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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隋振江

(2010年2月7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是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北京市“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建设世界城市目标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内容重要,意义重大。

刚才农科同志对全市物业管理形势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希望各区县、各物业管理企业认真学习领会,主动抓好落实。

这次受到表彰的物业企业代表以及业主委员会代表和区县房管部门的代表也做了经验介绍,希望进一步起到推动行业发展、社区和谐的示范作用。

也借此机会,向战斗在物业管理服务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向为物业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通报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物业管理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涉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对于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圆满举行,使首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刘淇书记在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号召,要瞄准建设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全面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行动计划。

郭金龙市长在今年北京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着眼建设世界城市”,以更高标准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这给我们建设房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加艰巨的任务,也给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我们要着眼建设世界城市的长远目标,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积极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向产业化和高端形态发展,全面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着眼形势发展,进一步提高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北京将会由城市建设主导期逐步向城市管理主导期进行转变。

认真梳理和解决现行管理体制、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中不符合、不适应的矛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

具体到建设房管系统,进一步提高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深入研究既有房屋的使用管理问题,也迫在眉睫。

   第一、物业管理是完善和发展现代城市功能的基础。

现代城市功能的内涵十分丰富,既涉及城市原有功能的利用、发展和改造,也涉及城市远景规划布局的调整、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和社会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功能的提升。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房地产的开发、改造与建设,是为城市功能的完善与发展所创造的物质基础。

在城市的运转过程中,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住宅与公共建筑等,都要随着时间的推移,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其保持原有功能或完善发展其功能。

物业管理可以满足业主和用户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多元化的需求,创造与硬环境相适应的管理服务软环境,并使硬环境充分发挥效用,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从这个意义上说,物业管理工作实际上就是城市基本组织单元的管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者,实际上就是城市管理工作者。

   第二、物业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顺应了住宅商品化和社会化需求,以其专业化的服务明显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逐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欢迎。

现在我市的物业管理覆盖面在不断扩大,其重要性日益提高,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09年底,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达3052家,有5210个项目实施了物业管理,其中住宅3557个项目,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

居住区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空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作为社区中管理服务的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在提高人们居住质量和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承担着居住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任。

一个小区管理得好,小区就会平安祥和,居民就能够安居乐业;管理不好,就会留下隐患,容易产生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第三、物业管理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工作质量的手段。

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住质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居民消费需求逐步向注重生活质量提高转变,向更高生活水平迈进。

在住房方面,居民住房需求进入面积增加与质量提高并重,从单纯的生存型需求向舒适型需求转变的新阶段。

提高居住质量,既要靠住宅建设的科技进步,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也要有良好的物业管理。

好的物业管理改善了人居环境和工作环境,促使人们安居乐业,改进人们的精神面貌,促进人际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物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保障。

维护社区和谐、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城市发展进步的基础。

物业管理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对于维护社区环境和秩序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近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通过规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整合资源,可以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协调发展,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既有利于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也有利于促进社区和谐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二、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把握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近几年,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尤其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们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仅为奥运场馆和涉庆活动场所提供了优质服务,还为广大市民生活提供了周到的日常服务保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平安奥运”和“国庆平安行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着眼建设世界城市,围绕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完善和改进物业管理,继续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第一、要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诚以立己、信以待人”,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准则,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物业管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行业直面社会公众,提供长期服务,诚信经营对行业发展至关重要。

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完善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以信用档案系统为载体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要抓住服务行业的特点,推动管理重心的转移,把信用管理落实到项目上,落实到项目负责人上,落实到岗位上,使每一位从业人员的诚实守信行为成为企业的信用基础。

   第二、要切实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强化业主自律意识。

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是物业管理的权利和责任主体,强化业主自律意识,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是搞好物业管理的基础。

一是要加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

要加强对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

要通过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要强化业主的权利意识和自治意识,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广大业主要充分行使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监督权,物业企业应当自觉接受监督。

同时,要监督业主委员会不得做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三是要强化业主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理性消费观念。

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引导、增强业主物业服务消费意识,要完善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将业主履行交费义务条款和制约措施纳入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使个别不自觉履行交费义务的业主受到规约和合同的限制和约束。

   第三,要努力提高物业企业综合素质,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物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业主、为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物业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企业素质的提高。

各物业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企业基础建设。

物业企业要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内功,增强发展后劲,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二是大力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素质。

要抓好多层次的人才培训,加强企业关键岗位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要把培训重点放在项目负责人身上,通过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与管理,提升物业项目的服务品质,提高物业企业的管理水平,推动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是要努力增强服务意识。

各物业企业都要转变观念,把搞好服务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搞好人性化服务,要大力推行精细管理、精心服务,要充分发挥业主大会的作用,紧紧依靠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物业企业要与业主委员会和谐相处,共同构建和谐社区,共同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

四是培育一批品牌企业。

各物业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开拓进取意识,努力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以高质量的管理和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打造自己品牌。

   第四,积极开展管理机制创新,不断提升行业发展层次。

一是要进一步处理好社会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

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交叉的管理问题,经过这几年的实践,我们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断深化,特别是《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物业管理不仅是行业管理问题,更是社会管理的问题,需要相关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共同承担;物业管理不单单是物业企业的事,更是业主的权利和责任,需要更多服务企业和业主共同负责。

这种社会和行业交织在一块的管理局面,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大局意识,讲协调、讲配合,不断开展管理体制、机制和模式的创新。

在这个问题上,希望大家和我们一起来思考、来研究,为做好工作打下基础。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前期管理与后期管理的关系。

前期开发遗留问题是引发物业矛盾纠纷,影响物业企业和业主构建和谐互信关系的的主要原因,为此我们要把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责任分界点后移。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商负责前期物业服务,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成立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且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物业项目交接的技术标准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

开发商应当及时处理解决物业使用中出现的物业质量缺陷以及配套完善等问题。

要通过这种制度设计使物业企业从前期矛盾纠纷中摆脱出来,专心为业主服务,提高服务品质,提升行业发展层次。

三是要积极探索资质和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资质和信用互为表里,要通过加强企业资质等级晋升核定工作完善资质管理,通过建立项目备案制度,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与管理进一步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把静态管理和动态监管结合起来,把对企业的监管落实到对人的管理上来,推动企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而推动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品质的提升。

四是要深入研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问题。

要立足于构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长期和谐互信关系,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为业主、物业企业和建设单位提供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物业服务标准确定、服务费用评估、服务质量测评等方面的服务,努力在物业服务项目交接、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促进公平交易、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物业管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物业管理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特别是居住区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还涉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稳定,是做好和谐社区建设、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工作的基础环节。

因此,各职能单位和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扎扎实实抓好这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

   市区县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强化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摆上议事日程,落实实施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要进一步加大管理服务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效率。

要努力为物业管理企业排忧解难,为物业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努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加大调处力度,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努力推进全市物业管理的全面发展。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正确定位,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汇聚行业智慧、加强行业自律、展示行业风采、提升行业形象的功能,发挥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自律、协调的中介作用,不断提升协会的影响力。

要继续完善物业示范项目评定机制,激励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推广先进的物业服务经验,充分发挥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示范效应,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深入研究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的商机和问题,不断学习和借鉴外省市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成功的管理经验,强队伍,精业务,优服务,上高度,要紧紧抓住首都建设发展时机,积极作为,做强做大,树立品牌。

要全面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逐步完成企业精神的沉淀积累,认真打造诚信、规范、负责、友善的企业文化,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物业服务行业新风。

   同志们,物业管理工作千头万绪,矛盾和问题很多,我们要站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

相信在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下,通过大家锐意进取,同舟共济,创新发展,扎实工作,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一定会有新的起色,一定会创造出让政府放心、让社会满意的物业管理新局面。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我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向辛勤工作在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岗位上的全体同志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张农科

(2010年2月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动员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着眼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物业管理工作,尽快建立与现代城市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体制,努力打造物业管理行业服务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形象,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过一会儿,振江主任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各单位一定要认真抓好落实。

   一、2009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9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构建宜居物业”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和强化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去年,我们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推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

按照《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要求,不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逐步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新体制。

继续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推动街道、乡镇对业主大会的指导、监督职能的落实。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充分显示了互为一体、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机制体制优势,朝阳、丰台、顺义、怀柔等区政府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考核,纳入了社区建设的整体目标,切实调动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在社区管理中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

同时,按照事权下放、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维修资金的划转、使用环节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提高了行政效率,形成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资金中心共同决策,市资金中心日常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体制,初步构建了科学、高效的管理工作机制。

各区县也在物业管理体制和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怀柔区选择两个街道建立了物业管理科,将物业管理的职能直接建立在基层。

密云县建立了物业项目的预警机制,对重点项目密切关注,快速反应,确保了物业项目交接工作的及时协调和顺利完成。

(二)着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2009年,针对物业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加强了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

通过提高立法规格,更好地指导物业管理工作,强化住宅区的管理。

按照市政府的立法计划,起草完成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重点明确了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大会的成立和运作、物业服务交接以及培育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等问题;为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完善物业服务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推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北京市物业服务动态监管暂行办法》;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印发了《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使用程序、续交补建和应急支用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三)努力规范主体行为。

狠抓了《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贯彻落实,与市社建办、市民政局、市规划委联合召开了宣贯大会,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工作计划》,并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印发了《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三个配套示范文本,对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委员选举程序、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西城区专门召开全区各部门参加的贯彻落实会议,积极推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纳入社区建设。

丰台区两次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动员会和培训会,并就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对街道、乡镇进行指导,对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街道专门进行“上门服务”。

平谷区政府高度重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推动工作,在三个街道各选三个住宅小区做试点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西城、大兴、通州等区还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政策,提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为确保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不断对市场进行规范,积极营造“公开平等,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环境,有效地促进了物业管理市场的良性发展。

围绕企业接受行政监管、经营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专项检查。

结合2008年物业服务标准化专项活动的实际情况,将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的期限延长至2009年8月。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检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截至2009年8月底,各区县共对1536个,1.6亿平方米的住宅物业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覆盖率达49%。

其中,崇文、宣武区、通州区、平谷、密云县、怀柔、顺义、延庆县和开发区住宅项目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顺义区还按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一级标准对全区106个物业居住小区进行了巡查。

全市检查活动共发出99份责令改正通知书,被责令整改项目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

通过检查,增强了物业企业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了物业服务工作,排查治理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为净化物业服务市场,强化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在2009年5月和7月,分两批次共注销了54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

(五)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导作用。

物业项目的创优达标是行业发展的标志性活动,社会关注、企业关注、业主关注。

2009年,我们全面改革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活动的组织方式,把服务型企业的服务水平交给业主和专家来评判,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方面由政府主导改为物业协会组织评定,同时邀请媒体全程参与监督;另一方面强调了业主的最终评判权,要求参评的项目在申报前,必须经过过半数业主的同意,其中五星级住宅项目还引入了公开答辩机制,由参评物业项目负责人接受随机抽取的业主代表和专家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

不仅通过增加透明度,大大提高了社会对考评活动的认知度,还通过严格标准,大幅提高了考评质量。

155个项目获得市优称号,其中推荐11个项目参加国优评比,一次全部通过,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物协及外地专家的好评。

(六)及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去年,在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处理上,我们坚持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目标,扎实细致地做工作。

“发现得早”:

在加强对区县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的同时,及时监测媒体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反映,编制《今日物业舆情》164期,发布“物业服务动态快报”48期,“物业服务指导工作简报”48期;“控制得住”:

通过艰苦细致地工作,全年及时化解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52起;“处置得好”:

继续完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

截至2009年底,共受理各类物业管理纠纷7823件,成功调解6348件,调解成功率81%。

为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的安全稳定,结合物业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迎国庆物业服务大检查,加大了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防控力度,实现了“三无”工作目标。

东城、房山、门头沟等区在加强日常物业管理矛盾排查的同时,认真完善物业纠纷应急工作预案,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化解、跟踪解决矛盾。

朝阳房管局与区司法局、区法院共同研究建立了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和司法诉讼联动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司法诉讼的有效衔接,减少了纠纷化解的成本。

此外,崇文、海淀、石景山、昌平、密云等区都高度重视物业矛盾纠纷的解决,采取多种措施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七)圆满完成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国庆平安行动”总体工作部署,开展了全市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了《北京市普通地下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联席工作会议,会同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了国庆60周年期间普通地下室的使用安全。

专项整治中,各区县共排查普通地下室7037处次,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1174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624份;整改隐患714处,对整改不达标的普通地下室关闭或暂停使用221处。

在普通地下室管理面临众多矛盾和困难的情况下,各区县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创造了许多好的管理经验,特别是石景山区从改革管理流程入手,建立了长效机制,分类推出普通地下室样板工程,建立了普通地下室使用的七项制度,设立了样板单位的“两图五板”,制定细化了107项检查内容,有效推动了管理工作的落实。

通州7月3日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活动。

整个整治活动紧紧抓住六个方面风险点,采取过项目的方法,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整改3501个项目的基础上,各区县建委(房管局)配合安监和公安消防、质监等有关部门又对1049个物业项目进行了督查,增强了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首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建设世界城市战略目标的确立,我市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在逐步显现出来。

这些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

(一)开发遗留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近几年物业管理纠纷中,有相当数量的纠纷是由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

主要表现在,规划变更引起居住环境的改变、开发建设单位不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配套设施、有些小区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权属不明、房屋及附属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等。

开发企业与物业企业建管不分、责任不清也是造成矛盾和纠纷的根源。

物业管理从属并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遗留问题,开发企业对后期物业管理做出的不切实际承诺的问题,重建设、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等等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服务不规范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一些物业服务企业不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经营活动中随意损害业主权益、违规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些企业巧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或降低标准服务;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没有按规定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些企业服务意识淡薄,没有树立以业主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管理者自居,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生硬,使矛盾激化;一些物业服务企业还超越权限,擅自处分应由业主处分的事项,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三)业委会行为不规范现象依然时有发生

   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和对物业服务行为认同度的差异,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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