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冲湖路粉喷桩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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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冲湖路粉喷桩监理细则
合肥新站区梅冲湖路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粉喷桩)
监理方针:
科学、公正、诚实、求信
管理模式:
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签署页
监理文件名称
合肥新站区梅冲湖路工程(粉喷桩)
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
文件编制
编制日期
2015年12月10日
审
批
年月日
备
注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依据
三、监理工作流程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六、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一、工程概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新站区梅冲湖路(喻湾路---大众路)道路工程施工一标段
2、建设地点:
合肥市新站区
3、建设单位: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内容
新站区梅冲湖路(喻湾路---大众路)道路工程施工一标段,起始点为桩号为起点桩号0+47.005至52+10.277,位于合肥新站区北部,道路西起喻湾路,东至大众路,全长约9.484km。
梅冲湖路断面具体分幅为:
人行道4m+非机动车道4.5m+侧分带4.5m+机动车道15m+中央绿化带4m+机动车道15m+侧分带4.5m+非机动车道4.5m+人行道4m=60m,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机动车道结构层为:
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I-D)+6c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SBS(I-D)+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36cm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20cm10%石灰土。
本次实施的内容包括:
图纸设计范围内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仅计交通信号监控预埋管及手井)、电力排管工程等内容的施工;
根据地质报告,桩号1+20—1+96、2+73—5+30段
层为杂填土;
层粉质粘土最大厚度约3.6m,该层土含水量较大,局部夹薄层粉土,承载力低;
层淤泥质粉质粘土最大厚度约4.3m。
本次水泥搅拌桩处理主要是针对地表下
、
软弱土层,若路段内存在
层杂填土,采用挖除后再进行水泥搅拌桩处理;处理宽度范围涵盖道路路幅宽度以及路堤坡脚线范围。
根据路基填高及运营期车辆荷载分析,设计要求处理后的地基控制标准如下:
1、复合地基承载力:
填土高度h<2.5m时,fspk≥120Kpa;2.5m≤h≤3.5m时,fspk≥130Kpa;3.5m≤h≤5m时,fspk≥140Kpa.
2、工后沉降:
一般路基≤0.3m;
涵洞结构物≤0.2m;
桥头路基≤0.1m。
3、路基边坡稳定安全系数不小于1.2(快剪)。
根据地质资料分析,淤泥质粉质粘土层含水量大,承载力低,压缩模量低,为本次软弱地基处理的重点。
据道路纵断面设计线、现状地表及软土层厚度综合分析,采用水泥搅拌桩加固,水泥搅拌桩施工采用湿法施工,搅拌桩直径50cm,按正三角形布置;桩长穿透软弱土层进入持力层不少于50cm控制。
(三)、工程工期要求:
本工程要求在365日历天内完成,预计开工日期:
2015.12.8(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四)、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五)、施工现场条件:
已基本满足施工条件。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
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4《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规程》(试行)
1-5《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95]737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全法》及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
2、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
2-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
2-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2-5《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建城(1995)1号
2-6《砼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
2-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9《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2008)
2-10《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2-11《砼和钢筋砼排水管》(GJ11836——89)
2-12《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2-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2-14《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2-15《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G/TD32-2012)
2-1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2-17工程使用的其他有关图集及标准规范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3-1合肥市市政设计院设计文件;
3-2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文件;
3-3本工程有关部门项目文件。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5、本工程有关招标文件及补充说明
6、工程有关其他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
三、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进行合同、信息管理,做好协调工作。
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监理流程
(一)审查施工企业下列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和特殊工种上岗证。
5、检测仪器、工具的标定证书。
6、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配合比试验报告等。
7、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和材料代用文件等。
8、质检和安检文件。
9、工程开工报告等。
(二)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健全
1、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2、施工质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3、施工安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三)监理验收程序
1、材料取样及报验
1.1、材料、设备进场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不合格的产品,施工单位有权拒收、拒用。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验收。
材料、设备的三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试验检测报告)、商检证明、施工单位目测、测试数据等资料应交监理检验,并将复印件附备存。
1.2、监理人员应认真检查材料三证,并对材料外观进行检查,有些材料还要进行必要的测量测试。
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均由监理见证。
1.3、监理在对资料、实物进行核对和必要的检查后作出同意使用或不同意使用的答复。
不同意使用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亦不得存放于现场,且必须在监理通知期限内运离现场。
2、工序、部位工程检查验收程序
2.1、施工单位自检。
包括班长自检、互检(下道工序检查上道工序)和专职质检员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序报验单和质量检查评定表,并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验收,,施工单位自检不合格,自行整改、返工。
每一桩开钻前应通知监理检查,并获得监理人员同意。
未经监理许可不得开钻。
2.2、监理验收。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书面报告,经审核无误后,应尽快进行验收,最迟不超过24小时。
验收合格签字后,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监理在验收单上写明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后再进行以上自检程序。
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一般在24小时内进行复验,影响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没有自检或无自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
2.3、监理工程师巡视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作出口头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纠正。
2.5、为加强工程验收的计划性,监理要根据施工单位每周进度计划列出相应的工程验收计划。
凡列入计划的验收工序或部位,监理将优先保证。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1天(最短半天)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监理项目负责人。
2.5、强调按图施工。
若施工单位发现不合理、不完善或无法实施的施工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具体阐明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报监理和业主,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解决办法。
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单位和业主的变更执行。
施工单位不得自行改变施工图纸。
2.6 、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由监理组织业主、质监站、设计部门共同验收。
粉喷桩工程完工资料按以下内容整理:
完工技术文件编制说明,部位工程验收证明书, 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签证单及技术核定单,材料交接清单及合格证汇总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粉喷桩质量评定表,部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粉喷桩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要点
1.1 施工场地应基本平整,各控制高程点布设均匀,能反映基坑的地面高程变化情况。
做好基坑排水工作以降低潜水位,从而降低表层土的含水量,使土体具有一定的强度保证桩基的正常施工,但同时又要注意不能降低过多,原则上降低1m潜水位即可(若采用明沟降水,则沟深必须大于1.0)。
1.2 测量放样。
桩位测量放样后,报监理部复测。
并逐桩在图上编号,报监理部备查。
1.3 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
(1)每台桩机必须配置可以控制桩身每米喷粉量的记录器,且记录器上的任何一个可操作的按钮和开关不得用于设定或操作时间、深度、喷粉重量、桩位编号、复搅深度、复搅次数等参数,防止伪造施工记录。
(2)桩机上的气压表、转速表、电流表、电子称必须经过标定,不合格的仪表必须更换。
(3)每台桩机钻架相互垂直两面上分别设置两个0.5Kg重的吊线锤,并画上垂直线,就位时,吊线必须与垂直线重合,确保桩的垂直度。
桩机底盘必须采用水平尺进行水平校核。
(4)在每台桩机的钻架上画上钻进刻度线,标写醒目的深度。
1.4 加强对原材料的检验
(1)粉喷桩所用水泥必须经过试验室抽检,满足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进行使用。
不得采用那些产量较小、质量不稳定的小水泥厂生产的水泥。
(2)水泥的堆放应该符合防雨、防潮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受潮、结块、变质的水泥。
1.5 人员:
参与施工的操作人员须了解本工程的特点及影响工程质量的工艺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本工程的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1.6 质保体系: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保体系,施工过程中应有质检员跟班检验,对影响质量的桩底高程、喷灰量、停灰深度、钻杆倾斜度、复搅深度、桩位偏差等认真检验记录,确保工程质量
1.7 施工前必须进行工艺试桩,试桩数量不少于5根。
通过试桩,要求明确以下施工参数:
(1)提供满足设计喷粉量的各种操作参数。
如管道压力、灰罐压力、钻机提升速度、钻进速度、搅拌速度等。
(2)验证搅拌均匀程度及成桩直径。
(3)确定该地质条件下,符合质量要求的合理掺灰量。
(4)确定该地质条件下,合理的工艺流程。
1.8 试桩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试桩报告上报监理工程师。
具备以上条件后,施工单位报送粉喷桩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并附与上面要求一致的资料,经监理部审查同意、签字后方可开工。
2、粉喷桩施工过程中监理的质量控制
粉喷桩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重点要控制好二个重要施工环节和日水泥用量、日进度两个指标。
2.1二个重要施工环节的质量控制
2.1.1粉体计量控制
粉喷桩的质量好坏与水泥掺入量的多少及喷粉的均匀性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如何来计量粉体是控制的关键。
目前一般较为常用的是电子称重法与钻机深度相结合的计量装置,它能在记录上反映深度、相对应每延米的喷粉量、总灰量等。
粉体计量控制主要应注意以下两点:
(1)要保证喷粉的均匀性,关键是掌握好钻头的提升速度。
因水泥喷入为人工控制,必须避免出现为满足每米喷粉量的要求,施工人员根据记录器显示凑数字,而人为导致的喷粉不均匀现象。
对于直径一定的粉喷桩来说,粉体发送器单位时间内水泥的喷出量Q与搅拌轴提升速度可由下式来确定:
Q=π×D2×R×S×V/4其中:
D:
钻头直径(m); R:
软土的容重(t/m3); S:
水泥掺入比; V:
钻头提升速度(m/min)
(2)从开始喷灰到钻头处出灰有一定时间,钻机钻至桩底后,必须预喷停留一段时间,方可提钻。
停留时间由管道长度等确定。
喷灰时,水泥在管道内的输送速度大约为1m/s,如管道长40米,钻至桩底后即喷粉提钻,则桩底实际少灰长度接近1米,反而搅动破坏了桩底原状软土,使沉降量加大。
2.1.2复搅控制
水泥与土搅拌均匀程度是关系到粉喷桩桩体强度的关键因素。
大量的施工实践已充分证明粉喷桩复搅与不复搅的质量相差甚大。
钻头喷出的粉体往往呈脉冲状,若不充分搅拌,粉体在桩中呈现层状,形 成一种“夹生”,这样的桩即使水泥掺入量再多也没有强度。
复搅的作用在于通过充分的搅拌使粉体与土及水得到比较完全的接触与作用,促使桩体的形成。
为了确保搅拌的均匀性,施工时要严格掌握好钻机提升速度、搅拌叶旋转速度等,并应尽量采用全桩复搅以保证质量。
当桩长较长、土体天然含水量较高、粘性重时,应采用“二喷二 搅”的施工工艺,即:
钻进——钻至桩底后慢档提升、喷灰、搅拌至停灰面——钻进、复搅复喷至桩底——提升、搅拌至停灰面——移位。
防止出现“沉桩”现象。
2.2日水泥用量与日进度指标的质量控制
(1)现场专职技术员全过程旁站,旁站过程中,随时检查钻机的水平度和垂直度、钻进深度、喷灰深度、停灰标高、复搅深度、喷灰的管道压力、灰罐内的水泥加入量、剩余水泥量等,并作好相应检查记录,现场监理旁站并抽查。
(2)现场监理及时收取记录器打印记录,并校核时间、桩号的连续性等,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现象。
每日施工结束后,所有打印记录由现场监理检查合格后签字认可。
(3)现场专职技术员在每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水泥用量和记录器打印记录中的水泥用量加以统计、对比,并报现场监理。
当两者误差大于5%时,现场监理必须查明原因后方可在打印记录上签字 认可或采取补桩等处理措施。
(4)现场监理核对前后左右的桩的深度和成桩时间,如果深度相差较大或相同深度的桩成桩时间相差很大,则认为存在搅拌不匀或弄虚作假,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桩处理。
(5)现场监理根据钻杆的提升速度、每台桩机的日工作数量等,确定每日完成延米数和每根桩的施工时间。
如果某台桩机完成的延米数超过规定值较多或某根桩记录器打印记录显示时间少于规定值较多,则认为存在搅拌不匀或弄虚作假,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桩处理。
3、事后检测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3.1粉喷桩成桩7d后,采用浅部开挖桩头(深度超过停灰面以下0.5m,目测检查粉喷桩的均匀性,量测成桩直径。
检查数量为总桩数的5%。
3.2轻便触探试验:
成桩3d内,采用轻型动力触探检查每米桩身的均匀性,检验桩的数量占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3.3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
成桩28天后,由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指标(承载力、组数)及有关规范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闸室120KN/m2,上下游导航墙150KN/m2。
3.3 基坑开挖后,将对成桩的总数和桩位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
对不合格的桩,不予计量,经设计单位同意后,采取补救措施,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4、工程计量
对合格的桩采取按实计量的原则,监理部将根据旁站检查、轻便触探、施工单位的原始记录确定桩长,施工单位应据实计量,对弄虚作假者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惩罚。
5、工程进度
粉喷桩的施工进度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工期,因此希望施工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期,监理部将逐日落实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预定计划完成任务。
粉喷桩工程施工具有工艺要求严格,操作复杂的特点,希望施工单位加强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控制,协同各方密切配合,确保粉喷桩工程质量。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方法
1、事前控制
1.1、审查施工企业的有关资料。
1.2、交桩后,要求施工单位对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
监理采用与其不同的仪器或方法进行复核。
1.3、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1.4、核对进场机械、设备及其安检证书。
检查测量测试仪器是否齐全,有无标定证书。
2、事中控制
2.1、工序检查,通过对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来实现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
要求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
严禁不合格工序进入下道工序。
2.2、巡视:
为了掌握工程进展状况,需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巡视工作,掌握工程信息,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指令单,予以解决。
2.3、旁站:
对于关键的工程部位或施工过程,监理人员采取旁站方法,实施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本工程的旁站内容主要有粉喷桩钻进、喷粉量、复搅深度和水泥原材料复检见证取样等。
旁站监理人员主要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是否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等情况,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文件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核查现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报告,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2.4、设置质量控制点:
如每批次水泥质量、进场吨位、喷粉量、复搅深度等。
2.5、工地例会制度:
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监理例会,听取承包商汇报施工情况,收集有关报表,总结一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和落实纠偏措施。
3、事后控制
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工序及工程部位,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返工。
对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的,需通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使工程能够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事故,要进行详尽的记录,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追踪检查,写出质量事故报告。
(二)监理措施
1、牢记质量控制目标,监理围绕该目标开展工作。
2、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和有
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3、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4、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严格质检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达到质量合格者,兑现施工合同。
5、粉喷桩施工阶段
5.1 承包人必须做到:
.粉喷桩机及配套机械系统包括贮粉斗、传感器、输粉管路要符合操作规程要求,且要求井架上有粉喷桩设计长度及复搅长度的明显标志。
.在粉喷桩施工全过程中,施工质检人员要坚持现场管理,及时处理问题。
.每一桩开钻前应通知监理检查,并获得监理同意。
未经监理许可不得开钻。
.按批准的工艺进行粉喷桩成桩作业(钻机就位、调试、钻进、喷粉搅拌、喷粉中断处理、复抄报及桩顶处理)。
一般的工艺参数:
钻进速度 V = 0.5 – 0.8m/min
提升速度 电脑根据每米喷粉量自动控制,一般≤0.8 m/min
搅拌速度 R = 30 – 50转/min
气体流量 Q = 20L/S
空气压力 P = 0.2 – 0.4MPa
.下列情况应通知现场监理,并作好记录:
1)向贮粉罐注入或清除水泥。
2) 2)因故障停钻及复钻。
3)3)成桩后移位前。
4)钻进发现有异常现象,或机械故障,或停电,或工作电流突然增大,或钻到设计标高而电流不增大,即断桩或地质变化等现象。
.进场的水泥没有经现场监理同意,不得运出工地和其他作业点。
.成孔后的喷粉计量纪录,应由现场监理旁站签证,方可在打印机上取下归档。
.作好施工纪录,纪录内容:
1)施工桩号、日期与天气
2)喷粉深度、停粉面标高
3)粉罐压力,管道压力
4)钻机转速
5)钻进速度、提升速度
5)气体流量
6) 7)水泥每米喷入量
7)贮粉罐内水泥加入量、剩余量
8)复搅深度
如有中断时,还要纪录:
1)中断原因
2)中断起讫时间,中断深度
3)中断处理情况(含补喷情况)
5.2 现场监理应做到
.检查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管理、处理问题。
.检查进场水泥的出厂合格证与出厂检验报告,指令承包人取样试验,及旁站承包人取样,并按规定频率制取监理验证试验样品,送驻地办试验工程师试验。
.逐桩批准开钻,并检查桩位。
.在粉喷桩作业的全过程应进行旁站,作好现场监理记录。
主要控制①喷粉的均匀性,关键是掌握好钻头的提升速度。
因水泥喷入为人工控制,应避免施工人员为满足每米喷粉量的要求面改变记录器显示数字。
对于直径一定的粉喷桩来说,粉体发送器单位时间内水泥有喷出量Q与撑拌轴提升速度可由下式来确定:
Q=∏/4*D*2*R*S*V其中D:
外头直径,R:
软土的容重(t/m3
)S:
水泥掺入比,V钻头提升速度(米/分钟)②从开始时节灰到钻头处出灰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钻机钻至桩底后,必须预喷停留一段时间,方可提钻,停留时间取决于管道长度、管道压力等因素。
喷灰时,水泥在管道内的输送速度大约为1m/s,如管道长40米,钻至桩底后即提钻,则桩底实际少灰长度接近1米,反而扰动了桩底原状土,使沉降量加大。
③粉喷桩的复搅控制。
水泥与土搅拌均匀程度是关系到粉喷桩桩体强度的关键因素。
大量的施工监理实践证明,粉喷桩复搅与不复搅的质量相差甚大。
钻头喷出的粉体往往呈脉冲状,若不充分搅拌,粉体在桩中呈现层状,形成“夹生”这样的桩即使水泥掺入量再多也难以产生足够强度。
复搅的作用在于通过充分的搅拌使粉体与土、水得到比较完全的接触与作用,促使桩体的成形。
为了确保搅拌的均匀性,监理时要严格控制钻机提长速度,搅拌叶旋转速度等,并应采用全桩复搅以保证质量。
当桩长较长、土体天然含水量较高、粘性大时,为防止出现“沉桩”现象,应要求采用“二喷二搅”法,即:
钻进-钻至桩底后慢档提长、喷灰、搅拌至停灰面;再钻进-复搅复喷至桩底后提升、搅拌至停灰面。
.旁站贮粉罐水泥的注入或清除。
.定期检查搅拌叶片直径,叶片磨损量不大于1cm。
.成桩后对喷粉计量器打印成果进行签证。
.对地质发生重大变化,提出意见,报监理组处理。
.检查施工记录。
.批准钻机移位。
5.3 质量要求与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为32.5级水泥。
.喷粉搅拌提升至离地面不大于30cm,此30cm成桩后用同强度水泥土回填。
.复搅长度为整桩复搅。
.喷粉因故中断后,应在12小时内复打,复打重叠段长度不小于1m。
.成桩7天在离桩顶0.5 – 1m桩径1/4处轻便触探N10的击数应大于原地面击数的1倍,或不小于30击。
.外观要求:
(开挖深度0.5 – 1m,频率为2%) 1)桩体园匀,无缩径,无凹陷。
2)水泥粉体搅拌均匀,凝体无松散。
3)群桩桩顶平齐,间距均匀。
.桩体养生期为1个月
.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