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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知识讲座doc下乡

村务公开知识讲座

在座的各位:

大家好!

根据安排,今天我就村务公开知识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A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

这种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和发展,随着农村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我国农村蓬勃发展过程中形成并在全国推行。

它是农村村务管理的重大改革,适应了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它一诞生便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推广。

在村务公开制度推行之初确实也收到了一定成效。

但是多年过去,村务公开制度的推行很少再有创新。

最初的成效也逐渐被经济发展产生的新矛盾所抵消。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

推行村务公开,就是为了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

近几年,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农村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这方面的工作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很多地方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致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各项制度不健全,程序不够规范,档案资料记录不详尽,保存不够完整,往往是一张纸公开,风一吹了之。

从而导致腐败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由于在村务公开的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必须学习有关村务公开这方面的知识。

A今天我从以下三个方面和大家交流:

一、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大意义,二、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应该遵循的原则,三、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应该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A一、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大意义。

首先,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农村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相当艰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好“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央对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作出重大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如实行减免政策,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规范涉农收费项目,取消一些面向农民的行政性收费;认真搞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修改土地征用补偿办法,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等支农惠农政策。

要让群众知道政策,参与落实这些政策,就必须搞好村务公开,从各地的实际情况看,村务公开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影响中央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落实,直接影响农村的改革和发展。

如果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程序、办理结果都不公开,搞“暗箱操作”,农民群众没有了解和参与的机会,那么,中央的政策措施就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

只有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力度,落实农民群众对村级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把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才能全面推进农村的改革和经济的发展。

A(第二)实行村务公开是提高村干部威信,化解干群矛盾的重要保障。

村官是个最小的官,但也是最难干的官,村务公开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农村干部的威信,干部的威信就直接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古往今来,人们都看重“威信”二字。

毛泽东同志也曾指出:

“只有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我们的革命才会成功。

”对于一个政党、一个政权,乃至为官从政的人来说,群众威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村级干部只有在加强人品官德的修养中,在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实践中,真正树立起了威信,村民才能按照你的安排去做。

近年来,农村一些地方的干部在群众中没有威信,干群关系紧张,群体上访事件增多,例如,河北省赵县两年时间接到群众信访、接待群众上访1000多件(次)。

成了周围有名的“老大难”村。

干群关系紧张、群众上访告状不断,7年间换了6任支书,12次进驻工作组,都为解决问题。

县委主要领导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发现很多问题的发生,都与村民不知情、村务不公开,干部失去威信密切相关。

河南省辉县市,1994年前是全省的信访大户,全市1/3以上的乡镇发生过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案件。

市委、市政府先后采取“归口管理”、“领导包片”、“一票否决”等措施和办法,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此,市委主要领导深入到“信访大村”和无信访村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调查,查明上访原因主要还是干部贪占、不公开、不透明;而那些无信访案件的村,则都实行了村务公开。

从中我们看出,这些现象的发生都是由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没有落到实处,干部失去威信,群众不信任,导致矛盾重重。

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基层工作中出现了政策落实难等种种问题。

当前村干部反映现在官难当、事难办、群众难管,而村民群众反映现在干部是张口就要、闭口就罚、嘴里吃着、袋里塞着等。

当然有问题的干部大有人存在。

可是有些干部本来就没有问题,但是你不把一切公开,村民怀疑干部。

例如:

河南省邓州市三里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一班人说:

“村民上访把我们‘逼’上了村务公开路。

”1984年初,该村4名村民上访反映本组3万余元的企业占地补偿款去向不清楚,怀疑组长和会计有贪占行为。

对村民的反应,支部先是组织村里人清账,发现没有问题,群众说:

“支委、村委包庇,我们信不过!

”后来,请乡政府派人查账,还没发现问题,群众仍不相信。

最后,县纪检、信访、农经等部门组成联合清财组,从1983年一直追查到1979年,结果还未发现问题。

迫于无奈,清财组在群众大会上宣布了审计结论,公布了5年间的账目,全部亮了家底,才解除群众的怀疑,上访才告平息。

干部群众感慨地说:

还是公开好,公开还了干部一个清白,给了群众一个明白。

实际上村务公开了,村干部和村民群众之间的信任程度就大大增强了。

干群关系也融洽了,即便办实事有困难,群众也会理解的,不会梗阻刁难的。

干群关系融洽了,农村的经济社会秩序就得到了维护,农村稳定了,全国也就稳定了。

实践证明,农村社会不稳定带给城市社会的冲击和影响,要比城市社会不稳定给农村社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大得多。

如果不保持农村稳定,不能用农村的稳定来促进城市的稳定,也就不能为国家的各项改革提供好的环境,那么,和谐就无从谈起。

(第三)实行村务公开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保障

中国十三亿的人口中,有近八亿的人都在农村,农村社会稳定是全社会稳定的基石,也关系到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战略目标。

因此,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对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正处在社会矛盾高发的历史时期,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仍然不容忽视。

部分地区人心不稳,相当一部分群众对县乡两级政府不信任程度加大,矛盾重重,经常性的群体性上访,大大削弱了政府对社会的整合能力和对社会资源的动员能力,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村工作治理的好不好,稳定不稳定,村务公开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那么我们把范围说大一点,假如国家的信息不畅通,都会导致不稳定。

2008年6月28日,一些人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结果酿成了此事件。

这一事件引起了许多人的深层思考,而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是,从事件的最初起因,到事后的各种传闻,再到新闻发布会上的追问,都暴露出了一个问题:

信息不通畅。

6月22日,17岁初中学生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当地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是自己跳河,但其亲属等人对此表示质疑。

之所以有质疑,原因就在于各种传闻和猜疑无人澄清。

这些传闻和猜疑主要有:

其一,李树芬好端端的怎么会自杀?

其二,李树芬是被强奸的。

其三,警察多次硬抢尸体、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

其四,李树芬死亡的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

另两个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

其五,死者的叔叔、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

其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

她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伤。

其六,死者亲属向政府讨公道时,政府官员避而不见。

对这些传闻和猜疑,如果不去及时予以澄清、以正视听,难免令人将信将疑。

人们接受信息的心理特点表明,面对一种信息传闻,人们大多是本着“宁可信其有”的原则。

当相信这些属实时,普通民众都会感到震惊,更何况死者亲属?

这便是传闻的杀伤力。

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各方记者提问的依据正是这些传闻。

可以说,对这些传闻的姑息,是导致这次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这就不由得人们不去发问,从22日到28日的大约六天时间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何对这些传闻充耳不闻?

为何对这些传闻无动于衷、听之任之?

是对传闻不屑于理会吗?

是觉得对社会澄清事实真相,对民众把情况解释清楚不必要吗?

是怕越描越黑、越解释越惹火烧身吗?

且不说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且不说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对于政府和部门来说,我们尤其需要知晓信息不公开、不通畅带来的恶果。

对各种疑虑、猜疑、传闻,你反应迟钝,往往就会让民众认为是真的有猫腻,更可能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诸如黑恶势力等利用。

在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理念下,如果还是习惯于捂盖子、护短处,习惯于对民众需要知道的信息不公布或只是走形式,习惯于对各种传闻存疑消息不说明、不澄清。

那么,就不光是跟不上形势、成为时代的落伍者的问题了,还会掩盖矛盾、发酵矛盾、激化矛盾、升级矛盾。

分析一些群体性事件爆发成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此。

在这个意义上,“瓮安事件”叩问了信息公开的深度。

信息公开绝不仅仅是对有关文件、报告的全文发布,也不仅限于对工作情况的总结、说明。

其本质和灵魂在于,及时把握民众的信息需求,把握民众的思想动态,坚持“民之所需我之所供”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发布有关信息,达到满足信息需求、解疑释惑、消除矛盾的效果。

干部群众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就为形成充分体现民情、及时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的农村新的管理方式奠定了基础。

推行村务公开的事实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农村社会不稳定带给城市社会的冲击和影响,要比城市社会不稳定给农村社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大得多。

在世纪之交,当我国各项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时,我们在重视城市稳定的同时,尤其要注意启动和健全农村自我稳定机制,保持农村稳定,用农村的稳定来促进城市的稳定,为国家的各项改革提供好的环境。

这是因为,随着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下岗职工和分流机关干部任务繁重,城市里各种不安定因素增加,如果农村不稳定,城乡各种不稳定因素胶合在一起,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行村务公开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改革事业的继续深入具有宏观的战略意义。

2008年6月28日,一些人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结果酿成了此事件。

这一事件引起了许多人的深层思考,而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是,从事件的最初起因,到事后的各种传闻,再到新闻发布会上的追问,都暴露出了一个问题:

信息不通畅。

6月22日,17岁初中学生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当地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是自己跳河,但其亲属等人对此表示质疑。

之所以有质疑,原因就在于各种传闻和猜疑无人澄清。

这些传闻和猜疑主要有:

其一,李树芬好端端的怎么会自杀?

其二,李树芬是被强奸的。

其三,警察多次硬抢尸体、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

其四,李树芬死亡的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

另两个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

其五,死者的叔叔、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

其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

她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伤。

其六,死者亲属向政府讨公道时,政府官员避而不见。

对这些传闻和猜疑,如果不去及时予以澄清、以正视听,难免令人将信将疑。

人们接受信息的心理特点表明,面对一种信息传闻,人们大多是本着“宁可信其有”的原则。

当相信这些属实时,普通民众都会感到震惊,更何况死者亲属?

这便是传闻的杀伤力。

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各方记者提问的依据正是这些传闻。

可以说,对这些传闻的姑息,是导致这次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这就不由得人们不去发问,从22日到28日的大约六天时间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何对这些传闻充耳不闻?

为何对这些传闻无动于衷、听之任之?

是对传闻不屑于理会吗?

是觉得对社会澄清事实真相,对民众把情况解释清楚不必要吗?

是怕越描越黑、越解释越惹火烧身吗?

且不说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且不说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对于政府和部门来说,我们尤其需要知晓信息不公开、不通畅带来的恶果。

对各种疑虑、猜疑、传闻,你反应迟钝,往往就会让民众认为是真的有猫腻,更可能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诸如黑恶势力等利用。

在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理念下,如果还是习惯于捂盖子、护短处,习惯于对民众需要知道的信息不公布或只是走形式,习惯于对各种传闻存疑消息不说明、不澄清。

那么,就不光是跟不上形势、成为时代的落伍者的问题了,还会掩盖矛盾、发酵矛盾、激化矛盾、升级矛盾。

分析一些群体性事件爆发成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此。

在这个意义上,“瓮安事件”叩问了信息公开的深度。

信息公开绝不仅仅是对有关文件、报告的全文发布,也不仅限于对工作情况的总结、说明。

其本质和灵魂在于,及时把握民众的信息需求,把握民众的思想动态,坚持“民之所需我之所供”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发布有关信息,达到满足信息需求、解疑释惑、消除矛盾的效果。

干部群众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就为形成充分体现民情、及时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的农村新的管理方式奠定了基础。

推行村务公开的事实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农村社会不稳定带给城市社会的冲击和影响,要比城市社会不稳定给农村社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大得多。

在世纪之交,当我国各项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时,我们在重视城市稳定的同时,尤其要注意启动和健全农村自我稳定机制,保持农村稳定,用农村的稳定来促进城市的稳定,为国家的各项改革提供好的环境。

这是因为,随着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下岗职工和分流机关干部任务繁重,城市里各种不安定因素增加,如果农村不稳定,城乡各种不稳定因素胶合在一起,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行村务公开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改革事业的继续深入具有宏观的战略意义。

第三、村务公开是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的保障。

对于这个问题我可以这样说,村务不公开是腐败根源。

从一些地区看出,一些村干部上台后大搞一言堂,成了村里土皇帝,村务不公开,村民监督无从谈起,所以当前村官腐败极其严重。

一提到腐败,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身居要职或是级别较高的官员,因为只有他们才可能接触到大量资金,也只有他们才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与其它人搞权钱交易。

其实村官的腐败不容忽视,村官是生活在中国农村最基层的一个“官员”群体,村官甚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但他们手中的权力却不容忽视,我国村委会成员的人数很多。

这些人履行职责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的生活。

这几年,农村喜事越来越多。

国家出台了很多惠民政策,给农民带来越来越多的实惠。

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逐步加大,大量支农资金流向农村。

村干部经手的资金数量大了,随着大量支农资金流向农村,农村干部截留、挪用、贪污支农资金的案件数量迅速上升。

近年来,屡屡爆出乡村干部制造的几十万、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的腐败大案,令社会震惊,其腐败行为的影响特大。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全国立案侦查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占数特别多。

各省市的立案查处的案件也为数不少。

庆阳市也查处了不少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案件。

村官的腐败行为发生在群众身边,不仅直接伤害群众的感情,而且大大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成为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从以往查处的案件中看出,村干部腐败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受贿、侵占、挪用等职务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

主要表现在:

1、在村建工程、处置集体资产和资源过程中不公开招标,利用机会从中吃回扣,拿好处。

2、有的村干部利用职权乘机向前来办事的群众索贿或受贿,不见礼,不办事,或搪塞推委,久拖不办。

例如2008年3月,肖振虎当选为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联盟村村委会委员。

同年上半年,长沙市为建设三环线绿化带进行拆迁,范围涉及联盟村,其中包括联盟村某家具厂。

肖利用村委会派其负责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帮助某家具厂顺利拆迁并确定补偿款数额后,以不给好处就不签字、不付拆迁补偿款相要挟,向该家具厂老板殷某索要贿赂。

2009年11月,殷某向肖振虎提供的银行卡存入13.6万元,并承诺免除他所欠该家具厂的1.4万元、代其偿还所欠他人的5万元。

肖振虎将所得赃款占用不久,案发,肖振虎退还赃款20万元。

2010年3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肖振虎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

特点

(二)受贿贪污的数额也相当大,例如: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藕塘村的村干部刘怀寅借征地受贿960多万元,前不久被判处无期徒刑。

记者从合肥市检察机关获悉,刘怀寅所收受贿赂中,95%以上与征地、拆迁、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有关。

(三)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化。

他们为了不被发现、为了隐蔽得更深,处心积虑地想尽各种办法来“包装”自己,妄图给查处工作设置难题,制造障碍,以求一逞(四)涉案人员趋于"团伙化"。

近几年查处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的对象由原来的一两人发展到整个村两委班子的大多数成员。

(五)侵害对象涉及的范围广泛。

村干部职务违法犯罪侵害的对象几乎覆盖农村民生涉及的各个方面,包括各种集资款、村集体的各项经济收入、征地补偿款、国家的扶贫资金等。

特别是国家近几年对农村民生工程补助了大量的资金,如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直补资金、农村低保补助等,使这些民生资金又成为村官们非法攫取的另一块"唐僧肉"。

这样的事情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出现这些问题原因。

首先,部分村级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特权思想严重,把村民赋予自己的权力没有当成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当成为己牟取私利的手段,不能正确使用权利。

其次,部分地方的村委会组织软弱涣散,村务不公开,村民们不了解村里的财务、政务和事务,这为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提供了可乘之机。

现在国家、各省市、县区都制订了方案,多管其下、全面着力的在堵大量村官腐败这个“漏洞”,这个问题会得到遏制,作案的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相信咱们的村干部都是群众的好干部,但是我在这提醒大家:

必须加强学习,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经得起各种诱惑,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诱惑,每时每刻都在考验着每一个人,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问题。

必须牢记宗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如果用它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就会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如果用它来牟取私利,就会遭到人民的唾弃,甚至成为罪人。

所以我们村干部要通过实行村务公开,将村民委员会村务管理的过程和村民委员会干部的行为公布于众,不贪、不偏,不对下面说官话,对上面说假话。

受到村民群众的制约和监督,办事公道,行为廉洁,才能是一个清白的干部。

二、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操作上应该遵循四个原则

1.公开内容上要体现全面、真实、合理的原则。

村务公开不是“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而必须是“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

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如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集体财务收入开支、宅基地划分、拆迁补偿等重大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及落实情况等;村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

)该公开的都得公开。

现在由于有的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认为村务公开是一种形式,走走过场而已;有的认为村务公开束缚干部的手脚,自找麻烦,让群众知道的太多对工作开展不利;还有极少数村干部因为问题多,怕公开自揭短处,断了谋私利的“财路”,存在不愿意公开、半公开现象。

还有的公开不真实,模糊性大,使村务公开成为应付上级、唬弄群众的花架子,成了“讲在嘴上,贴在墙上,挂在栏上”。

尤其财务公开避重就轻,只公布总帐,而不公布明细帐或流水帐,帐、墙不一致,漏洞百出,经不起检查,有的只公开鸡毛蒜皮的小事,对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财务收支细目则讳莫如深;有些干部搞人前人后两本帐,用假帐欺骗群众,一些不便公开的以“其它支出”瞒天过海,且数额较大;有的不是把公开栏放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点,而是放在干部办公或偏僻人少的地方,让群众看不见,变成了“秘密公开”,有的则纯粹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摆设。

所以要遵循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合理的原则

 2.公开形式上要注重多样化的原则。

目前村务公开工作存在走过场,敷衍了事的现象。

公开方式单一,有的地方会议不讲、广播不响,仅有的一块“公开栏”也被各类广告所充斥。

导致干群不能及时沟通了解,群众觉得自己被蒙在鼓里,怀疑干部有问题,干部又感到很委屈,造成二者的隔阂与对立,导致干群关系紧张,造成群众上访增多。

村务公开要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

只适宜在村班子内公开的,主要通过村里召开会议、张榜公布、印发手册、定期通报和资料查阅等形式进行公开。

对适宜在全社会公开的,要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便于操作。

可采取设置村广播和公开电话进行公开,也可在村子里选择合理位置设立村务公开栏、设置村务公开意见箱等进行公开。

方法可以灵活如:

河北奎山街道在对涉农社区管理过程中,创新工作方法,实行“六个一”措施,推进村务公开。

即:

“一卡”,印制村务联系卡分发到各户,方便为村民解决困难和问题。

“一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由党员、村民代表和村干部参加的民主对话,开展村情通报、村务项目质询等事项,让村民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

“一日”,每月安排一个村民议事日,村民代表、小组长和党员对村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一访”,街道包村的干部每周走访村民家庭一次,与村民面对面交流,倾听村民对村级事务管理、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栏”,设立政务公开栏,对村级财务进行“最细化”公开,每一期村务公开的内容都由村委会存档保管,使群众村务公开栏更新后也可以随时查阅。

“一箱”,在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箱,收集村民对村务公开、财务管理、重大村务决策等的反映,根据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3.公开程序上要力求规范、有序、到位的原则。

村务公开应按“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的基本程序进行,将公开工作贯穿于村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比如我们要实施一个项目,事前要公开干什么事,怎样干,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定任期目标之前,都要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决策要按程序进行,组织广大群众进行民主讨论,不能独断专行、“一言堂”;那么项目实施到啥程度了,结果怎样要通过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接受群众查询,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最后要保管好公开档案。

村务档案尤为重要。

4.公开时限上要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

严格公开时间,做到按时不误。

一年公开几次,什么时间公开,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不同、工作量大小、群众关注程度、可操作性等因素实事求是加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还要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

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或每季度公开一次;对群众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公布;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需群众参与决策的事情,事前就应公开;需群众参与管理的事情,事中应公开;发生重要资金使用,重要建设项目等,为什么干、怎么干,运行过程有什么问题,实施结果如何,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都要公开,做到让群众了解和监督全过程。

年末公布各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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