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数据中心强弱电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磋商文件模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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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32
八、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33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4
十、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35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磋商邀请
因XX银行数据中心强弱电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废标,采购人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次竞争性磋商。
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1)项目编号: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磋商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
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
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1月-2019年9月3个(含)以上数据中心强弱电设施维保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30万(含)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次维保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江西设有维保服务点和维保工程师。
5、本项目不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标书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投标文件,同时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以上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响应供应商主体一致。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2日,请响应供应商自行前往XX银行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2019年12月23日9:
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
XX银行总行主楼三楼会议室(XX市赣江源大道26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
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注明“某某”项目响应保证金),从投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未中标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且须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人缴足中标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我行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说明:
请在开标现场将投标保证金凭证递交给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未到的,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九)付款方式:
签订维保服务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中标方,第二年同期付款总金额的30%,合同期满后付款总金额的40%。
(十)联系方法:
开户行:
XX银行营业部
户名:
XX有限公司
账号:
网址:
(****)/
采购人名称:
地址:
XX市赣江源大道26号
电话:
联系人:
李先生
2019年12月11日
二、谈判须知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或服务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响应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
2.3“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3、响应费用
3.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货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4.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
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二)磋商文件
5、磋商事项说明
5.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5.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澄清与答疑
6.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2019年12月18日12:
00(北京时间)前送达到采购人,采购人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
必要时,采购人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XX银行官网((****)/),各响应供应商应注意浏览。
6.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6.3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XX银行官网,采购人在XX银行官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补充(变更)公告将在XX银行官网上公布。
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XX银行官网,采购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XX银行官网公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8.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1响应供应商对竞谈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9.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9.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少于:
10.1.1响应函
10.1.2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0.1.3响应货物报价一览表
10.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0.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1.6技术规格偏离表
10.1.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0.1.8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0.1.9有关证明文件
10.1.10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0.2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报价
11.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票给采购人,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均为目的地交货价(即交钥匙工程),含增值税专票税金、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安装调试、基本培训及国家规定的维保等费用、货物生产制造、供货、以及运输(装卸、二次搬运)、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等、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安装费,安装按国家有关设备安全规定执行;
同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难以预见的辅材、人工、采购人人员培训等其他费用。
11.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响应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同时,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货物)须标明“免费”。
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响应保证金
12.1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2.2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采购人将其视为非实质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
12.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且须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人缴足中标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我行采购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12.4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2.4.2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
12.4.3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12.4.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5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4.6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2.4.7中标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2.4.8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3、响应有效期
13.1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天。
13.2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肆份竞谈响应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竞谈响应文件。
14.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
14.4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4.5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签字和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5.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5.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响应截止期
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7、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2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7.3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4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与评审
18、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在监督下,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9、磋商
19.1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响应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磋商由采购人主持,磋商时,由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19.3磋商时,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0、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0.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0.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0.3采购人不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竞谈响应文件。
20.4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单独分装)
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提供投标人自身所投标段近三年(系指2017年1月-2019年9月)3个(含)以上符合要求的参与数据中心强弱电设施维保中标签约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且单个合同金额30万(含)以上;
4、提供所需“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江西设置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1.2符合性检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竞谈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竞谈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4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21.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1.6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6.1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两本及以上正本的;
21.6.2响应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3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4超出经营范围响应的;
21.6.5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21.6.6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没有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的或两家及以上响应供应商取得有效授权书为同一品牌型号的;
21.6.7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1.6.8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1.6.9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1.6.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
21.6.11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1.6.12响应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1.6.13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1.7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7.1经磋商小组磋商技术参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2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或交货时间不能满足的;
21.7.3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2、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2.1属于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响应供应商可以是2家);
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3、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3.1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3.2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响应供应商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3.3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4、磋商的步骤:
(一)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人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磋商文件修正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
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磋商小组签字。
采购人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
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
修正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三)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采购人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并按(四)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按
(二)磋商文件修正的要求,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
第三轮磋商为最终的磋商。
(4)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5)最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所有响应供应商在15分钟内作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递交磋商小组;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所有响应供应商在15分钟内作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递交磋商小组。
在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前,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磋商小组按评审标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供应商顺序,形成评审报告。
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不足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二次报价)的响应供应商可以是2家),磋商活动终止;
终止后,采购人调整项目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
或采购人调整采购预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磋商过程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25、评审办法
25.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5.2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或者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6、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以投标人业绩从多到少排序;
若业绩仍相同,以投标人上一年度净利润从多到少排序。
初步评审(形式评审
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磋商邀请”第5项规定的;
(2)投标保证金符合“磋商邀请”第8项规定的,且投标人未将保证金汇入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唯一保证金接收子帐户的;
(3)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无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