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11.docx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1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11.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11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总则
为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各级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责任制。
1、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地方、企业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各级人员最基本的安全生产责任。
2、凡公司所属施工单位均执行本责任制。
3、本责任制由各级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各单位组织实施。
一、企业各级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曹长德)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对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企业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和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负责组织建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具有相应管理能力和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及时、足额投入。
3)负责组织制定年度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和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和合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文本。
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及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主持职工因伤亡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组织并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负责组织定期听取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汇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研究解决本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公司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责任制
1)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策划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及安全生产计划。
领导安全管理体系业务工作。
组织落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3)负责组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实现全员考核合格上岗,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持证上岗。
4)每月至少主持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安全工作计划,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采纳合理化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纠正及制定预防措施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
3、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责任制
1)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相同”申报、审批工作。
2)组织实施分管的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及安全生产计划。
领导分管的安全整理体系业务工作。
组织落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3)负责分管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实现全员考核合格上岗,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持证上岗。
4)每月至少主持一次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计划,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采纳合理化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5)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4、安全员责任制
1)负责对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2)严格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严格查处违章行为,发现事故隐患,有权利即停止作业、有权越级上报。
3)根据办公室提供的人员名册,督促并参与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和对新工人、新换岗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指导。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参加制定或修订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协助生产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生产安全工作的基础性资料,会同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料档案,搞好文明安全生产的内业工作。
5)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上报和对事故进行统计归档工作。
监督防止事故范围扩大或事故重复发生措施的实施情况。
6)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记录并保存。
5、班组长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组织参加并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和做好班前讲话活动。
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4)认真做好工人的岗位教育。
5)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7)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记录并保存。
二、企业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办公室责任制
1)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和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2)严格审查和控制上报职工加班、加点、以保证职工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
3)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人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
4)对违犯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意见。
5)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工人)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2、财务部责任制
1)负责落实和审批安全生产经费计划,组织落实财务工作的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奖惩规定。
2)对安全生产所属资金的到位情况负责。
协助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确定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落实。
3)组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的过程中,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经费、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以及更新安全设备设施等的购置和维护费用纳入财务预算,并保证经费到位。
4)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设施投资的安排及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申报、审批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目的:
通过对从事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性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2、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3、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三、安全教育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有关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四、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职工安全教育
新职工都必须进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
电工作业;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等特种作业。
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
如:
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五、安全教育的实施
1、生产现场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办公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外施队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公司统一教材(教育光盘、试卷)。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施队长的安全培训、由市建委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4、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1、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3、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
如:
黑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4、转岗及复工安全性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5、专业性安全教育:
分公司级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6、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生产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提高公司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建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具有相应管理能力和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适度,制定和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和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文本,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及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行政措施。
内容主要包括:
查领导、查制度、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2、查安全设施。
内容主要包括:
查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书面写出整改措施和结果报公司安全部。
对于无视隐患存在及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的施工队,勒令其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正常施工。
4、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将对隐患整改结果实地进行复查,如发现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仍然存在隐患,将对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罚,直至完全消除不安全因素。
5、项目经理制定完善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由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带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范围是各施工项目和各施工队。
对施工规模较大的工地可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每次安全生产检查应由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带队,有相关的安全、劳资、保卫等部门联合组织检查。
2、经常性和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公司组织的、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安全员和安全值日人员对工地进行巡回安全生产检查及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职工思想松懈可能给施工带来的危害隐患。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包括物料提升机、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问题和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
因为专业性强,参加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组的人员应有技术人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项作业负责人参加。
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的突然发生可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各类事故发生。
首先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方案。
各项目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小组应迅速投入救援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措施,积极救助伤员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并控制事态蔓延扩大。
同时尽快上报有关部门。
(一)事故报告
1、事发时现场有关人员要在最短时间内利用各种交通、通讯工
具将事故情况简单、真实地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报告内容:
事发时间、地点、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分包工程同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前款内容。
3、事发单位要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公司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两个小时之内到达事故现场,负责组织救援及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5、事发后六小时之内,事发单位负责人向公司书面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事发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统计。
3)事发现场目击证人、调查材料要有其本人签字。
4)事发采取的措施。
5)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6、公司负责人在事发二十四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单位书面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发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统计。
3)事发现场目击证人、调查材料要有及本人签字。
4)事发采取的措施。
5)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7、发生死亡、重大事故保护事故现场,应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挽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8、各级负责人对所发生的事故不准瞒报、少报。
一经查出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9、发生重大事故公司负责人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事发属地公安部门、检察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报告。
10、事故及损失标准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中标准界定执行。
(二)事故处理
1、公司负责人会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细致调查,调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进行阻挠或行政干预。
对事故的调查责任划分、处理意见等要以书面形式呈公司做最后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2、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或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调查、处理应在四十五日之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九十日完成。
6本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