,加强水库的调蓄能力,防止内涝的发生。

第24条 雨水工程规划

    2822(1+0.775lgP)

q=---------------------------    

    (t+12.8P0.076)0.77

雨水管在道路下独立设置,就近排入附近自然水域。

第25条 其它排水工程措施

  规划对现有的溪、河沟进行渠化改造,开挖排水渠,连接水库及现状排水溪流,利用现有的水库、池塘调蓄雨水。

第七章 电力工程规划

第26条 规划原则

根据化工产业区建设需要,结合达州市域电网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布置。

(1)为简化电压等级,提高电网运行经济性。

规划区内电压等级应按以下三个级别考虑:

送电网220KV、高压配电网110KV、中压配电网10KV。

(2)合理的选择变电容载比。

(3)110KV变电站的设置应尽量深入负荷中心,根据负荷需求,合理布局。

完善110KV电网网架,110KV变电站应考虑两回电源。

(4)规划应按最终规模预留变电站用地及高压走廊。

(5)高压走廊原则上沿规划道路和自然山体架设。

第27条 负荷预测

至2020年,规划区预测用电负荷为66—75万kW。

第28条 电源规划

规划区新建天然气发电厂一座,位于石河村,规模4×35万Kw(近期2×35万Kw)。

500kV出线进入规划达州市500kV变电站。

规划新建两座220kV变电站(容量为2×18万kVA),保留现状斌郎110kV变电站并将其容量扩大到2×4万kVA,同时新建容量为3×5万kVA变电站两座,3×4万kVA变电站两座(包括已做设计的堰坝110kV变电站)。

220kV变电站占地约为1.2公顷。

110kV变电站占地约为0.8公顷。

第29条 高压走廊

城市高压架空电力线走廊宽度:

500kV线路75米,220kV线路40米,110kV线路25米。

    第八章 电信工程规划

第30条 容量预测

至2020年,需固定电话92700部。

第31条 局所规划

规划区外北部有265市话局一所,规划容量7万门,现状容量2.6万门,位于南外华蜀北路。

有较大的富余容量,可满足规划区近期发展建设需要。

在规划区内新建一所电信局,位于蔡坪村,新建电信局容量为10万门,占地4200m2。

在规划区内设邮政局一所,与电信局毗邻建设。

邮政网点按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设置,分散与规划区内部,

第32条 管廊规划

规划区内军事光缆近期加以保护控制;远期与有关部门协调,原则与一搬迁,沿规划城市道路敷设。

电信线路应采用光纤或铜缆沿城市道路人行道下地敷设。

第九章 燃气工程规划

第33条 气源及供气方式

规划区居民生活用气由杨柳垭配气站供应,采用管道输气方式。

工业用气由罗家寨天然气净化厂和普光天然气净化厂采用管道输气方式联合供给。

第47条 用气量预测

规划区总用气量:

1970万Nm3/天。

其中工业用气1964万Nm3/天,生活用气6万Nm3/天。

第34条 输配系统规划

(1)居民生活和公建用气由杨柳垭配气站供应。

(2)工业用气:

规划新敷设两条高压输气管线至规划区,其中一条由罗家寨天然气净化厂引至规划区,一条由普光天然气净化厂沿规划达陕高速路送至规划区。

原有清达线和达卧线在本规划区段建议移至达渝高速路以西,与新管线统一敷设,单侧留出50米隔离绿带。

第35条 输气管道规划

规划区内的高压输气管道应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定加以保护。

第十章 管线综合规划

第36条 管道通廊

规划区内管线总类较多,为了使管线相互影响降低到最少,保证区内工厂间相互的管道运输,在所有主干道两侧控制绿化带,作为管线通廊。

第37条 平面布置

规划在城市道路上,通信管线及有线电视光缆、天然气管道、污水管道同侧,布置在道路的东、北侧;给水管道、电力线、雨水管道同侧,布置在道路的西、南侧。

第38条 竖向布置

规划要求管线的竖向综合以小管让大管、压力管让重力管、可弯管让不可弯管为原则,地下工程管线交叉时应满足规范要求的最小垂直净距。

第39条 规划要求

在建设城市道路的同时应考虑各种管线的敷设要求,应同步敷设,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第一节 环境保护规划

第40条 环境功能区划分

规划范围内大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中的二级标准。

地面水环境功能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居住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二类,商业、金融、服务区执行二类,主次干道两侧执行四类标准,工业区执行三类标准。

第41条 规划目标

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水环境:

规划范围内的州河河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

声环境:

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100%,无害化处理率95%。

第42条 环保措施

(1)加强环境宣传,提高保护意识;

(2)法规和政策保证化工产业区内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法;

(3)针对化工产业区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4)强化环境管理

  

第二节 水土保持建设规划

第43条 总体思路

广泛深入地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让广大入驻产业区的企业更加明白开发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必要性,防治水土流失,保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性。

广大入驻产业区的企业法人更加懂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加大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力度,入驻产业区的每个企业都应该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施工,以防止产业区内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确保整个产业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平衡。

第44条 总体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可使产业区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90%以上,林草面积达到宜草面积的80%以上,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90%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蓄水、保土、缓洪效益显著,为达州化工产业区的正常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45条 主要措施

达州市化工产业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70平方公里。

其中,营造水土保持林面积6.85平方公里,禁封治理面积656公顷,原则上根据排水设施及道路布局,兴建蓄水池4口,排水沟渠6—10条,兴建堡坎3处,兴建沉沙凼10—20个。

第三节环卫设施规划

第46条 规划依据

参照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结合化工产业区实际,确定该地区环卫设施规划指标如下:

(1)在产业区西南,现养猪场附近设置工业废固处理场一处,占地约为4公顷。

鉴于工业废渣的特殊性,处理工艺应作专门论证;

(2)公厕按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其中在流动人口密集的街道按间距500-800m设置,一般街道按间距1000m设置;

(3)果壳箱间距按主干道100m,一般道路150m,公交站台增设一只;

第47条 规划指标

(1)预测本区生产垃圾总量约为100吨/日,其中化工项目废渣40吨/日。

(2)磷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磷酸膏废渣,鼓励循环利用。

第48条 工业废固处理场使用年限

规划使用20年

第十二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49条 消防规划

(1)消防站布局:

消防站设置:

原则上服务范围为4—7公里,消防时间是:

2分30秒。

危险品运输设专用道路,消防设专用通道。

为适应产业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本化工产业区布置2座特勤消防站及3座标准消防站。

近期新建2个,布置在木瓜和百花附近。

新建消防站每个用地面积5200平方米。

(2)消防通道:

城市的道路网是消防主要通道,消防车道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4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8m,并应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3)消防供水:

消防水源以城市供水管网为主,并结合州河岸线、区内水库、观赏水池建设消防码头和消防补充水源,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消火栓系统。

化工产业区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其间距不宜大于120m,管网末端的消火栓压力不应小于0.15mpa,城市消防水量按同一时间火灾次数2次计算。

消防水源以城市供水管网为主,沿道路每间距120m设消火栓。

(4)消防通讯

规划以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相结合,建立119火灾接警专线,完善消防队内部的消防无线通信,并引进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区级消防指挥站。

(5)消防避难场所及危险品运输线路规划

主要利用水库、公共绿地等开敞空间,作为避难疏散场所。

(6)消防管理

加强消防建审工作,化工产业区所有新建建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各类建筑防火规范;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增强全民消防意识。

第50条 抗震规划

(1)防御目标:

本地区在区域上断裂构造不发育,属相对稳定地区。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化工产业区抗震设防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建筑工程按抗震烈度6度设防,城市生命线工程及重要公共设施提高一度设防。

(2)工程抗震规划

化工产业区新建工程必须按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设防,重点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必须按0.10g设防,工程设计必须满足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批准施工。

第51条 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根据达州市城市发展规模,参照现行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确定化工产业区的防洪标准为:

按照一百年一遇的洪水标准进行防洪设防。

防洪工程措施可按二十年一遇标准设防,在二十年一遇与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之间可采用非工程措施设防。

防山洪的标准为20年一遇。

(2)防洪原则

应充分考虑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园林绿化等因素,并与产业区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结合。

(3)防洪措施

十年一遇洪水位以下河床为主行洪区,此区内严禁修建一切碍洪阻洪的建筑物,必要的工程构筑物的修建,必须经论证报批后方能动工。

10年一遇洪水位以上2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的用地为限制使用区,此区内严禁修建影响行洪的建(构)筑物。

严禁对规划区内的次级河流进行封盖。

次级河流两侧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其建筑边线距主行洪区边缘距离不得小于20米,并符合相应建筑的防洪要求。

州河100年一遇洪水位为283.51~285.31米,河道两侧防护绿地控制在30~50米。

本次规划可选择的产业区建设用地大部分在海拔350米至450米之间,由丘陵变为规划建设用地,原用地内的水库、湿地等予以保护,不可作为建设用地。

规划大力加强沿河沿湖的绿化造林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强化水系及湿地管理,提高防洪和防灾能力。

第52条 人防工程规划

(1)规划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达州市总体规划》、《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编制办法》及达州市人防办和达县人防办提供的人防建设规划。

(2)规划原则及目标

人防工程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贯彻平战结合方针,地上地下综合安排,加强产业区综合发展能力,合理布局。

(3)规划指标

产业区为三类人防重点地区,人防专业人员人均使用面积为3平方米,居民人均人防使用面积为1平方米。

(4)总体防护措施

严格控制产业区发展规模,完善产业区经济布局;降低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增加道路、广场和绿地面积,完善产业区道路系统,加强疏散干道的建设;加强易燃易爆有毒单位的防护,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增加产业区综合发展和整体防护能力;大型工业企业和重要目标应按需求修建防空地下室,对部分重要设施和设备应转入地下。

第53条 安全规划

1、规划依据

(1)《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

(2)《职业性接触毒性危害程度分级》(GB5004-85)

(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I6-87)2001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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