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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潮阳区儿童发展规划

汕头市潮阳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奠定重要基础,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人力资源。

儿童发展是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改善和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促进儿童事业发展,造就高素质的一代新人,对建设幸福潮阳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潮阳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03-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和儿童与环境四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近十年来,我区不断强化政府责任,把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已经实现。

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条件明显改善,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家庭教育创新发展。

孤儿、贫困、残疾、流浪、受艾滋病影响和单亲特困家庭等困难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怀和救助,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由于我区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制约,儿童发展仍面临不少问题与挑战。

儿童优先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保护儿童的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之间儿童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公平享有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偏低;流动、留守、流浪等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教育需要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投入不足,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

未来十年,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丽幸福潮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

这将为我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前所未有的政策保障和良好机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为指导,按照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要求,结合我区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汕头重要增长极,建设美丽幸福新潮阳”的目标,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扶贫济困、普惠福利为重点,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2)基本原则

1、依法保护儿童原则。

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

在制定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儿童成长的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在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事务时,充分考虑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

为所有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发展的平等权利与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

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特别是参与儿童自身事务。

畅通儿童表达渠道,重视吸收采纳儿童意见。

二、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各项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到2020年,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儿童发展水平处于全市中等以上水平,为我区构建幸福潮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强有力的智力储备。

三、优先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等高危出生缺陷发生率,以2010年全市平均水平为基数,下降1/2。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镇(街道)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以上。

——逐步降低艾滋病、乙肝、梅毒的母婴传播率,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率下降。

2、降低儿童死亡率,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降低儿童伤害死亡率。

3、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

4、儿童卫生保健水平大幅提高。

——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保障流动儿童获得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接种服务。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5、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6、提高适龄儿童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促进儿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建设,落实相关人员编制政策,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建设。

加强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和学校卫生室的建设,落实校医和保健教师的配备。

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增强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相关科室建设。

3、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加强婚检知识宣传,规范婚检内容,改革婚检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免费婚检,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

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不断提高产前筛查和诊断水平,重点针对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设立专项防治项目,为高危人群提供免费筛查和诊断。

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在所有助产机构中落实采血和听力初筛,加强筛查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控制,落实阳性患儿的转诊、确诊、治疗及随访,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逐步扩大筛查病种,并为贫困患儿提供救助。

加大力度宣传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服务对象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4、加强儿童疾病防治。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

规范儿科诊疗行为,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

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实用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死亡率。

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对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5、加强儿童卫生健康管理和服务。

实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保障流动儿童享有与本地儿童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0—6岁儿童提供出生缺陷筛查与诊治、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接种、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

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实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提供以社区为基础的康复服务。

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6、加强儿童健康档案管理。

将0—6岁儿童列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重点人群,到2020年儿童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健康档案使用率达80%以上。

开展中小学校儿童年度体检考核,体检资料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范畴,逐步提高学校儿童年度体检执行率。

7、加强儿童成长规律心理研究和心理卫生保健服务。

针对儿童特点,开展健康科学的娱乐、体育、科普等活动,缓解学习压力。

加强青春期心理和情感教育,调适青春期儿童心理需求。

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在中小学校逐步设立心理咨询室,落实教育师资、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的配备和培训,为儿童开展不同时期行为心理问题的筛查、咨询、辅导和干预。

在妇幼保健院中建立儿童心理门诊。

8、加强儿童健康教育、指导和干预。

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将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

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

加强儿童视力、口腔和听力保健工作,以幼儿园、中小学为重点,开展牙病防治和控制屈光不正的工作。

实行儿童膳食、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培养良好卫生行为习惯,防治中小学生肥胖、近视和龋齿。

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9、积极推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积极推行母乳喂养。

开展科学育儿教育,培养儿童健康的饮食习惯。

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营养疾病,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

制定和推动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0、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锻炼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完善和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

11、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发展儿童早教教育,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康复指导与服务体系。

到2020年,城区社区办好0—3岁教养支持中心,每个镇(街道)均办起1个0—3岁教养支持中心。

2、到2015年,全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全区常住人口幼儿学前3年毛入园率2015年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到2015年,全区每个镇建成1所规范化公办性质中心幼儿园。

逐步把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3、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到2015年,全面实现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五年保留率达到100%。

——到2020年,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0%,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到2020年,全面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到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规范化标准。

——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2015年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7%以上。

——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到2015年,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同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逐年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2015年全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

6、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7、全面普及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策略措施

1、推进依法治教。

加快推进家庭教育、学前教育、留守儿童教育等政策的实施力度。

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

2、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

切实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总量,不断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快规范化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差距,把教育信息化纳入潮阳区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扩大农村中小学建网学校比例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学校数字化教育体系。

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以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良好品质、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

将社会性别教育融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教育教学内容。

5、重视和加强学前三年教育。

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为0-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

支持和扶持早教机构发展,推行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6、逐步普及3-6岁儿童学前教育。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

各地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从2011年起,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保障流动儿童、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完善幼儿园设置审批制度,建立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估体系。

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提高保教质量。

7、保障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学位,实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加大对接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扶持和管理力度。

8、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增加驻校社会工作者,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指导、心理辅导和生活帮助为一体的扶助服务。

落实留守儿童监护责任,试点建立对留守儿童家庭定期访问制度、与在外务工父母定期联系制度、与留守儿童定期心理交流制度。

9、保障特殊、弱势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的保障及资助政策。

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社会公益和慈善机构参与,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推进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建设。

完善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

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10、消除义务教育大额班现象。

推行标准班教学,加大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有足够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要,到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班额普遍符合省标准。

11、减轻儿童学习心理压力。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

引导、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加强学生校外活动基地、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12、优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0年,全区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3、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以本区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逐步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14、创新和改进家庭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研究及分类指导。

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教育优势,加强学校、家庭、社区的育人合作。

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成才观,掌握现代化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

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渠道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和咨询。

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相对集中的学校,对其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15、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三)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2、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3、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专业服务机构数量。

——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院建设。

到2020年,区有相对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

——进一步加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到2020年,区建有一所集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等综合功能的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

4、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5、完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

——到2012年,继续落实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62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20元。

孤儿福利保障经费随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变化逐步提高。

6、完善困境儿童社会救助体系。

——加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不断扩大救助规模,减少街面流浪儿童的数量和反复性流浪现象。

——保障孤、病、残贫困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

7、探索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服务机制。

策略措施

1、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将儿童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儿童事业的投入。

完善服务体系和机制,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的预算,逐步实现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

2、保障儿童基本医疗。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完善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儿童从出生起即享有医疗保障,逐步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

建立儿童医疗救助制度。

对患有重症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地方性疾病的儿童实施医疗费用减免或专项补助。

采取政府拨款、社会和个人捐助等形式,建立贫困重大疾病儿童的医疗福利制度,为贫困和重大疾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扩大儿童福利范围。

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分类施保,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的生活水平。

探索对儿童实施营养干预和补助的方法,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

4、完善孤儿基本保障制度。

按照全区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多层次满足孤残儿童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对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予以政府补贴。

探索建立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替代养护制度,为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医疗、教育、就业提供制度保障。

5、完善孤儿养育和服务模式。

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

探索适合孤儿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

提倡社会收养,规范家庭寄养,鼓励社会助养。

建立和完善家庭寄养监督和评估体系,提高家庭寄养孤儿的养育质量。

6、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康复救助范围。

优先开展0-18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以居家养护为主,以社区养护为辅,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全面提供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职业技能教育和使用技术培训等服务,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社会适应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对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康复知识培训和指导。

7、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沟通协调,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医疗卫生和技能培训,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8、探索建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服务体制机制。

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感。

9、鼓励公众参与儿童福利事业。

建立健全服务儿童的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机制和网络。

政府通过政策支持、购买服务、舆论引导等措施,依托社会和民间力量,构建儿童福利事业的社会支撑体系。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为儿童创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

3、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4、健全儿童安全网络体系。

——中小学校安全设施达标率达到90%。

——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校车安全条例》,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确保儿童药品、食品、玩具质量和娱乐设施安全。

5、优化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

——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基本普及,家庭教育参与率提高。

6、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

——90%以上的儿童每年至少阅读一本图书。

7、加快建设儿童活动场所和设施。

——90%以上的城乡社区均建有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儿童之家。

——增加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的数量。

全区少年活动中心和儿童科普基地逐年增加。

8、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9、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策略措施

1、强化儿童权利的舆论宣传。

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形成有利儿童生存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2、净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

广泛宣传健康向上的儿童形象,屏蔽、阻断社会不良信息,减少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

3、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

办好少年儿童广播电视报刊专题栏目,扶持优秀儿童文艺作品、儿童读物的创作,举办儿童文化娱乐活动,加强校内儿童艺术培训,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儿童文艺和艺术培训、评比活动。

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特别是镇、村图书室建设,加大儿童读物在公共藏书中的比例。

4、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和监管。

大力开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加强托儿所、幼儿园、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网点、音像市场和网吧,禁止在校园周边200米内开设歌舞厅、游戏机室和网吧。

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加强校车监管。

中小学校按规定配备校园保安,严格进出验证,配齐保安器械。

5、加强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监管。

完善相关检测标准、安全认证和质量认证制度。

加强公共设施的管理和安全监察,提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减少儿童意外伤害。

学校、儿童活动场所装修应达到绿色环保标准,进出口处设置交通标识。

6、加强儿童安全知识教育。

培养儿童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和自我保护意识,创设安全的儿童生活环境。

全面开展儿童应急避险安全教育,建立儿童应急避险演练机制。

加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生存训练,提高儿童应急避险和逃生的能力。

7、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普遍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90%的城区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

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

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

8、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推广运用手机、网络、社区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建立儿童家庭教育综合服务指导平台。

发展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深入基层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和研究。

不断扩大和提高家长教育的覆盖面和合格率,确保儿童家长每年接受2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

逐步推进家长教育的有效化、制度化、常态化。

9、营造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氛围。

重视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保障儿童合理自主选择、适度娱乐、自由支配休闲时间。

多形式推广“亲子日”等活动,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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