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市大气环境容量的测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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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市大气环境容量的测算

天津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经验交流材料

近几年来,天津市市委、市政府始终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举全市之力,广泛深入开展环境空气综合治理、实施“蓝天工程”,使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了明显好转:

2002~2004年我市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分别为274天、264天和299天,占全年天数的比例分别为75.1%、72.3%、81.7%。

2004年达到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但空气环境质量相对脆弱。

一、天津市环境空气污染原因分析

多年来监测结果表明,我市环境空气污染特征是采暖期二氧化硫污染相对突出,二氧化硫与可吸入颗粒物交替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非采暖期可吸入颗粒物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二氧化氮污染呈现加重趋势。

我市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工业粉尘、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排放。

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城市布局不合理,工业、生活等多种功能混杂,工业集中在中心城区,造成局地污染物集中排放;由于大规模的集中建设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城市绿化、硬化以及道路清扫水平不足也从客观上加剧了扬尘污染。

二是由于燃煤产生的煤烟型污染,主要表现在中心城区小型燃煤设备以及居民生活低空排放集中,且排放高度较低,同时污染治理设施老化,监控手段落后也是造成煤烟型污染加剧的主要原因。

三是由于城市机动车数量增加较快,交通拥挤等加大了空气污染负荷。

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措施和具体成效

(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布局调整,提高环境空气扩散能力

天津市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采取的重要措施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载体功能,提高环境空气扩散能力,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增大环境容量,争取更大的经济发展空间。

随着城市大规模的路桥建设、滨海新区建设,“工业战略东移”、海河两岸开发等城市重大工程措施相继实施,使大批工业企业逐渐退出中心城区,“十五”期间,中心城区分别外迁100多个企业,许多工业企业借土地置换、搬迁得到技术升级改造机遇,从而使城市布局更加合理,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向着经济与环境双赢的方向发展。

既提高了环境空气的承载能力,又提高了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

结合城市整体布局调整,天津市合理整合资源,通过扩大热电供热能力、“拆小建大”、“拆除并网”等措施,建立热电联产供热为主,区域集中锅炉房供热为辅,其他清洁能源填补的城市供热体系。

仅2002-2003年就投入10.18亿元用于36处大型热源和供热管线250公里建设。

充分发挥了热电联产的供热能力,增加了第一热电厂、陈塘庄电厂和杨柳青电厂的供热面积,同时按照《天津市中心城区供热规划》加快了新建北郊热电厂和扩建、改建杨柳青电厂和军粮城发电厂的前期工作步伐,砍除成万根大小烟囱,为继续实施燃煤设备改燃并网,削减低空面源污染、实现集中治理、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奠定了坚实的热源和管网基础。

结合城市整体布局调整,天津市实施了城市大规模的绿化建设和河道改造,三年以来,累计新增各类绿地5826万平方米,至2004年底,建成区绿地面积达142平方公里,绿地率达到27.21%,人均公共绿地达8.0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01%。

不仅改善了水质和景观,也有效地调节了空气湿度,起到了吸尘和降尘净化作用。

这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布局的调整都为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结合国有大中型企业嫁改调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企业整体空气污染防治能力

城市布局的调整,促进了产业布局调整,为第三产业的发展腾出了更大的空间,也为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供可能。

2003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89.66亿元,1245.29亿元、1112.71亿元,三次产业的比重由1993年的6.6:

56.4:

37转变为2003年的3.66:

50.88:

45.46。

这一变化,显现中心城市服务和辐射功能的增强,也极大减轻了环境空气污染对经济发展的压力。

在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过程中,天津市把“一控双达标”和“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作为优化生产力的强大武器,有效地运用关停“十五小”和限期治理等环保政策和规定,淘汰落后生产力。

对特种钢厂、天津化工厂蛋胺酸项目、同生化工厂等70家大中型企业和89家“十五小”企业,坚决采取了关、停、并、转或破产措施,对天津钢厂、卫津化工厂、天津溶剂厂等80多个老企业实施了异地搬迁改造,有效地解决了清还污染老帐的问题。

在工业企业嫁改调过程中,天津市把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推行清洁生产、把污染消灭在生产过程中”的战略要求,变为工业污染防治的现实,将创建生态工业园、开展环境友好企业评比、实施ISO14001认证作为嫁改调推动工业结构优化的重要内容。

天津钢管公司、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等260多个企业取得ISO14001认证后,实现了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

(三)抓住机遇,提高城市气化率,改进能源结构,减缓煤烟型污染

天津市紧紧抓住海河综合开发、市政道路建设、大规模危陋平房改造、乡镇城市化和陕气进津的历史机遇,投入巨资用于城市气化率普及工程。

自2000年开始,我市天然气用量连续4年以每年25%以上的速度递增;城乡居民用户每年以5-7万户速度增长;我市燃气工民比由过去的3:

7改变为7:

3;自2002年开始,每年投入5500万元用于100公里老旧管网改造,到2004年,我市燃气管网达7000多公里,覆盖除蓟县以外的所有行政辖区;2004年气化率达到98.48%;不仅提高了市民的生活水平,也为我市能源结构的改变、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提供保障。

(四)实施蓝天工程,对城市环境空气污染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强化环境管理是我国环境保护三大基本政策之一。

天津市政府为有效解决环境空气污染问题,自2001年开始实施蓝天工程,对环境空气污染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1、蓝天工程形成了统一执法机制,强化了现场监督,有效遏制扬尘污染

我市每年大约有86%左右天数可吸入颗粒物为影响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首要污染物,而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造成可吸如颗粒物污染的主要原因。

为此,从2001年开始,市政府就在蓝天工程方案中把扬尘污染控制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创模80%目标的重点工作。

2002年,市人大批准出台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建委、市市容委、市环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专项治理煤堆、灰堆、料堆等堆场扬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通告》;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市容委、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市建委制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了施工现场管理达标的23条禁令和施工现场控制扬尘8项措施。

这些法规、规章的实施,为我市深入实施蓝天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002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三堆、城市裸露地面、学校裸露操场和施工工地的治理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扬尘污染。

共计对全市1000余个工地落实了围挡、苫盖、出入口硬化洒水保洁等防尘措施,对1100余个三堆落实密闭或苫盖措施,对全市建成区内1000余个学校裸露操场进行了绿化、硬化。

为控制运输洒漏污染,2004年开始,我市建委、容委等六委局下发通告,在外环线以内和其他区县建成区实行密闭运输。

为控制道路扬尘,市容部门增加了道路水洗、机扫和清扫保洁频次,提高了保洁质量。

2004年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111毫克/立方米,比2001年下降24%,扬尘污染控制效果显著,为全年实现二级天数80%的目标奠定基础。

2、深入实施燃烧设施改燃清洁能源和拆除并网工程,严格执法,有效控制燃煤产生的低空面源污染

针对我市采暖期二氧化硫污染问题,我市从2001年开始,以创建基本无燃煤区为重点,深入实施燃烧设施改燃清洁能源和拆除并网工程,积极推进了清洁能源行动计划,对解决由燃煤引起的低空面源污染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遏制了二氧化硫污染。

2001~2004年,全市共有11344台(眼)燃煤的茶炉、大灶及2吨/小时(不含2吨/小时)以下燃煤设备改用电、气等清洁能源,5624台2吨-10吨/小时燃煤设备实现改燃清洁能源或拆除并网。

市财政共投入改燃补助和贷款贴息资金1.32亿元,带动全市改燃投入约75亿元,创建基本无燃煤区466平方公里,砍掉了数以万计的小烟囱,结束了市区茶炉、大灶燃煤的历史,同时还结束了百万户居民燃用小煤炉采暖的历史,有效地遏制了低空面源污染。

为不欠新帐,天津市严格新、扩、改建项目管理。

外环线以内所有新、扩、改建燃烧设备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同时,对于扩建、改建项目,要首先对原有项目排污情况进行环保审查,仍存在违法排污的,不再审批该单位有污染的建设项目。

全市还加强现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对超标排放、燃用超标煤、煤堆露天堆放和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单位,从严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全市每年现场执法2万人次以上。

结合天津实际,认真实施《天津市清洁能源行动计划》。

积极推广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完成975工程水源热泵空调系统示范工程、华罄公寓18万平米地热循环供热工程、地矿宾馆改燃等示范工程,并以三个示范工程为样板,在30多个项目中得到推广应用。

这些示范工程,将对推进我市地热可再生清洁能源利用奠定了技术基础。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在我市2004年燃煤消耗比2000年增加22.96%的情况下,保持了二氧化硫质量的相对稳定。

3、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从源头上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工作。

按照国家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及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机动车排污申报目录,对机动车下线出厂、销售、上牌环节进行了严格监督管理,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机动车,不予出厂、销售、上牌,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淘汰老、旧车制度。

同时,还通过贯彻I/M制度和年检路检以及入户抽检来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放的监督管理,以确保在用车排放稳定达标,连续多年来汽车尾气达标率保持在80%以上,并逐年有所提高。

在2004年我市机动车数量比2001年增加15万辆的情况下,保持了二氧化氮质量的相对稳定(2001年0.053毫克/立方米,2004年0.052毫克/立方米)。

(五)加强科学研究,提高管理措施的针对性

1、加强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空气污染防治对策

2001年,为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如期实现创模80%的目标,制订科学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依托南开大学等高校科研单位,完成了《天津市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及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天津市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分阶段防治技术研究》、《天津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等课题研究。

研究结果表明,颗粒物是影响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其主要排放源为:

扬尘、煤烟尘、土壤风沙尘、建筑水泥尘、机动车尾气尘等,而施工和运输洒漏造成的扬尘污染的最主要的原因。

其次是煤烟型污染和汽车尾气污染。

同时通过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技术研究成果,分别确定了城市控制区、城区控制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大气环境容量限值,为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管理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2、加强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客观反映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随着工业东移发展战略的实施,滨海新区特别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高速发展(其经济总量已占全市的40%以上)。

及其我市建成区的扩大和产业布局的调整,原有的监测系统显然不能客观反映天津市的空气环境质量。

2001年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对原有系统进行扩建:

在中心城区增设自动站4座,改扩建滨海新区自动站2座,目前经国家批准的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已达13座,使监测结果更能客观、科学地反映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00年5月开始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日报,2001年5月发布空气质量预报。

(六)、加强投入,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推动大气污染控制工作全面上水平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蓝天工程实施工作,成立了以主管环保的副市长为组长、各区县政府及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天津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将蓝天工程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区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并纳入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

市政府每年印发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市委书记、市长经常作出批示,主管市长亲临施工现场,督促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和监察部门每年都要听取汇报,检查责任部门蓝天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2、加大改燃投入,实行优惠改燃政策

市政府遵循市场经济体制下运作行政管理要求的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建立改燃专项资金,促进改燃工作。

市财政每年拨付5600万元,一部分作为改燃政府补贴,另一部分以贴息贷款融资方式,吸引银行资金投入改燃。

同时,从2002年起,对改燃或拆除并网单位市政府出台10余项优惠政策。

截止2004年底,市政府以1.32亿元的投入带动全市75亿元的改燃资金,大大加速了天津市燃煤设备改燃清洁能源或拆除并网工作的进程。

3、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蓝天工程是一项有丰富内容、长期的管理措施。

必须有相应的机制保障。

为此,市蓝天办建立了以下几个主要保障机制,以保障蓝天工程的有效是实施。

(1)、建立天津市蓝天工程监督管理责任人联络网和相关工作转办制度。

(2)、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机制。

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72小时预报,在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出现三级天气时,要求建委、市容委、拆迁办及全市环境监察执法队紧急行动,启动各部门应急措施。

(3)、建立了蓝天工程周(月)调度会制度。

每周(月)召集相关部门(区县)分析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七)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在媒体发布环境质量预报和日报、月空气质量及累计达标情况,宣传扬尘污染控制要求,使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公开曝光,坚决查处,营造全社会参与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氛围。

 

三、“十一五”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任务

(一)、“十一五”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中心城区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大于8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结合环境容量要求实施。

主要通过削减中低空面源,加大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力度,加强扬尘控制和增加绿化为重要控制手段,同时控制机动车数量增长并提高车质,全面削减中心市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以确保到2010年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实现现有电厂及热电厂脱硫、提高除尘效率,脱硫除尘效率分别达到90%和99.7%以上;

●提高热电联产在城市供热中的比例,减少集中供热锅炉房的数量;

●保留集中供热锅炉房脱硫除尘效率应分别达到75%和97%以上,并合理布局;

●提高清洁能源在天津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及道路扬尘。

●控制各类物料及废料露天堆场减少扬尘污染;

●全面加强在用车辆管理,新增车辆应达到欧Ⅱ以上标准。

(二)、“十一五”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重点任务

1、治理和减少燃煤大气污染源

(1)要求在2005年全面开展现有热电厂的脱硫改造

热电厂是中心城区烟尘和SO2排放量大的污染源,目前天津市第一发电厂的两台发电锅炉脱硫改造工作已进入工程招标,陈塘庄热电厂也已启动一期工程的脱硫工作,由于脱硫改造工作工期较长,所有热电厂必须立即开展的脱硫改造工作,力争在2008年底前完成现有电厂锅炉的脱硫改造工作,脱硫改造完成后可削减烟尘1.38万t/a,SO25.80万t/a。

(2)加快天津市供热规划的落实工作,大量削减中小集中供热锅炉房

减少中小集中供热锅炉房是削减中低架点源和面源的重要措施,被削减锅炉房的供热区域由热电、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或清洁能源供热替代,严格落实供热规划,在供热规划外建立的集中供热工程必须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对保留的集中供热锅炉房应加强烟气的脱硫除尘,做到达标排放。

集中供热锅炉房削减后到2010年烟尘削减11556t/a,SO2削减6734t/a。

2、加强扬尘防治

近年天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整体基础设施大规模的建设,城市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拆迁施工及河流改造工程、地铁建设等专项工程的全面展开,扬尘在成为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为此,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是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1)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

防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强化施工现场污染管理。

(2)防治道路扬尘污染是有效控制城市二次扬尘污染

对工程运输车实施运输准运证管理制度。

凡在我市建城区内运输散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苫盖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遗撒或泄漏。

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逐步替代手工清扫方式。

(3)加强绿化和硬化

实施“黄土不见天”的绿化、硬化建设,巩固无裸地绿色示范工程建设成果继续开展消除裸露地面行动。

使城市绿化比例保持逐年上升趋势。

(4)控制各类物料及废料露天堆场扬尘污染

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露天堆场,主要包括沙土、煤炭、沙石、渣土、垃圾等和货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3、加强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建设

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不仅可以减少土壤风抄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而且是吸收和净化大气环境中各项污染物最有效的途径,从天津市大环境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系统建设可为改善天津市空气环境质量做贡献。

规划任务实施后烟尘和SO2可削减3.8万t/a和6.1万t/a,其中采暖期可分别削减2.1万t/a和2.6万t/a,非采暖期可分别削减1.7万t/a和3.4万t/a。

消除了大量小吨位的锅炉房,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所有热电厂对在用锅炉进行脱硫改造,脱硫效率在90%以上,大大减少了SO2的排放量,同时扬尘污染进一步得到了有效控制,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可有效地控制我市的大气污染,为环境空气质量按功能区达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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