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石岗小学春季运动会运动会秩序册 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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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石岗小学春季运动会运动会秩序册修改
仁怀市
火石岗小学春季第三届小学生
运 动 会
秩
序
册
仁怀市火石岗小学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仁怀市
火石岗小学春季第三届小学生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仁怀市火石岗小学
二、比赛时间:
暂定:
4月23日(高段赛)、4月24日(中、低段赛)
三、竞赛地点:
火石岗小学运动场
四、参赛单位:
荣华小学、团结小学、明光小学、火石岗小学各班。
五、参赛办法:
1、除火石小学以班组队参加相应的段次比赛外,其余每个参赛单位各组织1支代表队参加高段比赛。
其中田径赛每队男、女运动员各5人,乒乓球参赛队员男、女各1-2人均可,领队、教练各1人,共计14-16人,每项尽量按要求报齐人数。
2、田径赛:
分高(五、六年级)、中(三、四年级)、低(一、二年级)段进行比赛。
每个参赛队限报10人,男生、女生各5人。
(每队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3项,另可兼报接力。
低段不限。
)60米、100米、铅球、跳远采用预决赛,高段预赛取前八名进入决赛,60米、100米中、低段取前4名进入决赛,铅球、跳远中段取前4名进入决赛。
3、乒乓球:
各校参赛代表队和火石岗小学中高段组以班为单位另选男、女生各1-2名参加比赛,(可在田径赛队员中选取)
4、跳绳:
限火石岗小学1至6年级学生参加,每班男、女生各2人(共4人),不在田径赛中选取队员。
5、拔河:
限火石岗小学1-6年级学生参加,各班男、女生各10人(共20人)。
可在田径赛中选取队员。
6、运动员号码薄由火石岗小学统一制定,号码薄编号在报名表备注里。
六、参赛项目:
(男子、女子)
1、高段: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男女混合4×200米、铅球(3千克)、乒乓球、跳远、跳绳(限火石小学)。
2、中段: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男女混合4×200米、铅球(3千克)、跳远、跳绳。
3、低段:
60米、100米、跳绳。
4、火石岗小学另外参加跳绳、拔河项目。
(均为1—6年级学生)。
七、参赛对象:
除火石岗小学外,各校5—6年级学生均可,具体组队如下:
荣华、团结、明光、各校分别组一支队参加高段比赛;火石岗小学1-6年级以班为单位分别组队参加相应的比赛。
八、计分办法:
田径赛项目高段取单项前6名,按7、5、4、3、2、1分计算。
中、低段取单项前三名,(按4、2、1分别计分)、高段接力赛取前3名,计分按10、6、4分计算。
中段接力赛取前1名,记6分。
团体总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注:
火石岗小学的跳绳和拔河项目(不纳入团体总分),不计分。
九、奖励办法:
1、田径项目团体奖:
高段设前3名,中、低段、设前1名。
同时奖该队教练优秀辅导奖。
2、田径项目单项奖:
高段:
男子、女子组各取前6名;中、低段:
男子、女子各取前3名。
3、跳绳:
高、中段男子、女子各取3名、低段男子、女子各取前2名。
4、拔河:
以年级组分别评1名。
5、乒乓球:
男、女组各取前6名。
十、报名日期:
各代表队在2014年4月15日前将电子报名表上报于火石岗小学,邮箱:
771700192@,火石同事群:
曾全胜邮箱中。
11、其它事宜:
1、竞赛分组:
按报名顺序的先后进行排列。
2、各参赛队队员必须穿运动服装,运动鞋,提高安全性。
3、为了选拔乒乓球的优秀选手参加市比赛,本次运动会在选拔队员时尽量先满足乒乓球参赛队员。
如遇优秀选手,两样都可参加。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火石岗小学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仁怀市
火石岗小学春季第三届小学生运动会
比 赛 规 则
一、各参赛队员必须服从裁判人员安排,遵守比赛规则。
二、各参赛队员必须按时参赛,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若参赛项目相冲而担误比赛时间者,教练员或者运动员应先到比赛地点说明情况,裁判员便于调整。
三、径赛:
60米、100米实行预赛、决赛的方式进行,其中高段选前6名进入决赛,取前6名;中低段选前4名进入决赛,取前3名予以奖励。
四、田赛:
田赛:
铅球和跳远实行预赛、决赛的方式进行,中、高段均选前8名进入决赛,取前6名予以奖励。
五、60米、100米、200米、为蹲踞式起跑,4×200米第一棒为蹲踞式起跑,二、三、四棒为站立式接棒起跑。
60米、100米、200米必须在自己的跑道上跑,不得抢道;400米必须在跑完100米在所有项目的终点线处才能抢道;800米一开始就可抢道;4×200米第一棒蹲踞式起跑,二、三、四棒均用站立式接棒,每棒均在起跑后跑完1圈在接力区交接棒,且必须把棒交在下一队员手中,不允许抛接棒。
所有径赛项目必须在发令员发令后方能起跑,不准抢跑,否则违例,违例第三次者取消比赛资格。
六、田赛:
铅球,不准踏出投掷圈前半圆边线或身体任何部分接触圈外地面,比赛时从后半圆进场,投掷完后从后半圆出场,否则作违例不计成绩。
每位参赛队员投掷3次,第一、二次连续投,第三次最后投,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跳远,第一、二次连续跳,第三次最后跳,每位参赛队员跳三次,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七、跳绳:
1、一分钟时间内,记单人跳绳次数。
跳绳过程中允许停顿,以一分钟结束时的次数为最后成绩。
2、在跳绳过程中参赛者必须绕同一个方向进行,否则按违例论处,取消参赛者成绩。
3、参赛者必须在比赛指示口令(或哨声)响时起跳,同时裁判开始计数,到再次口令(或哨声)响时停止,为时1分钟。
此时计数裁判须准确判定选手成绩,报记录员做好相关记录。
4、运动员必须按时参赛,以参赛报名表为准,比赛中途不得随意更换。
八、拔河:
各年级按编排顺序,年级为三个班的,比赛前实行抽签决定对阵顺序,均采取三战二胜制。
各班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场,比赛前裁判员检查对方参赛队员人数,人数正确、发令员发令后才能开始比赛。
比赛3次,胜2次者为胜,其中第一、二次交换场地,第三次抽签选择场地。
九、乒乓球实行分组淘汰赛,三战二胜,比赛前进行猜球决定选择场地和发球权,每局采取11分制,每人发球两次,决胜局在一方满5分时,双方交换场地,双方打满10平时,双方各发球一次,至到一方胜出2个球时,才能判决胜负。
如果比分一直处于平分状态,谁先满15分,则判谁胜。
火石岗小学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仁怀市
火石岗小学春季第三届小学生运动会
组委会名单
组 长:
陈晓红
副组长:
赵 琼 李 成 穆贵香 吴 润
成 员:
冯 涛 李 甚 蔡思浪 郑国涛
火石岗小学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仁怀市
火石岗小学春季第三届小学生运动会
仲裁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晓红
副组长:
赵 琼 李 成 穆贵香 吴 润
成 员:
曾全胜郑国涛 邓先洪
田尚千吴 浪
火石岗小学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仁怀市
火石岗小学春季第三届小学生运动会
后勤人员名单
组 长:
李 成
副组长:
罗永红 王钦涛
成 员:
李文刚 黄德飞赵汝群 李文先陈未先
工作任务:
负责运动会筹备前比赛器材的购置,比赛前工作的准备和比赛工作中的就餐、饮水和一些临时工作。
火石岗小学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仁怀市
火石岗小学春季第三届小学生运动会
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
陈晓红
副总裁判长:
赵 琼 李 成 穆贵香 吴 润
田赛裁判长:
邓先洪
径赛裁判长:
郑国涛
赛前控制中心:
吴 浪 蔡联巧 刘关兰 陈正宇(检录处)
发 令 员:
罗 斌
助理发令员:
赵汝龙 李先会
径赛主裁判:
郑国涛
终点计时主裁判:
郑国涛
终点计时裁判:
李洪禹 周学美罗 锐
终点裁判员:
张 素
终点联络员:
刘 青
记 录 员:
刘 秋
检查主裁判:
李应山
裁 判 员:
叶华丽 文 素 赵丽梅
赛后控制中心:
叶华丽 文 素 赵丽梅
掷部主裁判:
邓先洪
裁 判 员:
母 磊 王 巧
记 录 员:
陈敬梅
拔河主裁判:
田尚千
裁 判 员:
叶华丽 李应山 参赛队班主任
跳远主裁判:
田尚千
裁 判 员:
母 磊 王 巧
记 录 员:
陈敬梅
跳绳主裁判:
何家琴
裁 判 员:
冯 洪
记 录 员:
张 随
乒乓球主裁判:
李 舜
裁 判 员:
胡春梅 陈 霞
记 录 员:
李红扬 冯素珍
策划组组长:
曾全胜
成 员:
郑国涛 邓先洪
运动服务组指导员:
王巧凤
成 员:
4-6年级每班5名学生
记录公告组:
吴元科 周恩彩
档案整理员:
吴元科 周恩彩
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李 成
成 员:
罗永洪 吴领王钦涛
所有食堂工人
医疗救护组:
组 长:
黄付华
副组长:
李 成
成 员:
吴德相 夏 辽
安全保卫组:
组 长:
穆贵香
副组长:
罗 彬
成 员:
夏 辽 陈永登 吴德相 吴冰君
场地器材组:
组 长:
郑国涛
副组长:
曾全胜 邓先洪
成 员:
吴 浪 田尚千 何家琴 罗 斌
罗 锐 陈敬梅
音响调试、奖状打印:
蔡聪庆 冯沛红
摄影师:
蔡思均、冯沛红
火石岗小学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仁怀市
火石岗小学2015年春季第三届小学生运动会
运动服务组名单
六
(1)班:
李婷婷杨艳玲李金燕刘宇黄飘
六
(2)班:
吴婷黄玉娇 蔡青青 程佳敏马丹婷
六(3)班:
冯兵兵兰杰峰 祁桂丽 蔡叶吴梦梨
五
(1)班:
康思梦夏晔烨冯建程云芹祁佳弈
五
(2)班:
钟莉冯冰彬王鑫章敏娄佳俊
五(3)班:
冯小艳陈海玲冯婷婷蔡方娜蔡云云
四
(1)班:
蔡雨婷 冯慧丽 赵文娇邓富丽 王金艳
四
(2)班:
李浪丽 邓江敏 娄思雨李建风 王灯昊
四(3)班:
吴萧雅陈梦祁芳芳陈苏群王美蝉
仁怀市
火石岗小学春季第三届小学生运动会
全体裁判员具体工作任务安排
陈晓红:
职务:
总裁判长。
负责该次运动会的全面工作,安排、指导、布署本次运动会的筹备等事项。
赵 琼:
职务:
副总裁判长。
负责做好全体裁判员的思想动员工作,积极参与,开展好此次运动会,确保本次运动会的顺利开展。
李 成:
职务:
副总裁判长,后勤保障组组长,医疗救护组副组长。
负责安排好此次运动会的后勤保障(器材添补、奖品准备、裁判员及运动员饮水,运动员、裁判员就餐),医疗服务等工作。
确保此次运动会的顺利进行。
穆贵香:
职务:
副总裁判长,安全保卫组组长。
负责该次运动会的指导策划和安排赛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全面安排和调度本次运动会的开展,安全巡查、管理等工作。
吴 润:
职务:
副总裁判长。
负责全体裁判员考勤管理,检查裁判员到位情况,确保本次运动会的顺利开展。
蔡思均:
职务:
摄影师。
负责本次运动会的全部摄影,完成本次比赛摄影及图片收集等工作。
罗永红、王钦涛:
职务:
后勤副组长,根据需要,负责为本次运动会提供所需资源,物品购买,奖品准备,饮水保证,运动员就餐,裁判员就餐等工作及早做好相应安排。
罗 彬:
职务:
安全保卫组副组长,发令员,制定本次运动会安全预案,负责组织好运动会中的发令,安全巡查管理等工作。
李洪禹:
职务:
终点计时裁判员,在计时工作中根据主裁判的分工安排,负责好自己所负责道次或名次的计时工作,如在计时中出现失误,应及时报告主裁判,便于主裁判或其它同伴给予补救计时。
400米和800米中要准确地判定终点的名次,并担任好记圈工作(具体工作,由裁判长或主裁判安排为准)。
吴领:
职务:
后勤保障组成员,负责本次运动会的生活等后勤工作做准备。
吴元科:
职务:
成绩记录公告员,负责核对各项成绩、名次,填写单项成绩汇总表、团体总分汇总表,名次、记分公示,比赛结束后,整理运动会各项成绩、表册装档等工作。
田尚千:
职务:
跳部、拔河主裁判,场地器材组成员,主要负责比赛前器材的摆放,协助田赛裁判长组织开展好跳部裁判工作,并安排好拔河组裁判员在田径项目比赛完毕后,开展好拔河比赛的发令、成绩判定等工作,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避免比赛中的不安全事情发生。
周恩彩:
职务:
成绩记录公告员,负责协助冯沛红核对成绩名次,填写成绩汇总、团体总分及名次,并及时在广播中做好成绩公告,比赛结束,协助冯沛红整理装订好全套表册。
曾全胜:
职务:
策划组组长,场地器材组副组长负责该次运动会的策划、筹备、编排、场地器材的布置,赛前检查各项目的开展情况,并领导发令、终点、手计时、检查、终点记录工作,掌握比赛进程,解决径赛、田赛项目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全力协助好总裁判长安排的相关工作,保证本次运动会的开展顺利完成。
郑国涛:
职务:
径赛裁判长、场地器材组组长,径赛主裁判、终点计时主裁判负责领导发令、终点计时员的分工、计时、检查、终点记录、掌握比赛进程,解决径赛项目、比赛中出现的问题。
如果个别计时裁判员发生计时操作失误时,要给予及时补救计时。
比赛前器材的摆放;在400、800米中组织记时、记圈、并在每一次发令处举枪之时对记时裁判员提示等工作。
另负责赛前场地器材的布置、规划、摆放等工作。
邓先洪:
职务:
田赛裁判长、场地器材组副组长、掷部主裁判、场地器材组成员,负责领导田赛裁判员做好田赛裁判工作,掌握比赛进程,解决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在比赛前检查场地器材以及所需的用具和物品,及时领取摆放和收归等工作。
赵汝龙:
职务:
发令员、与罗彬同志配合负责本次运动会径赛发令工作。
李先会:
职务:
助理发令员,负责对本次径赛参赛运动员上道前的点名工作。
吴 浪:
职务:
赛前控制中心组长,主要负责按照比赛日程安排的项目时间和顺序,在赛前20分钟到记录公台组领取参赛队员名单,安排赛前工作人员召集各项目参赛运动员检录,并派人把运动员带到相应的比赛位置,确保比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蔡联巧:
职务:
赛前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吴浪同志把各项目参赛选手进行检录,并及时带到比赛地点等工作,便于此次运动会的及时开展。
刘关兰:
职务:
赛前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吴浪同志把各项目参赛选手进行检录,并及时带到比赛地点等工作,便于此次运动会的及时开展。
陈正宇:
职务:
赛前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吴浪同志把各项目参赛选手进行检录,并及时带到比赛地点等工作,便于此次运动会的及时开展。
周学美:
职务:
终点计时裁判员,在计时工作中根据主裁判的分工安排,负责好自己所负责道次或名次的计时工作,如在计时中出现失误,应及时报告主裁判,便于主裁判或其它同伴给予补救计时。
400米和800米中要准确地判定终点的名次,并担任好记圈工作(具体工作,由裁判长或主裁判安排为准)。
张 素:
职务:
终点裁判员,负责终点名次的判定,确保终点名次的准确性。
便于计时裁判的准确计时工作。
刘 秋:
职务:
终点记录员,主要负责终点成绩记录、名次统计,比赛完后,及时把成绩统计表上交到记录公告组,便于记录组开展工作。
刘 青:
职务:
终点联络员,负责终点与记录公告组之间的联络工作,确保及时把运动员成绩及名次等表册送到相应的位置。
推动运动会的顺利进行。
李应山:
职务:
检查主裁判,赛后控制中心负责人,拔河裁判员,负责在组织检查组裁判员检查运动员在60、100、200、400米走道和弯道中,有无抢道犯规情况,如在比赛中有运动员犯规情况,应及时报告计时主裁判(郑国涛)处,做相应的处理。
该抢道时及时提醒运动员抢道,另外组织本组人员及时招呼已结束该项比赛的运动员退场,确保运动场上的安全、比赛的顺利进行。
叶华丽:
职务:
检查裁判员、赛后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在主裁判的分工下,开展好比赛中的检查、提醒、清场工作。
主要检查运动员在径赛中,每组径赛比完后,判定是否有队员犯规,如有,立即报径赛裁判长(郑国涛同志)处做相应的处理。
抢道时及时提醒运动员抢道。
及时招呼已结束该项比赛的运动员退场,确保运动场上的安全和比赛的顺利进行。
文 素:
职务:
检查裁判员、赛后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在主裁判的分工下,开展好比赛中的检查、提醒、清场工作。
主要检查运动员在径赛中,每组径赛比完后,判定是否有队员犯规,如有,立即报径赛裁判长(郑国涛同志)处做相应的处理。
抢道时及时提醒运动员抢道。
及时招呼已结束该项比赛的运动员退场,确保运动场上的安全和比赛的顺利进行。
赵丽梅:
:
职务:
检查裁判员、赛后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在主裁判的分工下,开展好比赛中的检查、提醒、清场工作。
主要检查运动员在径赛中,每组径赛比完后,判定是否有队员犯规,如有,立即报径赛裁判长(郑国涛同志)处做相应的处理。
抢道时及时提醒运动员抢道。
及时招呼已结束该项比赛的运动员退场,确保运动场上的安全和比赛的顺利进行。
王 巧:
职务:
掷部、跳部裁判员,负责协助主裁判做好掷部和跳部比赛中观察队员的成绩和测量等工作。
母磊:
职务:
掷部、跳部裁判员,负责协助主裁判做好掷部和跳部比赛中观察队员的成绩和测量等工作。
陈敬梅:
职务:
掷部、跳部记录员,场地器材组成员,主要负责比赛前器材的摆放,掷部、跳部成绩记录、名次统计,比赛完后,及时把成绩统计表上交到记录公告组,便于记录组开展工作。
何家琴:
职务:
跳绳主裁判,负责组织开展好跳绳比赛中的计时、记数、名次判定、成绩汇总工作,比赛完后及时把表册交到记录公告组。
冯 洪:
职务:
跳绳裁判员,负责组织做好跳绳比赛中的计时、记数工作。
张随:
职务:
跳绳记录裁判员,负责做好本次运动会跳绳比赛成绩的记录等工作。
李 舜:
职务:
乒乓球主裁判,运动服务组指导员,场地器材组成员,主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本次运动会的乒乓球比赛,负责比赛前器材的摆放等工作。
李红扬:
职务:
乒乓球裁判员,负责协助好乒乓球主裁判完成好本次乒乓球的比赛工作。
陈 霞:
职务:
乒乓球裁判员,负责协助好乒乓球主裁判完成好本次乒乓球的比赛工作。
胡春梅:
职务:
乒乓球记录裁判员,负责协助好乒乓球主裁判完成好本次乒乓球的比赛的记录工作。
冯素珍:
职务:
乒乓球记录裁判员,负责协助好乒乓球主裁判完成好本次乒乓球的比赛的记录工作。
王巧凤:
职务:
职务:
运动服务组指导员,负责在比赛期间召集运动服务组的学生指导他们开展好运动后勤服务工作(如裁判员、运动员饮水,照顾体力不支的运动员,保管运动员衣物等)。
黄德飞、李文刚、赵汝群、陈未先、李文先:
职务:
后勤人员,主要负责本次运动会全体运动员、裁判员就餐等工作。
夏辽、吴德相:
职务:
安全保卫人员,医疗救护组人员,负责本次运动会赛场内外、校园周边的安全、保卫、维护比赛秩序,运动伤员救护等工作。
蔡聪庆:
职务:
音响师、奖状打印负责人,负责比赛前的音响设计,打印奖状,协助完成颁奖准备工作。
冯沛红:
职务:
摄影师、奖状打印工作人员,负责比赛中摄影抓拍工作,协助蔡聪庆同志打印本次运动会的奖状,协助完成颁奖准备工作。
备注:
1、考勤:
为了保证此次运动会的顺利开展,全体工作人员,如未经仲裁组允许,私自离开岗位而影响比赛工作正常开展的,按旷工记,以考勤制度执行。
2、如各参赛代表队在比赛中,对比赛有意议者,请向本次运动会仲裁组反应。
3、未尽事宜,临时通知。
火石岗小学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