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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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城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环保部《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xx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空气质量监测与应急信息发布

  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分布状况,每日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及预报。

通过电视、广播、市环保局站、手机短信等途径发布空气质量日报。

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当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级别时,由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媒体及时向市民发布各国控空气质量监测子站空气质量和天气情况日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以便市民及时了解自身生产、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加强自我防护措施。

  二、空气重污染分级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当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具体分级为:

  中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重度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严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极重污染:

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应急响应启动。

  1.空气中度污染预警

  当环境空气质量连续2天达到中度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发布空气中度污染预警。

  2.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

  当环境空气质量连续2天达到重度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启动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

  3.空气严重污染应急响应

  当环境空气质量连续2天达到严重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报请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空气严重污染应急响应,经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4.空气极重污染应急响应

  当环境空气质量有1天达到极重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报请市政府启动空气极重污染应急响应,经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并报送省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办及相关部门。

  应急响应解除。

  1.应急预警解除

  当空气质量指数:

  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解除

  由市治污减霾办发布重度污染应急响应解除通告。

  空气严重污染应急响应解除

  由市治污减霾办向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解除申请,经批准后由市治污减霾办发布严重污染应急响应解除通告。

  空气极重污染应急响应解除

  由市治污减霾办向市政府提出解除申请,经批准后由市治污减霾办发布极重污染应急响应解除通告。

  四、空气重污染分级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对应的空气污染分级,分别采取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主要措施包括:

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物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物减排措施。

随着污染程度加重,应急措施逐级加严并升级。

具体如下:

  空气中度污染预警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长时间、高强度户外活动;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活动,外出时佩戴口罩。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议性减排措施包括: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减少拆迁作业和出土作业工地施工审批数量;

  采取机械吸尘式清扫,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城市餐饮服务业控制油烟排放。

  空气重度污染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除实施全部中度污染预警建议性措施外,增加下列建议性措施: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

  严禁无油烟处理设施的露天烧烤;

  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全市所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或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一律停工或停止生产。

改办、市房管局、xx城投集团等配合实施)

  加强所有大气类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检查,对国控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在保障道路安全行驶和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前提下,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除低温天气和交通高峰时段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2次,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2次。

  加强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杜绝其进入禁行区或限行区;增加警力,加强疏导,保证道路通畅运行;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祭祀烧纸行为。

  增加公交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强公交运力保障。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每日停驶不少于30%的财政供养办公车辆,停驶车辆应报公安部门备案。

  具备人工增雨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一天一次向公众公布气象条件变化情况。

  空气严重污染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学生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除实施全部重度污染应急响应建议性措施外,还增加下列建议性措施:

  通过媒体向公众宣传尽可能减少机动车出行,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减少开放景观灯光,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除实施全部重度污染应急响应强制性措施外,增加下列强制性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全市所有建筑、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方石、拆迁作业全面停止施工。

改办、xx城投集团等配合落实)

  所有水泥粉磨站全面停止生产。

除担负军品生产任务的企业外,重点大气类污染源企业工业生产按照应急承诺书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

  在保障道路安全行驶和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前提下,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除低温天气和交通高峰时段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4次;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4次,并加强水洗工作;适时开展城市主要区域大冲洗活动。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每日停驶不少于50%的财政供养办公车辆,停驶车辆应报公安部门备案。

  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以及西郊热电厂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

  每日组织进行空气质量会商分析,研究判定空气质量变化趋势。

市气象局、市环保局一天两次以上向公众公布气象条件变化情况,发布霾预警和人文关怀提示。

  根据污染现状及未来趋势,报请省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办启动关中五市一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缓解周边地区对xx空气污染的影响。

  空气极重污染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除实施全部严重污染应急响应建议性措施外,增加下列建议性措施:

  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

  企业单位实行错峰或弹性上班,减轻交通压力。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除实施全部重度污染及严重污染应急响应强制性措施外,增加下列强制性措施:

  除向应急抢险工程供货的企业外,全市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企业全面停止生产。

  在保障道路安全行驶和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前提下,除低温天气和交通高峰时段外,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和区县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全面持续进行冲洗洒水,每日开展城市主要区域大冲洗活动,广场、空地、各单位门前区域等实施彻底清扫冲洗。

  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以及西郊热电厂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以热定电限制发电量,使用低硫、低灰分的应急备用优质煤。

  除担负军品生产任务的企业外,重点大气类污染源企业工业生产实行限产限排,减少50污%染物排放量。

  全市机动车按照黄标车限行区域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每日组织2次空气质量会商分析,并将空气质量未来预测结果及时报送市政府及相关领导。

  五、组织保障

  xx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响应工作由市治污减霾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职能为: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未来趋势,及时启动或报请市治污减霾领导小组、市政府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响应,并对各单位落实应急措施的情况加强检查和指导;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在空气重污染发生时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解除后24小时内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治污减霾领导小组或市政府。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市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子预案,于本应急预案发布后一月内报市治污减霾办和市应急办备案。

  六、督查落实

  市治污减霾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子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的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启动后,要积极借助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监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及时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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