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产项目电梯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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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产项目电梯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XX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书编制
四、投标书的递交
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住宅电梯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住宅电梯基本功能要求
第五部分基本服务要求
第六部分投标书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书中所述的《XX花园》住宅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的招标,电梯数量为14台。
1.2本招标项目将根据招标人土建工程进度,与中标方一次性签订合同。
1.3本次招标采取招标人公司内部议标方式。
1.4本次邀请招标将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2、合格的投标人
2.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本次所采购电梯的供货和服务能力并有着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
2.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3投标人必须为所需采购电梯的原品牌生产厂家或专营机构;
2.4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2.5M/S的乘客电梯资质证书;
2.5投标人必须具有电梯安装和电梯维修A级资质证书;
2.6企业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系统认证;
2.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登记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要求。
5、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期前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招标人出具收据,中标人在投标人发布中标通知后,无不可抗力又不能签订和执行合同的,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
未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布后十日内无利息按原支付方式返还。
如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保证金或在投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前要求退还的,则投标书无效。
招标人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同意在其中标后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将自动抵充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待符合合同约定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条件时,由招标人无息退还。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3、《XX花园》一期项目住宅电梯招标要求
4、基本服务要求
5、投标书内容要求
1)开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函;
3)货物清单及报价明细表;
4)技术响应表及偏离说明对照表;
5)供应商概况介绍,近二年内在市的主要业绩;
6)投标货物的相关技术、功能介绍;
7)常规配件、易损件价格表;
8)服务承诺;
9)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安装单位的安装保养资质文件
7.2投标人应该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废标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答疑和澄清
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答疑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前,电话或传真书面要求招标人给予答复。
招标人将给予书面答复,并将答复抄送其他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解释。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原件或传真)通知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以原件或传真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否则由此所发生的投标偏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3招标人可根据修改内容提出的时间和修改量大小,对投标截止期作适当调整。
三、投标书的编制
10、投标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
11、投标书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第13条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
(2)按照第14条要求对服务要求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技术响应和服务承诺;
(3)按照第15、16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4)按照第2、16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2、投标函格式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货物的品牌、产地、数量及价格。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3.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所供设备的品牌及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合价。
以上报价应包括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总包土建配合(3%)、管理、各类税费以及售后培训、服务等费用(详见“投标报价表”),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同时应提供“电梯主要部件清单”和“进口零部件清单”(详见附件)。
13.3投标人按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住宅电梯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报价。
其中轿厢按发纹不锈钢轿厢报价。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注明投标人样本中轿厢以及轿厢操作面板、楼层操作面板“可选配置”的加价(可为零加价),以供招标人选择“可选配置”时做调价参考。
14、技术规格及服务的响应
14.1技术规格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14.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标准。
15、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按招标书要求提交相应资格证明,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5.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以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后期维护保养服务方面的能力;
15.3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6、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一式贰份投标书(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不同的,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
16.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缺页、模糊不清、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
17、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信封应标明:
“投标书送达地点”、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等。
1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书送达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前。
招标人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
19、投标书送达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迟交的投标书
按照第18条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21、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21.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21.3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
1、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解释为:
(1)“合同”系指招标人、投标人共同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及经双方认可的补充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共同达成货物采购和服务的人民币总价;
(3)“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合同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电梯设备、备件、工具、随机手册、随机软件、全部技术资料、合格证及包装等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投标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验收、维修、保养、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应承担的义务;
(5)“招标人”系房地产有限公司。
(6)“投标人”系参加本次招标的所有法人公司。
(7)“中标人”系收到招标人发布中标通知的投标人。
2、技术规格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技术规格、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规范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包装要求
3.1除合同另外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该包装应适应于远程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3.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4、装运条件
4.1根据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运输、卸货和安放,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货物运抵现场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
5、付款
5.1本电梯采购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
5.2本电梯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额的10%,合同签订生效后5天内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本采购合同的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10%,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履约保证金后3天内支付给投标人;当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通知投标人排产时,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投标人将所有货物运达招标人现场,经招标人管理人员监场、投标人安装人员清点、检查后确认货物齐全、完好的前提下,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电梯全部安装完毕、通过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同时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剩余5%货款作为电梯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次性结清。
(当保修期达到或超过2年时,保证金按年退还)
5.3投标人每次收到招标人支付的电梯供货进度款,应同时出具等额发票。
6、伴随服务
6.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约定的承诺提供服务;
6.2除第7.1条规定外,投标人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电梯的现场保管、安装、验收和交付使用;
(2)提供电梯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消耗品;
(3)在项目交货现场就电梯的安装、启动、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培训。
6.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7、质量保证
7.1电梯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后,由投标人负责组织,招标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
如发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将有关设备和材料送权威质检部门检验,如不合格,检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担。
对电梯设备、零部件的品牌、型号、数量、产地等进行检验和清点,同类型的所有设备和零部件应属于同一制造商的同一产地。
如检验中发现短缺、损坏或假冒伪劣商品,投标人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不得因此影响项目进程,否则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7.2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是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等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正常保养的条件下,在其寿命期内应确保各项功能正常使用。
货物最终验收后,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所提供的设备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全责,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设备中所有进口件,投标人应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和商检资料,同时要求提供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测试要求等技术文件
7.4根据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经权威部门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
7.5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6如果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有投标人承担。
8、检验与竣工验收
8.1投标人发货前,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8.2招标人验收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招标人应及时填写验收回执,签字盖章后交投标人现场项目经理。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招标人应报请政府权威部门进行检查,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8.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投标人应立即无条件予以更换。
8.4产品验收要求
(1)依合同约定对全部电梯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对其产品的性能和配置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
(3)招标人与投标人对电梯设备到货后共同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型号不对等问题时,由投标人立即无条件解决;
(4)电梯在检查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时,双方协商解决,招标人有拒收的权利;
(5)如电梯检测中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招标人保留索赔权利。
8.5竣工验收
(1)按国家标准要求试运行无故障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竣工验收方案,招标人初步验收后出具证明材料,投标人负责报当地技术监督局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
设备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文件资料交接;
(3)验收的相关手续办理及所需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后移交招标人;
(3)验收时如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由投标人负责整改,并再进行全面验收,发生的复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索赔
招标人有权根据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不合格结论,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予以相应的赔偿。
10、投标人迟交货
10.1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按计划安装、调试、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如果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处罚:
加收误期赔偿和终止合同。
10.2合同履行期内,如果投标人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约定对投标人进行处罚的权力。
11、误期赔偿
11.1除合同条款12条规定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招标人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的货价的0.5%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投标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投标人无法控制的、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投标人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
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招标人认可的其他非正常事件。
12.3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招标人。
除招标人书面另行要求外,投标人应尽一切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采取招标人认可的方案使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小。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善后事宜。
13、税费
13.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招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招标人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3.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投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负担。
14、纠纷解决办法
14.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
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在招标人所在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4.2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合同
当发生下列违约情况时,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投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6、转让
17.1除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外,投标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合同生效及其他
17.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后生效。
17.2本设备合同一式陆份,以简体中文书写,招标人、投标人各执叁份。
17.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7.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第三部分住宅电梯技术要求
一、电梯通用技术规格
1.曳引机形式:
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或其他无齿轮曳引系统;
2.控制方式:
采用串行总线式微机控制;
3.调速方式:
矢量变频驱动(VVVF);
4.双向安全钳保护;
5.消防员功能及消防联动控制接口(仅限带消防功能电梯);
6.开门方式:
自动中分式,变频调速;
7.噪音指标:
轿厢≤±50dB(A),开关门±55dB(A);
8.轿门入口保护:
光幕保护系统。
9.轿厢及轿门:
发纹不锈钢;
10.首层厅门:
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其他厅门:
静电喷涂钢板、小门套;
11.轿厢内净高度:
≥2300mm;
12.轿顶:
发纹不锈钢日光灯透射式;
13.轿厢入口高度:
2100mm(最终按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14.轿厢通风:
大流量低噪音风机;
15.轿厢地面:
仿理石PVC耐火地板;
16.独立式应急照明系统和对讲应急电源装置;
17.显示及指令装置:
采用不锈钢微动园型环发光按钮,轿厢操作盘有紧急救援按钮,对讲按钮,发纹不锈钢面板,上有禁烟标识,显示采用动态点阵方式;
18.预留监控摄像头线缆。
其他技术指标详见第六部分:
《XX花园》住宅客梯资料。
二、一般技术要求
设备必须是目前制造商的成熟产品,可靠性要求:
24小时X365天工作制,正常使用寿命期要求不低于15年,年故障率≤5次。
第四部分住宅电梯基本功能要求
★全自动集选控制/司机控制
★锁梯自动返基站关门功能
★司机操作直驶运行功能
★门连锁安全保护功能
★任意基站设定功能
★运行方向、层楼显示功能
★门光幕安全保护功能
★层站到站指示功能
★本层顺向外呼按钮开门功能
★关门故障自动保护功能
★平层误差自动修正功能
★内部通话功能
★满载自动直驶功能
★故障显示及存储检测功能
★错误选层消除功能
★门锁、安全保护功能
★本层反向呼登记功能
★外呼开门定向功能
★开关门按钮操作功能
★高速运行超速保护功能
★到站钟功能
★故障低速自救功能
★称重启动功能
★轿厢照明及风扇的自动节能控制
★超载报警保护功能
★电源缺、错、断相保护功能
★停电应急照明功能
★检修状态厅外指示功能
★消防紧急迫降功能(消防电梯)
★分散待机功能
★特定楼层改变显示内容(如13、14层)
★警铃功能
第五部分基本服务要求
1、中标人从验收交付之日起提供全天候免费维护至少12个月以上;
2、免费培训招标人委派的维护员;
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24小时内(从报修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招标人审核同意,且不补差价。
4、服务时间承诺:
须明确故障现场响应的时间、相应故障修复的时间。
5、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需经招标人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如要求不符、外观损伤),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响应,否则招标人将自行采用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6、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7、中标人应能提供的其他有价值的服务(如定期维修保养等)。
8、中标人应提供主要配件、易损件的优惠供应价格,该价格应在保修期内有效。
以上服务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上逐条进行表述是否响应。
第七部分投标书格式
附件1
投标报价表
报价项目名称:
XX花园电梯工程报价投标人(盖章):
楼号
品牌及型号
规格
数量
投标报价
备注
设备单价
安装单价
合价
1号房
4
2号房
2
3号房
4
4号房
1
别墅房
3
总包土建配合费(按合价总计的3%计取):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轿厢“可选配置”加价(单轿厢价):
楼层、轿厢操作面板“可选配置”加价(单轿厢价):
制造厂商全称
交货期(排产后日历天)
安装期(进场始到交付使用)
其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
日期:
注:
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即交钥匙工程,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报价表》投标。
附件2
承诺书
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公司收到“《XX花园》电梯工程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XX花园》电梯工程投标。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设备和安装所需的配件,同时负责该设备的运输、包装、运杂保险、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总价格及明细见《投标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供货义务。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投标后60天。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方愿意遵守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我方在投标文件和谈判中所作的承诺在谈判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由投标人按实填写)
2)要求需方提供的配合:
(由投标人按实填写)
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由投标人按实填写)
4)其它说明:
(由投标人按实填写)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邮编:
联系人:
地址:
开户名称:
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
开户账号: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3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就由房地产有限公司实施的《XX花园》电梯工程招标活动进行投标。
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标书编号:
日期:
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法人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公司名称)的(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