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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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盘县柏果镇金河煤矿

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2016年4月16日

矿会审意见

参加部门

签字

日期

参加部门

签字

日期

编制人

安全科

通防科

通防副总

调度室

机电矿长

机运科

安全矿长

 

技术科

生产矿长

会审意见:

总工程师意见:

 

签字:

时间:

矿长意见:

 

签字:

时间:

措施贯彻学习记录

签名

时间

签名

时间

签名

时间

地点

贯彻人

 

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加强对煤矿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有关人员职责,建立健全指挥统一、协调有力、决策科学、资源共享、反应迅速的应急机制,确保我矿生产环节中发生停电事故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指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组负责

煤矿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煤矿停电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2、班队为主,反应迅速

各生产环节反应迅速,事故应急工作实行法人、矿长负责制,各方面工作由矿长全权指挥,相关人员参与,做到反应迅速。

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该应急预案适用本矿全矿性无计划停风、区域性无计划停风等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无计划停电过程的应急处理,但对于有计划性停风也可以参照本预案在事前制定停电组织、安全措施,落实停电期间各分管部门人员的责任,做到有备无患。

三、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由于煤矿通风系统的特殊性,无计划停风事故可发生的地点较多,其造成的后果也因停电范围的大小及停电时间的长短而有不同程度的差异,煤矿由停电引起停风事故的停电地点可能发生在高压端(供电站停电、高压输电线路故障等)、煤矿地面变电所、井下配电点、设备及开关安设地点、低压供电线路等地点。

停电后可能造成全矿性停风而停产,以至于造成井下瓦斯积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1)金河煤矿成立应急组织和机构,其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

李开艳

副总指挥:

韩英

成员:

文启军、赵林军、张定兴、胡云飞、王燕、陈金贵、杨光飞、蒋泽光、李海军、文孟高、张加友、杨成元、赵有利

调度:

张永平、温娜、周丽芬、李迪迪

机电:

陈金贵、文孟高、袁磊、当班值班电工

通防:

胡云飞、杨光飞、蒋泽光

各队长:

李海军、文孟高、张加友、杨成元、赵有利

当班瓦检员、安全员、各采掘当班班长、矿山辅助救护队

(2)应急机构造成人员的职责

1、矿井发生无计划停风事故后,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须赶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煤矿调度室),组织处理。

矿长是负责处理无计划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前由技术负责人或值班矿长指挥,如果值班矿长对事故处理的全面指挥工作不能有效的领导,矿长有权予以调换,并及时指派能胜任的人员负责指挥,并授以全部权力和职责。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职责

1)矿长:

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煤矿技术负责人的协助下,根据停电范围及时间,制定停电事故处理计划;

2)矿技术负责人:

是矿长处理停电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无计划停风事故处理计划;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无计划停风事故处理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任务待命,及时调集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总指挥根据停电性质,严格控制人员入井;

4)辅助救护队长:

对矿山辅助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辅助救护队;根据停电事故处理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高浓度瓦斯积聚区的瓦斯排放等工作;

5)机电队长:

根据矿长命令,组织所有电工全面负责停电后的备用电源启用及电源、电路故障处理工作;

6)各综合队、掘进队长:

按照矿长或总指挥命令,负责组织本分管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员、瓦检员及班组长配合停电事故的处理及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7)当班安全员:

巷道停风后,通知带班队长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监督当班机电维护工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在分管领导的指挥下,组织各作业点成员员及班组长待命,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8)当班瓦检员:

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调度室;在巷道回风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调度室。

9)当班班长:

在安全员及瓦检员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班组的所有人员有序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在指定地点待命;

10)矿值班调度员: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报告矿长、矿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停风期间的组织及安全工作;

11)矿灯发放室负责人:

应根据入井人员的识别卡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总指挥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

12)检身房:

在井口严格检查,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总指挥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严禁入井;

13)材料供应部门负责人:

及时准备好必需的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4)值班电话接线员:

接到矿调度室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命令。

(3)通讯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号码

1

矿长

李开艳

2

总工程师

韩英

3

安全矿长

张定兴

4

生产矿长

文启军

5

机电矿长

赵林军

6

采掘副总

王燕

7

通防副总

胡云飞

8

机电副总

陈金贵

9

采掘队长

张克友

10

通防队长

李海军

11

机电队长

文孟高

12

柏果供电所

088

13

调度室

外线

078

14

调度室

内线

8002

15

调度室

内线

8003

五、事故报告程序

1、发现或得知事故发生的职工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2、指挥部根据事故的性质及大小,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人员必须将下列情况叙述清楚、记录清楚;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由什么原因引发的事故等;

2)关于事故有关的补充:

将联系人姓名、电话告诉对方。

4、指挥部值班室(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汇报总指挥,同时通知各专业队队长立即就位,各司其责。

六、矿井停风汇报顺序图: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

主要通风机司机

通防队矿调度室机电队

矿矿通矿生机安机通

值总防长产电全电防

班工副副副副值队

领程总矿矿矿班长

导师长长长室

井下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

本班瓦斯检查员

矿调度室

通矿矿通安相机机

防值总防全关电电

副班工队科施队副

总领程长工长总

导师队

七、应急方案

(1)区域性无计划停风时的应急方案

区域性无计划停风是指井下某一地点电器设备、开关或供电线路故障,造成的局部地点停电停风。

1、调度室接到停电汇报时必须了解清楚停电地点、范围,特别是是否影响局部通风机的供电。

2、当局部通风机未受到停电影响时,调度室可直接安排分管区域队长或现场安全员、瓦检员要求班组作业人员原地待命,可进行不受停电影响的生产作业。

3、因停电引起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调度室通知瓦检员或安全员立即撤出受停风影响区域的全部人员至进风道中待命,同时在停风巷道口打上栅栏,严禁人员进入,并同时告知分管队长加强现场人员组织及安全管理。

4、现场班组长组织人工切断受停风影响范围内的动力电源,并将动力开关手把置于零位。

5、调度室立即通知机电班长安排电工进入现场,排除故障。

6、电工排除故障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7、调度室收到故障排除汇报后,立即通知现场安全员、瓦检员及电工,要求进行恢复送电送风、排除瓦斯的安全工作。

(2)全矿性无计划停风的应急方案

全矿性无计划停风是指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电源端失电以及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或故障停风。

当出现全矿性无计划停风时,应按照以下应急方案进行:

1、调度室在得知全矿性无计划停风时,应通知值班电工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并通知现场安全员、瓦检员立即撤出各作业地点的全部人员至地面待命。

矿调度室通知主扇防值班人员及时打开回风斜井的防爆门和安全通道的所有风门,防爆门打开后,安全科必须安排专人站岗,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出现明火。

矿调度室必须通知副井井口检身房和主井井口检身房站岗,严禁人员入井。

2、按照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名单,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到指挥部待命。

3、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在停风10分钟后,全体井下人员必须撤至地面。

4、若因高压输入端停电,电工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

5、若高压输入端故障,必须与供电所取得联系,请求协助处理,并启动备用电源。

6、若因设备及线路故障,机电班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计划安排,及时检查处理、排除故障。

7、当设备故障无法处理时,可按照指挥部要求由供应部门及时组织调运设备更换。

8、在故障排除、恢复送电时,分管矿长、队长、安全员、瓦检员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必要时通知矿山救护队到位,进行恢复送风、排除积聚瓦斯的安全工作。

9、若煤矿专用线路和变电所停电时,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按指挥部安排启用自备柴油发电机进行井下供电。

八、恢复通风的安全措施

1、全矿井停电停风后恢复送电时,变电所变电工必须首先对地面瓦斯抽放站送电,瓦斯抽放司机及时开启瓦斯抽放泵;其次对主要通风机房送电,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及时按《主要通司机风机操作规程》启动主要通风机。

主要通风机运行稳定后,主扇房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先将防爆门关闭,然后关闭安全通道的风门。

2、运转的主要通风机因故障需要启动备用的主要通风机时,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及时按《主要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启动备用的主要通风机。

待主要通风机运行稳定后,主扇房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先将防爆门关闭,然后关闭安全通道的风门。

3、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行前,1#、2#主要通风机的风门必须处于全开状态,待一台主要通风机运行稳定,主扇房值班人员将回风斜井井口及安全通道的所有风门关闭后,主要通风机司机方能缓慢关闭停止运行的主要通风机的风门。

关闭风门过程中,矿调度室必须监视总排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总排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时,矿调度室必须及时通知主要通风机司机停止关闭风门,待总排风流中瓦斯深度降到%以下时,方能继续关闭风门,直到将停止运行的主要通风机的风门全部关闭为止。

4、当停止运行的主要通风机的风门全部关闭后,主扇房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在现场指挥通风机司机按《主要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调整好正在运转的主要通风机的风门。

调整风门位置时,必须根据主要通风机的风量和负压进行,直到调到正常供风时的风量和负压为止。

主要通风机运行正常后,矿调度室通知瓦斯检查员检查并汇报各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当瓦斯浓度低于%时,矿调度室及时通知主井变电所恢复局部通风机电源。

当井下局部通风机的电源恢复后,指挥小组组长必须根据瓦斯情况按照瓦斯分级管理规定及时指挥排放各独头巷道内积聚的瓦斯。

排放瓦斯时,除与排放瓦斯相关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井。

必须待各独头巷道内的瓦斯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后,方能允许其他人员入井。

井下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严禁多个掘进工作面同时排放。

必须待排放工作面的瓦斯浓度降到%以下时,方能排放另一个掘进工作面积聚的瓦斯,直到将每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排放完毕为止。

井下排放瓦斯时,必须加强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内的风流方向、瓦斯浓度检查,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或局部通风机吸入循环风时,必须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行,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井下排放瓦斯时,现场排放瓦斯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检查汇合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局部通风机供风量。

井下局部通风机停风后恢复送风前,现场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和独头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当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且独头巷道内的瓦斯浓度低于%时,矿调度室及时通知变电所恢复局部通风机电源,由现场瓦斯检查员采取措施进行排放。

当独头巷道内瓦斯积聚达到%时,现场瓦斯检查员在全风压通风巷道内站岗警戒,禁止任何人员入内,并由通防科制定瓦斯排放措施经审批后由矿救护队排放。

九、停电预防措施

1、矿区附近的高压输电线路应加强检查,主要防止与地面其它物体碰着短路,发现情况时,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协作处理。

2、电工必须加强电器设备及开关的日常维护、检查,定期检修电器设备,以防设备及开关故障造成停电。

3、严格按照规定铺设、保护电缆线路,防止损坏,已破损及绝缘不够的电缆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4、加强备用电源的管理,严格日常的维护检查及使用管理,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5、主要通风机停风后被迫全矿性停电,因此加强主要通风机的日常维护管理相当重要。

6、严禁不合格成品下井使用,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标志及安全性能。

7、严禁中性点接地的电力变压器往井下供电。

8、井下开关必须三大保护功能齐全。

9、严禁主要通风机与井下负荷或其它负荷共用开关。

10、严禁带电搬迁、检修电器设备。

11、加强对自备电源(柴油发电机)的维修保养。

12、自备电源(柴油发电机)保持正常良好状态,停电时确保正常发电。

十、停电安全技术措施

1、矿内变压器高压进线端必须按要求安设闭锁装置。

2、停电后,各点安全员应尽快检查各点的电器设备开关是否处于停止状态,否则将其复位,开关打到零位。

3、煤矿内部有计划停电,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定,报矿长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程序地安排停电工作。

4、停送电必须要做到:

1)电网停电时,备用发电机必须在5min内正常启动,井下安全员、瓦检员必须通知作业人员停止工作,撤出工作面,进入主要进风巷;是否撤出地面,视停电时间长短和自然通风条件而定,应听候调度室通知。

2)若发电机不能正常启动,预计停电时间超过1小时,矿调度必须用电话联系,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撤出地面。

3)在正常启动发电机后,必须先启动主要通风机向井下供风;若停风时间在1h内,必须先抽风10min;停电时间在1h以上,必须先抽风30min后,由瓦检员入井检查各送电电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再由电工往井下送电。

4)严禁主要通风机停风后不报告、不通知、不切断井下电源。

5)井下有计划停电、停风,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经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通报受影响区域内的作业人员。

6)在区域停电检修时,必须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并派专人值守,未经检修人员同意严禁送电。

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7)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停电检修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时,再验电、放电,电气设备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

5、电网停电,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主风井防爆门应能自动打开。

为防止自动装置失灵,停风后风机房值班员必须检查防爆门是否打开,否则必须及时人工打开防爆门,在恢复通风时再人工关闭防爆门。

6、启动备用电源后,若不能带上全部负荷,则必须首先保证主要通风机及水泵的供电电源。

7、当主要通风机未停而局部通风机停运时,必须撤出掘进工作面人员至全负压新鲜风流中,并切断电源,设上“严禁入内”的栅栏。

8、恢复送电后,必须首先恢复主要通风机的供电,开启主要通风机30min后,方可逐级送电至工作地点。

9、井下恢复送电后,瓦检员必须首先入井检查瓦斯情况,局部通风机恢复送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在局部通风机和开关地点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在停风区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分别不超过1%和%的情况下,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否则,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控制风流使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只有经过检查,证实恢复通风巷道中瓦斯浓度降到%以下,方可向掘进巷道中的电气设备送电。

只有在各电瓦斯浓度正常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下井。

10、井下恢复送电、进入正常生产作业前,若要启动电气设备,则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其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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