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万山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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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万山镇

 

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万山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备案稿)

 

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万山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

前言

万山镇是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属下的一个海岛镇,位于珠江口外南部,全镇管辖大万山岛、小万山岛、白沥岛、东澳岛等15个大小岛屿。

西北距澳门19海里,距珠海市区26海里,东北距香港32海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万山镇自然资源丰富,投资环境良好,毗邻港澳,万山渔场是全国闻名的六大渔场之一,海水养殖业也有一定的基础,近期发展主要以渔港为主,配套建设渔港后勤补给基地和海水养殖基地,同时水产品加工业、港口加工业、修造船业、海岛旅游业等同步发展。

目前万山镇只有大万山岛和东澳岛有人居住,2009年全镇常住人口1300人,其中大万山岛是万山镇政府所在地。

该镇岛群处在广东省六大渔场之一的万山渔场北部,渔业资源比较丰富,盛产多种经济鱼类,并有较好的港口条件。

本镇经济以海上捕捞和养殖为主,工业主要有水产品加工和渔网加工业等。

作为珠海市最边远的一个海岛镇,万山镇需要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又保持与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土地资源利用的协调,合理制定各类用地指标;另一方面,作为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辖下边远的一个海岛镇,万山镇在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物流强区、旅游旺区、渔业稳区”发展战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土地是一切经济活动的载体,必须对万山镇的土地进行契合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发展战略的前瞻性统筹安排,才能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土地资源支撑。

同时,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传统的土地利用模式,贯彻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根本指导方针,真正在土地利用上实现“五个统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万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万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本规划强调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实现建设占用农用地与开发、复垦、整理挂钩,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更有效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万山镇岛屿众多,村级行政界限不明确,故本规划文本没有村土地利用控制相关内容。

第一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指示精神,在空间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战略思想;立足全镇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和产业布局的调整方向,以加强土地保护的同时,有效保障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建设用地供给为总体目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同步发展,促进万山镇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贯彻节约集约用地方针,正确处理建设和保护的关系,切实保护耕地和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规划编制原则

(一)依法编制

规划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有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要求。

(二)统筹兼顾

规划编制结合万山镇实际,综合平衡各类用地需求,适应万山镇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以规划有效引导和确定各类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土地利用。

(三)规划衔接

规划编制在确定土地利用政策、规划目标、主要指标、土地利用布局与用途分区过程中,注重与上级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在土地利用规模和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布局安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注重与相关规划充分协调。

(四)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保证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万山镇所辖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3191.3公顷,在本区域范围内进行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五、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2、《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8年11月28日);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4、《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5、《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0〕30号);

6、《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7、《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三)相关规划资料

1、《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2、《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年)》(报批稿);

3、《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5、《珠海市香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送审稿)

6、《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或变更调查成果;

8、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及万山镇用地批文及相关用地资料;

9、其他相关规划和计划等。

第二章区域概况及土地利用现状

一、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和面积

万山镇是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属下的一个海岛镇,位于珠江口外南部,全镇管辖大万山岛、小万山岛、白沥岛、东澳岛等15个大小岛屿。

西北距澳门19海里,距珠海市区26海里,东北距香港32海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2009年,万山镇陆地总面积为3191.3公顷。

(二)自然条件

1.地质地貌

万山镇各岛基岩多为燕山期粗中粒斑状花岗岩,地形主要以丘陵为主,多为200-300米高。

各岛山高坡陡,河谷狭窄,缺少平原。

而且由于风化和侵蚀作用强烈,地表土层浅薄,多裸岩出露,环境容量较低。

主要港湾有万山湾和东澳湾,均建有码头,可泊100-500吨级船只。

2.气象水文

万山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2.1℃,1月平均气温14.8℃,7月平均气温27.9℃,年平均降水量1849毫米。

8-9月多台风。

1-4月为雾季,3月雾日最多。

岛上植被以金竹、茅草为主,在大小万山、白沥和东澳岛上还有较大面积的次生天然林,其中有白桂木和粘木等珍贵树种。

(三)社会经济概况

万山镇自然资源丰富,投资环境良好,毗邻港澳,万山渔场是全国闻名的六大渔场之一,海水养殖业也有一定的基础,近期发展主要以渔港为主,配套建设渔港后勤补给基地和海水养殖基地,同时水产品加工业、港口加工业、修造船业、海岛旅游业等同步发展。

目前万山镇只有大万山岛和东澳岛有人居住,现有常住人口1300人,其中大万山岛是万山镇政府所在地。

该镇岛群处在全国六大渔场之一的万山渔场北部,渔业资源比较丰富,盛产多种经济鱼类,并有较好的港口条件。

本镇经济以海上捕捞和养殖为主,工业主要有水产品加工和渔网加工业等。

二、土地利用现状及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9年万山镇土地总面积为3191.3公顷,其中已利用土地面积2855.2公顷,水域及自然保留地等其他土地面积336.1公顷,土地开发利用率为89.47%。

2009年万山镇各项用地现状指标(基数转换后)见附表2。

1.农用地

全镇农用地112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23%。

其中:

林地1124.1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35.22%,主要分布在大万山岛和小万山岛;其他农用地0.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1%;全镇无耕地、园地和牧草地。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73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24%。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4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7%(其中城镇用地和采矿用地分别为117.1公顷和2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3.67%和0.90%;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58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66%。

3.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33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3%。

其中水域291.6公顷,自然保留地4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9.14%和1.39%。

(二)土地利用特点

1.水域及自然保留地规模不大,土地利用率较高

2009年万山镇水域及自然保留地33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3%,土地利用率为89.47%,土地开发利用率较高。

2.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万山镇有大万山岛、东澳岛、小万山岛以及白沥岛及其他属岛。

林地主要分布在大万山岛和小万山岛;特殊用地主要分布在东澳岛和白沥岛及其竹洲;水利设施用地仅分布在东澳岛;其他土地主要分布在大万山岛、横洲、大小烈岛和贵洲岛。

3.自然条件比较好

万山镇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热、水资源丰富,雨热同期,各岛基岩多为燕山期粗中粒斑状花岗岩,地形主要以丘陵为主,多为200-300米高,山高坡陡,缺少平原。

该镇渔业资源比较丰富,盛产多种经济鱼类,并有较好的港口条件。

故全镇经济以海上捕捞和养殖为主,工业主要有水产品加工和渔网加工业等。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宜农土地少,林业立地条件差

万山镇诸岛都为基岩岛,岛上山高坡陡,多悬崖陡壁,缺少宜农地,只有少量、零星的旱地,因此万山镇几乎没有农业生产,粮食、蔬菜以及其它副食品均不能自给,需从香洲运进供应市场,岛上居民生活条件较为艰苦。

林业也深受地表土层浅薄,基岩裸露的影响,多数岛屿植被稀疏。

2.缺少淡水资源

万山镇各岛,虽然只有大万山岛和东澳岛有人居住,并且有一定的淡水资源,但随着海岛的进一步开发和人口的增加,淡水资源供需矛盾始终是发展海岛经济的制约因素。

目前,个别岛屿因生活淡水需要从香洲运来,水费已高达每吨十几元。

3.建设用地不足,开发成本高

由于各岛平地不多,经过前些年的开发利用后,已经基本没有可供建设的土地,今后的各项建设用地只能来源于通过填海造地,或利用石料开采场开出的平地。

前者开发难度大,工程艰巨,开发成本较大;后者虽然开发成本不用当地投入,但是因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大,只能采用有限度的开发和部分开发、部分绿化保护的方式进行开采,因而可用于建设的土地十分有限。

而且由于石料开采工期较长,近期内也不可能提供很多的土地用于建设。

建设用地不足及开发成本高将是今后海岛建设的主要限制因素。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

一、区域土地利用定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向纵深发展,我国与东盟等周边国家建立更紧密的经济联系,泛珠三角经济区域逐步形成,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入,横琴经济合作开发区的建设,珠海与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发展潜力巨大。

在此宏观背景下,珠海实施“大港口”、“大物流”和“以港兴市”的发展战略。

而根据《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万山海洋试验区将继续大力实施物流强区、旅游旺区、渔业稳区的发展战略,着力发展中转仓储、海岛旅游、海洋渔业三大支柱产业,加快建设富饶的生态海洋渔业示范区、国际性的滨海旅游区和先进的港口经济区。

作为万山海洋试验区的一个海岛镇,万山镇地理位置条件优越,旅游资源、渔业资源丰富。

万山镇在土地利用战略上要充分考虑万山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以及区域发展功能定位,结合国家、省、市、区宏观政策要求,协调用地、集约与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从而保障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合理调整和不断优化,土地利用效益显著提高,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土地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土地利用率及集约化利用水平得到提高;通过规划控制和经济机制的引导,保障土地的有效供给,提高“解难题,保发展”的能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及其他必要的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通过调控建设用地的供给,既保障经济增长的需求,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形成。

三、主要调控指标

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结合万山镇实际,规划期内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见附表1):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万山镇无耕地,规划期内上级规划未给万山镇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009年万山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730.9公顷,到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95.0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71.2公顷,2010-2020年减少1059.7公顷,2010-2015年减少635.8公顷,2016-2020年减少423.9公顷。

其中,2009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46.0公顷,到2015年控制在260.5公顷,2020年控制在370.1公顷,2010-2020年净增224.2公顷,2010-2015年净增114.5公顷,2016-2020年净增109.7公顷。

(三)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指标

万山镇2009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23平方米,根据万山镇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当地的土地资源特点及旅游旺镇的发展战略,规划期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较大幅度减少,2015年和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868平方米和617平方米。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一、农用地

合理调整农业内部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农地保护和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林业。

2009年万山镇农用地112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23%;2015年调整为116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37%;2020年调整为100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47%。

规划期农用地主要分布在大万山岛和小万山岛。

其中:

2009年林地112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22%;2015年调整为11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33%;2020年调整为100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44%。

2009年其他农用地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2015和2020年调整为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

二、建设用地

2009建设用地173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24%;2015年调整为1095.0公顷,比2009年减少63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29%;2020年调整为671.2公顷,比2009年减少105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02%。

其中:

(一)城乡建设用地:

2009城乡建设用地14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7%;2015年调整为26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6%,比2009年增加114.5公顷;2020年调整为37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9%,比2009年增加224.2公顷。

(二)交通运输用地:

2009年交通运输用地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2015年调整为3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比2009年增加23.1公顷;2020年调整为5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比2009年增加46.9公顷。

(三)水利设施用地:

2009年水利设施用地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2015年和2020年均无水利设施用地。

(四)其它建设用地:

主要包括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2009年万山镇其它建设用地157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38%;2015年调整为80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17%,比2009年减少772.1公顷;2020年调整为24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2%,比2009年减少1329.4公顷。

三、其他土地

2009年万山镇其它土地33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3%;2015年调整为93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4%,比2009年增加600.8公顷;2020年调整为155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20%,比2009年增加1221.8公顷。

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

一、城镇与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一)城镇用地控制

规划期末,万山镇城镇用地控制在37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5%。

人均城镇用地617平方米。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2009年万山镇无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内也不再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

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根据《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万山镇将重点加强海岛交通及城镇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利用海岛丰富的风力资源条件大力发展能源设施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重点项目累计建设总规模481.3公顷。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4.2公顷,不占用耕地。

(一)交通运输建设项目

重点建设万山10-15万吨级油码头、万山深水港、大万山岛环岛公路、大万山岛锦塘湾公路等项目。

(二)能源设施建设项目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黄茅岛LNG和发电厂项目、东澳岛风力发电项目、大万山岛风力发电项目、万山镇内东部群岛供电工程项目等能源设施。

(三)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统筹安排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环卫工程的规模和布局,落实城镇污水泵站、管网、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垃圾中转压缩站、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基层环卫工作场所等环卫设施的建设。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东澳岛、大万山岛垃圾中转站及万山镇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另外,为配合珠三角绿道建设,从2010年开始,万山镇计划建设绿道约22.1公里。

(四)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东澳岛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以上各项目的用地规模、布局及时序安排详见附表6。

三、围填海工程

珠海市是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先行先试”的围填海造地试点之一,作为海岛镇的万山镇,围填海造地具有一定的优势和便利。

规划期间计划开展的围填海项目包括:

黄茅岛LNG和发电厂项目、东澳岛船艇陆上停放与维护区、大万山后湾码头工程、大万山锦塘湾公路场地平整项目、万山海味生晒场及大万山岛其他填海工程,总填海面积42.7公顷。

根据万山镇围填海项目特点,万山镇填海面积中的2.2公顷划入允许建设区,其余40.5公顷划入限制建设区。

围填海项目的用地规模、布局及时序安排详见下表。

表5-1万山镇围填海项目规划表单位:

公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项目实施时间

围填海面积

纳入允许建设区面积

1

黄茅岛LNG和发电厂项目

黄茅岛前湾、后湾

近期

40

-

2

东澳岛船艇陆上停放与维护区

东澳岛东澳湾南岸

近期

0.1

0.1

3

大万山后湾码头工程

大万山后湾

近期

0.5

0.5

4

大万山锦塘湾公路场地平整项目

大万山锦塘湾

近期

1

1

5

万山海味生晒场

万山岛万山湾南岸

近期

0.1

0.1

6

大万山岛其他填海工程

万山镇

近期

1

0.5

合计

42.7

2.2

四、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一)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林地绿心、绿道绿带为主体的土地生态安全屏障,协调配置生产与生活用地,逐步形成功能互补的土地生态空间布局。

保护生态用地。

保持天然林地等生态用地的基本稳定,积极培育人工林地,防止土地生态破坏,保障区域健康发展必需的生态用地,防止工农业生产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协调建设用地与生态用地的比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海、人地和谐,确保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保障全镇土地的生态安全。

(二)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深化科技兴海战略的实施,推进海洋经济从产业形态单一、粗放型向产业结构合理、科技含量高、低能耗、高效益的海洋绿色循环经济转变,向“生态立区”、“渔业稳区”、“旅游兴区”和“科技强区”目标迈进。

加强海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海岛生态休闲旅游产业。

依靠科技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充分利用辖区岛多、岸线多、海湾多、中浅海海底沙泥多、海水盐度相对稳定、各主要岛屿人工鱼礁区已建成的特点,推行生态立体养殖模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积极引进新能源开发项目,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综合利用项目,风光互补路灯项目,缓解海岛能源紧张,促进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监督,积极建设与修复生态环境

建立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加强环境监测与监督工作。

继续推进人工鱼礁建设,在主要岛屿周边500米区域内普遍建设人工鱼礁,不断改善近岛渔业生态环境。

有计划、分步骤地复垦历史上形成的采石厂、采矿废弃地,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积极修复受破坏的生态环境。

(四)严格执行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规定,保护环境

严格执行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在试验区的海域和岛屿上从事下列行为:

未经公开招标、拍卖方式获得经营权而擅自开采沙、石;砍伐树木、狩猎、破坏景观石;在水产养殖区、重要渔业水体及其他有特殊价值水体区域内设排污口。

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海洋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海域使用项目,禁止改变海域属性、影响海域生态环境的海域使用项目。

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

一、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为提高城乡用地效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本规划将镇域范围内的土地根据其主要功能以及今后发展方向、土地利用类型和管理措施的差异性,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划分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和风景旅游用地区,并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

(一)林业用地区

规划到2020年,万山镇林业用地区面积100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98%,主要分布在大万山岛和小万山岛,横洲、大小烈岛、贵洲和白沥洲仔也有少量分布。

规划期内应加强林地的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鼓励在道路两旁和田间宜林地区植树造林。

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二)城镇建设用地区

规划到2020年,万山镇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36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4%,主要分布在东澳岛和大万山岛。

该区土地是城镇建设的核心区。

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规划相衔接;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三)风景旅游用地区

规划到2020年,万山镇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21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8%,主要分布在东澳岛。

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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