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规章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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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立足校园,服务同学,促进就业,弘杨创业精神,培养创业理念。
第三条:
协会通过广泛组织和开展各种与就业、创业、创新相关的交流活动,努力营造校园就业、创业氛围,积极促进在校大学生与校外企业及政府机构间的交流,增强大学生的大就业观意识,市场意识,效率意识及竞争意识,提高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为大学生参与专业实践创造机会。
第四条:
协会立足校园,服务同学。
以激情,勤奋,诚信,合作,爱国,奉献的团队精神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促进,创业指导,创业宣传,创业教育与实践等方面的工作。
我们旨在为同学服务,为大家提供一个舞台和展示,交流的空间,走在思想和社会的前沿二不落后,丰富生活,积累实践经验。
为人生拓展空间,打造精神自由,行动自由,开拓自由,奋斗自由。
第五条协会所有成员将以年轻人蓬勃向上的热情、活力和积极协作的团队精神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各种机遇与挑战。
二、组织机构及基本职能
第六条协会以协会会议为核心处理协会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
协会上设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常务理事长;
下设就业指导部、创业信息部、公共部、宣传部、人力资源部、组织策划部部、秘书处。
第八条:
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
会长、副会长负责协会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协会其他部门进行日常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第九条: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协会民主选举成立协会执行委员会负责会员大会期间的协会决策与事务,执行委员会有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各部委员,干事组成,为协会最高执行机构。
第十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务,并负责监督决策执行和制度实施,对协会其他各部门工作,部门干部及全体会员的考评工作。
副会长工作包括3个方面:
1)协会会员档案(主要包括协会会员基本情况)管理和日常活动资料(如活动资料收集、活动申请书、策划书、总结,考评,会议记录,建议,会员投诉,优秀会员备案等)管理;
2)会议主持和活动记录工作;
3)协助协会考评和监督。
第十一条:
就业指导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若干人。
一方面协助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另一方面进行就业报告,就业指导,就业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创业信息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若干人。
目标:
创新性活动、精品活动。
创业部下设活动创意组、策划组、工作组等(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拟定方案),其职能分别为:
1)创意组:
市场调查,信息收集,创意提出,方案设计;
2)策划组:
策划创意方案的制作、可操作性分析以及实施方案;
3)工作组:
活动申请审批工作、现场组织安排、人员接待以及、秩序维持等工作。
活动围绕创业报告,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规划、社会实践、社会见习、会员交流等方面开展活动。
第十三条:
宣传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若干人。
主要负责协会的外部联系,活动赞助等工作。
第十四条:
秘书处设部长1人,副部长人1,干事若干人。
主要协会会议记录、活动项目策划书备案、财务票据备案、协会考核等工作。
第十五条:
公关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若干人。
扩大协会影响力,塑造协会良好形象。
主要负责四个方面的工作:
1)海报展板制作小组,负责协会活动海报展板设计制作及相关工作;
2)协会刊物的编辑和发行及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人。
负责举办协会内部培训、素质拓展活动来塑造协会文化,增强内部凝聚力。
第十七条:
组织策划书设部长1人,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人。
负责协会较大活动的策划书方案及会员组织策划方面的培训,为协会培养组织策划强人。
第十八条:
协会各部门拥有独立的策划和经执行委员会审批后的执行权力。
协会活动或项目的策划者为活动或项目的直接引导者或执行者,活动或项目开展其余各部门配合共同完成工作。
第十九条:
协会及各部门的重大活动策划及决策必须提交协会执行委员会通过,经执行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执行。
三、例会制度
第二十条协会会议不在多而在精,不在长而在于实事。
所有会议要求精简、高效,反对拖沓、冗长和没有绩效。
第二十一条协会例会主要分为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不定期召开),部内会议,干部培训和全体会员大会。
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商讨会内日常事务,通过协会及各部门重大决策及制度修正等。
部内会议召开依据部门制度自行组织,每周不得少于1次,并要求提交会议记录(作为考核依据留用,由部长负责提交)。
全体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2次,期初期末各一次。
第二十二条:
协会各种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每次会议必须注明时间,日期,会议内容,商讨及通过事项,以及会议考评记录(各部会议考核由主席团负责)。
各部会员大会必须事先通知办公室进行考核(每学期不得少于3次,具体召开时间
各部自定)。
第二十三条:
全体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两次,期初期末各一次。
副会长主持,秘书处记录。
主要内容包括协会上学期工作总结和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部门考核结果,对优秀会员表彰和奖励,各部门提交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修改通过协会制度条例,提交财务报表并由公关部部长给予通报等。
第二十四条:
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由理事长和常务理事长主持,公关部记录。
会议内容包括:
签到,会长5分钟总结近期工作,会长助理核实财务报帐;
会议接受新的工作建议和新的项目策划“金点子”;
全体与会人员一起讨论下一阶段工作事宜,通报各项活动的开展进度。
由会长宣布会议结果。
会议要求应到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如果有特殊情况请先请假,事后必须向会长解释原因,书面假因提交副会长备案,无故不参加会议超过3两次者给予降级处理,五次无故不出席者降为普通会员并取消会员资格。
各部(副)部长通报本阶段工作进展并陈述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各部长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二十五条:
干部培训每学期两(不定期召开)次。
第二十六条:
协会一切重大决策必须经执行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方可执行。
第二十七条:
协会各种文案资料必须提交副会长备案,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备案。
协会各种内部文件必须成文,要求明晰,简洁,以留作备用和和考核依据。
四、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协会财务管理由宣传部执行。
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经会长签字方可生效,否则按违规操作处理,给予记过或降级处分,严重者驱逐出会。
第二十九条:
协会实行零会费制。
第三十条:
理事长负责对整个协会的帐目和资金进行管理,其他各部不直接涉及活动经费或其它收益和费用的管理。
协会财务明晰公开,每学期必须向协会主要办公室呈交清晰明了的财务报表并于会员大会给予通报。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和活动的金费的申请和领取程序:
根据实际情况写出资金预算并提交会长,经审核批准后,小笔经费直接全部领取,大笔经费必须经过执行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领取。
第三十二条:
无合法发票者不给予报帐。
第三十三条:
协会开展活动的一般性物品由秘书处保管,其它各部需要时可向秘书处借用。
协会公共财产大家爱护,损失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协会发票统一由秘书处保存管理。
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必须出具合法发票,否则不给予报帐处理。
五、会员制度
第三十五条;
协会面向安徽新华学院所有在校学生招收会员。
遵守学校管理条例,遵守团章,遵守本协会章程的品行端正无记过处分的同学即可加入协会。
第三十六条:
入会步骤:
提交过报名表,参加协会面试活动并通过审核后,提交一寸照片2张和十五元会费,即成为协会准会员;
领取协会会员证之后即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三十七条:
新会员主要分为部门委员(由部长选定,每部门限一人)和普通会员。
部门委员职责见上述协会机构组成章节;
普通会员(正式会员)可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入仅凭会员证方可参加协会组织的就业指导与培训,创业实践或培训活动、社会见习机会、免费兼职信息以及就职信息等。
第三十八条:
全体会员一律平等,团结协作,资源共享;
会员有权优先参加协会所组织的一切活动;
会员有建议监督协会工作的权利;
会员个人或团队有活动议案或创业项目时有与协会管理部门联系并取得协会资金、智力支持的权利;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十九条:
会员有义务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支持协会工作,并完成协会交办的事务。
第四十条:
会员应遵守协会基本章程,维护协会名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开展的活动;
会员之间应互相帮助、支持,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
会员有及时反馈协会干部工作失误或者考虑不周的义务,有积极宣传、维护协会荣誉的义务,对一切以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名义做不法活动的行为和言论有及时制止和向协会反馈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协会对整个会员团体的管理实行竞争机制,分学期评选优秀会员、优秀学生干部并颁发证书和给予一定奖励,结合会员表现和其个人意愿调整其会员身份。
第四十二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
六、协会干部
第四十三条:
会长。
会长是协会的领队,把握着协会的发展前途和方向。
协会会长除具备一般学生干部所必须的素质之外,还要求善于管理,具有拓展冒险精神,敢于向一切困难挑战,思维谨密,能干精干。
协会会长必须尽职尽责,带领协会其他成员为建设明星社团努力,为树立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品牌而奋斗。
协会副会长是会长的得力助手,是协会具体活动负责人和组织者,在会长欠缺或者不在时要能够顶替会长之职责,负责协会工作。
第四十四条:
主要干部。
协会主要干部包括各部部长、副部长,委员项目负责人(部门委员),是协会的领导力量。
要求时间比较充足,精力非常充沛,组织工作能力比较强,能够圆满完成协会所交给的每一项工作。
协会主要干部具有开拓精神,善于发现活动项目,善于组织策划各种活动,并在协会会员中起到带头作用。
第四十五条:
部门委员和储备干部(具备干事潜力的人)。
部门委员和储备干部,是协会行动的中坚力量,也是协会未来的领导力量。
协会每年换届一次,部门委员和储备干部即可根据个人能力和为协会作出的贡献提升为主要干部。
部门委员和储备干部是会员中的佼佼者,综合素质高且各具特长。
储备干部在工作中积极锻炼自己,争取在成为主要干部之前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合格的会员干部。
第四十六条:
干部管理。
为了使协会领导力量精干高效,协会对干部实行严格管理和竞争机制。
协会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在其位,谋其职,不允许存在任何空职现象。
如有发生,在事实存在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警告;
若屡教不改,执行委员会通过决议强行免除其相应职务,降为普通会员。
第四十七条:
协会干部实行每学年换届选举制度。
即每学年无论有无失职老干部退出协会,协会都将从相关干部和储备干部中选拔优秀人才作为协会新的干部队伍,选举办法灵活机动,但被选举人必须符合干部要求并有出色的工作表现。
如有多人参加竞争,则实行综合评比以及民主投票原则决出。
第四十八条:
优秀的会员可以申请加入协会储备干部行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体会员对所有干部的工作都享有监督、建议、批评权。
七、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所有,对所有协会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2006年4月19日起执行。
未尽事宜,由协会执行委员会专门会议讨论修改通过。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
2009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