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循环开票动因及税务风险分析Word文件下载.docx
《企业间循环开票动因及税务风险分析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间循环开票动因及税务风险分析Word文件下载.docx(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下面分别就两种情况举例并分析如下:
1.企业以融资为目的的案例。
甲公司为资金雄厚的集团公司子公司;
乙公司为生产企业,对资金需求量较大;
丙为循环开票的中间公司,为方便融资,乙公司实际控制丙公司。
当乙公司急需资金时,甲公司预付款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预付款支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丙公司,丙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公司,甲公司增加售价将商品销售给乙公司,甲公司通过循环开票的方式获取了利息报酬。
从上述三家企业循环开票的行为可以看到,接受融资的乙企业每月会出现对同一笔货物以高价买入再以低价销售的交易行为,这种货物交易行为不以真实交易为目的,真实目的是为了融资后的还本付息活动。
2.以虚增收入为目的的案例。
ABC三家贸易企业,A有商品W存于仓库,A将商品W销售给B公司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将该商品W销售给C公司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C又将商品W销售给A公司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者的循环开票流程完成。
在上述交易活动中,发票流,资金流如上所述,货物未发生移动即完成交易。
三家贸易公司均通过循环开票的方式增大销售额,营业收入高但增值税税负极低。
通过循环开票的方式,增大销售额,做大业绩粉饰报表,或者增加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的收入基数,增加了业务招待费等扣除限额,减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循环开票的涉税风险
《刑法》
第205条的规定,虚开罪,是指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虚开票的行为。
所谓虚开有两层含义:
第一,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无中生有,虚构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发票。
第二,虽然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但随意改变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款。
而循环开票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企业间循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完整的资金流向、发票流向和货物流向(有时以提货单为依据);
二是不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目的,但存在形式上商品所有权的转移;
三是在形式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上收入的确认原则。
从循环开票的行为特征看,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各方之间根本没有真实的货物或劳务交易,却相互开具了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基本一致的增值税发票,或者属于融资性质的循环开票已经交了税,对税款本身没有影响,但三方均在没有货物往来的情况下,凭空开具虚假的增值税发票,符合了刑法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规定的构成要件。
如上海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虚开票的目的不是为了偷逃或骗取国家税款,而是为了"
做大"
业务量,"
增加"
销售额,以此保留该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
该院称已受理此类案件6起,并认为这是"
虚开罪案件新动向"
。
因此企业在利用循环开票实现一些目的时,只要不满足销售货物后所有权转移的任何一个条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一旦被查处,所遭受的将不仅仅是经济处罚,加大了企业的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