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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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案
授课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
第一章
国际商品买卖合同的标的
授课类型
理论课
授课时间安排
共8时,其中第一节为2学时,第二节为2学时,第三节为2学时,第四节为2学时。
教学内容(包括基本内容、重点、难点三部分):
教学要求
1.合同的标的物,商品的品名
2.掌握商品品质重要性、表示方法;
3.掌握商品数量的计量单位、表示方法;
4.掌握中性包装、定牌和包装条款;
重点难点
1.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和品质条款;
2.计量方法和订立数量的条款;
3.运输包装、销售包装和运输标志的表示方法;
第一节合同的标的物
重点难点:
品名条款的内容
一、合同中列明标的物的意义
1.品名的定义:
商品名称或品名(NameofCommodity)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2.合同中列明标的物的意义
(1)构成买卖中的标的物三个条件:
卖方占有、合法、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同中列明标的物的意义
法律角度:
买卖双方交接货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进出口业务角度:
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资基础和前提
二、列明商品名称的方法
1.以其主要用途命名:
织布机、旅游鞋、笔记本
2.以其所使用的主要成分或原材料命名:
羊毛衫、冰糖燕窝、羽绒服、
3.以其外观造型命名:
喇叭裤、平底锅、蛋糕裙
4.以人物名字命名:
孔府家酒、西湖龙井茶、云南白药
5.以制作工艺命名:
精制油、蒸馏水、五粮液
三、品名条款的内容(示例)
1.商品名称或品名标题下予以限定;
2.只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列明交易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句。
e.g.
(1)品名:
东北大豆NortheastSoybean
(2)品名:
海尔冰箱Haierfridge
(3)
NameofCommodity
DescriptionofCommodity
Quantity
Unitprice
FrozenMudsnailMeatBoiled
L200-400
M400-600
S600-800
SS800-1000
四、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1.能确切反映交易标的物的特点
2.必须实事求是,是卖方能够供应且买方所需要的商品
3.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4.注意选用合适的品名,以利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
5.商品包装上的品名与出口单据上的品名一致。
(补充)
实际案例
我国出口苹果酒一批,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Wine”,而提交的出口单据上均用“Applejack”,货到国外后遭海关扣留、罚款。
第二节商品的品质
重点难点: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和品质条款
一、品质的定义
商品的品质(QualityofGoods)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态的综合。
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的物性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或者透明度等。
二、对品质的要求(示例)
1.美国:
FDA
2.欧盟:
注册号/HACCP
3.国际组织:
ISO
4.具体企业:
ADIDAS/蓝田/蒙牛
三、表示品质的方法
(一)凭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1.看货买卖
当买卖双方采用看货成交时,则买方或代理人通常先在卖方存放货物的场所验看货物,一旦达成交易,卖方就应按对方验看过的商品交货,只要卖方交付的是验看过的货物,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看货成交的有限,这种做法,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SalebySample)
⑴卖方样品(Seller'sSample)
由卖方提供的样品称为“卖方样品”.凡卖方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者,称为“卖方样品买卖”在此情况下,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
“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Qualityasperseller‘ssample)。
日后,卖方所交整批货(Bulk)的品质,必须与提供的样品相同。
⑵买方样品(Buyer'sSample)
买方有时提供样品交由卖方依样承制,如卖方同意按买方提供的样品成交,称为"凭买方样品买卖"在这种场合,买卖合同中应订明:
"品质以买方样品为准(Qualityasperbuyer'ssample)。
日后,卖方所交正货的品质,必须与买方样品相符
EX:
Adidas在东南亚生产足球鞋、休闲鞋就是凭买方样品买卖!
⑶对等样品(CounterSample)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ConfirmingSample)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则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
注意:
凭样品买卖注意事项
1.凡凭样品买卖,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买方对与样品不符的货物,可以拒收或提出赔偿要求。
2.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
凡能用科学的指标表示商品质量时,就不宜采用此法。
(二)凭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1.凭规格买卖(SalebySpecification)
商品规格(Specification)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
凭规格买卖时,说明商品品质的指标因商品不同而异,即使是同一商品,也会因用途不同,而对于规格的要求也就有了差异,由于这种表示品质的方法,明确具体,简单易行,故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的运用。
2.凭等级买卖(SalebyGrade)
商品的等级(GradeofGoods)是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
凭等级买卖时,由于不同等级的商品具有不同的规格,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争议,在品质条款列明等级的同时,最好一并规定每一等级的具体规格。
(Ex:
棉花、钨砂等!
)
3.凭标准买卖(SalebyStandard)
商品的标准是指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
商品的标准,有的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也有由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
(我国常用的标准:
国家标准、部颁标准)
国际贸易采用的各种标准,有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凡品质不合标准要求的商品,不许进口或出口。
但也有些标准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买卖双方洽商交易时,可另行商定对品质的具体要求。
良好平均品质(FAQ)
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平均品质”(FairAverageQuality,FAQ)这一术语来表示其品质,所谓“良好平均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在我国实际业务中,用FAQ来说明品质,一般是指大路货而言,在标明大路货的同时,通常还约定具体规格作为品质依据.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byDescriptions)
有些机器,电器,和仪表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因结构复杂,对材料和设计的要求严格,用以说明性能的数据较多,很难用几个简单的指标来表明品质的全貌。
因此,对这类商品的品质,通常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
按此方式进行交易,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商标(TradeMark)是指生产者或商号用来识别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标志,它可由一个或几个具有特色的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等组成.
品牌(BrandName)是指工商企业给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称,以便与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一个品牌可用于一种产品,也可用于一个企业的所有产品。
6.凭产地名称买卖
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产品因产区的自然条件、传统加工工艺等因素的影响,其品质具有其它产区的产品所不具有的独特格和特色,对于这类产品,一般也可用产地名称来表示品质。
四、品质条款的规定
(一)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它类似条款
2.品质公差(QualityTolerance)
公差是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为了明确起见,应在合同品质条款中订明一定幅度的公差。
凡在品质公差范围内的货物,买方不得拒收或要求调整价格。
品质公差用于对精度要求较高的工业制成品的交易中。
3.品质机动幅度(QualityFranchise)
⑴规定一定的范围。
即对品质指标的规定允许有一定的差异范围,卖方交货,只要在此范围内都算合格。
⑵规定一定的极限。
即对所交货物的品质规格,规定上下极限,即最大,最高,最多为多少,最小,最低,最少为多少,卖方交货只要没有超过规定的极限,买方就无权拒收。
品质增减价条款(MoreorLessClause)
为了体现按质论价,在使用品质机动幅度时,有些货物(主要是初级产品),也可根据交货情况调整价格,即所谓品质增减价条款,即对约定的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按照实际交货品质规定予以增价减价。
(二)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凡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就不宜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
如同时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
则要求交货品质,既要与样品一致,又要符合约定的规格。
五、品质条款的内容实例
ChinaSesame(芝麻)seed
Moisture(max):
8%;
Admixture(max):
2%;
OilContent(wetbasisethyletherextract):
52%Basis,Shouldtheoilcontentofthegoodsactuallyshippedbe1%higherorlower,thepricewillbeaccordinglyincreasedordecreasedby1%,andanyfractionwillbeproportionallycalculated.
案例分析
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未声明是参考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检验后发现货物品质符合合同规定,但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
请问:
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
Answer
从合同的内容看,在这笔进出口交易中,双方以商品的规格作为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并以此作为交验商品的依据,属于凭规格的买卖,只要我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我方就算已履行了合同,但是成交前,我方向对方寄送样品,并声明是参考样品,而在国际贸易中,凡属于凭样品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样,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或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我方不能以该笔交易不是样品买卖为由不予理赔。
第三节商品的数量
重点难点:
计量方法和订立数量的条款
一、约定数量条款的意义
1.数量(Quantity):
商品的数量是指一定的度量衡单位表示的商品的重量、数量、长度、面积、体积、容积等等。
2、商品数量是制定单价和计算总金额的主要依据。
3、商品数量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
数量条款涉及成交数量的确定、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的规定,以及数量机动幅度的掌握等内容。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一)计量单位的确定方法
1.按重量(Weight)计算
1公吨(M/T)=1000KGS(公制)
1长吨(L/T)=1016.05KGS(英制)
1短吨(S/T)=907.2KGS(美制)
1磅(Pound)=0.453597KG
案例分析
我方一进出口公司和日本一公司签定了大米出口合同,价格条款为:
US$275pertonFOBShanghai。
问:
若遇目标市场行情看涨,我方可能陷入何种纠纷?
Answer:
在贸易价格条款中不用ton,一般用“公吨”
2.按数量(Number)计算
大多数工业制成品,尤其是日用消费品,轻工业品,机械产品以及一部土特产品,均习惯于按数量进行买卖,所使用的计量单位有件,双,套,打,卷,令,萝,以及个,台,组,张,袋,箱,桶,包等等。
3.按长度(Length)计算
在金属绳索,丝绸,布匹等类商品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米,英尺,码等长度单位来计量。
1英尺=0.3047999米
1码=0.9144027米
4.按面积(Area)计算
在玻璃板,地毯等商品的交易中,一般习惯于以面积作为计量单位,常用的有平方米,平方英尺,平方码等等。
1平方英尺=0.092903平方米
1平方码=0.8361273平方米
5.按体积(Volume)计算
按体积成交的商品有限.仅用于木材、天然气和化学气体等.属于这方面的计量单位,有立方米,立方尺,立方码等等。
6.按容积(Capacity)计算
各类谷物和液体货物,往往用公升、加仑等容积计量。
1公升=0.2642美制加仑
1公升=0.22英制加仑
2.国际贸易中的度量衡制度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公制、英制、美制和国际标准计量组织在公制基础上颁布的国际单位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目前除了个别特殊领域外,一般不许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二)计算重量的方法
1.毛重(GrossWeight)
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这种计重办法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NetWeight)
净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除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净重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计重办法。
不过有些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它商品,有时也采用“以毛作净”的办法计重。
所谓“以毛作净”(GrossforNet),实际上就是按毛重计算重量。
3.公量(ConditionWeight)
棉花,羊毛,生丝等商品有比较强的吸湿性,重量也就很不稳定,为了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计算,其计算办法是以商品的干净重(即烘去商品水份后的重量)加上国际公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即为公量。
(1)公量=商品干净量×(1+公定回潮率)
(2)公量=商品净量×(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公量计算题
现出口羊毛10公吨,买卖双方约定公定回潮率为11%,现抽样测得10公斤羊毛脱水之后仅剩8公斤,求该批羊毛的公量!
Answer:
公量=8×1000×(1+11%)=8880公斤=8.88吨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Weight)
对于一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只要规格一致,每件重量大体是相同的,所以一般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但是,这种计重方法是建立在每件货物重量相同的基础上的,重量如有变化,其实际重量也会发生差别,因此,只能作为计重时的参考。
5.法定重量(LegalWeight)和实物净重(NetWeight)
按照一些国家海关法的规定,在征收从量税时,商品的重量是以法定重量计算的,所谓法定重量是商品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如销售包装等的重量,而除这部分重量所表示出来的纯商品的重量,则称为实物净重。
三、数量条款的规定及内容
(一)数量机动幅度的有关规定:
1.溢短装条款(MoreorLessclause)
Ex:
Quantity:
5%moreorlessallowed!
1)短装选择权的顺序:
卖方→买方→船(Quantity:
5%moreorlessatseller’soption!
2)价格计算问题:
a.按合同价计算
b.按发货装船时或货到岸时的市价计算
2.“约”量(Approximate,About)
(二)规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数量。
大约、大概等。
(2)明确单位。
吨。
(3)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1000台2%增减。
(三)数量条款的内容举例
例:
Thesellerhastheoptiontoload5%moreorlessthanthequantitycontracted,eachdifferenceshallbesettledatthecontractprice.
第四节商品的包装
重点难点:
运输包装、销售包装和运输标志的表示方法
一、约定包装条款的意义
1.包装(PackingofGoods):
商品的包装是指为了有效的保护商品品质的完好和数量的完整,采用一定的方法将商品置于合适容器的一种措施。
2.包装的作用:
保护,美化商品,本身是商品说明的一部分。
二、包装的分类
根据包装在流通中所起的作用,可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前者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商品;后者除起保护作用外,还有促销的功能。
(一)运输包装
1)运输包装的要求
(1)必须适应商品的特性。
(2)合同的标的物,商品的品名必须适应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
(3)要便于各环节有关人员进行操作。
(4)在保证包装牢固的前提下节省费。
(5)必须考虑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客户的要求。
2)运输包装的标志:
按运输包装的用途可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1.运输标志
标准运输标志包括:
⑴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⑵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
⑶目的地;
⑷件号。
2.指示性标志
指示性标志是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般都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有人称其为注意标志。
3.警告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凡在运输包装内装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
除我国颁布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外,联合国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也规定了一套《国际海运危险品标志》这套规定在国际上已有许多国家采用,因此,在我国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上,要标明我国和国际上所规定的两危险品标志。
运输包装的标志条款示例
TheSellershallmarkoneachpackagewithfadelesspaintthepackagenumber,grossweight,netweight,measurementandthewording:
“KEEPAWAYFROMMOISTURE”,“HANDLEWITHCARE”,“THISSIDEUP”etcandthefollowingshippingmark.
(二)销售包装
1.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1)便于陈列展销。
(2)便于识别商品。
(3)便于携带和使用。
(4)要有艺术吸引力。
(茅台酒的故事)
2.销售包装的种类
(1)挂式包装
(2)堆叠式包装(3)便携式包装(4)喷雾包装
(5)易开包装(6)配套包装(7)复用包装
3.销售包装的标志和说明
(1)装潢画面
销售包装的装潢画面富有艺术上的吸引力,注意禁忌。
(EX:
日本的荷花、狐狸;中东女性等。
)
(2)文字说明
在销售包装上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如商标,品牌,品名,产地,数量,规格,成分,用途和使用方法等。
在销售包装上使用文字说明或制作标签时,还应注意有关国家的标签管理条件的规定。
(如我国:
三无产品、中英文对照等)
4.条形码
商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是上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这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三、中性包装和定牌
(一)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
中性包装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两种,前者,是指包装上既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又无商标或品牌。
后者,是指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
(二)定牌
定牌是指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这种做法叫定牌生产。
贴牌:
OEM(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
四、包装条款的规定
1.内容:
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费用和运输标志等。
2.规定方法:
(1)作出具体的规定;
如:
木板箱装,每箱30匹,每匹40码(棉布)
(2)笼统的规定包装方式和材料。
(不宜采用)
如:
“适合海运的包装”、“惯用包装”、“习惯包装”
包装费用:
一般包括在货价之中,不另计收;也有不计货价中,由买方另行支付。
究竟由谁负担,应作出明确规定。
3.注意事项
(1)考虑商品特点及运输方式。
(2)包装的规定要明确。
不宜“海运包装”、“习惯包装”。
(3)唛头一般由卖方决定。
(4)包装费用的负担要明确。
4.包装条款举例:
(1)铁桶装,每桶净重25公斤。
Inirondrumof25kgneteach.
(2)用聚丙烯编制包装袋,每包重50公斤,以毛重作净重,包装袋质量良好,适于海运,包装袋上用英语写上品名、重量、原产国别和包装日期。
Tobepackedinpolypropylenewovenbags,50kgeach,grossfornet.Thebagsshouldbefairygoodinqualityandsuitableforoceantransportation,onwhichthenameofthegoods,weight,countryoforiginandpackagedateshouldbewritten/markedinEnglish.
(3)木箱装,每箱装30匹,每匹40码。
Tobepackedinwoodencases,30piecespercaseof40ydeach.
教学手段与方法:
多媒体、PPT、板书、讲授、案例分析、讨论
思考题、讨论题或作业:
1.名词解释:
商品品质;品质公差;中性包装;运输标志
2.简述商品品质的表现方式。
3.商品重量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4.请阐述运输包装标志的类型。
5.案例分析:
(1)我国某出口公司与俄罗斯进行一笔黄豆出口,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如下:
每袋黄豆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发现每袋黄豆净重94公斤,1000袋,合计94吨。
当时正通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
请问俄罗斯的要求是否合理?
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2)中国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小麦,合同数量为200万公吨,允许溢短装10%,而外商装船时共装运了300万吨,对多袋的80万吨,我方应如何处理?
(3)国内某厂向国外出口一批灯具。
合同上规定每筐30只,共100筐。
我方工作人员为方便起见,改为每筐550只,共60筐,灯具总数不变。
请问这种处理方式是否构成违约?
参考资料(包括辅助教材、参考书、文献等):
教材:
《国际贸易实务》,游新宇、王燕主编,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
参考书目:
1.《国际贸易实务》(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